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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司法审判与司法行政之分离有坚实的理论基础 ,即 :分权制衡理论、程序正义理论和司法效率理论。审判与司法行政之分离的立论根本我国现行司法体制中 ,司法审判与司法行政的职能分工不明 ,不利于实现司法公正和效率的双重价值目标。司法审判的本质是判断。实现司法审判与司法行政事务相分离 ,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因此 ,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进行改革 ,将法院的司法鉴定业务、裁判文书的强制执行权和法院内部的其他司法行政事务分离出去 ,主要交由司法行政机关管理 ,以便法院能够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  相似文献   

2.
当前,以智能证据审核、类案推送、量刑辅助和偏离度预警等为典型,人工智能与司法裁判的融合不断深化.在显著提升审判质效、促进裁判标准统一的同时,人工智能对司法审判过程的深度渗透也一定程度上弱化了法官的审判主导地位、影响了司法公正的实现、降低司法审判的透明度,对传统司法理念和司法伦理带来巨大的挑战.作为回应,在司法智能化建设...  相似文献   

3.
现代司法理念下中国民事审判制度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选择从现代司法理念的视角解读我国民事审判制度改革,检讨我国民事审判模式、审判主体、审判程序和审判证据等,不仅是为了解决民事审判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为了尽快建立和完善符合“中立、平等、透明、公正、高效、独立、文明”等现代司法理念的民事审判制度,解决我国民事审判的现行制度与现代司法理念的矛盾冲突,早日实现我国民事审判制度的“现代化”。  相似文献   

4.
解决纠纷是基层法官的基本职业定位,纠纷解决的有效性取决于基层法官司法能力的高低,基层法官准确认定案件事实的能力、恰当适用法律的能力都直接影响着纠纷当事人对裁判结果的信服度和公众对司法权威的公信度,进而影响到判决的执行效果。从基层法官司法能力中的审判能力提升为着眼点,从审判时的司法经验、司法技巧及标准规范三个方面的应用进行探讨,同时论述了司法理念对司法审判的影响作用,总结得出基层法官在司法审判时应将司法经验与法律规则相结合,灵活运用各种发现案件事实的司法技巧,辩证地对待裁判的标准规范,并将先进科学的司法理念贯穿于整个司法审判中。  相似文献   

5.
家族司法审判与国家司法审判的关联性表现为:一是审判依据所遵循规律的一致性,二是审判案件所追求社会效果的共通性。其中,一致性是指各自司法审判对法律依据作出选择后,最终证实案件事实的可靠性和确定性一致;共通性是指国家司法审判追求的维护社会秩序的目标,与家族司法审判追求的家族协调发展的目的具有共通性。这种关联性的主要表现是把各自的诉讼依据作为分析要点,将界定家族司法审判与国家司法审判关联性的涵义作为探索关联性表现的先决条件,从而开辟司法制度研究的新领域。  相似文献   

6.
家族司法审判在古代社会与政治体系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司法横平作用,古代社会基层治理对社会矛盾争议的化解大部分离不开家族司法审判发挥的裁判作用。家族司法职务犯罪审判依据也势必对基层社会控制发挥有利的平衡作用,并且与国家司法职务犯罪审判依据形成特色的对比,这也是统治阶级进行地位巩固和司法镇压的关键性司法依据。家族司法与国家司法职务犯罪审判依据的内容以及两者形成差异性的原因是传统司法文化的呈现,更是统治者意志的集中体现,这无疑对我国现行国家司法职务犯罪立法、司法都具有历史性启示。  相似文献   

7.
司法大数据是司法活动与大数据科技的结合及其在司法领域的积极运用。司法大数据以裁判结果为载体,融合了立法与案例的多种信息与数据资源,为法官审判案件提供了可依据的数据支持,可帮助法官形成对案件的认知和判断,对司法公正具有积极的“正功能”。但司法大数据在提升审判质效的同时也会因为数据科技的缺陷给司法公正带来“负功能”。因此,应重视数据标准和规范的建设,提升司法大数据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消除“数据陷阱”,让大数据切实助力司法公正的实现。  相似文献   

8.
互联网法院在智能化、网络化、便民化诉讼服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互联网法院将以司法数据建模化与架构化为主线,逐步引领以案牍文书作为诉讼通信纽带和载体的传统法院迈入数字正义的理论场域。互联网法院以人机交互为运用场景,孕育出微粒化管理的司法数据模式,形成互联网法院内部的精细权力分配格局。这就要求司法数据的部署与通信要从案件管辖、审理方式、诉讼模式、线上线下互动及衔接方面设计,实现以程序员取代传统书记员、遮蔽式审判、审判对象人与事分离、审判流程化。互联网法院将从证据信息结构化、裁判流程扁平化、事实认定聚合化三个维度重构传统法院的信息交互机制,以法律和技术交叉的司法先行者身份全面诠释未来司法的价值与精神。  相似文献   

9.
在法律方法演进的过程中,司法能动性的开启是中国法治发展的必然,并将逐步地成为法律方法的基础。司法能动性的特征与司法被动性的特征并存而且统一于整个民事诉讼过程,必将推动社会经济的变革和法律文明的进程。司法能动性之核心在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而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制度安排往往通过证据制度来体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证据规定》从多角度肯定了法官在举证责任分配、证据的审查判断等方面的自由裁量权,彰显了司法的能动性特征。  相似文献   

10.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刑事诉讼以审判为中心,要求诉讼活动符合司法规律,理顺侦查、检察和审判功能的关系,确立无罪推定的原则,法庭依法独立审判,强化审判功能。在法庭审判中贯彻直接言词原则和证据裁判原则,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对质权等一系列合法权利。"以审判为中心"并不意味着侦查和检察干警的职责有所减少,也不意味着三机关的地位高低。"以审判为中心"应当有许多配套措施才能实现,包括案件分流、简易审判和快速处理机制;"以审判为中心"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完备的审判程序。刑事案件审前分流以及简易审判等快速处理的方式正是"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得以实现的条件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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