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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陈武强 《延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9(4):76-81
北宋政府制定了许多针对西北边区诸族的民族法律法规,但因民族和社会问题的复杂以及军政地理位置之特殊,故其处罚原则与内地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宋对边区蕃人的违法论罪,在贯彻"和断"处刑原则的同时,又将法律政策与民族政策有机结合而轻重其刑、灵活处罚,并由此形成北宋西北边区民族法律法规中刑罚原则的鲜明地域特色. 相似文献
2.
在北宋西北边疆地区,宋夏对峙致使这一地区民族关系复杂.这种态势直接影响到北宋在西北边疆地区的司法,即由遵从少数民族习惯法到逐步推广适用北宋国家法,而边臣的言行对民族法制运作产生积极或消极的影响,这些因素共同构成北宋西北边疆地区民族法制运作实践的图景. 相似文献
3.
由于西夏的服叛不常和吐蕃势力的向背,北宋西北边疆地区的民族关系颇显复杂。宋政府通过民族立法积极展开对该地区的经略。民族立法以皇帝诏敕为主要形式,以经济和政治上的抚制结合为内容,大致包括对西北少数民族经济优待、从事边贸活动和授官任用立法等三方面。这些民族立法使北宋西北边疆地区的社会秩序得以维系、北宋国家利益得以保障。 相似文献
4.
安国楼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36(1):23-26
北宋的西北边区多为少数民族聚居 ,外与西夏及其他部族相邻。自宋神宗即位以后 ,为扭转长期以来被动防守的局面 ,相继向外开拓疆土。北宋后期的西北开边具有很大的盲目性 ,人力财力都遭受了重大损失 ,但对这些新边地区的经营 ,又促使了民族关系的进步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在开拓地区进一步推行“汉化”政策 ,部族蕃官开始担任汉官职务 ,仿汉官制进行磨勘迁转 ,蕃兵则采用汉兵法进行组织和管理。在经济关系上 ,设立固定市场 ,鼓励蕃汉贸易。颁行关系法规 ,保护蕃民利益。废除土地禁令 ,开放土地买卖。不分民族、地域 ,各类人户均可移居边地耕殖自营。这对宋代西北边区的开发和各民族的交流与融合 ,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5.
张永萍 《西北民族大学学报》2009,(4):38-41
宋真宗、仁宗时期,为了对抗辽、夏,北宋竭力经营甘青藏区吐蕃诸部,与恩信稳边、“联蕃制夏”的迪地民族基本政策相适应,在法律上,政府制定了许多针对甘青藏区蕃部诸族的民族法律规范,内容涉及行政、经济和社会文化的各个方面。此法律规范对当时民族地区社会稳定起到了应有的历史作用。 相似文献
6.
边区民族社会经济发展思考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费孝通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3,(1)
本文通过作者从事民族研究工作的经历,提出了他对这个研究领域里的思路。文章着重论述了七十年代末我国跨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以来,他在边区和民族地区考察和实地调查中形成的边区开发的主要论点。文章指出,没有少数民族的现代化,就谈不到中国的现代化,在振兴中华的共同事业中,各民族都将做出自己的贡献。 相似文献
7.
北宋西北沿边的入中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黄纯艳 《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1)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入中成为宋政府解决军需财用的重要办法,在西北沿边军需供给中更成为主要手段。西北沿边的入中物品并不限于粮草,还有茶、盐、布帛、瓦木铁器等。折中的方法频繁变化,主要可分为折物、折钱和折钞三种。西北沿边的入中对茶盐政策、国家财政、商品贸易、市场物价等都产生了深刻影响。 相似文献
8.
北宋西北沿边堡寨商业化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金勇强 《延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8(6):105-109
北宋在西北沿边修建的堡寨,除了用来抵御西夏进攻和招抚沿边蕃部的作用外,还具有明显的商业性质。其原因主要为宋夏战争的影响和推动;以及宋朝和西北周边少数民族经济互补性的需要。沿边堡寨的商业化特征表现在多个方面,但由于西北沿边堡寨的特殊性,这种商业化还表现出先天的弱点和不足。尽管如此,北宋西北沿边堡寨的商业化在推动当时西北地区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相似文献
9.
刘建丽 《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30(6):40-44
北宋时期 ,西北吐蕃在经济、政治、军事上对北宋的依附以及文化心理上对中原王朝的认同 ,是宋朝经制吐蕃而吐蕃也愿意归属的深层原因。 相似文献
10.
杨正文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98,(5)
本文结合中国南方民族边区实际,对民族地区经济发展途径问题进行探讨,提出进行跨行政的区域协作,实施农业特色产业化是民族边区突破经济发展颈瓶之关键的观点。 相似文献
11.
北宋时期,在政府大力招诱政策的影响下,西北缘边诸多吐蕃部落相继内属而成为熟户。吐蕃内属后,宋蕃民族关系发生了新变化,北宋政府根据边情和统治的需要,对缘边吐蕃熟户实行了许多绥怀优抚的民族政策,主要包括封爵、给田免租、通贸易和恤刑等四个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相似文献
12.
高君智 《石河子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26(2):114-118
两宋时期,鉴于西北、西南边区民族分布众多、形势复杂等因素,宋朝廷对民族地区各类纠纷的法律处置比较谨慎,其法律解决机制以习惯法为基本原则,逐渐加大国家制定法纠纷解决的渗透和力度,并形成民族边区国家法权威的主导性。灵活有效的法律机制对于确保民族地区社会统治秩序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3.
黄之栋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42(3):178-190
宋体四六自成立之后就形成两个风格不同的流派,分别以王安石和苏轼为代表。两宋之际的汪藻等四六文名家,一方面取法本朝欧阳修、王安石、苏轼,融汇两派之优长,创作出既典雅工致又明白畅达的四六文,使欧阳修等人变唐体为宋体的骈文革新最终完成;另一方面,远师唐代陆贽之风,融至诚于骈俪之中,变应用公文为经世之文。这些使两宋之际的四六文继北宋中期欧、苏之后,成为宋体四六的又一座高峰。 相似文献
14.
北宋地方灾害评估系统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石涛 《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28(1):120-124
灾害评估是灾害赈救管理的重要环节,北宋时期,人们已经认识到灾害评估的重要作用,在许多环节上进行了尝试,并制定出了报荒、检覆、行政监督等一系列较为详尽的办法,为灾害管理提供了重要依据。文章从灾害学的角度,对北宋时地方灾害评估体系进行论述,勾勒出这一体系的运作流程,并对其效果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5.
唐初的统治者奉行“死者不可再生,用法务在宽简”的政策,采取了一系列立法措施,诸如:减少死刑条款的数目,简化死刑执行方式,减轻死罪量刑幅度,增设免死或缓决特例,确立“尚轻缓”的刑罚适用原则,严格死刑审判执行的程序,等等,对死刑的适用加以严格限制。 相似文献
16.
姚红 《绍兴文理学院学报》2012,(1)
北宋东莱吕氏家族既与宰辅大族联姻,也选择有发展前景的新进士为婿或姻家,从而形成了一个个盘根错节的庞大政治集团,藉此长期维持其家族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利益,并对北宋政治产生重大影响。 相似文献
17.
18.
元代关涉回回立法初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王东平 《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6)
元代蒙古统治者给予包括回回在内的色目人以较高的政治地位 ,并以制度或法律条文的形式固定下来。立法内容关涉回回的行政法规、刑事法规、经济法规和民事法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