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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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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改革的目标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改革需要从民法理论上科学类型化集体土地所有权,更需要适应土地利用方式和农村社会经济改革的现实要求。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改革应当以增强所有权主体的独立性、健全“重在利用”的权利体系、拓展土地的价值支配形式以及逐步实现农民土地权利与农村居民身份分离为目标。  相似文献   

2.
3.
韩松 《江海学刊》2012,(1):144-149
我国《物权法》第58条关于集体所有权的客体,仅仅规定了集体所有权的客体范围,应当在《物权法》第58条规定的基础上再做补充规定,以明确集体所有权客体的专有性、客体存续性、不可分割性、支配限定性以及可以分配的客体。完善集体所有权的客体制度在当前有利于制止政府对农民集体土地的非法征收,有利于制止对集体土地的变相买卖,有利于制止对集体财产的不当处分,有利于制止集体成员对集体财产的私分要求,有助于集体成员个人利益的实现,有助于澄清关于集体所有权问题的一些争论。  相似文献   

4.
随着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贯彻落实和新一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存在着法律与现实的悖论。集体土地所有权问题是我国亟须从法律上调整解决的核心问题,改革所涉及的法律法规修订和制定将成为当前工作的一大理论课题。拟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行使主体存在的问题分析,界定集体土地所有权有关权属性质,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完善对策建议,从所有权的权能完善角度提供理论的支持。  相似文献   

5.
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之积弊及其改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自新中国成立以来虽经几度变迁,却仍然无法适应当前市场化改革的社会整体形势,出现了主体缺位、内容扭曲和异化等新问题,亟待改革.农村土地按份共有方案或者直接私有化方案,都不符合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并可能诱发更严重的社会问题.而通过包括置换在内的多种方式实现集体土地国有化,同时建立和完善基层村民自治制度,则是一个既能解决实际问题又契合时代背景的理想方案.  相似文献   

6.
邓江凌 《理论界》2011,(7):40-42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制度存在着所有权性质不明、主体虚位的弊端。通过对集体土地所有权性质的界定,采用新型总有理论解决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虚位问题,能够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成为完全意义上的所有权,从而为农民权益提供更加充分的保护,实现农村的社会和谐。  相似文献   

7.
城镇化的发展极大地影响了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带来了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主体、权能内容、行使方式、实现目的等多方面的变化。为因应这一变化,应当在现阶段实行集体成员不因其进城落户而丧失集体成员资格和进城落户集体成员自愿有偿退出承包地、宅基地的政策,但从最终实现进城落户集体成员的城镇化考虑,也应适时建立市民化集体成员资格的强制退出机制;应当建立以户为单位的农民集体成员权行使机制及其委托代理机制;应当正确处理土地三项改革中村组集体土地所有权关系;应当在农民集体所有权的行使中将管理权能的行使转向经营管理为主。  相似文献   

8.
学界对集体土地所有权一直存在误解,认为其内容残缺不全。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未能准确把握所有权的本质含义。所有权是将物归属于一定的主体并由其永久和充分支配的物权,而不是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之和;所有权的内容应是权利与义务的统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与一般所有权在内容上确有不同之处,其权能只表现为管理权和收益权,而义务又非常严格。这是由集体土地所有权客体的特殊性所决定的:集体土地的自然和社会条件不允许集体土地所有权表现为其他权能,却要求集体土地所有权承载较为严格的义务。所有这些仍是国家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认和界定,同一般所有权没有本质的区别。  相似文献   

9.
论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性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作为一项民事权利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农村集体土地上设立的其他权利的源泉 ,是农民基本社会保障的基础。明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法律性质是解决农村土地利用中存在的权益冲突等问题的关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首先是一项民事权利 ,是受私法规范调整和保护的民事权利。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关系在本质上是一种共有关系 ,是体现农民集体共同利益的民事权利。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完整的所有权 ,它是受到国家利益限制较多的民事权利。  相似文献   

10.
我国法律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农民集体”缺乏具体的制度设计,存在概念化现象,使其既不能正常地作为主体参与到民事活动中去,也难以用现代民事主体理论对其进行分析。所有权主体制度的缺陷,实际上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理论缺乏自主性构建造成的。制度完善应回到对所有制和法人制度理论的重新阐释。对现行法人进行外部限制和内部自治重构,可资成为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制度构建之途径。  相似文献   

11.
抵押权的实现是抵押权制度的核心内容。抵押权实现的方式,应依《担保法》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折价或拍卖、变卖方式。房地产法限制房地产抵押权的实现仅以拍卖方式,不利于抵押权人权益的实现。在一物上数个抵押权并存时,其受偿顺序应采取顺序固定主义;一般抵押权与法定抵押权并存时,法定抵押权应优先于一般抵押权获得受偿。  相似文献   

12.
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与分行业会计制度不同 ,其中许多规定需要广大会计从业人员依靠经验和所掌握的会计知识进行职业判断。本文对《企业会计制度》中有关“土地使用权”核算中的六个问题提出不同看法。  相似文献   

13.
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推进社会主义人权事业,继承、丰富和发展了邓小平的人权思想和人权理论,为新世纪中国社会主义人权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正确的指针和强大的动力.  相似文献   

14.
土地发展权、农地征用及征地补偿制度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土地发展权是指所有权人将自己拥有的土地变更现有用途而获利的权利。农地征用补偿除了支付农地所有者传统的土地所有权价格之外,还应该对土地发展权给予补偿。此外,由于当前我国农地对于农民还具有很强的社会保障和失业保险功能,这决定了我国农地征用补偿必须有更宽广的边界。  相似文献   

15.
给著作人身权定性,一方面要考虑民法中人身权的理论,另一方面还要考虑知识产权的无形性特征,不能忽视著作人身权所特有的性质。为著作人身权定性,主要是从这两个方面综合考量,对著作人身权的性质进行了阐述。  相似文献   

16.
合村并居涉及集体土地的征用、土地整理、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管理及农地承包经营等各项重要法律制度,是中国农村以土地资源为核心的集体财产权制度的重大变革。打破传统法经济学效率唯一论,运用效率与公平两大价值目标对该制度变迁进行分析的结果表明,在合村并居的不同发展阶段,必须为集体所有权制度作出正确的价值选择即寻找效率与公平的最佳结合点,才能达到预期目的。城中村、城边村的改造必须强调土地征用的合理补偿,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强村、大企业主导的村庄兼并必须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干预相结合,使各方集体资产得到平等对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背景下的村庄联合须以最小的公平损失换取最大的效率为原则,提高社区集体资产整体运作效率优先,兼顾社区公共资源的均等分配。  相似文献   

17.
防卫权是社会成员或社会组织依法享有为使自己、他人、公共及国家的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急迫的不法侵害,在公力救济无法及时实施时而对不法侵害者进行有效反击的权利。防卫权从本质上讲是一种法定的权利,是社会合法权利在特别情形下得以及时救济的一种特别方式,是对国家刑罚权的有益补充,是一种排除社会危害性的有益行为。其法律特征主要表现为:防卫权必须具有取得的合法性、目的的正当性、客观的社会排害性及其实施的限制性。  相似文献   

18.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要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注重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为了增加社会公平,促进社会稳定,加快政治文明建设的脚步,使社会主义社会更加健康有序地运行,我们必须切实解决少数人群体问题,为和谐社会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使整个社会呈现和谐相处、充满生机活力的局面。  相似文献   

19.
证人出庭作证难是一个长期困扰我国民事诉讼的问题,从立法上看,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只规定了证人有出庭作证的义务,对出庭证人的权利规定得不够具体,这种权利和义务的不一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证人出庭作证的积极性。法律应保障证人的正当权益,赋予证人拒绝证言权,对证人因出庭作证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应给予物质补偿,对证人的人身安全给予保护,使我国的民事证人出庭作证制度更加完善。  相似文献   

20.
商事人格权既不属于财产权,也不属于知识产权,它是作为商主体存在基础的独立的人格权。因此,单纯地用人格权制度来调整这些权利显然已不能适应社会的需求。近年来,一些学者提出了商事人格权的概念,商事人格权概念的提出颠覆了传统人格权的理论。因此,有必要对商事人格权的定性、内涵及种类等内容进行深入探讨。而商事人格权作为一种新型权利的提出,其制度价值也将对人格权的研究产生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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