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6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 毫秒
1.
《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草案)》的推出引起了社会各界对产品召回制度的广泛关注。本文从法律、经济层面分析了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建立的必要性及《条例》的积极意义。提出《条例》尚有不完善之处,应从缺陷产品的界定、违反召回义务的处罚及召回程序三方面进行修改。建议以《条例》的制订实施为契机,修改《产品质量法》,并积极推进产品安全风险预警制度、产品信用档案制度以及产品召回风险基金及产品召回保险机制等配套措施的建设。  相似文献   

2.
完善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因产品缺陷引起消费者人身、财产的严重损害所导致的纠纷不断增多,引起国家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在西方发达国家由来已久,并发展为一项相对完善且日趋成熟的制度,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不断完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是一个必然的趋势。  相似文献   

3.
略论缺陷产品强制召回的经济法属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强制召回制度是经济法律制度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就强制召回的实质而言,它不同于归属于民事义务的主动召回。作为一种经济法责任形式,缺陷产品强制召回立足于社会化大生产下的整体经济利益,体现了对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以及经营者竞争公平的救济和维护。  相似文献   

4.
近几年,一系列“召回门”及缺陷产品事件,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然而,我国现有的产品召回制度适用范围较小、法律相关规定抽象、缺乏可操作性、同国际脱轨、中外有别的现象,对消费者相当不利.因此,建立完善的产品召回制度迫在眉睫.文章从法律的角度对于建立完善产品召回制度提出一些思考性建议.  相似文献   

5.
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立法的若干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作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缺陷产品召回法律制度,是国家产品质量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保障之一.我国的缺陷产品召回立法应根据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现状,构建我国缺陷产品召回法律制度的立法体例、适用范围以及主要内容,以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和我国的国际经济利益,以利于提高企业的商业信誉,维护市场秩序.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立法是一个系统工程,它与许多既存的法律制度及政府管理体制密切相关,牵涉到政府职能转变、法律基础健全和整个产业思维定势转变的大举动,需要搭建政府、管理、法律、技术、观念、信息等各个方面的推行平台.目前这些平台尚未具备,与召回制度配套的基础性"硬件设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6.
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层出不穷、消费者权益屡遭轻视的现状凸显了完善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紧迫性。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已经成为世界上大多数发达国家和地区的重要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而我国现行的召回制度,起步较晚,仍存在很多问题,可以在借鉴发达国家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经济发育程度,依靠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包括立法的规范、政府的引导、企业的主动、权利意识的觉醒等,从界定概念、主体、惩罚原则、配套制度设计等方面不断完善。  相似文献   

7.
随着科技进步,新的产品不断涌现,为了取得市场竞争的优势,企业不断加快新产品研究开发和加快生产速度,希望以时间上的竞争优势来占领市场。但随之而来的是新产品在未经充分试验的情况下进入市场毫无疑问会增大技术风险的概率和出现产品缺陷的可能性。本文从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理论概述、与相关问题的区别、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现状及其不足、完善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必要性及立法建议五个方面来论述。  相似文献   

8.
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与产品责任制度关系探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分析了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和产品责任制度在立法目的、某些概念和范畴及责任方式等方面的密切联系,以及二者在构成要件、责任性质和范围及启动程序等方面的差别;认为廓清二者的异同,有助于了解各自的作用和局限,完善我国的产品质量立法,全面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出了建立和谐统一的产品质量法律体系的设想。  相似文献   

9.
构建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之我见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缺陷产品召回是消除系统性产品缺陷的有效措施,也是政府管理产品质量的一种有效手段,在发达国家其已非常完善,而我国缺陷产品召回立法差异直接导致了我国政府在缺陷产品监管上的空缺及无力。企业对召回缺陷产品的轻视导致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此借鉴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结合中国国情,构建一个比较完善的我国产品召回制度将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0.
传统产品责任制度只能在产品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或已经造成实际损害的前提下才可以进行退货、修理、赔偿等,已经不足以达到对消费者的保护。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出现,从某种程度上讲是对产品责任制度的扩张,只要产品存在危及他人人身、财产的不合理危险就可以采取召回措施,更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文章试图厘清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基本内涵,以合同法和侵权法为理论基础,从实施主体、归责原则等方面对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做出初步架构。  相似文献   

11.
我国有关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法律规范或者原则性较强缺乏可操作性,或者位阶较低不具有广泛性,或者针对特定产品适用面较窄.所以,我们应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制定有关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基本法律和针对特定行业的特别法律,同时建立明确的缺陷产品召回管理体系,以形成保护消费者、维护市场安全与稳定的健全的法律制度和运行机制.  相似文献   

12.
目前,我国仅有有关药品、食品、儿童玩具、汽车、医疗器械产品召回的规定,对于此五类产品之外的缺陷产品召回的监管存在严重缺位,对于此五类缺陷产品召回监管的规定也比较粗糙。缺陷产品召回中监管者的职责主要包括建立并维护召回管理信息系统的职责、调查缺陷的职责、责令召回的职责、全程监督产品召回过程的职责、信息公布的职责等内容。  相似文献   

13.
国外缺陷产品召回管理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对缺陷产品进行召回管理是欧洲一些国家及美国、日本的普遍做法。在召回管理中,政府和企业是召回行 动的监督管理者和实施者。界定了与召回管理相关的基本概念,从政府如何进行行政管理和企业如何实施召回过 程这样两个角度,研究了国外缺陷产品管理机制,从而为我国缺陷产品召回管理的实施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4.
建立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之立法探讨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建立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必须有相应的立法 ,以形成保护消费者、维护市场安全与稳定、增加生产者与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政府的产品监管职责的法律制度。美国等国家在此方面有过实践 ,我们怎样借鉴其先进经验并针对国内立法的不足进行补充与完善 ,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5.
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是国家为加强对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消除由于产品存在缺陷对使用者人身、财产安全可能造成的危险,在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产品生产者、销售者或进口商自愿或被强制回收,并免费维修此类产品的制度.在现行制度中,存在着法律基础缺失、召回监管部门缺位、违法成本低廉等问题.因而,应当坚持以强制召回为主、自愿召回为辅的方式,引进“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概念,以保证召回的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16.
构建食品召回制度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文章指出:应借鉴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结合中国国情,完善我国的食品召回制度,以形成保护消费者,维护市场安全与稳定,增加生产者与销售者的食品质量责任和政府的食品监管职责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