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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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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破产和解制度 ,是当债务人已经存在破产原因 ,为了避免破产宣告 ,而在法院认可的情况下 ,同债务人会议达成协议 ,以使债权人在清偿债务方面做出适当让步、以图复苏为内容的制度。由于和解制度的价值取向是兼顾效率、正义和秩序 ,自然成为弥补破产制度缺陷的不二选择。中国的破产和解制度由于产生背景的影响 ,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已经不适应时代的发展 ,应该综合各国立法和实践的经验 ,完善我国和解制度  相似文献   

2.
我国1988年11月1日正式生效的《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破产法)和1991年4月9日修订后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增设的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是我国现行的破产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它们的颁布实施对于建立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现行的破产法律规定的缺陷日益明显地暴露出来,实施过程中也是障碍重重。无论从我国现行破产法律制度本身的缺陷还是从我国经济发展的长远利益考虑,都要求我们完善健全我国的破产法律制度,清除实施中的障碍。一、  相似文献   

3.
优胜劣汰是市场竞争的必然结果,资不抵债的企业破产则是这个结果的表现形式。对严重资不抵债的企业实施破产,对深化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大意义。实行企业破产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是经济面向国际市场,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需要;是经济秩序规范化和法制化的需要;是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合法权益的需要;是盘活资产存量,优化资源配置的需要;是强化企业风险意识和完善社会主义法制的需要。  相似文献   

4.
破产法的首要作用和直接功能 ,是保护债权人的债权得到公正清偿。其中 ,破产债权人自治制度是破产程序的一项重要制度。我国在制定新破产法时 ,一方面要完善债权人会议制度 ,另一方面要设立监查人制度 ,以使我国破产债权人自治制度得以完善  相似文献   

5.
现行破产立法中的种种缺陷,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日益凸显出来,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护,人民法院不能准确、及时审理破产案件。我国在修改破产法时就破产申请而言,应该准确定位政府在破产过程中的角色,扩大破产申请权人的范围,采用以申请主义为主、以职权主义为辅的原则。  相似文献   

6.
破产和解制度对于维护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债权利益的最大化和维护社会的稳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该制度日益暴露出一些弊端。建议制定统一的破产法法典时,主要从减少行政干预、实行彻底的和解分离主义、放宽和解的原因和健全监督机制等几个方面对现行破产和解制度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7.
破产免责是破产制度的立法取向,免责对于整个破产制度来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我国的《破产法》仅对法人做了界定而对自然人的破产能力却未加以界定,因此构建我国的自然人破产免责制度对完善我国的破产制度具有一定的意义。  相似文献   

8.
我国企业破产法中新增的重要内容——破产重整制度在发达国家已经实施多年,但在我国的实施才刚起步,效果尚需观察。传统清算等破产法律制度给人们造成的固有思维某种程度上影响了重整制度的理解与适用。重整制度的产生和立法价值旨在维护社会整体利益,重整制度与债权人利益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在复杂利益格局中处理好重整制度的立法目的和债权人的利益,需要正确、恰当地把握利益平衡关系。  相似文献   

9.
2006年我国企业破产法正式出台,但自然人破产制度问题最终未被该法调整。我国经济正处于发展和调整的阶段,自然人大量举债的情况已不罕见,而民事司法程序并不能真正解决债务人的困境,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具有其现实基础。同时,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立法经验和我国在民事强制执行程序中制定的规则也为自然人破产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可行性基础。  相似文献   

10.
破产制度价值研究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当商业文明发展到债务的财产责任与人身责任相分离的阶段,破产制度应运而生。公平清偿债权人是破产制度从传统的债务制度中衍生出来的根本原由,是破产制度天然的价值。随着公平理念的变化。破产制度的公平又从仅仅对债权人的公平发展成为对债权人和债务人实行相平衡的公平,破产制度从而进入了现代商业文明阶段。在这一演变过程中,效率观念发挥着不可低估的作用。正是由于人们对效率的追求,它才成为债权人与债务人相平衡的支点,也使得公平和效率价值在破产法律制度中得以结合。  相似文献   

11.
破产法上的抵销权源于民法中债的抵销权,故具有民法抵销权的一些特征。但破产法上的抵销权又与民法上的抵销权有所不同,破产法上的抵销权涉及到众多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其存在的依据与行使的条件都值得特别的探讨。  相似文献   

12.
破产法中自愿破产原则不仅标志司法机关无权主动判定债务人破产,而且债务人由于其具有的信息优势处于申请破产的最佳位置,因此破产制度构建中应当贯彻自愿破产原则.自愿破产制度设计往往决定着破产程序的目的能否实现和公司重整能否成功.我国破产法应当贯彻统一自愿破产原则,并通过现行破产法中的自愿破产制度进行反思和重构,使破产法制度成为统一的刚柔并济的有机整体.  相似文献   

13.
美国《2005年破产滥用预防及消费者保护法案》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近10年来美国银行等金融机构对破产法进行改革的愿望.针对日益严重的消费者滥用破产现象,2005年修正案提出了"收入测试"标准以限定消费者对破产清算程序的随意适用,自动冻结、自由财产和破产免责等制度也都本着强化债权人利益保护的理念作了相应的修订.新破产法最大限度地转变了对债务人的立场,强化了量化抑制破产滥用行为的功能,并建立了对美国经济的双向作用机制.  相似文献   

14.
新破产法所确立的一系列破产法律制度相对于旧的破产法具有很大的创新和发展。企业一体规范,扩大了破产法的适用范围;确立统一的破产标准,有利于市场经济秩序的形成;引进破产人管理制度,有利于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保全,减轻了法院的负担;规定破产重整制度,有利于挽救破产企业,避免生产力的浪费。  相似文献   

15.
我国2006年8月27日通过的《企业破产法》在程序设计上采取了与原来完全不同的设计思路,含有破产清算程序、和解程序与重整程序三个部分,三个部分有共同适用的内容,也有各自特别规定。这种程序制度设计在我国《企业破产法》上不仅涉及破产程序理念的提升,而且涉及制度基础的完善。  相似文献   

16.
在归纳国内外学界关于破产管理人(破产清算组)性质的学说基础上,对这些学说进行了比较评析,并对破产管理人的本质进行了探讨。同时,对国外关于破产管理人任职条件的立法以及对我国《破产法(草案)》中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分析,从而提出我国破产管理人任职条件规制的设想。  相似文献   

17.
破产管理人的角色实为债务人企业在破产重整阶段的受托监护人。“受托”二字指称是破产管理人代表着债务人企业股东、债权人等关系人的利益。只不过破产管理人接受的委托并不是一般的财产管理的委托;而是对困境中的“企业子女”人身和财产的监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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