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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47 毫秒
1.
宪法概念是指运用于宪法陈述之中并具有特定意义的术语,是在宪法文本中使用,对各种宪法现象的共同特征加以概括、抽象后所形成的权威性法律范畴。宪法概念的"显功能"主要体现为准确表达宪法的要求,减少宪法表述的模糊性和歧义性,从而促进宪法调整各项目标的实现。根据宪法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性质,可把宪法概念划分为事实概念、规范概念、价值概念等类型。根据宪法关系的构成要素,宪法概念分为主体概念、内容概念、客体概念和关系概念等。宪法概念的规范性是宪法保持稳定性的基础。  相似文献   

2.
法律事实是依据法律规范能够引起特定法律后果的事件和行为 ,但作为规范的法律事实与判决中的法律事实是两个极为不同的概念。作为规范的法律事实是指社会生活中有关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和交往规则 ,是一种社会事实或制度事实 ;判决中的法律事实则是依据程序和证据规则认定的生活或自然事实 ,具有二重性。一方面裁判事实必须与客观事实相竞合 ,否则裁判事实作为一种事实判断就是一个伪命题 ;另一方面裁判事实必须符合规范事实 ,否则裁判事实即使符合客观事实 ,但在法律上它也只是一个无意义的命题 ,不能作为权利义务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依据  相似文献   

3.
预约定价安排并非逸出税收法定主义框架范围之外的异化物,但其对法的安定性构成的挑战亦非杞人忧天。与已然“应税事实”的认定或者推定不同,预约定价安排确切地说是对尚未完结的未然“应税事态”进行预设和制约的协定。但是,由于在中国的法学文献中,作为事实关系的应税法律已然事态一般不加区别地被视同为应税法律事实,实际上采取的是一种广义的“事实”概念,因此,将预约定价税制作为应税事实认定制度也未尝不可。从哈贝马斯的理性商谈理论来看,基于预约定价安排的事实认定是一种“主体间性”的认知结果,属于“合意论”或者说“共识论”。预约定价安排确定的法律事实其实是建构的制度事实。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的空间特性决定了其需要从自身独特的经济条件和市场环境出发探索创新预约定价实操方法。  相似文献   

4.
“检察机关”和“法律监督机关”作为宪法概念,内涵的界定应符合宪法文本的内在规范逻辑。以宪法文本中对“机关”的规范分析为出发点,通过融贯性解释,得出“检察机关”是从事检察业务和行使检察权的国家机关,只是作为检察院区别于其他国家组织的一种区别技术或符号代码,而“法律监督机关”则是对检察院组织性质的宪法定位。  相似文献   

5.
“职权法定”原则最初是一项行政法原则,但根据依法治国的法治要求,“职权法定”原则应当包括“职权宪定”的要求,所以,包括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在内的所有国家机关都适用“职权法定”原则.依据“职权宪定”和“职权法定”的法治原则要求,全国人大也不得随意越权行使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可以行使的包括制定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法律解释和宪法解释的职权.鉴于“司法职权”的概念已经成为法治实践中的政策熟语,但却没有在宪法文本中明确加以体现,根据“职权法定”原则,应当及早通过宪法修改的方式将“司法”、“司法机关”和“司法职权”的概念写入宪法,以确保“职权宪定”原则得到彻底的遵循.  相似文献   

6.
王勋抚恤金争议案所呈现的事实婚姻与法律婚姻的冲突,事实上是婚姻法制在一个历史演变过程中的现实表现,本文就事实婚姻特定历史背景进行分析,对事实婚姻与法律婚姻概念进行比较概述,对事实婚姻与法律婚姻产生的冲突进行了评析。  相似文献   

7.
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中的重要问题。正确认识和把握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同宪法和法律权威的关系,是党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的前提条件。中国共产党确保国家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和管理内部事务,是党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的核心问题。中国共产党以党章为基础,坚持“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是党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的内在要求。  相似文献   

8.
目前我国各级人大及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法律所享有的重大事项决定权与监督权并不是在法理上完全独立的宪法和法律职权,而是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所享有的“集合性的国家权力”的具体权能内容,因此,重大事项决定权与监督权各自的正当性依据是相互统一的,相互之间的权能区分主要在于各自的事权内涵不同。在处理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过程中,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的监督权与重大事项决定权应当具有同等的法律拘束力,应当将这两种权力作为各级人大及常委会所行使的“集合性的国家权力”的重要权能内容,以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依据宪法和法律所享有的宪法和法律职权的性质来正确地构建国家权力机关与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和国家检察机关之间的宪法和法律关系,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作为我国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国家权力的建构理论。  相似文献   

9.
宪法规定的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解释机构以外的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对宪法有关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法有关规定解释的案例 ,尽管为非宪法规定的法律解释 ,但仍构成活的解释案例。经验地描述这些解释案例的地位、性质与作用 ,分析它们在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中的实际地位与作用 ,有助于理解中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过程 ,也有助于理解中国宪法、法律解释制度的实际情况。这些“活的宪法解释”案例的方法、程序、效力 ,在规范的宪法解释、法律解释制度最终确立之前 ,将继续存在。研究这些不为人们了解的“活的宪法解释” ,是研究民族区域自治法律实施与法律解释制度实际情况的重要部分 ,有助于全面的、正确地理解中国法律实施的实际状况和法律解释的现状  相似文献   

10.
市民宪法坚持“宪法从人民生活中来,到人民生活中去”的理念,与传统政治宪法比较而言,具有独特的品格。一是生活的品格:宪法基本权利的保障范围应与人们的生活范围重合,人们可以运用宪法知识解决生活中的许多问题;二是精细的品格:宪法应该是一个“有效且无漏洞”的规范体系,关注人们生活中琐碎、具体的事件;三是制度的品格:任何权利均具有“制度保障”的品格,立法机关的“形成自由”不得侵害特定法律制度的核心与本质内容,在履行宪法的保护义务时遵循“不足之禁止”与“过度之禁止”两项基本原则;四是技术的品格:宪法条文的内容要通过特定的技术手段进行发掘,宪法问题要借助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案进行解决。  相似文献   

11.
环境法“义务重心论”是从“法的技术”层面提出的观点,是有别于“法的价值”层面而言的“义务本位论”,既非漠视主体的权利,也非“义务本位论”的回归,而是对环境权利“最给力”的捍卫与落实,其实践意义在于增进法律实效.环境法“义务重心”的客观依据正是自然规律的客观性、人类需要的基础性以及环境问题的特殊性.中国环境法亟需实现从“亡羊补牢式”“倒逼”到“未雨绸缪式 ”“预见”的“义务重心”立法理念匹配以及在合理配置各主体环境义务、扩充环境积极义务的内容、增加环境义务的履行方式以及强化违反环境义务的法律后果等层面进行环境立法“义务重心”的路径拓展,以期通过“义务重心”的环境立法变革增进环境法的实效.  相似文献   

12.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当前民族工作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学界的研究主要有历史论述、观念形成和政法凝聚三种视角。历史论述展示了作为历史事实的中华民族共同体之形成过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也随之逐渐产生。而观念形成视角的研究从人们认识的角度分析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涵,是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历史形成论述的补充,也意味着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需要通过一些方式来培育和加强。政法凝聚视角立基于现代民族国家是一个政治和法律的共同体,政法对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有极大的塑造作用,而人民之平等法律地位和国民身份是作为国族的中华民族之共同体意识的政法基础。我国幅员辽阔,不同区域的国族意识和认同会有一定差异,因此从区域角度研究中华民族的共同体意识将是一种新视角。  相似文献   

13.
《婚姻法》修改后 ,离婚的条件和标准较前更明确、规范 ,具有更好的实践操作性 ,显示了其突出的进步 ,但并未形成历史性的突破。实际上 ,更主要的表现为对原有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的完善 ,社会生活实践的客观要求和学术理论界的研究成果并未能在立法上得到充分体现。现行《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和诉讼离婚条件的规定 ,较前《婚姻法》的规定有很大进步 ,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与缺陷。  相似文献   

14.
司法的确定性应当是司法的一种应然状态,但司法活动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案件事实认定、法律规则、法律解释、法律推理等不确定等因素的影响,司法结果往往是不确定的.要克服这种不确定性,确保司法结果的可预见性,就要完善立法,确立"法律真实"的案件事实观念,培养法官共同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素养.  相似文献   

15.
通过对生态学发展史的剖析、对当前国内外多种教材中关于“生态学”一词的名词解释的汇总分析,结合自身多年从事环境生物与生态的科研与教学的经验与感受,认为“生态学”一词应该赋予新的含义,即:生态学是关于生物生存态势研究的科学。生态学的研究不能仅仅停留在生物与生物、生物与环境(生境)之间相互关系问题的研究上,而应该重视生物的生存现状及其发展趋势的科学研究,特别是关于生态系统发展趋势的预测理论、预测方法、预测手段等是时代赋予生态学研究的重要使命,拟以“生态学”定义新解抛砖引玉,唤起同行对新时期生态学重要使命的探讨。  相似文献   

16.
扩大解释与类推解释的区分是中国刑法理论尚未解决的问题,二者之间存在着能否严格区分,以及如果无法严格区分该如何处理,是禁止扩大解释抑或允许类推解释的争议。反思争议,已有区分标准无力严格区分二者,扩大解释的概念本身也决定了二者确实无法严格区分;不过,既有的禁止扩大解释和允许类推解释的处理方案并不合理,前者偏废了刑法的法益保护机能,后者则无法保全刑法的人权保障机能。事实上,如果认识到禁止类推解释的理由只是在于防止法官权力的绝对不受限制,二者之间本就无需严格区分,应当提倡一种“不必严格区分说”,即不必纠结于如何明确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实际也无法明确),只需给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划定一个边界——被解释事项不能与刑法用语之间存在明显的文义相异即可。至此,二者的区分问题迎刃而解。  相似文献   

17.
《德国民法典》第90a条"动物不是物"的规定是基于环境伦理学有关动物应成为权利主体的主张出台的,它给整个法学界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似乎动物的传统法律地位正发生着革命性的变化,动物取得主体权即成为权利主体即将成为现实。但是自然体权利论在理论上无法自圆其说,环境伦理学上的主张并不能等同于法律学的共识,德国法上的规定也并不意味着法律上权利主体的范围已扩张至动物,动物的法律地位仍然不可能是主体。  相似文献   

18.
论环境权及其与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关系   总被引:27,自引:0,他引:27  
环境权是人的一项应有权利 ,当前 ,环境权开始得到越来越多的人们的认同 ,国际社会以及一些国家开始用立法和法律解释的方式对环境权加以确认 ,这是环境权从应有权利向法定权利的转化。环境权要成为一项实有权利 ,还是前路漫漫。环境权与生存权和发展权有着密切的联系 ,但是 ,它们之间又有着许多不同之处。所以 ,既不应把环境权与生存权对立起来 ,也不能把它们看做是同一项权利  相似文献   

19.
法律解释由解释的任务、标的和主体三项要素构成,它与审判活动之间具有不可分割的逻辑联系。“司法解释”的概念,应是对这种紧密联系的回应和强调。法律解释的平意方法以及解释中避免混入价值判断,并非保证法律适用客观性的关键所在。确立法官的解释权主体地位,使司法解释显性化,既具有必然性又具有必要性,这才是推进司法独立的当务之急。以最大限度保全或最小程度丧失法律的确定性为标准,在配置法律解释权的多种方案中选择最优的来保障解释客观性,最终获选的是由法官进行法律解释。  相似文献   

20.
在近代以来权利思维模式的影响下,用类概念的人类取代集合概念的人类,并把环境要素与从环境中获取的财产相混同,从而形成了"人类共同遗产"这一概念,而各国的自利动机最终把这一概念推进了矛盾重重的困境。尽管"人类共同关切"概念在许多方面都比"人类共同遗产"概念更为合理,但不足以解救困境中的"人类共同遗产"概念而成为环境保护视野下对待有关国际公域的正确态度。在环境保护视野下,"人类利益"才是对待国际公域的正确态度。人类利益的实现机制是国际社会应当努力合作探寻的对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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