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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43 毫秒
1.
《土耳其民法典》与《埃及民法典》是中东伊斯兰国家法律现代化进程中的两部代表性民法典。虽然近现代以来两国都移植借鉴了西方民法,但是两国的民法典却存在明显差异,相应地形成了中东地区民法典的两种模式。《土耳其民法典》坚持全盘西化,《埃及民法典》则试图在传统与现代间进行调和。由于伊斯兰法律文化与西方法律文化间难以弥合的差异,中东伊斯兰国家学习、借鉴西方的法律现代化之路注定不平坦。  相似文献   

2.
《民法典》按第三市场主体的路径规定了非法人组织制度。我国学者普遍认为德国民法中的无权利能力社团和意大利法上的未受承认的社团与我国的非法人组织等值,实际上,它们和法国民法上的类似制度都是落实宪法规定的结社自由的工具,为公民提供精神结社的法律框架,不同于《民法典》规定的非法人组织制度为公民提供经济结社的法律框架。《民法典》关于精神结社的规定体现在其关于非营利法人的规定中,内容偏少。在商品经济的民法观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影响下,我国民法理论和民事立法比较忽视民法具有保障公民精神结社的职能。  相似文献   

3.
《法国民法典》中体现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的民法原则,得到了明确的表述。个人本位兼顾社会倾向的《德国民法法典》反映了资本主义由分散的自由经济向大规模垄断经济发展这样一个时期的法律特征。在个人、社会、国家本位间游移不定的《意大利民法典》所确定的所有权观念体现着来自公共利益的限制。广泛的社会化大生产和垄断经济的大量形成使得美国民事法的社会化浪潮十分汹涌。荷兰将很多特别法留在民法典之外。中国传统(民事)法本位大别于西方,体现了伦理社会本位。新中国民法沉浮跌宕,历经变迁。《民法通则》功不可没,它主要是从个人、社会而非国家的角度选取价值定位。马克思继承了公私法划分的传统,区分了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市民法无非是市民社会的法律表现形式,它通过设定民事权利来维持市民社会的秩序。我国市民法或民法当坚守市民即私人或私主体权利价值取向。中国民法典的原则立法要以确立好的民法价值取向为内涵来撰写,可将分别内蕴民法价值取向私权、平等、自由、秩序、公平、诚信的,尊重私权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社会和生态秩序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较为学理性的表述通俗化。  相似文献   

4.
在现代民法上,人格和权利能力是两个表示权利主体资格的概念,人格来源于罗马法,而民事权利能力来源于德国民法。从《德国民法典》、《俄罗斯联邦民法典》和我国澳门地区“民法典”的比较看,在不同的法典中,人格和权利能力含义不同。  相似文献   

5.
善意取得制度探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喻红粉 《南都学坛》2000,20(1):68-70
一 善意取得又称为即时取得,指财产占有人无权处分其占有的他人的财产,但却将该财产转让给第三人(又称受让人),如果该第三人取得财产时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将依法即时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或其他物权。作为适应现代商品经济发展需要而产生的一项交易规则,善意取得制已为大多数国家民法确认,并成为民法物权中一项重要制度。 在大陆法系中,以德国和法国为代表对善意取得制度采取了不同的立法态度。德国法继承了日耳曼法规则,在1900年的《德国民法典》中明确承认了该制度。德国民法典的这一立法精神,为多数大陆法系国家仿效。如《日…  相似文献   

6.
<正>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是资本主义世界中两个最主要的法系。研究二者在民法制度方面的差别,对我国民法典和有关经济法规的制定,对顺利开展对外经济交往,都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严格说来,在英美法系国家,并没有一个被称为民法的独立法律部门。本文所称英美民法,是指以英国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各国之财产法(property law)、契约法(contract law)和侵权行力法(law of torts)的总称;在结构上,它包括普通法(common law)、衡平法(Equity)和制定法(statutes)三个部分。欧陆民法(或大陆民法),则是指适用《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或以它们为民事立法范本的各国民法。至于商法和亲属法,这里略而不论。  相似文献   

7.
"民法(ius civile)"存在多种意义。作为国法之私法的民法蕴含了"自然状态之人(拉丁文:homo,德文:Mensch)"与"法律状态之人(拉丁文:persona,德文:Person)"区分法理,该法理是罗马法学传统固有的民事主体立法理论基础。《德国民法典》立足康德的内在自由观,运用"法能力"概念发展了这一传统,而《瑞士民法典》则发展出人格立法大一统格局。从民法发展史角度看,我国《民法典》第13条与第14条存在未区分"自然状态之人与法律状态之人"的法理缺陷,需要修改。  相似文献   

8.
再论社员权——以其演变、意义与保护为视角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古代中国与罗马法上,不可能产生私法意义上之社员权;日耳曼法中团体成员所享有的权利应为社员权最早滥觞,但社员权的大量产生和发展却是以1897年颁布的《德国民法典》为主要标志的。社员权的产生和发展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掀起了一场民事权利革命,有力地推动了近代民法向现代民法的转变。侵害社员权行为不同于传统的民事侵权行为,可分为社团、社员以及第三人对社员权的侵害;社员权的保护又有自力保护与公力保护之别。  相似文献   

9.
公民隐私权民法保护之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公民隐私权民法保护纵横论公民隐私权与民法上大多数权利不一样,它既不能从古罗马法和盎格鲁——撒克逊法中找到源迹,也不能从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瑞士民法典探索出其历史演进.它作为人类一种基本需要和一项民权得以法律保护的观念肇始于公元19世纪后期,其法权地位初步确立于20世纪初.自20世纪70年代,其立法保护才在世界范围内兴起.  相似文献   

10.
我国民法典编纂正如火如荼,编纂一部完整、全面的民法典需要法学界及社会各界的努力,日前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总则专家建议稿(征求意见稿)》再次引发了学界对动物法律地位的探讨,重振了社会对于动物保护的信心。学界对于动物主体地位的探讨已形成结论,但是民法典的编篡再次使“权利”一词风靡。基于对《德国民法典》第90条a款的错误理解,动物权利再次成为动物保护主义者的旗帜和口号,但实际上遵循社会发展历史并参考法律实践,动物权利这类跃进式探讨并非目前动物保护策略的最佳选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编纂这一重要历史节点上,如何体现动物保护的基本精神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11.
监护制度是一项古老的民事法律制度。罗马法时期,为适应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及人们日常生活的需要,就已有相当完备的相关法律规定。至《德国民法典》时期,监护制度为适应现代社会、经济的变化,又有了新的进展。作为《德国民法典》的借鉴者,我国现行《民法通则》中相应地也有监护制度的规定,并随着《民法通则》的实施,其在实践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但总的来看,其对人格神圣这一民法精神体现得还不够充分,对保护被监护人的利益这一功能发挥得也还不够完善,其中有若干问题值得我们从其在罗马法中、在《德国民法典》中的法律表现里加以借鉴和思考。  相似文献   

12.
优先取偿权是指法律规定的,特定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财产有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清偿的权利,它是民法中一个饶有兴味的问题。大陆法系各国及相关地区的立法、学术界对这种权利的认识未尽一致,在我国大陆更是少有讨论。它起源于罗马法上所存在的对人的特权诉讼制度,后为《法国民法典》、《日本民法典》和《意大利民法典》所继承和发展;并形成了自己完整的制度体系。我国台湾地区及大陆的民事立法对其也有创体现。  相似文献   

13.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关系到公民能否正常行使其各种民事权利的资格以及有无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问题,在民法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历来为各国民事立法和实践所重视。一般大陆法系的国家都以成文法典专章的形式,将此在民法总则中加以系统的规定,尽管详略不一。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奥地利民法典等。而英美法系国家虽无成文法典加以规定,但在其立法及判例实践中,也予以相当的重视,并在有关的单行法规中加以规定。如英国的《契约法》、《侵权行为法》等。我国民法通则第二章系统地规定了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为了更好地理解、贯彻和执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有必要对世界各国有关此问题的立法及司法实践加以研究和比较,这样才能深刻理解我国民事立法的精神,正确执行民法的有关规定。本文  相似文献   

14.
一、《民法总则》:编纂意义 说到编纂民法典的意义,涉及新中国成立以来民法典制定的历史进程,这两天我把李建国副委员长在全国人大所作的《〈民法总则(草案)〉的说明》认真学习了一下,发现里面有不少实质性的内容.这个报告中提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曾于1954年、1962年、1979年和2001年先后四次启动民法制定工作,前三次由于政治运动以及意识形态方面的原因,最终没有结果,但1979年开始的第三次民法典起草最后形成了《民法通则》,这也算是一个重大收获.  相似文献   

15.
18 0 4年《法国民法典》确立的私有财产所有权不受限制、契约自由、过失责任三大民法原则具有先进的科学性以及与时俱进的特点 ,为法国民法奠定了坚实的、稳定的法律基础。正因如此 ,该法典才能历时近两个世纪而不衰 ,至今仍然在法国施行 ,并且为许多国家的民事立法所吸收和借鉴。学习、研究三大民法原则 ,对完善我国的民事立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6.
《德国民法典》立法模式的根本特点是按总则分则结构编排民法典。民法总则是对各分则共通事项的规定。作为违反民事义务的法律后果的民事责任在各分则部分都会存在,即使将侵权责任独立成编,也有必要将侵权责任与债务不履行责任的共通事项再抽象出来置于总则中。民法的各项制度是以民事法律关系构建的,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事权利、民事义务和民事责任结合而成的,从"权利——义务——责任"的逻辑关系上,民事责任应为民法总则的内容。制定民法总则应以《民法通则》为基础,在总则中规定民事责任符合我国已形成的立法传统。  相似文献   

17.
《德国民法典》的制定及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德国民法典》是大陆法系经典民法典之一 ,该法典的制定具有特殊的历史背景和过程 ,该法典突破了旧罗马法体系 ,创建了五编制法典体系。基于该法典在大陆法系的历史和现实地位 ,以及对我国民法现代化的巨大影响 ,该法典的方方面面都对我国即将制定的民法典有重要的启示作用。本文深入分析了该法典的历史背景、制定过程、编制体系、立法精神、立法技术以及影响和发展 ,指出了该法典对我国未来民法典应当具有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8.
我很高兴参与今天的论坛,能够与几位同事一起,对刚通过的《民法总则》做一个粗略解读.我想重点谈一谈《民法总则》的立法意义、风格和主要创新等问题. 一、《民法总则》的立法意义 刚刚出台的《民法总则》,其意义是重大的,最重要的当然是它的法治意义,即宣布了新中国民法典编纂第一步获得成功,中国民法开始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标志其一种系统性地位的确立.民法典编纂可分两步走,《民法总则》制定属于第一步,这一步已经走成功了;下一步是民法典分则编纂.新中国此前经历过四次民法典编纂,但都没有成功,这一次却获得了成功,不能不说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19.
《民法总则》是统领整个民法典并且普遍适用于民商法各个部分的基本规则。《民法总则》的制定,基本确立了民法典的体系安排,对于协调《民法总则》与民法典分则的关系具有重要意义。《民法总则》应成为全面确认和保障私权的基本法,应充分彰显人文关怀的时代精神,强化对人格尊严的保护。结合《民法总则》,从民法、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四个方面进行阐述,示明《民法总则》对民事权利的确认和保护具有全面性、时代性和开放性。  相似文献   

20.
从理论上说,法律形式主义所要求的法律自治应包括公法自律与私法自治两个方面,在理论上仍有必要大声疾呼私法优位和私法自治,应该正确认识<德国民法典>在本位选择上向近代民法"回归"的"保守"立场.当代中国应该摈弃制定"后现代"民法典的思路.我们既不能违背民法的基本精神,也不能脱离我国的现实国情,为民法典而制定民法典.另外,民法典作为市民社会的宪章要求,应尽可能地体现私法的形式理性,以自治规范为其核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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