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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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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走出我国假释率超低之困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假释制度是我国刑罚执行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也是我国法制建设极为薄弱的一个环节.其中一个突出的问题是假释率超低,有悖于世界行刑现代化方向.假释率超低是诸多原因纠结的结果,如假释被设计为国家对罪犯的恩惠、假释的实质条件抽象且难以把握、不合理的禁止性规定、人为设定假释比例和倒查制度的影响、假释后监督"虚化"带来的压力.走出假释率超低的困境,需要将假释设计为符合假释条件的罪犯所应享有的一种权利,细化假释的实质条件,取消假释的禁止性规定,摒弃比例限制和倒查制度,强化对被假释罪犯的有效监督和扶助.  相似文献   

2.
假释制度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刑罚执行制度,我国假释制度最早出现在清政府所颁布的《大清新刑律》中。新中国成立后,刑法在总结历史实践经验和借鉴国外立法成就的基础上,对假释制度作了系统的规定。由于我国假释制度立法方面的不完善,使得假释的功效未能充分发挥,假释率很低。从假释的本质、假释种类、假释适用范围、假释的实质条件和假释决定权配置等方面,为完善我国的假释制度做出研究是有现实意义的。  相似文献   

3.
论假释适用中的再犯预测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再犯可能性预测是裁量假释的关键因素 ,也是执法机关在适用假释时深感棘手的一大难题。再犯预测不足是导致我国假释适用率偏低的“瓶颈”之一。因此 ,建立高效的再犯预测机制 ,是实现我国假释制度高效运行的关键  相似文献   

4.
关于修改减刑假释司法解释若干问题的说明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减刑、假释工作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罪犯改造、维护监管秩序、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现行减刑、假释制度已无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严重制约了人民法院减刑、假释工作的开展.  相似文献   

5.
田立文 《中州学刊》2008,2(1):116-118
假释适用条件是假释制度的核心.我国应取消《刑法》第81条第二款关于假释适用对象的限制,对累犯及其他需要特别关注的特殊犯罪设计更加合理的假释适用条件;区分初犯、再犯、故意犯、过失犯等情形,科学设定假释适用的时间条件;通过设计科学而易操作的评价标准、严格的评价程序等,建立科学的再犯预测机制.  相似文献   

6.
刑事减刑假释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是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强调,减刑假释制度的完善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立足现阶段我国的基本国情,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总要求,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温暖、方便、公正和高效.本文从审判实践人手,遵循刑罚执行的教育性原则、人道主义原则、区别对待原则和社会化原则,论述如何完善我国的减刑假释制度①.  相似文献   

7.
试论"减刑""假释"程序的重构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减刑、假释具有满足刑罚目的要求、契合人道主义思想的重要价值蕴涵。我国现行减刑、假释程序存在诸多问题。我国减刑与假释适用程序相同,笔者认为,减刑属司法权范畴,应由法院审理决定,并应符合司法程序的一般原则;假释属行政权范畴,应由执法监督机关依法核定,并应符合行政程序的内在要求。因而对于减刑、假释应按其性质设置不同的程序。  相似文献   

8.
本文将在对假释概念及我国假释制度进行穿插阐释的同时,尝试在国际社会刑罚轻缓化、行刑社会化以及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大力进行司法改革潮流中,对西方诸国在假释适用范围内各方面的经验进行比较、研究并借鉴,以浅议促使作为我国刑罚执行制度司法实践领域短板的假释制度进一步发挥功效,进行良性改革之法。  相似文献   

9.
现有假释制度运行体制存在一些不足,笔者对假释制度现有的运行机制进行分析,以有关制度规定为切入点,同时分析现行假释制度的审批体制和程序,结合国外有关立法例和我国理论、实践界对假释制度的批评,指出现行机制的不足,并提出改进建议。  相似文献   

10.
我国减刑假释制度发端于清末,后在北洋军阀和国民党政府时期虽然在立法上予以了明文规定,但并未付诸实施,因此是形式化推进。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减刑假释规范制度在逐步完备的同时,也对罪犯进行了实质化改造,积累了许多有益经验。新中国成立后,减刑假释经历了确立期、定型期和快速发展期三个主要阶段。总体而言,我国减刑假释制度存在着系统法律规范体系缺乏、程序制度失范等诟病。  相似文献   

11.
减刑、假释是极为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从世界范围内来看,在不少国家和地区都存在着根据受刑人在服刑期间的表现而减轻其刑罚的制度,尽管其具体称谓和内容不尽一致,假释更是世界各同和地区普遍采用的一项刑罚执行制度.  相似文献   

12.
论我国刑罚执行"轻向变更"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罚执行“轻向变更”是指对被判监禁刑的犯罪人,在执行中对其所处刑罚及其执行方式作轻于原审判决的变更。与国外类似制度相比,我国刑罚执行轻向变更制度还未臻完善。比较而言,我国应在逐步完善假释、减刑、监外执行制度的基础上,构建以假释为主,减刑和监外执行为辅的刑罚执行轻向变更制度。  相似文献   

13.
假释权性质的新认识与行使机关改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传统理论和现行制度都将假释权定性为司法审判权 ,对此应重新认识。假释行为不存在司法判断而是特殊的行政管理 ,因此假释权本质上不属于司法权而属于行政权 ;假释权的主动性、效率优先性、非交涉性和注重结果的实质性都说明假释权的行政性十分明显。假释权由行刑机关行使 ,对于完善司法体制、避免责权分离、充分发挥自身功效、加强检察机关的监督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14.
卢有学 《学术论坛》2005,(4):103-105
刑法第83条关于假释考验期限的规定,存在着不周延的问题,无法作为对死缓、无期徒刑罪犯减刑后再适用假释的情况确定考验期的直接依据。根据刑罚的目的和有利于受刑人的原则,10年是假释考验期的上限,在对死缓、无期徒刑罪犯减刑后再适用假释的情况确定考验期限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在十年和剩余刑期中选择一个较短的期限。  相似文献   

15.
行刑社会化是当今国际刑罚的发展趋势,其中未成年犯社区矫正是行刑社会化的重要内容.我国已开始建立社区矫正制度,但没有注意区分未成年犯与成年犯的不同,没有针对未成年犯的特征实施相应的矫正措施.建议构建和完善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制度,具体包括:推动未成年犯社区矫正的刑事立法;确定社区矫正主体,提高矫正人员素质;完善未成年犯管制、缓刑、假释等制度;设立矫正前调查制度,提高矫正工作的针对性;曾设社区服务刑种;建立社区矫正救济制度等等.  相似文献   

16.
《社会科学辑刊》2007,(4):96-99
对累犯和特定暴力犯罪一律不适用假释不符合我国刑罚的目的,不利于保障犯罪人的人权,违背刑罚个别化的要求,不适应轻刑化和行刑经济的发展趋势,背离世界刑罚的发展潮流。因此,累犯和特定暴力犯罪的罪犯经严格考核,如确已悔改不致再危害社会,就应予假释。  相似文献   

17.
减刑和假释过程中的程序缺位和补正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减刑、假释决定程序中罪犯权利保障的程序缺位;减刑、假释审理程序中罪犯权利保障的程序和正当性双重失落。必须根据正当程序的理念、价值取向制定出规范化的减刑、假释法律程序,改革现行的减刑、假释决定程序和审理程序以及监外执行制度,使得罪犯缺失的权利保障程序得到补正。  相似文献   

18.
《江西社会科学》2014,(9):158-162
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具有检察监督的职责,但由于检察权在减刑、假释制度的立法和司法层面配置不充分,使得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的法律监督不力,很多环节都表现出检察监督缺位。为此,需要从立法上通过制定专门的减刑、假释法和司法上强调同步检察监督这两个层面对减刑、假释制度中的检察权进行重构,并设置相应的配套制度,以保障其检察监督权的落实。  相似文献   

19.
非监禁刑在刑罚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非监禁All罚执行是其体系中最为重要的环节.我国的非监禁刑主要有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几种形式,其执行工作由公安机关完成.作为刑事司法的改革内容之一,非监禁刑罚执行权力将赋予给司法行政机关.正确的执行刑罚,充分发挥刑罚应有的功能,当务之急是改革和完善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确保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相似文献   

20.
减刑、假释工作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刑事审判工作的继续和延伸,担负着改造和教育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政治责任和重要历史使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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