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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罪犯权利因实现刑法目的和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需要,以及经济条件的制约和罪犯人身自由被剥夺而受到法律的限制。但是,罪犯是人,又具有公民资格,所以其所享有的权利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根据目前我国对罪犯权利保护的现状,还需要通过培养公民的人权意识,不断完善立法、司法保护,推进监狱改革,大力发展经济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对罪犯权利的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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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罪犯的生育权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朱建忠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2,14(11):69-72
罪犯的生育权触及了我国法律的空白点。生育权是一种人格权 ,人人享有。我国刑法并未剥夺罪犯的生育权 ,罪犯享有生育权。但由于罪犯被剥夺或限制人身自由权、生命权 ,生育权的实现方式也受到限制 ,因此可以通过程序和实体两方面的设计来保障罪犯的生育权的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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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梦茜 《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4):27-38
罪犯因为实施犯罪行为而受到公权力机关的制裁,被依法剥夺了某些权利,但无可否认他们作为人的身份和价值,因为即使是奴隶也必须被当做目的而非手段加以对待,更何况罪犯只是被刑事处罚的公民,其人之为人的基本权利应当得到保障。由于罪犯身份的特殊性,其人格权的保护必须在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做出一定限制,不能违背公序良俗;同时,刑事处罚的目的就是惩戒,以此来威慑罪犯,达到减少犯罪的最终结果,所以在保护罪犯人格权时必须坚持惩罚性原则为先;尽管罪犯在监管场所中应该积极主张个人的人格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必须以监管场所的正常秩序为基础,不得滥用权利,侵害其他主体的人格权,也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造成监管场所的混乱。在对罪犯人格权进行具体保护时,法律应当协调现行立法,加强对罪犯的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以及隐私权等人格权利的规定,对监管人员执法不严,有法不依的现象加强监督,进一步完善检察监督制度,规范监管人员的执法行为。当罪犯人格权受到侵害时,法律应当为其提供明确的、完善的救济措施,既要保证罪犯申诉、控告权的有效实现,也要保证罪犯诉权的有效实现:拓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将罪犯人格权受到监管机关侵害的案件纳入行政诉讼的范围内;建立巡回审理制度,便于罪犯以民事侵权诉讼的方式维护其人格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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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分为四部分,除了引言与结语外,主体内容有两部分,分别论述了女性罪犯的心理特征——包括女性犯罪的社会成因、女性罪犯的犯罪心理分析;女性罪犯的矫治对策——包括针对个人的心理矫治和针对监狱机制的监狱矫治两种模式。本文以探讨女性罪犯的心理特征为基础,以研究犯罪心理学为手段,尝试寻找一条矫治女性罪犯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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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刑罚方式和刑罚改革的重要发展方向.社区矫正制度有利于防止服刑人员交叉感染、防止罪犯形成监狱化人格,能够对缓刑起强化作用,同时也降低了刑罚成本,也有减轻服刑人员及家属的经济困难,对青少年犯罪具有特殊意义.应完善立法,将社区矫正制度法律化,明确社区矫正的刑罚体系地位,大力培养社区矫正专业人员和志愿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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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普遍人权的理念和现行法律的规定,罪犯知识产权也理应受到法律的保障。由于罪犯身份的特殊性,罪犯知识产权及其保障有别于普通公民。尽管当前罪犯知识产权的保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是还存在许多不足。因此,建议制定专门立法、规范狱政行为、完善司法救济制度,以保障罪犯知识产权的有效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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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构建我国区际罪犯移管机制的问题上,由于大陆缺乏积极的承认和执行外国刑事判决的制度以及区际刑事司法协助的立法尝试,加之海峡两岸跨境犯罪的高发态势,海峡两岸加强和完善罪犯移管工作极为迫切。而其路径或许有适当借鉴国际罪犯移管成熟经验、完善罪犯移管双边协议、逐步承认与执行刑事裁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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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代的财产刑在继承汉法的同时,做了部分改革,规定剥夺罪犯财产性质的刑罚,一为赎刑,老病幼妇及具有一定身份的罪犯等都可以钱物赎刑;二为罚金刑,对轻微犯罪处以罚金.晋代的财产刑与前代相比发生了一些重要的变化,如原赎刑中的赦赎已消失,这是财产刑完善化的表现,对后代法律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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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其合法的民事权利应依法予以保护,不能因犯罪而随意限制或剥夺服刑人员的人身及财产权利。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其缔结婚姻的权利因其人身自由被依法剥夺,允其结婚显然有违婚姻本质,因而被依法禁止;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其配偶诉请离婚的,法律应依法予以保护;服刑人员主动提出与其配偶离婚的,法律也应予以支持。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允其"夫妻同居",于法无据,应予禁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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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监狱工作中,罪犯改造既具有科学性,同时又是一门艺术,是一种化丑为美的艺术活动,是监狱干警在罪犯改造过程中遵循罪犯改造和艺术的规律,创造性地运用各种改造手段所体现出来的具有改造意义和审美价值的罪犯改造活动.从美与丑的关系着眼,可以看出罪犯改造作为一门化丑为美的艺术的必然性.罪犯改造作为一门化丑为美的艺术提出的现实意义,主要体现在它是增添社会美和减少社会丑的需要,是提升罪犯改造质量的需要,是提升干警自身的美的素质的需要,是美学理论体系发展的必然趋势.罪犯改造作为一门化丑为美的艺术主要表现在罪犯改造理念、罪犯改造手段、罪犯改造环境、罪犯改造成果以及监狱干警的自身等诸多方面.其主要实现目标,关键是造就罪犯美的人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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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国以来劳改工作正反两方面的大量经验与教训,越来越多的法律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认识到:依靠行政法规是不能完成由于对罪犯实施惩罚、改造而形成的各种法律关系的调节任务的。这不仅是因其缺乏法律所具有的稳定性、严肃性和极大的权威性,难以保证准确有效地对罪犯实施惩罚、改造,还由于它只能适用于劳改机关与罪犯之间的关系,而不能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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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作为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其管理的对象是罪犯,监狱警察在管理教育罪犯的过程中需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罪犯在监狱里应该实现认罪、悔罪,重新做守法公民的目标,但是当前罪犯普遍没有清醒认识自己的罪行给国家、社会、他人带来的负面影响和伤害,罪责感差,对于这个罪犯群体,仅仅依靠国家法律法规的教育是远远不够的。本文从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出发,探讨如何充分调动罪犯的改造积极性,做一个守法公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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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违法犯罪监管的博弈分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证券违法犯罪会降低证券市场的效率,对其监管被认为是一场迄今“没有取得胜利的战争”。罪犯犯罪的概率取决于监管成本和发现犯罪行为后对市场的弥补收益,监管者监管的概率取决于罪犯的犯罪成本和犯罪收益。监管者如不能全面加强监管力度,也可以通过降低监督成本,加大惩罚力度降低证券市场犯罪的概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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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作为人类成员、社会成员和国家成员而享有劳动报酬权既有其正当性又有其特殊性,推行罪犯劳动报酬制度提高了罪犯的劳动积极性,有利于罪犯人权保护,有利于服刑人员的再社会化;借鉴国外罪犯劳动报酬制度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对我国罪犯劳动报酬的范围、标准、考核条件、支配、发放和管理、监督等方面提出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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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罪犯的权利保护兼具民族与罪犯双重敏感因素,是人权保护中备受关注的问题.而少数民族大都虔诚地信奉着自己的宗教,宗教信仰对少数民族的价值观、风俗习惯乃至生活习惯和性格的形成影响重大,进而使少数民族罪犯的权利保护具有自身的特点.监狱在少数民族罪犯矫正过程中采取何种手段和方法,既能实现罪犯矫正目的又能保护罪犯应有权利,是一个具有现实意义的问题.该文试图从宗教信仰对青海藏族罪犯矫正与权利保护的影响入手,分析其存在的问题,阐述对少数民族罪犯权利保护的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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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心理健康教育是整个教育改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该文阐述了服刑罪犯心理健康的标准以及当前罪犯存在的主要心理问题,提出了对罪犯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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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决羁押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对于因涉嫌犯罪或被指控犯罪的人,在其被生效判决确定有罪之前,对其人身自由予以剥夺的强制措施.此项制度在世界各国普遍存在,只是文字上的表述或法律上的概念有所不同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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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化霞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6,18(12):88-91
罪犯人权保障状况是一个国家人权状况好坏的重要标志之一。我国在罪犯人权保护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罪犯的人权状况近年来也有了很大改善。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由于罪犯特殊的地位,罪犯的很多权利是不可能完全实现的。因此,探索在新的社会环境中如何更有效地保护罪犯的合法权利,是有益和必要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