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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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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刑事诉讼中控辩平等只是立法者对诉讼各方法律地位认识的反映.控辩平等对抗不是刑事诉讼的关键而只是基础性条件,审判独立作为控辩双方力量平衡的支点才是诉讼能否公平公正的关键.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机关的地位并不构成对控辩失衡的重要影响,而对此有着直接影响的应当是其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侦查权,因此,检察机关在拥有法律监督职能的同时不应拥有侦查权.  相似文献   

2.
根据我国宪法关于检察机关定位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成为行政法制监督的重要主体,行政执法监督权是人民检察院应当享有的一项重要监督职能.囿于缺乏法律层面的明确规定,检察机关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只能在探索中进行.但历史渊源的延续,现实制度的需求,理论基础的支撑,实定法的规定,实践经验的积累都将有力推动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立法进程,从而监督和制约行政权的行使,科学构建和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检察制度.  相似文献   

3.
侦查监督制度改革若干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侦查监督是我国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进行的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是否合法所担负的法律监督职能.早在我国人民检察制度创建初期,检察机关就被赋予侦查监督职能.  相似文献   

4.
张萍  杨昕颖 《理论界》2010,(10):77-78
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是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的重要内容。修改后的刑诉法对人民检察院的刑事诉讼法律监督虽然作了一定的补充和完善,但刑诉法对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律监督的修改仍远远不能解决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本文试就现行刑事诉讼法律监督中涉及公诉的两大部分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以及完善和构建刑事诉讼法律监督机制进行阐述。  相似文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中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十二条作了更加明确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根据法律规定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以及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要求,特别是某些重大的民事、经济纠纷案件与涉外经济案件的急需,也为了提高民事案件的办案质量,保护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增强人们的法制观念,人民检察院应当参与民事诉讼活动。否则,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能就不  相似文献   

6.
人民检察院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构,其所享有的法律监督权是我国权力分配的结果.但是,对人民检察院进行法律监督存在缺失,尤其是检察院直接侦查起诉的案件,偏离了法律监督的位置,缺少被监督的法律环节,不符合分权与制衡原则.检察机关要享有对案件直接侦查的法律权力,就必须解决如何进行法律监督的问题.  相似文献   

7.
一、职务犯罪监督的性质和现实意义职务犯罪监督是人民检察机关依法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行为进行立案、侦查、起诉的活动。职务犯罪监督不同于权力机关及党政机关对刑事法律、民事法律和行政法律的监督即“一般法律监督”。一般法律监督的对象虽然也是国家工作人员,...  相似文献   

8.
刑罚执行法律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人民法院、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公安机关看守所和派出所等刑罚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和有关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的法律监督.刑罚执行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刑事诉讼法律监督的重要内容,主要由监所检察部门承担.  相似文献   

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检察院有权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规定和第七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有关检察机关参与民事、行政诉讼,增强法律监督职能决议的精神,探讨检察机关参与民事诉讼的必要性、历史和现状、理论和法律依据、监督的范围和法律地位、以及监督方式和程序等,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10.
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的监督职权主要是: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和直接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但对其中的审判监督,学者和实务界的一些同志提出了诸多的质疑,认为:审判监督没有理论依据;司法机关是独立于立法和行政机关的国家机关,检察机关不是司法机关,由其对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影响了司法独立的原则;审判监督破坏了诉讼结构的稳定性,影响了司法裁判的权威。在我国,"一府两院"是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具有执行法律的权力,但没有制定法律的权力。但是,各有关国家机关都出现过扩大自身权力的行为或倾向。仅仅有体现对权力制衡的法律制度还是不够的,要保证这些法律制度的有效实施,还必须对它们进行有机的整合,用宪法的形式加以确认,使其有机配置于国家政治体制的总体框架之中。我国的审判权只有在人大监督和检察监督之下运作,才符合宪法精神,才能体现人民主权和以权制权的权力制衡原则。检察机关被定位为司法机关,解决了检察机关的法律属性问题,否定了司法机关在中国只有法院一家,检察机关对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有悖司法独立原则的观点。要把主权在民和以权制权相融合,避其所短,取其所长,即普通程序仍保留现行的公、检、法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诉讼制度,并将抗诉案件的审判结构进行相应改造。  相似文献   

11.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对于法院判决裁定的监督手段就是抗诉。抗诉就是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提出重新审理的诉讼要求。它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权利,由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行使,不受其他行政机关、团  相似文献   

12.
检察机关在量刑规范化改革中,应充分发挥其法律监督的职能,积极参与到量刑规范化改革这一重大司法改革活动当中。检察机关从事量刑监督是其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题中应有之义。检察机关行使量刑监督是其法律监督宪法定位的实际彰显,是其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拓展,是对传统检察监督——抗诉权的补充、完善和延伸。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不会侵害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也不会影响和干扰审判独立,它只是对审判独立及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外在监督、制约,是对法官自由裁量权实施的程序性控制。  相似文献   

13.
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是自2008年以来两轮司法改革的工作重点之一。近年来检察机关围绕完善刑事诉讼监督职能,分别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等执法司法单位会签了诸多司法改革文件,进一步完善了刑事诉讼监督的范围、方式、程序和手段等。2012年3月1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吸收了司法改革成果,将其中经实践验证的内容进一步上升为基本法律规定,围绕刑事诉讼监督职能完善,成为此次刑事诉讼  相似文献   

14.
刑事诉讼监督是人民检察院实施法律监督的重要内容,如何全面履行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关系到检察机关存在的必要及中国刑事法律的正确实施。但在实践中,刑事诉讼监督在检察机关自身、被监督对象、监督的机制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因此,要健全和完善刑事诉讼法律监督,需从完善各种法律监督机制入手,杜绝在刑事诉讼的法律监督中出现问题,充分发挥人民检察院的监督作用,保证中国刑事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相似文献   

15.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在人民检察院体系外部和诉讼程序外部,对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的特定诉讼决定进行社会性监督的制度.这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改革措施,其初衷在于解决我国检察权运行中某些环节存在的制约不足问题,这项制度已经取得一定的成效并显示出公民权利监督司法权力的特有功能和价值.但是,建立和完善对法律监督机关的专门监督制度是一个长期的创新过程,一些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仍然需要进一步研究.本文谨从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基本功能与法律定位方面略作探讨,以期促进研究的深化,进一步推动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范化、法制化进程.  相似文献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监督从完整意义上讲应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具体表现为:检察机关提起诉讼;参加已经开始的诉讼;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的抗诉这样三种形式。但民诉法除以第18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具有抗诉权外,其它无任何具体规定。从性质上来说,抗诉监督只是一种事后监督形式。显然,仅仅依靠抗诉监督是很难发现民事审判中的违法现象的,也不能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不利于贯彻执行民事诉讼法。笔者认为:允许检察机关提起诉讼和参加已经开始的诉讼,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和当事人的诉讼活动进行有效监督,是健全我国民事诉讼检察监督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相似文献   

17.
在我国行政诉讼法中,规定了人民检察院对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这是十分必要的.但这种监督往往都是事后监督或外部监督,因而不能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只有建立一种行政诉讼的公诉制度,才能有效地发挥监察机关对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  相似文献   

18.
宪法修改与检察权的权力归属——试论检察权的性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傅慧 《理论界》2005,(6):149-151
我国现行宪法中规定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检察权.但是对于检察权的性质,宪法条文中没有明确的定位,从而使理论界有了行政权说、司法权说、双重属性说及法律监督权说四种观点.笔者在指出它们各自的合理性和局限性基础上,提出检察权的性质是在人民代表大会领导下的法律监督权,是与行政权、审判权等具体的国家权力平行的二级权力.为组合和完善检察制度,提出应从宪法修改的层面上对检察权进行理论定位.  相似文献   

19.
《宪法》第129条明确规定了人民检察院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进行深入研究,无论是对完善监督制度,还是对加强法律监督实践,都具有重要的意义.1 法律监督权是公权,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法律监督权力设置问题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现实问题.专门法律监督机关的产生,为制约行政权和审判权的滥用,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保障.抗诉权是检察监督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目前法律监督权中最重要的权力之一.为了有助于全面了解抗诉权的实质,我们以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为例,将抗诉权和上诉权的立法作一比较.  相似文献   

20.
高新平  王晓伟 《东岳论丛》2012,33(12):168-172
职务犯罪初查在实践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由于初查的制度建设相对于初查实践活动严重滞后,职务犯罪初查面临着法律地位不明、初查功能不足、初查方式匮乏等现实困境.因此,为了充分发挥职务犯罪初查的功能和作用,有必要加快对初查制度的建设,明确初查的法律地位,设置合理有效的初查权,同时也要加强对初查工作的监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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