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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法律咨询     
《当代老年》2008,(2):11-11
这样的公证手续合法吗 问:我和老伴是1997年登记再婚的。去年我发现老伴竟背着我和他的二儿子办理了公证。大致内容是,他死后,我们现在的住房(公产房37平方米,户口上只有我和老伴两个人)由他二儿子承租。他们办理公证手续时,偷拿家里的房产证、户口及我的印章。  相似文献   

2.
邱连云 《老年世界》2009,(24):22-22
编辑同志:2005年我老伴病故,新近经人介绍认识了丧偶教师赵女士,我俩都同意结为伴侣。按照新《婚姻法》规定,个人的婚前财产归一方所有。我想在再婚之前办理婚前住房公证。请问:如何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相似文献   

3.
《女性天地》2008,(9):62-63
2007年6月,我母亲立了一份遗嘱,将财产全部给我7岁的儿子,条件是我和我丈夫必须负责她过世后的后事费用。遗嘱立好后,母亲到公证部门办理了公证。前不久,母亲因病去世,家人在谈到遗产继承问题时,我姐姐也拿出了一份母亲于今年3月办理的公证遗嘱,这份公证遗嘱指定母亲财产中的一间房子归我姐姐继承。请问,遇到立有多份遗嘱的继承情况怎么办?  相似文献   

4.
《老年人》1996,(3)
立怎样的遗嘱才能取得公证?编辑同志:年事已高的田老师立下遗嘱后,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公证员说遗嘱的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不能予以公证。既然不是所有的遗嘱都能取得公证,那么,立怎样的遗嘱才能取得公证呢?纯然纯然同志: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现答复如下:公证机...  相似文献   

5.
2005年,海南省琼崖公证处办理了1.8万多宗公证业务,其中不乏非传统“另类”业务。短信公证丈夫“偷情”去年底,海口市-女士拿着丈夫的手机到琼崖公证处要求公证。公证员经询问得知,该女士的丈夫在外面公开与别的女子  相似文献   

6.
正遗嘱继承房产,公证不是必须程序[案例]刘老伯经与老伴协商,共同自书遗嘱一份,载明将老两口共有的、经拆迁获得的房屋留给孙女。为确保将来晚辈继承房产少出乱子,老两口打算到公证部门办理一份遗嘱公证。可女儿告诉他们说,只要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即使不经公证也不影响将来继承。房屋继承过户必须经过公证吗?[解答]过去多年来,房屋登记部门一直依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  相似文献   

7.
继承权公证是公证行业的主要业务,因我国家庭事务登记制度和财产登记制度不完善导致该类公证风险逐步增高,公证机构办理难度也在加大.我们有必要对现行的登记制度和该类公证办证模式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8.
张淞 《现代交际》2014,(9):13-13
赠与合同公证是我国当前公证业务中最常见的部分。目前,我国的赠与合同公证办理仍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本文针对赠与合同公证基础薄弱、程序漏洞多等问题,提出了完善公证制度的建议和措施。  相似文献   

9.
怀远 《女性天地》2008,(10):17-19
彭志远和谢虹离婚后组成了再婚家庭,由于对再婚家庭及继子女后遗症的恐惧,他们不仅在婚前做了婚前财产公证,婚后还做了遗嘱公证。虽然法律上有了保证,但这个表面平静的家却暗流涌动,危机四伏。是真诚的爱打消了他们的恐惧和猜疑,让他们相信了情义的力量。最终,他们又做了第三次“公证”:亲情公证。  相似文献   

10.
《伴侣(A版)》2013,(10):32-32
问:父母去世多年,留有一套房产,没有遗嘱。现在这套房子的房产证仍是我父母的名字。我们兄妹三人应当是这套房产的法定继承人,我们商定等将来再办理遗产公证和分房事宜。现在我想把属于我的那一份遗产继承权赠予我的孩子。请问:在没有办理遗产公证以确定我能分到多少房产前。我是否可将我的这份遗产继承权赠予我的孩子?  相似文献   

11.
张勇 《当代老年》2013,(2):10-11
【案例】 “这遗赠书都公证过了,怎么会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呢?”拿着外公留下的遗赠书,齐晓萍一脸纳闷的表情。她从来没听说过,遗赠书也有保质期。  相似文献   

12.
方圆 《当代老年》2011,(10):32-32
问:近日,孙先生来到公证处,要求办理母亲王老太太的继承公证。公证处经调查发现,王老太太的银行账户中共有生前工资5000余元、抚恤金1.2万元和丧葬费3000余元。公证处工作人员表示,这2万余元中,  相似文献   

13.
所谓收养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经过送养子女人及收养子女人双方同意,并对收养动机、条件进行审查后,而出具的公证书。收养子女,尤其近年来外国人收养我国子女的现象已较普遍,所以办理收养的涉外公证书也随之增多。如不办理公证,而将子女送养外国人者,是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  相似文献   

14.
案例 家住青岛市浮山后、78岁的张某有4女1子,张某对儿子一直非常偏爱。2005年,张某到公证处办理了房产赠与公证,把他的房子赠与儿子,并且很快力、理了过户手续。可是半年以后,张某的孙子要结婚,儿子坚决要把该房子作为新房。张某只好搬出来。没办法,张某又来到公证处,要求撤销赠与,但是根据法律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不能撤销,老人后悔不已。  相似文献   

15.
黄育红 《现代妇女》2013,(12):201-201,198
从我国公证制度建立到现在,虽然却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仍然存在着极大的缺陷,影响了公证制度的良性发展。公证制度作为一个在陌生人社会中应对多元价值取向所造成的社会纠纷的一个重要途径其作用不可否定。现观我国现有公证制度我们会发现其缺乏完善的公证程序,公证人才流失严重,公证基础理论研究滞后等现象。为了提高我国公证制度的发展水平.我们必须针对这些问题,集多方力量来解决。因此我们必须完善公证立法,提高公证员的社会地位及其待遇,强化公证基础理论研究。  相似文献   

16.
小非 《当代老年》2014,(1):8-10
亲人去世,银行留有存款,如果知道密码,那就有可能将存款取出。可是,如果不知道密码,那就麻烦大了。因为银行规定,想要取款,必须先去办理各种证明,还要进行公证,甚至不得不到法院打一场“取款官司”。  相似文献   

17.
《老年人》2002,(4)
据《中国老年报》报道:一对残疾老年夫妇来到哈尔滨市道里区公证处,郑重将自愿捐献遗体的申请进行公证。他们在申请书上写道:“捐献不分全身任何部位,只要认为有用,都可以。”据哈尔滨市红十字会介绍,该市2001年5月开办自愿无偿捐献遗体登记以来,正式办理登记手续的有260多人,已实现捐献的4例,其中90%是老年人。点评:为社会作最后一次奉献,是最后的老有所为。哈尔滨200多名老人愿捐遗体  相似文献   

18.
案例:退休干部赖某66岁。2013年5月,与他共同生活了40多年的妻子突患脑溢血离他而去。今年4月,赖某打算与本村寡妇程某办理再婚登记手续,但遭到了老赖4个子女的强烈反对,阻挠的理由是担心其父一生积攒的财产落入他人之手。思来想去,赖某携再婚“妻子”程某来到公证处,申请办理了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赖某、程某在协议中约定,二人婚前财产在有生之年归各自所有,生前有权订立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后,二人顺顺当当地结为连理。  相似文献   

19.
无儿无女的赵大娘12年前将自己的房屋赠与侄子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进行了公证。如今,住进养老院度晚年的赵大娘因后悔当初所作的决定,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赠与合同。由于双方之间不存在撤销赠与合同的法定情形,法院经审理,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相似文献   

20.
宣炀 《女性天地》2011,(10):62-62
2006年5月,张先生的母亲立了一份遗嘱,声明将其财产全部留给张先生的儿子,但条件是张先生必须负责她过世后的后事费用,张先生同意了。遗嘱立好后,张先生的母亲到公证部门办理了公证。2007年6月,张先生的母亲因病去世。在继承遗产时,张先生的姐姐也拿出一份遗嘱,要与张先生分割财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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