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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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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家庭财产的共有制及立法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家庭财产”与“家庭成员的财产”是两个不 同的概念。“家庭财产”本质上是共 有财产,其共有人是对家庭作出贡献的家庭成员,其具体的财产关系应当允许当事人之间约 定。目前我国的《民法通则》和《婚姻法》对家庭财产的性质、共有人的范围、家庭财产的 约定等都无明确规定,建议在正在制定中的《物权法》中给以明确的界定。  相似文献   

2.
我国民法总则应当正视家庭的民事主体地位.家庭是一个稳定的亲属团体,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独立意思能力,符合合伙理论,类似其他组织.将家庭构造为民事主体之时,我国民法典应当以表见代理制度来协调处理个体独立人格和家庭团体人格之冲突;以承认家庭名称权和名誉权的方式来化解个人名义与家庭名义之下具体人格冲突;以家庭债务的清偿范围来划分家庭共有财产范围;以农户"准"权利主体的转正来名正言顺地主张两种用益物权;以替代责任的发生来确定由家庭承担特殊侵权责任;以合同相对性原则和表见代理制度综合衡量是否由家庭承担违约责任.  相似文献   

3.
家庭履行着特定的职能,应当受法律保护.我国未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和继承编与家庭有着直接的联系,以家庭或家庭成员为直接调整对象,支持和保护家庭是未来民法典的重要任务之一.我国现行法在支持、保护家庭方面存在观念和制度上的不足,表现为家庭的概念不清、对家庭地位重视不够、维护家庭稳定和身份关系安定性的措施不力,甚至有的规定与此相悖等.建议未来民法典应当确立家庭的地位,尊重家庭的多元化,以是否履行家庭职能为判断家庭的标准,采取措施支持和保护家庭,处理好家庭自治与国家干预的关系.  相似文献   

4.
家庭财产是家庭共同体的物质基础,家庭财产制度旨在保护人类的生存繁衍活动,注重维持家庭共同体的存续与功能,由家长主导财产运行,亲属依据伦理关系获得财产利益。家庭财产领域遵循特殊规则,依身份联系设计财产权利体系,家庭中的财产不可明晰,成员只享有抽象份额,按照需要配置财产利益,个人财产处分自由受限。家庭财产秩序嵌入于伦理秩序,物权法和婚姻法规定存在冲突之时,应该优先适用婚姻法规则。家庭财产规则不宜与物权法简单接轨,物权法定主义在婚姻家庭领域应保持谦抑特性,在夫妻财产领域中应正确适用不动产登记公示原则,不宜机械适用登记生效主义;善意取得涉及家庭唯一居房时,宜考虑家庭成员生存权和夫妻双方意志。  相似文献   

5.
中国传统家文化以家庭伦理为中心,特别注重家庭及家族延续,而家庭财产为完成该使命的物质基础,"共财"是中国古代家庭财产的一项普遍的原则.中国在以伦理代替宗法的漫长传统社会中,家庭财产的继承在家文化的影响下表现出明显的民族文化特色:分家(诸子均分)为财产继承的主要形式;财产继承承载着赡养、抚养及保证家庭门户的延续等功能,严格限制在家庭伦理范围内,防范在无子情况下通过财产继承使家庭和家族财产流失等.  相似文献   

6.
随着新闻媒介顺应市场经济形势而作的改革的进行,随着发行量和收听率、收视率高低日渐成为新闻媒介取得诸如广告费、收看费等经济支持的重要依据,受众的重要作用日渐显露.这样"传者本位"向"受众本位"转变就成为必然趋势.新闻媒介在"受众本位"的价值取向下,就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进行创新和改革:要有受众意识,以规模和特色赢得受众,以刻意打造的节目构筑受众对新闻媒介的忠诚度.  相似文献   

7.
家庭共同生产经营和储蓄的财产 ,因现行法的忽略 ,常不能明确归属和利用关系 ,致出现纠纷后往往令法官颇感棘手。本文通过对我国处理家庭财产关系的习惯法的描述 ,并指出在现代化的经济、观念、社会结构的大变革下 ,习惯法所面临的困境 ,最后欲借助法律的形式为家庭财产关系提出多元化的建议方案 ,以期理顺财产关系、确保家庭成员合法之财产权益 ,促进家庭关系的稳定和睦。  相似文献   

8.
家庭信托是最早的一种信托形式,是人们运用用益方法处分土地这种家庭财产的产物。在用益制的结构中,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三者之间关联互动,构成土地用益关系的基本要素。在用益制发展的早期,普通法只承认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土地转让行为的法律效力,但受益人与受托人之间的用益关系仍属道德调整的范畴。衡平法兴起之后,才逐渐将受托人与受益人之间的关系界定为法律关系,后又以判例形式确认了“双重用益”的有效性,家庭信托由此产生。基于信托的财产隔离功能,设立家庭信托的家庭财产与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的其他财产相区隔,避免了财产混同和损失。家庭信托早期主要用于家庭财产安排,而在当今社会的价值则体现在家族财富和事业的传承上。土地财产管理是家庭信托的一种原始基础功能,信托机构可将其应用于我国家庭土地财产的管理。  相似文献   

9.
通过对传统女性形象进行梳理,发现一部人类文明史就是一部女人异化史.具体分析一些"五四"时期男性作家笔下的女性形象,可将其分为两大类型,一是仰视中的女性形象;二是俯视中的女性形象.这两种视角都是以男性为本位,故在根本上难以还女性以历史真相.  相似文献   

10.
我国民法典的立法宗旨和目的就是为了最大化地谋求人民的利益,这也是我国民法典的特色所在。我国民法典编纂的出发点是坚持民本,以实现和提高人民福祉为根本目的,以全面调整民事关系为根本使命,以积极解决人民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为根本关切,以维护家庭和谐有序为根本准则。我国民法典的核心功能是保障民权,以私权为中心构建民法典的体系,构建了完整且开放的民事权利体系,提供了较为完整的私权保障机制。我国民法典的重要任务是维护民生,注重维护个人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  相似文献   

11.
从理论上说,法律形式主义所要求的法律自治应包括公法自律与私法自治两个方面,在理论上仍有必要大声疾呼私法优位和私法自治,应该正确认识<德国民法典>在本位选择上向近代民法"回归"的"保守"立场.当代中国应该摈弃制定"后现代"民法典的思路.我们既不能违背民法的基本精神,也不能脱离我国的现实国情,为民法典而制定民法典.另外,民法典作为市民社会的宪章要求,应尽可能地体现私法的形式理性,以自治规范为其核心.  相似文献   

12.
除《民法典》总则编有少量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外,《民法典》对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主要集中于人格权编。在实践中载有个人信息之数据的利用价值日益显现,故针对个人信息的财产属性以及数据利用在《民法典》适用语境下的解释路径成为学界与业界关注的重点之一。人格权编下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自然是从保护私主体的人格尊严出发,相关规定不涉及亦不排斥载有个人信息之数据的市场化利用;《民法典》总则编第125条及第127条规定已为数据权利保护与数据利用规范的适用除外提供空间,《数据安全法》与《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可藉逐渐成形的数据资产治理观念实现与《民法典》规定的协调,表彰其所内含之个人信息的财产属性,亦可避免一些涉及《民法典》适用范围的理论争议。  相似文献   

13.
当前我国家庭财产、夫妻财产关系方面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出现了许多值得关注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我国夫妻财产方面的法律制度已成当务之急.尚有一些新出现的财产或财产现象需要予以明确定性,一些制度需要确立,程序性的内容需要加强,以适应实践之需.因此,文章针对目前我国夫妻共同财产范围的法律空白和缺陷,提出几点不太成熟的思考意见和建议,以利于夫妻共同财产制度中的期待利益的协调.  相似文献   

14.
民法本位是民法典编制的灵魂,即民法的指导思想和根本任务,出发点和归结点.我国民法本位应坚持人的本位,即民的本位、市民本位、个人本位.社会本位应在社会法和经济行政法的份内,不应僭越.  相似文献   

15.
随着夫妻家庭财产的快速增长和个人财产权利意识的日益加强,我国的夫妻财产关系已经进入新阶段,原来的夫妻财产制度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迫切需要修改和完善夫妻财产制度.为此,有必要结合学术界的争议与司法界的问题,分析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度和具体规定存在的缺陷,提出构建夫妻法定财产、约定财产等夫妻财产制度的基本体系,并分别就夫妻共有财产的表述和范围、婚后财产权的性质、知识产权的期待利益、婚前财产的增值、继承或受赠所得财产的性质、夫妻财产约定的形式和内容、个人债务的举证责任、夫妻财产的管理权、夫妻忠诚协议的效力等热点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  相似文献   

16.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没有对"模仿讽刺"作品及其引发的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作为一种创作形式,以"模仿讽刺"手段创作的作品如果符合独创性和能以有形形式复制这两个条件,就应被列入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围,并适用著作权法上的合理使用原则.要明晰这一问题,需修改完善我国现行<著作权法>关于作品和合理使用原则的规定,以更好地解决著作权法领域内产生的新问题,达到著作权各主体利益的平衡.  相似文献   

17.
奁产(嫁妆)制度是中国古代婚姻财产制度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设立嫁妆原初之目的更多地是对不享有分家析产之权的女性以一定的财产补偿、保障女子在夫家的家庭地位以及避免女子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生计艰难。现代嫁妆婚俗又具备了原生家庭对婚姻关系持续期间的新生家庭的经济支持功能。在历史的演进过程中嫁妆制度逐步衍入于新的婚姻财产制度当中,按照我国的历史传统以及实践的需求,嫁妆制度存在规范的必要性。在《民法典》中应当吸收现有《〈婚姻法〉司法解释》中关于婚约财产的规定,并按照赠与嫁妆的时间、赠与物的具体类别进行细化规定。  相似文献   

18.
以德"齐家"既是以德治国理念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道德基础.社会主义家庭美德固然是对传统家庭伦理的发展与升华,但是,我们也一定要根据现代家庭发展的实际情况作出适时调整,与时俱进,唯其如此,才能使社会主义家庭美德富有鲜活的生命力.  相似文献   

19.
论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针对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现代大陆法系国家民法和我国现行立法都明确承认和保护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但就该制度的存废仍然存在争议,文章主张保留并完善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制度.从本质而言,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法定权和形成权并具有物权效力.在一定条件下,应当赋予共同共有人、建筑物区分所有的共有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财产的优先购买权,但在出卖人向法定继承人出卖财产份额、以拍卖和招投标方式出卖标的物、依强制执行方式而进行的出卖等情形下则不适用优先购买权.  相似文献   

20.
家庭是由一定范围的亲属构成的生产、生活单位,是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和收养关系而形成的社会组织形式,其性质是由当时的社会制度所决定的。在家庭中,既有人身关系,也有财产关系,其中财产关系依附于人身关系,它不能脱离人身关系而独立存在。家庭财产制度,就是调整家庭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属于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产生并服务于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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