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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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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事督促起诉是指针对正在流失或即将流失的国有资产,监管部门不行使或懈怠于行使自己的监管职责,检察机关以监督者的身份,督促有关监管部门履行自己的职责,依法提起民事诉讼,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这种监督方式既是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种公力救济,又具有典型的监督属性,它始终以公权力监督为贯穿主线,体现为对有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监管部门的直接监督、有限监督.这是近年来民事检察实践中正在探索的一种新的监督方式,理论上的研究尚属罕见.据此,从国家利益、公共利益优先权和公力救济有限性的角度,对民事督促起诉的范围、条件,以及民事督促起诉与民事公诉衔接等程序问题作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2.
行政不作为是行政主体未履行具体的法定作为义务.并且在程序上没有明确意思表示的行政行为,行政不作为的危害?Ζ 后果十分严重.但目前尚缺乏有效救济.本文从检察机关进行检察监督的角度出发.认为检察机关对行政不作为进行检察监督具有必然性和可行性,提出应赋予检察机关对行政不作为案件提起公诉的权利,并对提起公诉的行政不作为案件的范围、前置程序、行政不作为公诉的提出、检察机关的举证责任进行了讨论,以建立检察机关对行政不作为案件的公诉制度.  相似文献   

3.
行政公诉是由检察机关提起的行政诉讼,建立行政公诉制度既是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共利益的有效途径之一,也是完善现行行政诉讼制度的客观需要。明确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诉的主体资格,界定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诉的范围,设立行政公诉的程序对于建构我国行政公诉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4.
目前,无论在我国立法上还是实践中,民事公诉已经"崭露头角",而行政公诉则"前途未卜"。然而,环境民事公诉的实践困境折射出民事公诉在督促行政执法进而维护公益方面难有作为。监督行政是我国检察监督的应有之义,行政公诉更能促进行政执法以维护公益、更契合我国国家机关权力结构和检察机关性质,行政公诉应该大有作为。在即将修改的《行政诉讼法》中,应当确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并明确检察机关的原告资格。  相似文献   

5.
中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了行政相对人的行政自诉制度与人民检察机关抗诉制度,没有赋予检察机关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行政公诉制度的设立能够弥补当前行政诉讼只能由利害关系人提起的不足与局限,有利于国家检察权对行政权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从而维护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建立行政公诉制度在中国有充分的理论基础和现实需要,具有充分的必要性与现实可能性,也不存在制度上的障碍.因此,应借鉴国外行政公诉制度之经验,结合当前中国行政诉讼的实际,构建中国行政诉讼之行政公诉制度  相似文献   

6.
试论检察院在行政诉讼中的公诉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的行政诉讼体制缺乏对公共利益的有效保护和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切实监督.通过修改<行政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赋予检察院行政公诉权,由国家检察机关和国家审判机关代表权力机关共同行使对行政行为的监督职能,这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实际可行的监督途径.当然,从现行法律制度和我国的具体国情出发,应将规章和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纳入检察院提起行政公诉的范围,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不属于公诉的范围.  相似文献   

7.
由检察机关行使公诉权,在世界范围内,很多法治国家都是这样的做法。但是在我国,这种由检察机关行使的公诉权仅仅限于刑事诉讼,而把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排除在外,但是这样也并不能完全的掩盖检察机关行使行政公诉权的正当性和合法性。检察机关行使行政公诉权不仅有利于实现其法律监督职能,也能够更好的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受到行政侵权时候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8.
检察机关能否作为适格原告主体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一直是环境法学界争议的焦点,深究其因,检察机关特殊的法律地位和法定职能对环境公益诉讼的双重影响是检察机关原告主体适格问题的症结所在。无论是从检察机关的职权属性还是从检察机关的法律地位来看,检察机关介入环境公益诉讼,实属公权力的后盾式彰显,其诉讼主体资格源于公权力而非依据通常意义的诉讼权利(诉权),赋予检察机关原告主体资格无明晰的理论来源。鉴于环境诉权是依附于环境权益的程序性权利,有必要从制度层面入手,对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主体范围予以严格的限制而非宽泛化,严格限制和检察机关参与环境公益诉讼的范围及权力,明确其作为公益诉讼人的角色和地位,以充分发挥公力救济的弥补作用。  相似文献   

9.
近10余年来,无论是学界还是实务界皆对公益诉讼这个命题关注有加,尤其是对行政公诉,大量研究成果系统性地介绍了西方国家的行政公诉机制.但是,中国的检察机关从权力性质上讲是司法机关,从功能定位上说是宪法所专门规设的法律监督机关.如果置法治语境于不顾,强行赋予检察机关以不符宪法定位的公益诉讼人身份,不仅存在着难以克服的滥诉风险,而且由此带入行政公益诉讼程序中还会引发诉讼本身的异变,继而生成一系列不利于公益保护的负面效应.然而这并非检察机关刻意为之,归根到底还是法律监督疲软无力的问题.所以,为了行政公益诉讼的良好实施还需回到原点,在司法改革的背景下进一步完善法律监督机制及其运行架构.  相似文献   

10.
私力救济之所以有旺盛的生命力,很大程度上源于其具有公力救济所无法完全替代的价值.通过对私力救济价值的描述以及我国当前的现实国情,可以发现,在实现法治的基础上发挥社会成员的自治性,在注重法律的公正性的同时兼顾效率原则,建立公力救济为主、私力救济为补充的多元救济机制,正是私力救济的价值所在.  相似文献   

11.
行政法律制度变迁与新公共行政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新公共行政对行政法律制度的影响主要体现在 :对行政组织制度的影响 ,表现为继续推行传统的行政组织制度化和法制化的同时 ,注重培养非政府公共管理部门 ,即“第三组织” ;行政行为制度应当回应以相对人为中心的新公共行政理念 ,注重相对人的参与与民主化 ,注重非强制行政行为的运用 ;行政程序制度的崛起是新公共行政理论对行政法律制度影响的又一具体体现 ;行政法制监督和行政救济制度的加强 ,监督对象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扩大是新公共行政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12.
在高举证责任、证据偏在严重的现实背景下,调查核实权存在行政法律规范缺失、权力属性不明以及刚性措施缺失等问题,致使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职责时十分依赖于行政机关的配合,这对公共利益的保护而言十分不利。随着公益诉讼不断推广和纵深化发展,调查核实权的规范与保障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因此,首先立法机关应当将其纳入行政诉讼法律规范以解决实践中于法无据的困境;其次,应当明确行政公益诉讼调查核实权权力属性与定位,同时并重权利性质;最后,柔性为主、刚柔并济应成为行使权力的基本原则,在保障检察机关刚性的同时避免权力失控。  相似文献   

13.
针对生态环境损害,我国逐步形成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三诉并行”的司法救济体系,旨在为生态环境公共利益提供全方位保护与监督。在生态环境损害司法救济体系的发展过程中,不同诉讼制度性质界分的论争和适用范围的扩张渗透、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的职能错位、检察机关公益诉权的内容模糊等问题逐渐暴露出其面临的内生困境,亟须作出精细化和系统化的规范设计。为此,应基于权利(权力)与义务的衡量,重新审视主体的角色功能和权责分配,合理设置不同诉讼制度的适用位序;基于制度功能的考察,根据“风险预防”“损害填补”“法律监督”等不同功能面向划定“三诉”各自的适用范围;同时,通过强化不同诉讼制度间的互动关系,确保体系性协同,从而构建层层递进的生态环境损害司法救济体系。  相似文献   

14.
我国现行行政诉讼被告资格确认以行政主体为标准,违背了行政诉讼的目的、混淆了实体和程序问题、造成权利救济的范围狭窄、导致被告的确定复杂化,因此亟需进行重构。行政诉讼被告资格的确认应当以行政公权力行为为标准。根据这一标准,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及行使行政公权力的其他组织甚至船长、机长等均可以作为行政诉讼被告。  相似文献   

15.
刑事证明责任内涵应当包含“评价要素”,对于特定事实,证明责任承担者所举证据仅需要达到说服法官相信事实可能成立之程度。分配证明责任应当遵循证据所持、证据距离与诉讼效率等原则。我国刑事诉讼法未将量刑事实的证明责任进行区别对待,对公诉机关和法院的证明责任规定也不尽合理,更未规定证明责任转移规则。为最大程度实现量刑公正,应尝试对我国量刑事实的证明责任进行体系性完善,合理规定控方、被告人与被害人的证明责任,对立功、认罪认罚等量刑事实创设证明责任转移规则。  相似文献   

16.
随着依法治国与依法行政的实质性开展,公民法制观念不断增强,对于权益的保护意识逐步从私益向公益延伸。近年来药品安全事件频发,传统侵权损害诉讼模式已经无法满足公益保障需求,为避免药品管制过程中行政权力滥用与不作为情况的发生,药品管制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几成定局。基于此,应当依托当前修改行政诉讼法的大背景,以药品管制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为研究对象,对原告主体资格认定、制度模式、举证责任以及奖惩措施等问题提出具体设计。  相似文献   

17.
环保行政机关具有提起环境民事公诉的正当性基础,应该赋予其环境公益诉权。环保行政机关提起环境民事公诉应当满足一定的要件:以公益代表人的身份提起;管辖范围内环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运用环保管理行政权力不足以或不能保护环境公共利益;在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之前已履行诉前通知义务。在环境民事公诉起诉主体的序列里,环保行政机关优于检察机关。环保行政机关的环境公益诉权和公众的环境公益诉权因一方行使而阻断另一方行使,但可通过诉讼参加制度保证环保行政机关和公众在通过诉讼手段维护环境公共利益时的沟通。  相似文献   

18.
将我国行政公益诉讼主体划分为以检察机关为主体的第一层级和以公民、公益代表以及其他诉讼主体为主体的第二层级,进而通过立法、法律解释等方式明确不同主体的原告资格,理顺不同层级主体原告资格之间的关系,是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制度建构的可行路径。  相似文献   

19.
论行政诉论中的人权保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对人权的保障是人权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诉讼作为一种对人权的法律救济,在人权的法律保障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在行政诉讼当中,公民权利对抗行政权力是行政诉讼的发起与动因,司法权力制约行政权力是行政诉讼的过程与性质,司法权力保障公民权利是行政诉讼的结局与目的。要使行政诉讼中的人权保障走向实然,必然赋予公民更大更充分的诉权,提升司法权的地位与实力,以及确立保障相对人合法权益为行政诉讼的唯一目的。行政诉讼对于我国宪政完善和人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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