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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03 毫秒
1.
附义务赠与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赠与合同,在受赠人获得较大利益,负担较小义务的同时,满足了赠与人或赠与人指定的第三人的特定权益,因而成为赠与合同的主流形式。但是在实务中,因对附义务赠与合同的性质定义不明确、对附义务赠与合同与其他赠与合同的辨别不清楚、受赠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约定义务或赠与人滥用任意撤销权引起的赠与合同纠纷也日渐增多。因此,如何定性附义务赠与合同,划清附义务赠与合同与其他赠与合同的界限,合理行使与适当限制赠与人的撤销权,对于维护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
编辑同志: 我是个孤寡老人,是村里的“五保户”。我的邻居丁某多年来给了我很多生活上的照顾,我非常感激,想在死后把房屋等财产赠给他。请问:“五保户”是否有权处理自己的财产? 田 一  相似文献   

3.
编辑同志:   我今年 70岁,仅有一独生女儿。为了老有所靠,我于 1996年初与亡夫的侄儿王安福达成一份“养老协议”:我与安福夫妇一起生活,由他们对我养老送终;在我身故后,我的所有财产归安福所有。 1996年底,安福在县城工作的女儿生了儿子,安福夫妇要我到县城帮其女儿照看了 3年半的小孩,其间未收过分文工资。去年初,我不小心摔了一跤,从此瘫倒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安福夫妇担心受我拖累,竟置之不理。我女儿只好把我接走,给我治病。请问:我能否向安福父女追索照看小孩 3年半的劳动报酬 ?杨三妹 杨三妹大娘:   您 1996年…  相似文献   

4.
明辉 《老年人》2007,(8):51-51
我父亲因病去世后,在清理他的遗物时我们发现他生前将自己的6万元积蓄存在了我弟弟的名下,但存折和密码都由他自己掌握。现在弟弟以此为由提出这6万元应是父亲生前赠与给他的财产,不应作为遗产共同继承。请问:未明确赠与的财产。可否作为遗产继承吗?  相似文献   

5.
《老年人》2003,(10)
编辑同志:我父亲去世后留下一套私房,由我继承。最近妻子要和我离婚,在协议处分夫妻财产时,妻子要求与我平分这套私房。请问,她的要求合法吗?王大成王大成同志:你的问题涉及夫妻一方继承遗产的归属问题。根据《婚姻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该法同时规定,在以下两种情况下,继承或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一方所有:一、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财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二、夫妻明确约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针对你的情况,如果你父亲生前立遗嘱指定房产归你一…  相似文献   

6.
编辑同志 :我们兄妹3个成家立业后 ,与父母分居另过。前不久父亲因心脏病突发死亡 ,留下属于他的遗产近两万元。鉴于母亲原来没有工作 ,又年迈多病 ,我愿放弃对父亲遗产的继承权 ,把我所得的份额让给我母亲继承。请问 :我可否转让继承权? 林森林森同志 :继承权是一种依附人身的权利 ,因而不能转让。你想把你应继承父亲遗产的份额转让给你年迈多病的母亲 ,这个想法很好 ,值得赞赏。你可以采取赠与的方式 ,把你应继承父亲遗产的份额 ,再赠与你母亲。这样做是合法的 ,因为赠与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 ,在把这份财产赠与你母亲之前 ,你要征得妻…  相似文献   

7.
李英 《华夏少年》2007,(11):37-38
九月九日下午,李老师来到教室布置作业,他问:“同学们,你们知道明天九月十日是什么节日吗?”同学们异口同声回答:“教师节。”李老师微笑着说:“是啊,明天是我的节日。我想让你们每一个人送我一份节日的礼物。”同学们小声的嘀咕起来,呀,老师向学生要礼物,那我给老师送一枝花,我给老师送一支钢笔,我给老师送……  相似文献   

8.
编辑同志:  在我居住的公寓,我家楼上的邻居,几乎每天都邀集很多人到家里唱卡拉OK,而且音量开得很大,还蹦蹦跳跳,一玩就到夜间12点。他们的活动严重干扰了我的正常生活。我多次提意见,可邻居说这是他的爱好,别人无权干涉。请问,我该怎么办?吴其吴其同志:  你的邻居的这种行为已构成对你的合法权益的直接侵害,是违犯法律规定的。在社会生活中,任何人在享受依法规定的权利的同时,都不应该对他人造成损害,更不能把自己的享受建立在他人受损害的基础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  相似文献   

9.
《老年人》1997,(10)
编辑同志:我和老伴都是退休教师。今年春节前,邻居丁某买摩托车,向我们借去5000元,说好半年为期,月息2%。因为是邻居,碍于情面,我当时没有要他立字据,谁知岔头就出在这里。到了还款期,我去找丁索款,没想到他只肯偿付本金,却否认借款时双方曾有利息的约定。请问这该怎么办?乃文乃文老师:您把自己的钱借给邻居的行为属于民间借贷。我国法律允许民间无偿借贷和有限制的有偿借贷。也就是说,在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借贷双方可以约定利息,也可以不约定利息。当初,您借款给丁某,既未签订借贷合同(或称协议),也未立下任何字…  相似文献   

10.
悦悦 《老年世界》2010,(18):21-21
今年春节的时候,先生和我送了一部手机给六旬的婆婆。婆婆拿着手机嘟囔着说:“买这玩意儿干啥啊?我要给你们打电话,拿家里的电话直接打不就得了!”自打我们送她手机那日起,手机就俨然成为了她手里的摆设。每个月我们往她手机里充的话费,还是没少几块。先生苦笑着说:“我这妈,可不是玩高科技的人哪!”  相似文献   

11.
方圆 《老年世界》2013,(12):9-9
编辑同志: 三个月前,我70岁的丈夫曾与邻居李某结伴去公园游玩。游玩时,我丈夫突然昏倒在地,口吐黏液。李某害怕承担责任,一声不吭地转身而去。约一个小时后,我丈夫才被路人发现并拨打120电话送往医院抢救。经诊断为高血压引起中风,但因抢救不及时已造成偏瘫。面对我们的赔偿请求,  相似文献   

12.
法律咨询     
《当代老年》2008,(9):13-13
房屋赠给儿子后还能要回来吗?问:去年8月,我和老伴经商量后把我们的一处房产赠与了儿子,签订有房产赠与合同,并到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合同还约定:我们夫妇对所赠与的房屋享有居住权,直至去世。此后,我们和儿子一起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了变更登记,将房屋产权人变更为儿子。今年年初的一天,儿媳刘某因琐事与我发生争吵,  相似文献   

13.
悦悦 《当代老年》2010,(4):38-39
年初,先生和我送了一部手机给六旬的婆婆。婆婆拿着手机嘟嚷着说:“这玩意儿干啥啊?我要给你们打电话的时候,拿家里的电话直接打不就得了!年轻轻的,乱花冤枉钱!”婆婆是个会过日子的节俭人,自打我们送她手机那日起,手机就俨然成为了她手里的摆设。每个月我们往她手机里充的话费,还是没少几块。先生苦笑着说:“我这妈,可不是玩高科技的人哪!”  相似文献   

14.
放假回家,男友送我上车.吩咐我火车上不准和人说话,一上去就要睡觉,要能睡多久睡多久。还特意买了一本幽默给我在路上消遣。我笑,拍拍他说:“放心,我这么丑,没人拐我的。”他也笑:“我怕你拐了人家。”如此万般不舍地上了车。老天!同座五个男孩。我吸D气,目一甩,淡  相似文献   

15.
高鹏 《老年世界》2013,(9):28-28
朋友孩子结婚,送来一袋喜糖。老了不爱吃糖,我转送给邻居小孩。那孩子一把抓过袋子,拣出巧克力一个劲往嘴里塞,把其他的糖果扔得满地都是。我叹一口气,想起了自己的童年,想起了那位卖零货的老头和黑黑的糖果。  相似文献   

16.
编辑同志:我有两个儿子。大儿子有工作,但是他对我们两老不尽赡养义务,反而常偷家里的钱挥霍浪费,伤透了我们的心。如今我和老伴都是70多岁的人了,我们打算立遗嘱将全部财产遣留给小儿子,取消大儿子的继承权,这样做是否可以?张保星张保星同志:您来信所介绍的情况说明,您的想法符合法律规定。《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九条规定:“老年人有权依法处分个人的财产,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强行索取老年人的财物。”这是基于养老育幼,发扬家庭和睦团结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所制定的法规。为了保护财产所有人的合法利益,《继承…  相似文献   

17.
《当代老年》2008,(1):11-11
问:丈夫早年去世后,我带着女儿过,一直没有改嫁,女儿大学毕业后留在省城工作,我仍在老家单独生活。我今年56岁,但已经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全靠女儿邮寄钱供养。前不久,我由于行为不谨慎造成邻居财产受到损失,损失金额在2万元。由于我无力赔偿,邻居就叫我女儿负责赔偿。我女儿刚参加工作没两年,工资收入很低,只够自己和我的生活费,根本赔不起。而且是我惹的祸,与女儿毫无关系,叫她替我承担赔偿责任也太冤枉。请问,靠子女赡养的老人造成他人财产损失,子女是否应该代替承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8.
李先生:我的邻居李老太太有两个儿子,大儿子是一名工人,小儿子则是一名小学教师,而且是一名党员,现在两人都已经成家立业了。在分家时,小儿子认为李老太太偏袒他的哥哥,存在财产分配不公的情况。自从分家以后,小儿子就跟母亲不来往了。  相似文献   

19.
《女性天地》2011,(11):64-64
6年前我和丈夫周某结婚,而今由于周某在外“包二奶”,我决定和他协议离婚,儿子跟谁生活和抚养费支付问题已经谈妥,只是财产分割出现分歧。分歧的焦点是我们结婚时周某父母赠与我们的住房归谁。周某说那是他父母赠与的,按不久前出台的《婚姻法〉解释新规定应该归他。我认为那是他父母以我们结婚为前提赠与的,我也应该有一份。请问,夫妻离婚时房产归属有什么新的法律规定?  相似文献   

20.
编辑同志:前不久我和老伴乘火车去外地旅游。在车厢里两乘客发生口角,其中一位操起茶杯砸向另一位,那人一躲闪,茶杯砸在我老伴头部,经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近4000元。当时因忙于抢救,未顾及肇事者,现已无法找到他。请问:乘火车受伤该由谁承担责任?李梅李梅同志:旅客乘火车受伤该由谁承担责任,不能一概而论,应依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不过就您来信所述,您老伴无故挨打,蒙受伤害的损失,应由铁路运输部门承担赔偿责任。《铁路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因铁路行车事故及其它铁路运营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承担赔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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