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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解决民事纠纷的制度——调解所具有的真正化解纠纷的功能在和谐社会建构中被再度重视。为此,国家先后出台了多个用以进一步规范调解和提升调解地位的司法解释,使调解制度一跃成为当下民事纠纷解决场域中一颗耀眼的明星。为强化民事审判中调解的积极运用,最高法院确立了调解优先的司法政策。为贯彻这一政策,全国上下都在深入开展调解运动。不可否认,全国各地法院基于调解化解了大量纠纷,为我国建设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面对如此火热的调解制度,法学理论界不得不冷静思考并认真评判这一制度的利弊得失,特别是如何理性看待这一司法政策、如何摆正法院判决与调解的关系以及这一制度的未来走势等。基于此,本刊围绕这一中心,特推出了法院调解这一组笔谈,以期推动对该问题的研究。  相似文献   

2.
我国解决民事纠纷的制度——调解所具有的真正化解纠纷的功能在和谐社会建构中被再度重视。为此,国家先后出台了多个用以进一步规范调解和提升调解地位的司法解释,使调解制度一跃成为当下民事纠纷解决场域中一颗耀眼的明星。为强化民事审判中调解的积极运用,最高法院确立了调解优先的司法政策。为贯彻这一政策,全国上下都在深入开展调解运动。不可否认,全国各地法院基于调解化解了大量纠纷,为我国建设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面对如此火热的调解制度,法学理论界不得不冷静思考并认真评判这一制度的利弊得失,特别是如何理性看待这一司法政策、如何摆正法院判决与调解的关系以及这一制度的未来走势等。基于此,本刊围绕这一中心,特推出了法院调解这一组笔谈,以期推动对该问题的研究。  相似文献   

3.
我国解决民事纠纷的制度——调解所具有的真正化解纠纷的功能在和谐社会建构中被再度重视。为此,国家先后出台了多个用以进一步规范调解和提升调解地位的司法解释,使调解制度一跃成为当下民事纠纷解决场域中一颗耀眼的明星。为强化民事审判中调解的积极运用,最高法院确立了调解优先的司法政策。为贯彻这一政策,全国上下都在深入开展调解运动。不可否认,全国各地法院基于调解化解了大量纠纷,为我国建设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面对如此火热的调解制度,法学理论界不得不冷静思考并认真评判这一制度的利弊得失,特别是如何理性看待这一司法政策、如何摆正法院判决与调解的关系以及这一制度的未来走势等。基于此,本刊围绕这一中心,特推出了法院调解这一组笔谈,以期推动对该问题的研究。  相似文献   

4.
民事立案前调解制度已从基层法院试点逐步上升为常设性制度,其合法性已有司法政策和法律保障。立案前调解的对象要求符合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排除不能调解的民事纠纷。为了取得更切实的实践效果,适宜立案前调解解决的纠纷包括家事类纠纷、专业性较强但事实争议不大的纠纷、事实较为明确的群体性纠纷、争议标的额较小的财产类纠纷及适宜立案前调解解决的其他纠纷。立案前调解的主体应根据纠纷类型具体确定,总的来看应以特邀调解组织(个人)为主,以法院立案庭为辅,以其他适宜的调解组织(个人)为补充。立案前调解不成的,应登记立案;在调解组织(个人)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可依法申请司法确认,在立案庭主持下调解成功的纠纷,应出具民事调解书。  相似文献   

5.
法院调解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中最富有特色的制度 ,但近年来 ,理论界有将调解与审判分离的改革构想。法院调解保持其高度稳定性有其内在成因 ,一是国家立法政策导向 ,二是民事诉讼程序内在价值的反映。司法实践中 ,法院调解在实现的过程中出现了大量的冲突 ,但其中有法官主观因素。为使调解的结果尽量与判决一致 ,纯化合意、化解冲突是当前解决法院调解实现中的冲突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6.
纠纷类型的多元化及当事人价值追求的多元化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提出了挑战.立案调解程序处于纠纷正式进入诉讼程序的前端,能够快速、有效地化解相当部分的矛盾,是符合我国现阶段国情的一种有益尝试.如何构建我国的立案调解制度,使其真正发挥功效,不仅有利于解纷成本的节约,而且可以缓解司法面临的压力.  相似文献   

7.
法院调解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是我国民事审判的特点和优势之一,其有效地弥补了刚性审判的不足,缓解了法院的案件压力,同时满足了当事人纠纷解决的多元需求,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但当前的司法实践过分强调"调解优先",无异于是"调解为主"的翻版,既模糊是非,破坏规则之治,又违反了"自愿、合法"原则,不能彻底解决纠纷,也无助于真正实现社会和谐。因此,必须重新审视"调解优先"政策,吸取历史教训,在重新厘定法院调解概念和内涵的基础上,坚守"自愿、合法"底线,确立以保障诉权为前提的适当性、补充性的民事诉讼调解政策。  相似文献   

8.
通过建构“个体选择的制度情景”分析模型,发现知识机制是决定矛盾纠纷当事人选择司法诉讼、行政裁决还是人民调解方式化解纠纷的主要机制,即法官、行政人员和人民调解员携带的知识差异影响当事人对纠纷解决方式的选择。因此,面对人民法院“诉累”现象,制度设计者必须站在打造社会治理新格局的高位上,加强人民调解制度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作用,实现人民调解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前哨功能,逐步减少诉讼调解、行政调解活动,督促法院专注于审判本职,督促政府致力于服务本分,从而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氛围。具体而言,包括三条建设方略:一是加强法官对人民调解的指导,支持非庭审法官成为人民调解员;二是购买律师服务,鼓励律师成为人民调解员;三是将人民调解设置为法院受理部分民事纠纷案件的前置条件。  相似文献   

9.
司法调解、法院调解和诉讼调解既是相同的,也是有区别的,狭义的法院调解是以法院调解书结案的调解,具有法院审判同等效力.我国建立了以大调解格局为特征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法院调解在此体系中并不居于主导地位,而是重要的参与者,起到标杆的作用.法院调解更需要根据自身的定位进行规范,坚持“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原则;建立审前强制调解和审中注重调解的结合制度;规范自愿与合法的原则;建立执行调解制度.法院调解只有规范,才能在大调解格局中位于醒目的位置,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相似文献   

10.
民事检察调解是检察机关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而在民事检察监督领域建立的一项新的工作机制。民事检察调解既是办理民事申诉案件的一种纠纷解决机制,也是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的一种民事检察监督工作方法。目前,此项新制度在法律上缺乏具体的规定,但它与能动司法、司法为民的理念相契合,符合纠纷多元化解决、诉讼效益最大化的价值追求,具有构建和谐社会的功能,因此,理论上具有一定的正当性。  相似文献   

11.
完善我国法院调解制度构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院调解作为一种有效的纠纷解决机制,历来受到我国法院的借重,但由于其自身的诸多弊端,确有进行改革之必要.对其改革可从基本原则、具体程序设计、适用范围、方式等方面着手,以期构建出适应我国现行的司法环境的法院调解制度.  相似文献   

12.
由古以来,调解被我国政治高层作为一种控制纠纷的措施予以投放,是基层权力治理不足的体现。在当下,法院调解是政务性司法的副产品。当前法院调解的异化是司法高层在面临多重压力下所为的司法扭曲表达,理应予以宽容。化解我国调解异化之危局,未来的出路在于实现司法范式转换,走司法程序法治化主义下的调解分离、附设调解路子。  相似文献   

13.
构建和谐社会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建立与完善诸多制度。从灵活、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与纠纷的角度考虑,行政调解制度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一环。目前,对行政调解制度的忽视,给法治进程带来诸多隐性的不和谐现象,如诉讼观念的极端化、诉讼案件数量激增使法院不堪重负等等。因此,在新的社会形势下,必须重视行政调解,不断完善行政调解制度,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方面的功能与作用。  相似文献   

14.
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作为一种新型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有效地弥补了诉讼等传统纠纷解决机制的缺陷,对高效化解医患矛盾、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为了促进各种纠纷解决机制之间相互配合和协调运作,保证第三方调解与诉讼程序的有效衔接,我国立法应当设置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为诉前程序,确立第三方调解协议的司法审查制度,赋予第三方调解协议法律执行的效力,建立对医疗纠纷证据的互认制度,构建第三方调解组织参与诉讼制度;遵循第三方调解合法原则、赋予第三方调解协议既判力、构建以第三方调解为核心的多元化医疗纠纷解决体系;实现第三方调解的司法化,为公平合理的解决医疗纠纷,促进医患关系的和谐发展提供司法保护。  相似文献   

15.
人民调解制度是我国的一项特色制度,来源于我国传统的民间调解。在继承原有的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在新时期有了进一步的发展,调解制度作为基层民事纠纷处理的第一道防线,成为和谐社会的建构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但是,人民调解制度还不够完善,调解组织与人员、调解原则与调解程序、调解协议的履行及与司法诉讼的衔接都存在一些问题,对它的健全与完善依然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相似文献   

16.
近年来,社会外部环境的变化对司法提出了新挑战,而法院在线调解平台的建设完善了在线纠纷解决机制。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在定位上更加明确,功能设置上趋于完善,但仍存在地区化与标准化、智能化与老龄化、司法引导与司法强制的现实冲突。针对当前法院调解平台在线调解资源共享程度不足、在线调解平台建设不够健全、在线调解人员专业水平不足的问题,文章提出培养多元解纷理念、完善调解平台统一化与解纷多元化、实现调解规则与信息技术有机结合、加强多元化解纷调解制度衔接、构建有效评价反馈机制。  相似文献   

17.
能动司法语境下的大调解是在我国法治建设过程中针对当前出现的矛盾纠纷多元化的特征而提出的司法新策略,诉调对接机制的提出符合当前纠纷解决多元化的新趋势。法院调解在这一过程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分析了法院在这一过程中的作用,并进一步对审前调解、诉讼调解以及执行调解的具体诉讼过程进行了研究。认为应当加快相关制度建设,使调解与诉讼充分衔接,不断挖掘能动司法的合理因素,以解决不断出现的矛盾冲突,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  相似文献   

18.
法院调解是我国现行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由于法院调解自身具有优势,加上重视非诉方式已成为世界的潮流,我国又提出构建和谐社会,法院调解也迎合了法官的心理和利益需求,当前法院调解处于繁荣景象。为使法院调解真正能发挥作用,我们应认识到法院调解与和谐社会不能画等号,去掉强调调解的制度,进一步完善法院调解制度本身。  相似文献   

19.
调解在中国传统纠纷解决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民国时期,建立起了西方式的诉讼制度和司法体制,虽然在法律上保留了调解制度,但审判结案的比例迅速上升,对诉讼程序的重视不免给人以传统调解方式在纠纷解决中逐渐式微的印象。新繁县基层司法实践的情况显示出,在民国基层民事纠纷的处理之中,调解仍然重要。无论是调解的整体比例、半官方调解方式,还是公信力方面,传统的调解方式在基层社会的纠纷解决中仍显示出极强的生命力。与清代相比,传统诉讼中调解和审判完全合而为一的程序已经有了明确的分离。在民国时期,调解的一个重要变化是逐渐脱离了法定的诉讼审判程序,而在正式的诉讼程序外发挥着作用。  相似文献   

20.
法院调解作为一种民事纠纷解决机制,在法官的主持下,以其快速高效的独特优势给当事人和司法实践带来了很多便利.但由于其本身存在的缺陷和“以调为主”的司法理念的诱导,使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面临巨大挑战.因此,应当采取当事人主义模式,推行调审分离制度,坚持效率与公平正义并重,实行规范化与程序化调解,并向社会公开法院调解的全过程,从而把法院调解纳入到公平正义的轨道上来,把公平正义作为法院调解成功与否的衡量标准,使公平正义成为法院调解的最终归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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