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共同危险行为是广义共同侵权行为的重要类型.在共同危险行为的归责中,需要合理确定并正确认定共同危险行为的构成要件;共同危险行为的归责结果包括确定行为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者行为人得以全部或部分免除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2.
在共同危险行为中,致害人不明是共同危险行为的本质特征,因果关系推定是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归责事由.行为人不仅要证明自己不是致害人,而且还需要查明致害人,才能不承担侵权责任.否定说不仅能强化对受害人的保护,提高受害人的诉讼地位,而且还有利于预防损害的发生及揭示共同危险行为的客观事实.各个行为人不仅要具备实施了危险行为、其行为与受害者的损害存在因果关系不明情形,还须具备主观上无意思联络,其行为才能构成共同危险行为.《侵权责任法》第10条立法模糊而导致理解争议,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相应的司法解释,对共同危险行为制度补充完善.  相似文献   

3.
共同危险行为是广义共同侵权行为的一个重要形态。共同危险行为人在主观方面是法律推定的各自过错;对共同危险行为作危险行为与害行为的区分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共同危险行为在因果关系上是必然性和法律推定相结合。共同危险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基础在于法律对受害人与"无辜被告人"利益的取舍、危险行为的客观关联性和损害后果的整体性。  相似文献   

4.
共同危险行为的免责事由,专指共同危险行为人通过举证证明自己的行为与损害结果没有因果关系而免责的问题,而非证明自己非共同危险行为人的问题。针对行为人免责的事由,目前学术界存在着肯定说与否定说的争议。通过对肯定说和否定说的分析,可以看出,肯定说才是符合法律公平公正精神的学说。  相似文献   

5.
共同危险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共同实施了侵害他人权利的危险行为,并造成实际损害,但不能判明损害是由何人造成的侵权行为。共同危险行为的特殊性决定了其构成要件的特点。共同危险行为人对危险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连带责任的基础在于法律对全体危险行为人都为“惹起人”的推定。立法应进一步完善共同危险行为的免责事由,从而加强对受害人的保护。  相似文献   

6.
共同过失能否成立共同犯罪,理论上素来存在着争议.基于对共同注意义务的共同违反,在立法论上应承认共同过失犯罪的存在.共同过失犯罪的成立,要求两个以上的行为人负有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共同注意义务并实施了违反共同注意义务的共同行为,导致了危害结果的发生;主观上要求行为人在共同违反注意义务上都存在过失.  相似文献   

7.
共同过失犯罪是否成立,尚存争议.然而,如果结合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那么共同过失正犯、过失教唆犯等共同过失行为有其成立的依据,符合共同犯罪的主客观构成要件;对共同过失犯罪的行为人应按照他们各自的主观罪过来认定他们的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8.
关于共同加害行为人承担的连带责任,通说的观点是绝对主义连带责任。它存在社会效率缺失、司法权威丧失、内部矛盾激化、司法腐败滋生等弊端。基于利益平衡的考虑,共同加害行为连带责任要在价值取向上做出改变,从只考虑受害人利益的绝对主义,转向既考虑到受害人利益也考虑共同加害行为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相对主义。在指导思想上,相对主义连带责任应当内外纠纷一并解决,尽量避免共同加害行为人之间的追偿,让受害人承担程序上的不利益。在制度设计上,受害人应当起诉全体共同加害行为人;共同加害行为人在承担责任上应当“先自己后他人”;受害人免除部分共同加害行为人的责任产生相对效力;受害人与部分共同加害行为人和解也产生相对效力。  相似文献   

9.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是行为人实施的某一违法行为具有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的双重特征,从而在法律上导致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共同产生.虽然两者具有共同特征,但在法律上存在着重大差异,当事人对两类责任的不同选择将极大地影响其权利和义务的行使.为了解决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问题,应允许受害人选择请求权,既要充分、有效的保护受害人,又要使加害人受到应有的制裁.  相似文献   

10.
危险是指遭受损害和痛苦的可能性,其核心含义即可能性。刑法中的危险在类型上基本可划分为行为人的危险和行为的危险。行为人的危险是近代学派理论的核心概念,在现代刑法中已退出犯罪论的舞台,但在刑罚论和保安处分制度中,行为人的危险仍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旧派理论以行为为中心,因此危险主要是指行为的危险。目前我国关于危险概念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危险究竟是指行为本身的危险,还是结果危险。行为的危险既包含了行为危险,也包括结果危险。行为危险和结果危险的表述并不准确,应当以抽象危险和具体危险代替。  相似文献   

11.
从我国新刑法中确认的危险犯条款中进行分析 ,得出了危险犯所具备的四个特征 :行为人主观上有危险之意图 ,即恶意危险、行为人必须已着手于危险行为之实行、行为人的危险行为未发生实害结果、危险犯具有法定性。  相似文献   

12.
论共同侵权行为的本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共同侵权行为是侵权行为法律制度当中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而共同侵权行为的本质又是共同侵权行为法律制度的核心问题.对于共同侵权行为本质的认识主要有四种观点,其中,"共同故意说"和"共同过错说"称为主观说;"共同行为说"和"关联共同说"称为客观说.对共同侵权行为本质的认识应采取"折中说",其具体要求是:构成共同侵权,数个加害人均需要有过错,或者为故意或者为过失,但是无须共同的故意或者意思上的联络;各加害人的过错的具体内容是相同的或者相似的.  相似文献   

13.
共同正犯的部分中止问题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共同正犯的部分中止是否以有效性为必要条件 ,有主观说、客观说和折衷说之争。基于客观主义所提倡的责任原则和行为主义 ,部分中止的成立并不必然以中止行为的有效性为条件。折衷说也存在类似于客观说的问题。基于主观主义的理念 ,共同正犯部分中止的成立一律不以中止行为的有效性为条件。我国关于中止犯的立法是客观主义的 ,对于共同正犯的部分中止是否以中止行为的有效性为条件 ,应当符合客观主义的基本立场 ,根据行为人在共同正犯中的作用和地位区别对待。  相似文献   

14.
贺光辉 《南都学坛》2012,32(1):102-107
高空抛物行为乃加害人不明的一般侵权行为,其与建筑物致人损害及共同危险行为均有本质区别。在高空抛物致人损害时,我国侵权责任法对受害人救济的规定,缺少相应的法理依据,对责任人也有失公平,于发现真正的加害人及公共安全的维持也并无裨益,甚至还会引发恶意诉讼的风险。对高空抛物行为的抑制及受害人的救济,要靠公安机关的积极介入,及时查明加害人;扩大处罚性损害赔偿范围;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社会救助体系;大力培育保险市场,建立业主责任保险制度等途径来实现。  相似文献   

15.
共同危险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正当性在于回应了充分救济受害人一方这一政策性要求,是对“无辜的受害人”与“无辜的被告人”之间的实体法上的利益冲突进行细微考量、权衡轻重后所做的取舍并具体分析了共同危险行为的双重责任关系。  相似文献   

16.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是行为人实施的某一个违法行为具有违约行为与侵权行为的双重特征,从而在法律上导致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共同产生。二者虽具有共同特征,但在法律上存在着重大差异。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时,受害人应具有选择权,这样可解决困惑司法实务界的法律问题。允许受害人选择请求权,可以有效、充分地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同时也可以使加害人受到应有的制裁。  相似文献   

17.
在比较研究域外二十多个国家救助制度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我国的实际情况,从犯罪行为、犯罪的主观方面、行为人的起诉判罪与否、被害人与加害人的关系、加害人的表现等诸多影响救助制度实施的因素入手,分析并论证我国刑事被害救助制度的对象与范围等。  相似文献   

18.
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是指数人事先并无共同的意思联络,其加害行为相结合而致生同一损害结果的侵权类型,可以将其分为损害可分和损害不可分两种。其中,损害可分的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是单独侵权,数行为人承担按份责任;损害不可分的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是共同侵权,数行为人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则主要按过错程度或平均分担责任。  相似文献   

19.
无过错责任原则,亦可称为无过失责任、严格责任或危险责任,在我国<民法通则>与<民法典(草案)>、<侵权责任法(草案)>中被定义成为"没有过错",这是极其不妥的.即将出台的<侵权责任法>应准确界定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内涵:在特定类型案件中,不考虑加害人是否具有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人就应当对所造成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  相似文献   

20.
共同犯罪的本质是行为人利用他人的实行行为实现自己的单独犯罪,其根本特点是以"共同犯罪行为的性质"定罪,以"共犯中各个自然人的单独实行行为"进行处罚。这种将定罪、处罚的客观标准区别开来的模式,体现了刑法中的个人责任原则。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