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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志江 《河北学刊》2004,24(3):62-66
罗尔斯深受康德的影响,他曾把自己的理论称为关于正义的一个"康德主义的解释".但是,他对来自康德的许多概念、方法和思想进行了限制或新的解释.这导致他的理论既有一副与康德相似的面孔,又有许多内在的差别.他们都主张义务论,但康德主张理性义务论,罗尔斯主张契约义务论;他们都使用建构主义方法,但康德建构的是普遍的道德原则,罗尔斯建构的是政治正义原则;两个人都有"理性"设准,但康德认合理性为一元的,罗尔斯认合理性为多元的.  相似文献   

2.
"道德形而上学"是康德伦理学体系独具特色的核心观念,它缘起于康德的形而上学批判,代表着康德对形而上学"实践论"而非"知识论"存在范式转换的全新理解.总体上看,"道德形而上学"作为一个"纯粹实践理性的概念和原理体系",其系统化的理论建设包含两个重要方面:其一,以纯粹理性为伦理道德奠基,确立和阐明道德实践原理的最高原则;其...  相似文献   

3.
从德性义务理解"人是目的"的道德律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原理>中提出了"人是目的"这一道德绝对命令.在这里,每个理性存在者都是自在地作为目的而存在,不是他人随意使用的工具.这条道德律令被誉为道德形而上学最崇高的论断.然而,如何理解这一道德律令的意义,至今仍是争讼不已.批评者认为,在康德现象与本体二元论中,作为目的的人不可能是现实的、具体的人,只是抽象的先验的意志或理性主体.从这样的人的概念出发,"人是目的"命令与可普遍化绝对命令一样都会陷入"实然"与"应然"的二元对峙.这种批评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康德同样也提供了超越这种对立的可能性,这就是他的德性义务理论.康德强调,以人为目的就是以人性为自在目的,而德性义务就是丰富和完善自己的人性.德性义务论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了康德伦理学二元论和形式主义局限性.因为"人是目的"不仅包含着对人格独立性的尊重,而且也意味着必须为每一个人的自由发挥创造条件,让每个人都能过一种自主、充实和完满的生活.这一思想已经蕴含着马克思后来阐发的人的全面发展和自我实现思想的萌芽.  相似文献   

4.
康德是伦理学史上著名的义务论者。他以义务为中心建立了自己的伦理学理论体系,并试图以此给道德立大法。由于他思想缜密、理论深邃和逻辑严谨,特别是强调义务范畴在伦理学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这种独树一帜的理论使人耳目一新,所以他成了伦理学史上颇有影响的人物。这里,我们仅就他的义务论理论体系作一简要的分析。(一) 康德哲学的划时代的意义,是他的以三种批判(即,“纯粹理性批判”,“实践理性批判”和“批判力的批判”)开路的批判哲学,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康德阐述了他的先验论的认识论,为他的批判哲学体系奠定了基础。在《实践理性批判》中,康德则在先验论的基础上论述了他的道德哲学。也就是说,他在唯心主义先验论的基础上,把自己的先验的道德模式完整和系统化了,这种模式就是他所谓的“实践理性”。当然,康德所讲的“实  相似文献   

5.
康德的道德形而上学通过对"幸福"概念的批判,否定了以获得幸福为目的的功利主义思想确立的道德准则及其确立根据,并强调了基于义务论立场的道德形而上学原理。但诸多伦理学家却认为,康德在论述其道德形而上学过程中是借助了功利主义的一些基本原则,因此,他们对康德道德形而上学的义务论立场提出了质疑,并由此为康德所否定的功利主义思想的合理性进行辩护。通过对康德道德形而上学的分析,我们认为,这实际上是对康德道德形而上学的一种误解。康德尽管并不排斥幸福,但却坚定地反对将幸福作为道德的根据。康德是将道德准则建立在理性存在者的自由意志基础之上的。我们认为,康德的道德形而上学是义务论的,是义务论中最具典型性的道德哲学。  相似文献   

6.
论康德道德哲学的两种义务体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康德的道德形而上学的理论建构中,义务是其讨论的核心内容。康德晚年的《道德形而上学》一书集中讨论了两种义务论体系,即法律(权利)义务体系和伦理(德性)义务体系。对这两种义务论体系的探讨展示了康德道德哲学的实践哲学品格。  相似文献   

7.
义务概念在康德实践哲学中居于一个重要的位置,可以说康德正是继承了这个传统概念,经过全新的理论阐释,将其作为达到至善理想的途径,以区别于他的主要理论对手——功利主义。康德全新的义务概念获得了不可忽视的理论成果,但是我们也可以从这个概念及其论证看到他和对手分享了很多理论前提。正是从两者的异同出发可以更好地理解康德哲学的意义。  相似文献   

8.
康德道德个性论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康德伦理学是西方近代两大伦理学流派之一的义务论伦理学最典型的体系,他的道德个性论亦独树一帜。本文力图通过对其个性理论的审查,揭示其结构、内容及其历史局限性,以求印证个性发展的基本的伦理学结论。(-)如同其逮密的道德哲学,康德的道德个性论就其思维方法而言也是以理性为桥基。在《实践理性批判》和《道德形而上学原理》中康德就奠定了这一基础,并以之拱托道德个性结构,理智个性和经验个性的关系正以之为依归的。康德认为,好的个性、道德个性必须是以理性为基础的个性,理性个性取决于每一个理性主体所具有的认识和履行道…  相似文献   

9.
康德主张采用先验方法来确立道德原则.他认为,道德原则就是使意志成为善良所必须具备的最终条件--意志由道德规律所决定,善良意志就表现为自觉地选择和主动地服从道德规律的行为即"出于责任"的行为.如果道德规律是先天的,道德原则就必须先天地确立.康德通过道德规律的普遍性阐明道德规律概念及其表现--责任概念具有先天性,以此说明在理性中寻找道德规律的必要性;康德又通过自由概念证明了理性中存在道德规律、通过把伦理学划分为经验部分和先天部分来说明能够先天地在纯粹理性的概念中寻找道德规律,以此说明先天地确立道德原则的可能性.康德以先验的方法确立道德原则虽然有局限性,但这种方法使道德可能成为艰难曲折中的人类实现人是目的本身的文化资源.  相似文献   

10.
康德是西方伦理学史上著名的义务论者。他以义务为中心建立了自己的伦理学理论体系,并试图以此给道德立法。按照康德的说法,只有纯粹出于义务的动机,方能保证行为本身的纯粹道德性。在多种动机存在的情况下,这种纯粹出于义务的动机又是如何在诸多动机之中规定我们行为的道德价值,目前尚存在诸多争论和质疑。  相似文献   

11.
《理论界》2016,(12)
威廉姆斯基于道德运气对功利主义和康德伦理学的批评:其一,功利主义将人们的道德思维视为一种后果主义的计算,以"福利最大化"原则评价道德,这样一来,人们必然对道德经验产生误解;其二,康德把理性看作人的本性,试图从"理性存在者"的概念推演出整个道德体系,这样必然忽略人的价值异质性。尽管威廉姆斯对功利主义和康德伦理学的批评有可取之处,但道德运气自身却存在一些问题:第一,它不能有效地解决道德判断和道德责任之间的关系;第二,如果说道德责任能够通过道德情境与道德感知得到合理的解释,那么道德运气是否存在确实值得怀疑。  相似文献   

12.
道德义务必然为行为者提供绝对的和压倒一切的遵从的理由。康德等人从第一人称的观点出发的论证无法真正说明道德义务的这种绝对性。只有从第二人称的观点,才能真正理解和解释道德义务的绝对性或规范性。从第二人称的观点所提出的理由即为第二人称的理由,这种理由以承认我们作为道德共同体的成员有权向对方提出要求为先决条件。  相似文献   

13.
自20世纪70年代末托马斯.内格尔和伯纳德.威廉姆斯分别提出道德运气概念以来,这一概念引起了学界的广泛争论。道德运气似乎构成了对传统道德责任观念的挑战,因为传统的直到康德才得以完全确立的道德责任概念是以控制能力为依据进行责任归属的,而控制能力源于免于运气影响的无条件的自由意志。在传统道德责任概念中,运气是被排除在外的。而人们将道德实践中道德责任概念与康德式道德责任概念相等同,以至于造成了道德运气与道德责任不相容的假象。实际上,人类道德生活实践中所遵循的道德判断观念是以康德式"应当蕴含着能够"为核心,同时兼顾可以辨别的运气来进行道德责任归属和评价的。  相似文献   

14.
康德论意志的动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康德讨论了三个概念,即道德法则、意志和行为,并指出只有使道德法则决定意志,意志又决定行为,我们的行为才会有道德性。义务也是行为,它是出自道德法则的行为。康德分别在实践理性批判和道德形而上学的基础中两次定义了义务的概念。  相似文献   

15.
哈贝马斯考察了康德的理性兴趣概念。康德为了说明自由是如何可能的而提出了理性兴趣概念,这一概念是康德从道德情感中引申出来的,然而,难以解释纯粹理性何以伴随着感性经验的因素。哈贝马斯认为,康德在解释理性兴趣和自由时处于困境的要害在于,康德割裂了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仅仅强调后者优于前者而不是前者从属于后者,这是需要修正的关键环节。哈贝马斯则重新对兴趣概念进行定位和规划,来说明自由如何可能。  相似文献   

16.
陈真 《江海学刊》2007,(4):47-52
罗斯的初始义务论用一种多元的理论替代了康德义务论和密尔功利主义的一元论理论,克服了康德和密尔理论的许多缺陷。了解这一理论对于我们追求确定性的道德知识具有非常重要的方法论意义。通过对罗斯的初始义务概念的介绍,探讨了初始义务和实际义务的区别、决定实际义务的标准和方法,并对初始义务论所存在的问题以及方法论上的启示等都做了详细的分析和评判。  相似文献   

17.
"理性"作为道德的基础,源于亚里士多德。亚里士多德认为:德性是选择,要靠理性把握和决定。然而,经历了十几个世纪的变易,"理性"的光芒逐渐虚渺。而到康德,"理性"作为现代性的一种特征,成为康德整个德性论的根基。而对康德的德性观的某种回归为探寻理性何以重新规范道德提供了启示,也进一步重现了康德道德哲学对现实的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18.
康德的道德律在实践中的有效性和实在性问题是康德始终未能解决好的问题,在《实践理性批判》中他诉之于道德情感,但又局限于"纯粹理性的事实";直到晚年的《论俗语》中,他才从个人道德实践、国家法的政治实践和国际法的历史实践三个层次论证了义务原则的实践有效性,即纯粹实践理性的原则在道德实践中具有心理上的感化作用,在国家法的立宪活动中是先天的标准,在国际法的历史进步中则将表现出"天意"的客观历史目的,从而接近了后来黑格尔历史理性的"凡是合理的都是现实的,凡是现实的都是合理的"原则以及"理性的狡计"的概念,但由于这些都还没有完全脱离"反思判断力"的类比原理,只限于一种"假设"和"希望",因而最终尚未真正进入到历史理性对历史规律的认识和把握的领域。  相似文献   

19.
道德义务新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金凌 《理论界》2006,3(4):90-91
道德义务长期以来一直是伦理学和法学的核心概念,也是各个时代思想家争论和探讨的基本问题之一。本文运用归纳演绎法,对道德义务的内涵、特点做了较为系统的归纳总结,并提炼出一些新的观点。在此基础上,对道德义务的履行方式及其局限性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  相似文献   

20.
康德体系鸿沟问题是西方传统道德与知识二元论的具体表现。我们把"实践理性的优先性"置换到中国哲学的语境,就成为实践认识论,实践理性和理论理性在实践论的观点看来就是同一的。中国式解读和解答确立起来,也就带来了对康德哲学的体系鸿沟问题的彻底解决。在新的解读中,"知性"包括"逻辑我"的理论理性都消融在实践理性中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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