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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7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文章在网络时代的背景下再次对《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侵犯著作权罪"以营利为目的"这一主观要件的存废问题进行了分析探讨,认为无论是出于与国际惯例接轨、履行缔约国义务考虑,还是为了遏制国内侵犯著作权犯罪形势、有效保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需要,都应当取消刑法"营利目的"这一主观要件的限制,扩大刑法对著作权侵犯犯罪的规制范围。  相似文献   

2.
网络云端服务提供者侵犯著作权罪具有犯罪主体新颖、犯罪方式独特、犯罪情节复杂的特点。刑法学界关于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需承担刑事责任问题以及网络中立帮助行为是否成立帮助犯问题未能达成共识,使得网络云端服务提供者侵犯著作权罪的认定面临着理论上的困境。我国关于侵犯著作权罪的刑事法律规范大多形成于网络云端技术诞生之前,网络云端技术的出现给网络侵犯著作权罪的认定带来了新问题。在侵犯著作权罪刑法规则尚未作出更新性应对之前,应当积极发挥司法的自我适应功能,对于网络云端服务提供者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可以基于实质解释论的立场,在不违背罪行法定原则的前提下,对“复制发行”、“以营利为目的”、“犯罪主观”等犯罪构成要件进行扩大解释。  相似文献   

3.
利用信息网络传播手段侵犯著作权,是网络发展时期侵犯著作权罪的一种新形式。该罪是以"复制发行"为入罪行为,以"情节严重"为入罪门槛。其中,"复制"包括不改变载体方式的复制,也包括改变载体方式的复制;而"发行"的核心是使公众能够获得复制品的内容而不是复制品本身。与此同时,该罪在主观方面并不再适合"以营利为目的"为构成要件,在采取"形式上的强保护与实质上的弱保护"战略下,今后必须取消"以营利为目的"的犯罪要件。"P2P模式"的经营网站在客观上达到了"情节严重",主观上有侵犯著作权的故意的程度下,是可以构成利用信息网络传播手段侵犯著作权罪的间接正犯。  相似文献   

4.
我国刑法第217条和218条所规定的侵犯著作权罪和销售侵权复制品罪都将“以营利为目的”作为两罪的主观要件之一.而在其他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中均未有此目的的限制。因此,在司法实践中所出现的以报复他人、损害他人名誉或者自我炫耀为目的而实施的严重侵犯著作权的行为.由于行为人不“以营利为目的”.尽管其行为所具有的社会危害性不亚于“以营利为目的”的犯罪行为,仍然不能构成犯罪。不管是从刑法的协调性还是利益平衡的角度来看,都应当取消这一目的的限制.  相似文献   

5.
侵犯著作权罪中“以营利为目的”的网络异化,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珊瑚虫侵犯著作权案在互联网上和媒体上引起了极大关注。此案关涉到众多第三方软件的利益、前途和命运,在客观上也给网络空间中著作权犯罪“以营利为目的”的认定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和挑战,因此本案示范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6.
网络社会著作权刑法保护面临新的挑战,包括营利目的要件的问题、实行行为扩大的问题、帮助行为扩大的问题。为回应上述问题,刑法需要在立法上重新审视"营利目的"要件,完善其实行行为和帮助行为的规定,以共同推进网络社会著作权刑法保护。  相似文献   

7.
数字网络时代我国著作权刑法的适用困境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对著作权的刑法保护经历了一个从忽视到逐渐重视的过程,如今已基本形成了以《刑法》第217条和第218条为主干的著作权刑法保护体系。然而,数字网络时代著作权的主体、客体以及权利内容在不断地扩张,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使得我国现有著作权刑事立法的适用陷入诸多困境。为了顺应数字网络时代著作权刑法保护的需求,应当对著作权刑法诸多方面加以完善:确保民事法、行政法与刑法在调整著作权侵犯行为上的合理衔接;将严重侵犯他人信息传播权的行为犯罪化;对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间接侵权行为不应积极入罪;取消著作权犯罪的目的要件和结果要件,完善犯罪的情节要件;转变立法方式,变现行的封闭式罪状为开放式罪状;通过颁布司法解释进一步完善认定犯罪的情节标准。  相似文献   

8.
侵犯著作权罪是我国刑法规定的知识产权犯罪罪名之一,是1997年修订《刑法》时新增加的罪名。由于该罪规定较为简单,长期以来,打击侵犯著作权犯罪主要依靠司法解释。从立法的角度来看,侵犯著作权罪应当与时俱进,扩大著作权刑事保护范围,进一步细化侵犯著作权的罪名;罪状叙述上,"以营利为目的"应予以删除。著作权是一种私权,立法应当...  相似文献   

9.
刑法应当取消著作权犯罪的"营利目的"要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刑法将“以营利为目的”设置为侵犯著作权犯罪的主观归责条件,存在着立法指导思想偏颇,刑法条款之间、刑法与行政法规之间矛盾,司法补救功能无从发挥等系列问题。侵犯著作权犯罪不要求具备营利目的,已成为国际领域的立法趋势,也是中国履行“入世”承诺的最低义务。但在具体修改时应当结合我国的国情,使我们的刑法立法更加科学、合理、公正。  相似文献   

10.
TRIPS协议关于著作权的刑法保护与我国刑法典的规定在犯罪主观要件、客观要件、法定刑、对侵权复制品的处理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别,我国在完善侵犯著作权犯罪立法时应参考借鉴TRIPS协议的有关规定。  相似文献   

11.
非法复制是非法销售的前提,非法销售和非法复制都是基于谋利而实现的侵犯他人著作权的系列活动,应作为一个行为看待,不应将复制、销售人为割裂;在对著作权损害的认定上,不应只单看违法所得的多少,还应看著作权人市场份额的损害程度;我国刑法应加大对著作权人个人利益的保护,兼顾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  相似文献   

12.
侵犯著作权犯罪立法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有关著作权犯罪的刑事立法完善,需要在刑事政策上对著作权刑事保护作理性的定位,在立法技术上提高其可操作性,兼顾著作权刑事立法现代化与刑法总体特点的要求,并对著作权犯罪刑事诉讼制度的设置和其他因素的作用给予足够的重视。  相似文献   

13.
我国根据WTO/TRIPS协议要求已经修改了知识产权法,但对于WTO/TRIPS协议规定的纺织品外观设计保护这一问题还没有明确规定。在权衡欧洲及美国对纺织品等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法律保护模式的基础上,建议确立一种区别于现有工业产权和著作权的权利——工业版权制度对其进行法律保护,并制定具有世界领先水平的工业版权法。  相似文献   

14.
网络的发展带来了一系列刑法问题。其中就网络犯罪地而言,采用遍在说,对犯罪结果地的认定,应当适当限制;对窃取、骗取网络虚拟财产的行为,有必要纳入刑法规制的范畴,以财产犯罪论处;对利用网络侵犯著作权的复制行为宜做扩大理解,且有必要将不以营利为目的相同行为也作犯罪对待;此外,在确定网络犯罪的数额时,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尤其应适当考虑损失数额。  相似文献   

15.
在全球化背景下,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已成为国与国之间利益分歧的争议焦点之一.中国自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 10年来,对所承诺《TRIPS协定》中知识产权的刑法保护义务已通过国内法逐步得到落实.然而随着国际知识经济的加速发展,《TRIPS协定》所代表的国际标准被西方发达国家不断提高,这无疑对中国经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也同时对中国刑法相关规定带来了挑战.如何有效地利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来合理保护中国经济利益值得研究.文章对《TRIPS协定》及其相关刑事条款进行了准确解读,以期有利于明析国内立法的不合和契合之处,从而最终服务于中国立法.  相似文献   

16.
关于著作权刑法保护问题,我国台湾地区采用附属型立法模式,大陆则采用集中型立法模式;价值取向上,台湾秉承“人格价值观”,大陆则吸收了“财产价值观”理念;主观归责条件方面,台湾没有以营利为目的的规定,也不限于故意,过失也能构成犯罪,客观归责条件为,行为人实施了著作权法列举的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大陆则不同,它强调主观方面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故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客观归责条件也有两个方面,即(1)实施了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或销售侵权复制品的行为;(2)情节严重。关于著作权犯罪的刑事处罚,两岸在刑种设置和程序安排上也有很大区别。由此,完善我国著作权刑法保护的具体构想为:(1)建构附属型刑法保护模式;(2)严密著作权刑法保护的法网;(3)采用自诉与公诉相结合的刑事追究程序。  相似文献   

17.
网络版权侵权的法律救济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近年来,网络版权侵权问题始终为立法界、司法界和学术界所关注。网络版权侵权的法律救济是规定应对受到侵害的网络版权权利人给予何种救济措施的法律制度,因为关系到网络版权侵权责任的追究效果,所以很有研究的必要。我国网络版权侵权的法律救济必须从民事救济的体系化、行政救济的完备化、刑事救济的规范化入手,形成完整的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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