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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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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平等原则是民法中的一项最基本的原则,男女平等是平等原则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平等有形式平等与实质平等之分,现行《婚姻法》没有就男女在婚姻家庭中的权利予以区别性的对待,没有使女性获得与男性完全平等的法律保护。因此,应进一步规范体现性别差异的法律,实现男女两性的实质平等。  相似文献   

2.
毫无疑问,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现代公共政治话语中一个无可争辩的共识。然而,在理论上去界定法律平等概念时,我们将面临诸多棘手的争议。第一个争议涉及法律适用平等,即法律平等概念要么被认为是多余的,要么会引发实证法与自然法之争;第二个争议涉及法律内容平等,即法律平等究竟规定的是消极权利还是积极权利;第三个争议涉及法律可得性平等,即如何保障公民获得法律事实上的平等保护。值得注意的是,从理想的条件出发还是从现实的条件出发对于理解这些争议迥然不同。换言之,此理论上棘手之争议,在实践层面基于诸理由即可得到解决,并能给出清晰明确的底线规定。此外,受此底线规定约束的法律平等实践,可以不通过“哲学王”而实现其“权威应奠基于知识而非暴力”的理念。  相似文献   

3.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刍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作为一项法律原则自五十年代为我国立法所确认以来,从理论到实践一直存有争议.“文革”结束后,在拨乱反正的基础上,《八二》宪法和有关法律虽然再次重申了这一原则,但争论并未就此止息.这一原则的含义到底是什么,仍然存有颇多争议.归结起来不外乎两种对立的意见:一是司法平等论,仅指司法(或法律适用)平等;二是立法平等论,它既包括立法平等,也包括司法平等,且立法平等是司法平等的前提.持此论的许多同志坚持认为,尤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立法平等是一个不容置疑的公理,是马列主义平等观中的应有之义.笔者赞同司法平等论,而对立法平等论却不敢苟同,同时认为,两种意见既有对立的一面,又有相通之处.  相似文献   

4.
分析了过去源于法律阶级性本质的平等观点的错误和危害。指出应当尊重法律发展的现代逻辑,考察平等理论的世界趋向,摈弃片面、狭隘的法律实施平等论,重构新法律平等理论。  相似文献   

5.
约瑟夫.拉兹的严格平等主义,其原则无法包容作为平等主义基础的道德平等原则。通过这一线索,将平等的通货依照是否可以无限提供和是否可以计量两个标准划分为四个种类,即可无限提供并且可以计量和可无限提供但不可计量,以及稀缺但可以计量和稀缺并不可计量四个种类,并努力探索对应不同种类的平等通货的平等的形式原则。当然,这里的平等的形式原则并不能穷尽所有平等主义的原则,甚至对于平等通货的分类也不可能穷尽所有平等通货的本质特征。但是推论平等主义的原则都应该符合这些形式原则,或者至少在逻辑上是与它们等价的。  相似文献   

6.
除了原始社会以外,在任何组织体中都不存在绝对平均分配社会资源的情况。这种社会政治现实在法律中的体现,就是比例平等原则。同样的,比例平等原则也适用于国际组织。国际组织中的比例平等原则包含了两个要素和一个标准。其中,第一个要素是成员国的法律地位平等,第二个要素是按成员国对国际组织的贡献和责任来分配一些权利与义务。一个标准则是指公平正义原则,它要求分配的结果有利于实现国际组织的目的与宗旨。由此可见,在国际组织中分配表决权等权利,不应当再去考虑平均分配的问题,而应当符合比例平等原则。  相似文献   

7.
张庆旭 《学术界》2007,3(2):94-99
人人生而平等是一种应然的价值性追求,然而现实当中人人生而不同,要实现平等的目标,必须通过法律以不平等的手段进行扶弱济贫,一旦法律被施行之后,人人都要遵守,否则,平等仍然是一纸空文,因此,法律面前必须人人平等。从空间来看,如果把法律作为器物层面的“形”的话,那么,作为“人人平等”的精神就是形而上,作为法律内容中的“不平等手段”(其价值追求是平等),就是形之中,作为司法原则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是形而下。于是,法律上人人平等、法律中人人平等(实际规定的内容并不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三者的意义是明显不同的,其阶位是依次递减的,这三句话中的“上”、“中”、“面前”三个词的含义是非常明确的,对这三句话的正确理解也应当从这个意义上去理解。  相似文献   

8.
也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面前的平等原则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一项基本原则,必须给以科学的解释。这个原则从五十年代末期以来,曾经被简单地抛弃,进而被当成资产阶级的东西受到批判。现在我们要恢复这一原则,就要经过仔细的分析和研究,总结我们的教训,把资产阶级法律面前的平等原则与我们的同一原则认真区分开来,并且科学地解释各种提法的含义,然后才能准确、完整地贯彻执行,使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得到不断地加强。  相似文献   

9.
“人人平等”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人平等主要表现为政治权力、法律权力、社会财富、承担义务诸方面的平等。将机会平等、权利平等作为社会主义人人平等观的基本原则 ,是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  相似文献   

10.
在当代西方分配正义理论中,正义意味着平等,所有的社会基本善应平等分配.在此理论视域中,权力为少数人占有的不平等事实与现代社会所追求的平等原则之间的矛盾将会产生.为破解这一理论难题,本文拟从平等的双重维度即形式平等和实质平等来考察权力.在实质平等维度,权力不平等的形成有其合理性;在形式平等维度,权力以公平的机会平等形式向所有人开放.依据机会平等原则来检视,实质不平等的权力仍然满足了平等的形式要求.形式平等也为权力平等的证成提供了理论力量.同西方传统的经典民主理论相比,诉诸于分配正义的平等为我们看待权力提供了新的视角和解释路径.  相似文献   

11.
平等的概念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韩水法 《文史哲》2006,(4):127-134
平等不同于等同、平均,嫉妒也不是导致平等观念及主张的源泉。平等概念作为一种衡量标准,一种尺度,无法作为一种一般的要求而独立并且普遍有效。我们既无法提出关于人的完全的自然等同的普遍要求,也无法提出个人之间在社会嘉益分配上完全平均的普遍要求。平等始终就是针对某种东西的要求的比较与衡量的尺度,而并非绝对的独立自存的标准,也不是独立自存的价值。平等作为一种价值和主张是依赖于构成正义社会基本结构的独立因素———自由或权利而存在的。  相似文献   

12.
行政许可法的平等理念及升华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行政许可法》中处处体现了平等理念,这反映了市场经济下平等对行政许可的极其重要性。但是该法并没有把平等作为一项基本原则纳入其中,而只作为一种实施环节的权利,这反映了《行政许可法》立法的局限性,本文提出将平等由一般理念明确升华为基本原则的措施建议。  相似文献   

13.
论人权原则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1)人权总原则每个人因其最基本的贡献完全平等(每个人一生下来便同样是缔结、创建社会的一个股东)而应该完全平等地享有基本权利、享有人权.(2)政治人权原则每个人不论具体政治贡献如何,都应该完全平等地享有政治自由,亦即完全平等地共同执掌国家最高权力从而完全平等地共同决定国家政治命运.(3)经济人权原则每个人不论劳动多少、贡献如何,都应该按人类基本物质需要完全平等地分配基本经济权利.(4)思想人权原则每个社会成员都应该享有创获与传达任何思想的自由.(5)机会人权原则社会所提供的发展才德、做出贡献、竞争职务和地位以及权力和财富等非基本权利的机会,应该人人完全平等.  相似文献   

14.
颜勇  季长龙 《理论界》2006,(9):142-143
平等是法律价值中的重要价值之一,在我国农业法律制度中尤为重要。当前我国农业法律的制定对于平等价值缺乏应有的关注,这往往使我们农业法律制度成为了管制、歧视、限制农民、农村、农业的工具。建设法治农村必然要求对农村产业与非农产业经济上的不平等进行适当的干预,在形式平等的基础上走向实质上的平等。平等的价值应当全面贯穿于农业法律制度之中。  相似文献   

15.
杨解君 《江海学刊》2004,(5):112-116
目前行政法的平等原则只是作为行政行为的一项实施原则在对待 ,且只适用于行政主体处理多个行政相对人的情形。因而 ,这一原则存在着理论和实务上的缺陷 :不具有普遍适用性、不能用来处理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间的关系。为克服这一缺陷 ,必须拓展平等原则的适用空间 ,将其适用范围从行政行为扩大到全部行政法律关系 ,将其从单一的行政行为实施原则扩充为立法设定上、行政行为实施上和司法适用上的普遍原则。对平等原则的解读 ,则可从形式平等与实质平等两个方面来展开 ,相应地平等原则可分解为同等对待和差别对待两项子原则 ,可分别适用于不同的具体情形  相似文献   

16.
机会之后——如何分配并落实平等的机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作为经济伦理的重要范畴,机会平等问题一直格外受到经济学和伦理学研究者的关注。不同的学者基于自身对于机会和公平的独特理解,提出了各种机会平等理论及其操作原则、方式,但这些理论仍然或多或少具有自身的局限和问题。本文将在选择性地分析一些典型的机会平等理论的基础上,揭示并论证下述结论,即只有进一步追寻机会背后的复杂因素,依其确立复杂的分配标准来分配社会资源,尽量消除或减小外在偶然因素的差异,才能不仅确认机会平等的原则,而且最终确保实质性的机会平等。  相似文献   

17.
论法律平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平等是一个历久弥新的话题。从理论禁区到理想化的憧憬 ,无不体现了人们对法律平等的关注。本文认为 ,应理性认识法律平等 :法律平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一项重要原则 ;在公民 (包括罪犯 )面前 ,主要是司法、执法和守法上的平等 ,而在人民内部 ,则无论是在立法上还是司法上 ,应一律平等 ;法律平等是实体权利上的平等 ,更是程序权利上的平等 ,在审判中控辩双方法律地位也应平等 ;法律平等是绝对性与相对性的统一 ,“平等”不见得“等同” ,“等同”也未必是“平等” ,法律面前不平等与不平等法律是两回事  相似文献   

18.
包大为 《江海学刊》2022,(2):58-65+255
启蒙运动以来的政治实践体现了对自然的机会不平等的反抗,其中既包括血统、等级所维系的机会不平等,还包括了宗教信仰、种族乃至外貌所维系的卡理斯玛支配。尤其在18世纪以来的自由主义治理技艺中,机会平等成为了治理合法性的来源。曾经被自然的先天因素所决定的社会等级及其不平等的生存条件,不仅由于其偶然性而被排除出了正义原则,更是由于其非理性的基础而得不到道德的承认。但是,面对阶级社会注定无法消除的机会不平等现象,特别是面对技术—金融垄断资本主义所造就的“世袭”统治结构,试图调和“搭便车”的话语资源日渐匮乏。历史唯物主义则穿透了普遍犬儒的当代意识形态外壳,揭示出阶级化的机会不平等的必然性与不合理性,为当代无产阶级指明了以机会平等作为客观结果的政治事件的实践方向。  相似文献   

19.
在罗尔斯的正义理论中,最重要的理论贡献是差别原则,而引起争议和反对最多的也是差别原则。罗尔斯的差别原则表达了平等的主张。在罗尔斯看来,人类的历史就是逐渐从不平等变得更为平等的过程。而他所谓的平等是民主的平等,民主的平等要求人们不仅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和权利,而且要保障那些在自然天赋上有差别的人也有享有平等的机会,这样的制度才能称为正义。  相似文献   

20.
平等的真义     
自由主义平等观的思路一般是,首先将平等视为某种利益的相同性,然后寻找这种利益究竟是什么,或者追问如何实现这种相同性,该思路必将使平等成为抽象的平等。本文认为,上述思路遗忘了由柏拉图提出并由亚里士多德所展开的平等的具体性原则,即不是首先设定“什么是平等”,而是在弄清楚“谁应当平等”之后再讨论“什么是平等”.本文认为,真正的平等应当是在生活网络的各个维度展示其力量的人们的平等,这是全面的比值平等。而海德格尔为我们把握这种平等提供了视野和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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