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作者从多年诗歌创作的实践中,总结出诗歌创作的"三重奏"。一是诗与生活。诗歌创作不能脱离生活的土壤。诗人要扎根生活、热爱生活、关注生活,把自己与现实生活紧紧地融为一体,才能从中发现、提炼诗的元素。二是诗与人品。诗歌创作要遵循"做文先做人"的原则,在世俗面前,少一些浮躁与贪欲,做一个老老实实的人。三是诗与悟性。诗歌创作要遵循艺术规律,要勤于学习,善于思索,勇于发现。要有深邃的洞察力、感悟力和超凡的表现力。  相似文献   

2.
维特根斯坦的"逻辑与罪",其"与"究竟是"并列",还是"转入"?一般认为,逻辑是逻辑,罪是罪,"与"停留在陈列两端的平面上."逻辑"成为裁定"罪"的界限或尺度.但维特根斯坦又意识到,逻辑常常从外在的"并列"向内在"转入"了,即"逻辑"转入了"罪"--"逻辑罪".这是他毕生最难的划界.其他逻辑学家如罗素者流,则根本还无意识到不着边际的地步.  相似文献   

3.
丁为祥 《学术月刊》2023,(7):14-22+114
“尊德性”与“道问学”是《中庸》所提出的一种关于“尊德”与“问学”关系的概念,以指谓君子人生修养中的不同层次与不同方面,人们似乎也从未怀疑过其相互关系。但自从理学崛起,由于讲学与求知需要的凸显,“尊德性”与“道问学”便成为一个重大问题,而所谓“朱陆之争”便由此而展开。在朱子包括象山弟子对这一争论的叙述中,已经形成了所谓“泛观博览”与“发明本心”式的概括。到明代,又通过罗钦顺与王阳明之不同走向,转换为两种不同的为学进路之争。而从戴震到章学诚,则又通过“博”与“约”、“专”与“精”来深化这一问题在为学中的表现。如果我们能够还原于《中庸》之本义,并从儒家超越而又内在的视角来分析这一问题,那么这一近千年的争论也许就可以理出一个较为清晰的头绪,也可以看出现代知识论追求与认识论走向所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4.
“以人为本”的历史唯物主义解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以人为本"是一个根本性的实践理念,是我们社会发展的基本价值取向.正确地理解与把握以人为本,应该是建立在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的有机统一、人类活动的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有机统一理论基础上.  相似文献   

5.
“问题与主义”之争触及到一些时代关注的焦点,反映出“五四”前后中国思想界异常丰 富而活跃的动态。与那次争论相关的一个后续发展,是“空谈”成风导致“实行”的凸显。一旦实干成为 主导的倾向,思想和知识都可能退居二线,甚至连“知识”本身的含义都可能转变。这样一种双重的转变 可能意味着读书人在整个社会中地位的下降,而那些欲追赶时代的读书人或不得不进行某种程度的自我约 束,甚至自我否定。  相似文献   

6.
:“国家与社会”分析框架无法为构建强国家与强社会关系模型提供理论说明,也难以解释在我国某些地方业已存在的国家与社会双强发展的实践。“中央、地方、民众”的三层分析法正是在对国家与社会双强发展的解释及为双强的国家与社会关系模型的构建提供理论支持方面,深化了“国家与社会”的分析框架。  相似文献   

7.
魏红 《东岳论丛》2006,27(6):155-157
具有数量结构意义的“俩”、“仨”应该是连说音变形成的合音词,它跟北京话里用在名词前的阳平调“一”的来历不是同一个音变类型。“俩”、“仨”合音形成后仍保存着“两/三+个”的意义,北京话阳平“一”在原式失落“个”音后,量词“个”的语素也随之丢失了。由意义、功能上的差异,北京话阳平“一”能够从相反的角度证明“俩”、“仨”是合音式音变词。  相似文献   

8.
田探 《船山学刊》2012,(3):17-22
儒家之"义"的内涵是经过了长期发展而形成的一个义域甚宽的思想谱系,其基本义蕴是从"礼"中抽象出的社会秩序之"理",但其重心则是对个人的伦理义务和社会责任的规定,而不是对权利关系的界定,因而它并不具有作为政治哲学概念而用于处理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正义"论性质。正因为重义务和责任的价值取向,才能使"义"最终走向了生命论,并在道德实践中产生了诸多矛盾。王夫之全面继承了儒家之"义"的思想,并将它推向极致,从而在自己的思想体系中将这些矛盾消解。  相似文献   

9.
张蓬 《学术研究》2012,(4):7-13
我们对于西方哲学关于“存在”问题之“如何”的叙述等问题,都可以归结为从中国哲学语境所观察的西方哲学把握“存在”问题的方式.西方哲学是以分别之法将“存在”分立为“在”与“在者”,“存在”作为“问题”乃是因“在”与“在者”的分别所致,这种分别的所缘是“在者”与“在者”之间的不统一性(同一性),从而衍生出我们的所见所感如何可以是可信的实在的问题.因此,由“在者”之可信之疑而走向“在”本身.如何在“在”与“在者”之间建立一个可以为“信”的桥梁,成为西方哲学努力的目标.但是,在这种分别中所形成的对“存在”本身(是)的“是什么”的把握,却不得不陷入对“存在”问题知识论的解释性悖论.  相似文献   

10.
“人类本体论”是“文艺活动论”的理论前提,它把人的生存活动视为艺术的本体,认为艺术源于我们的生存、有归于我们的生存,引导着我们生存的超越;而“文艺活动论”则是对以人的生存为本体的艺术性质的动态展示、也是对这一动态过程的具体把握。虽然在对这两种观念的具体阐述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但毫无疑义这是近20年来我国文艺理论研究所取得的极有价值的重要成果。  相似文献   

11.
诺曼·梅勒是现当代美国文学中最伟大的作家之一,其第一部小说《裸者与死者》自从发表以来,引起了巨大的轰动。在这部小说中,他真实地再现了战争中的环境、社会以及人与人的关系。小说中的主人公的生存境遇表现了他们存在的疏离感,他们不仅疏离于自然环境之外,而且疏离于周围的其他人,同时人与自身也处于疏离之中。通过展示人物的疏离感,一方面,梅勒表达了对战争的谴责;另一方面,他也表达了对人类生存境况的关注。  相似文献   

12.
本文以“礼性”与“理性”,“礼单”与“菜单”概括了东西方文化的本质特征;从“数学群”和“社会群”的角度揭示了文化的成长性以及文化与经济发展和腐败、邪教、模仿造假、社会的稳定性和不稳定性等社会现象的内在关系。  相似文献   

13.
段吉群 《东岳论丛》2003,24(5):138-139
剥削与两极分化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们的存在与社会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剥削与两极分化所赖以存在的条件在一定范围内还依然存在。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当前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与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并不相背。我国社会主义的实践证明,我们应坚持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又要根据我国现实生产力的发展水平,逐步走向共同富裕之路。  相似文献   

14.
马克思人道主义不同于一般的人道主义的地方,就在于马克思人道主义做到了经济学和哲学双重语境的统一;对无产阶级关注与对人类关注的统一;理论性与实践性的统一.从"三个统一"理解马克思人道主义,对于我们坚持、发展马克思人道主义具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5.
本文结合文献用例,考证了“将”字的虚词义中还有义为“和、与”,表介词或者表并列关系的连词这两种用法。今音当读[tciaη55]  相似文献   

16.
"批判性"是辩证法的本质,但对辩证法批判本质的理解,存在两种有着重大不同的出发点,一是以思维与存在的统一性为出发点;二是以思维与存在的异质性为出发点。以思维与存在的统一性为出发点理解辩证法的批判本质,存在着许多难以克服的理论困难,并将导致辩证法的批判本质遭到窒息。只有以思维与存在的异质性为前提,辩证法真正克服了一切独断论和教条主义的束缚,成为一种推动思想解放与人的解放的力量,辩证法的批判本质才能得到彻底的彰显。  相似文献   

17.
清代《刑案汇览》中的“控争坟山情急赴京刎颈呈告”一案记录了嘉、道年间安徽泾县徐、吴两姓的坟山争讼,从它的发展过程与官府的审理办法,可以观察到清代“民法”与“民事诉讼”问题的复杂性。其一,“官法”与“民俗”之间的距离。中国古代的“民法”总体上经历了一个逐渐发展的过程。至于清代,各种民事规范已经相当丰富。虽然它们在司法审判中都有可能成为依据,但是其性质和作用存在很大差别。其二,法律发展变化的路径。无论从对传统的路径依赖还是面对民间复杂情况时所显示的局限性来看,清代国家法在民事规范方面的发展都受着相当大的限制,这决定了它在民事纠纷的处理上只能给出“权威”的而不是恰当的规定,而所谓“权威”是建立在官对民的统治基础之上的。其三,“词讼”与“案件”之间的转换。“词讼”与“案件”之间并没有非常严格的界限,更不是现代“民”、“刑”两个法律部门之间的并列关系,而是在一定程度上贯穿着以刑统罪的传统和“不应为”的原则,并体现出国家与社会之间的适度分离。  相似文献   

18.
本文探讨中西艺术理论中“自然”之不同涵意.全文分三部分.基于不同的文化背景,中西艺术中的“自然”在艺术本体论、艺术表现论方而具有不同的倾向和内容,这导致了中西艺术创作不同的审美情趣和表现方法.  相似文献   

19.
通过对庄子“材与不材”的解读,认识到道家的“守中”与儒家的“中庸”虽然有许多相通之处,但由于在价值取向上的不同,二者最终走上了不同的道路,在看似相同 的外表下掩藏着的是绝对的不可调和的差异。  相似文献   

20.
“二元正义”的误区及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程序独立价值说或优先价值说是在打着"重程序"的旗号下,吸收国外的程序本位主义理论而兴起的,同时又迎合了审判实践的现实需要,即,为提高审判效率放弃客观真实,转而追求法律真实。然而,这也导致法律正义原本具有的"一元"属性被人为地割裂成"二元正义"——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这就违背了诉讼的基本价值目标。从裁判者角度而言,程序正义是可以感知的实然状态,实体正义是存在于观念中的应然状态;就当事人而言,他们的"正义"观念中无疑包含实体内容的法律正义。质言之,实体正义是法律正义的内在生命和灵魂,程序正义则是法律正义的物化载体。而"二元正义"观以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各自独立为前提,必然造成程序正义的缺位,实体正义也将失去其外在形式和载体。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