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03 毫秒
1.
《青春岁月:学术版》2017,(11)
附义务赠与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赠与合同,在受赠人获得较大利益,负担较小义务的同时,满足了赠与人或赠与人指定的第三人的特定权益,因而成为赠与合同的主流形式。但是在实务中,因对附义务赠与合同的性质定义不明确、对附义务赠与合同与其他赠与合同的辨别不清楚、受赠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约定义务或赠与人滥用任意撤销权引起的赠与合同纠纷也日渐增多。因此,如何定性附义务赠与合同,划清附义务赠与合同与其他赠与合同的界限,合理行使与适当限制赠与人的撤销权,对于维护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
编辑同志: 我是个孤寡老人,是村里的“五保户”。我的邻居丁某多年来给了我很多生活上的照顾,我非常感激,想在死后把房屋等财产赠给他。请问:“五保户”是否有权处理自己的财产? 田 一 相似文献
3.
编辑同志: 我今年 70岁,仅有一独生女儿。为了老有所靠,我于 1996年初与亡夫的侄儿王安福达成一份“养老协议”:我与安福夫妇一起生活,由他们对我养老送终;在我身故后,我的所有财产归安福所有。 1996年底,安福在县城工作的女儿生了儿子,安福夫妇要我到县城帮其女儿照看了 3年半的小孩,其间未收过分文工资。去年初,我不小心摔了一跤,从此瘫倒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安福夫妇担心受我拖累,竟置之不理。我女儿只好把我接走,给我治病。请问:我能否向安福父女追索照看小孩 3年半的劳动报酬 ?杨三妹 杨三妹大娘: 您 1996年… 相似文献
4.
我父亲因病去世后,在清理他的遗物时我们发现他生前将自己的6万元积蓄存在了我弟弟的名下,但存折和密码都由他自己掌握。现在弟弟以此为由提出这6万元应是父亲生前赠与给他的财产,不应作为遗产共同继承。请问:未明确赠与的财产。可否作为遗产继承吗? 相似文献
5.
6.
7.
8.
编辑同志: 在我居住的公寓,我家楼上的邻居,几乎每天都邀集很多人到家里唱卡拉OK,而且音量开得很大,还蹦蹦跳跳,一玩就到夜间12点。他们的活动严重干扰了我的正常生活。我多次提意见,可邻居说这是他的爱好,别人无权干涉。请问,我该怎么办?吴其吴其同志: 你的邻居的这种行为已构成对你的合法权益的直接侵害,是违犯法律规定的。在社会生活中,任何人在享受依法规定的权利的同时,都不应该对他人造成损害,更不能把自己的享受建立在他人受损害的基础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 相似文献
9.
10.
11.
编辑同志:
三个月前,我70岁的丈夫曾与邻居李某结伴去公园游玩。游玩时,我丈夫突然昏倒在地,口吐黏液。李某害怕承担责任,一声不吭地转身而去。约一个小时后,我丈夫才被路人发现并拨打120电话送往医院抢救。经诊断为高血压引起中风,但因抢救不及时已造成偏瘫。面对我们的赔偿请求, 相似文献
12.
13.
14.
15.
16.
编辑同志:我有两个儿子。大儿子有工作,但是他对我们两老不尽赡养义务,反而常偷家里的钱挥霍浪费,伤透了我们的心。如今我和老伴都是70多岁的人了,我们打算立遗嘱将全部财产遣留给小儿子,取消大儿子的继承权,这样做是否可以?张保星张保星同志:您来信所介绍的情况说明,您的想法符合法律规定。《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九条规定:“老年人有权依法处分个人的财产,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强行索取老年人的财物。”这是基于养老育幼,发扬家庭和睦团结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所制定的法规。为了保护财产所有人的合法利益,《继承… 相似文献
17.
18.
19.
20.
编辑同志:前不久我和老伴乘火车去外地旅游。在车厢里两乘客发生口角,其中一位操起茶杯砸向另一位,那人一躲闪,茶杯砸在我老伴头部,经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近4000元。当时因忙于抢救,未顾及肇事者,现已无法找到他。请问:乘火车受伤该由谁承担责任?李梅李梅同志:旅客乘火车受伤该由谁承担责任,不能一概而论,应依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不过就您来信所述,您老伴无故挨打,蒙受伤害的损失,应由铁路运输部门承担赔偿责任。《铁路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因铁路行车事故及其它铁路运营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承担赔偿…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