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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修订后的刑法对单位犯罪的定罪及处罚原则、具体犯罪类型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而刑事诉讼法关于单位犯罪的具体诉讼程序却未涉及。立法上的这一空白导致了单位犯罪案件适用程序上的混乱,不利于我国打击单位犯罪,实现刑法的目的。文章将针对单位犯罪不同于自然人犯罪的特点,探讨关于单位犯罪案件的立案管辖、主要立案材料来源以及单位犯罪案件立案的具体程序等问题。  相似文献   

2.
商标权刑法保护已越来越受到我国大陆与台湾地区的重视,而刑事法律中有关侵犯商标权犯罪的刑法规定明显影响商标权保护力度。但二者相较,两岸侵犯著作权犯罪立法特点和罪名、犯罪构成、以及刑事处罚上各有千秋。通过比较,大陆应借鉴和吸收台湾地区有关侵犯著作权犯罪的先进之处,以便加大对商标权的刑法保护,完善有关治理侵犯商标权犯罪刑事法律。  相似文献   

3.
我国刑法关于环境污染犯罪的“结果本位”的传统立法观念严重制约了对当前环境风险的防范及其有效治理,难以对污染环境危险行为做出有效规制。顺应“犯罪化”、“处罚早期化”等国际刑事立法潮流,学习借鉴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的立法经验,认为我国刑法应当对污染环境罪进行扩张处罚,将污染环境危险行为犯罪化,即在《刑法》第338条的基础上增设污染环境罪危险犯的基本犯罪形态,实现刑法对环境污染防控的前置保护。  相似文献   

4.
知识产权犯罪的罪数形态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知识产权犯罪的罪数形态及其处罚原则的理解,是关系到适用刑法保护知识产权制度的一个重要问题。知识产权犯罪与其他犯罪之间产生竞合关系、牵连关系时,应当适用“数罪并罚”原则以及“轻法的封锁作用”理论,以期加强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确实保护知识产权制度。  相似文献   

5.
我国犯罪未遂在定罪处罚上面临着违背罪刑法定原则和缺乏统一定罪标准两方面的困境,学理上对《刑法》第23条的误读、立法上未采取明确的列举方式是造成这些困境的根本原因,故学理上对法条进行正确的解释、立法上对未遂处罚范围逐步细化以及司法上探求统一的定罪标准是解决我国犯罪未遂定罪处罚困境的基本途径。  相似文献   

6.
内地刑法将犯罪未遂作为一种犯罪停止形态,香港刑法则视未遂罪为“不完整的犯罪”。在犯罪未遂的构成上,内地刑法注重主客观相统一原则,香港刑法惩罚未遂罪的根据在于犯罪企图。从犯罪未遂的认定来看,内地刑法综合考虑主客观两个方面,香港刑法则有不同的标准。就犯罪未遂的处罚而言,无论在处罚范围还是处罚程度上,香港刑法都要严于内地刑法。  相似文献   

7.
风险刑法视野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修正案(九)》关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法律规定,集中体现了风险刑法视野下刑罚前置化、预防积极化等主张。由于我国刑法“重罪重刑”的特点较为明显,随着犯罪圈的进一步扩大,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这一轻罪进行处罚时要格外慎重,避免刑罚权滥用,侵犯公民合法权益。所以,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我们要按照罪行法定原则等要求,将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等相关概念予以规范,而且要明确关联犯罪的处罚原则,最大限度避免司法实践中的混乱。  相似文献   

8.
从侵犯个人信息犯罪之立法变革可以看出对此类犯罪的刑法规制缺乏统一的前置法、刑法条文表述不准确、处罚行为范围较狭隘、救济程序不完善等诸多问题。为合理规制侵犯个人信息类犯罪,建议通过加快统一前置法的立法进程、删除刑法条文中不恰当的表述、明确刑法对此类犯罪的处罚范围、完善法律救济程序、建立国际间合作等方式,加强对个人信息的全面保护。  相似文献   

9.
《刑法修正案(八)》一方面对食品安全犯罪的犯罪对象、罚金刑、自由刑进行了修改,另一方面增加犯罪情节要件和增设食品监管渎职罪,从而加大了对食品安全犯罪的惩处力度,使得刑法对食品安全之保护更为严密和全面。我国当前的食品安全形势、原有食品安全犯罪之规定存在的不足以及监管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决定了本次食品安全犯罪立法修正的合理性。在司法中,需要对食品安全标准、罚金刑数额及其计算标准和食品安全犯罪情节进行重新解释。同时,考虑到食品安全犯罪危害的特点和国外相关立法例,应从增设行为犯、过失犯和资格刑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我国的食品安全犯罪立法。  相似文献   

10.
社会利益价值的多元化导致法益概念的日渐扩展,生态法益成为新的法益类型,但并不必然意味着应当在刑法中改变现行基本体系和结构另起炉灶。为彰显生态刑法的重要性,生态犯罪的刑法体系应当以现行《刑法》第六章第6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为基本体例。以风险防控为分析工具,改变生态刑法人本中心的价值观,重估生态在刑法法益中的独立意义。在生态犯罪的罪量认定标准上,通过弹性的罪量标准设计,建构多维的评价标准,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未被明确列举的危害行为处罚间隙的问题。  相似文献   

11.
新《食品安全法》于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但在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实践中仍有许多不足需要完善。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必须完善行刑衔接的相关制度,明确移送的标准与流程;在证据的收集上,根据证据种类的不同,直接采用证据,或是重新收集。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因果关系的认定问题上,宜采用过错推定与疫学因果关系相结合的方式加以认定。同时,要充分利用《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二百三十五条等关于过失犯罪的规定,弥补对过失犯处罚的缺失。应发挥《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四百零八条、第四百一十三条等条款的重要作用,严厉打击食品安全渎职犯罪。对于利用职业便利实施食品安全犯罪的从业人员要加大从业禁止力度。  相似文献   

12.
我国现行刑事立法,对环境犯罪,均要求以造成严重实害结果为构成要件,而对危险结果则不作规定,不利于保护我们赖以生存与发展的生态环境。针对该立法现状,提出在修改刑法或制定特别刑法时增设环境犯罪危险犯,并以处罚环境犯罪具体危险犯为主,处罚环境犯罪抽象危险犯为辅,同时对增设环境犯罪危险犯的立法技术提出了一些建议,旨在加强刑法对环境的保护。  相似文献   

13.
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规制的困境及出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仍然处于十分严峻的态势。究其原因,既有刑事立法本身的欠缺,也有刑法适用中的问题。要遏制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高发态势,一方面需要完善刑事立法,与《食品安全法》相衔接增设资格刑,优化食品安全犯罪的没收财产刑,增设持有型犯罪;另一方面需要强化刑罚打击力度,加强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刑事处罚。  相似文献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了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罪以规制商业间谍行为,基于本罪行为性质、行为方式以及犯罪对象的解读,该罪适用中可能会出现商业秘密的保护机制导致本罪的设置目的落空、处罚单一导致处罚效果不佳、列举式行为方式难以规制云环境下商业间谍犯罪等情形,在司法适用中应明确商业秘密“双阶保护路径”,适用从业禁止制度来预防犯罪,明确行为方式限缩趋势,以便刑法规范落到实处。  相似文献   

15.
中国内地刑法与澳门刑法中犯罪未完成形态比较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犯罪的未完成形态有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中国内地刑法与澳门刑法均对犯罪预备或预备行为作了决定,但对犯罪预备的处罚原则,后者的规定更为可取。关于犯罪未遂,内地刑法的规定属于法国刑法的模式,澳门刑法的规定则属于德国刑法的模式,后者用“犯罪未至既遂”表示犯罪的未完成,值得内地刑法借鉴。关于犯罪中止,内地刑法规定“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澳门刑法规定“不予处罚”。由于犯罪中止的情况比较复杂,不宜用统一的模式来解,所以内地刑法的规定更为合理  相似文献   

16.
在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食品安全的刑法保护越来越受到重视。自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颁布以来,刑法对食品安全的立法保护呈趋严之势。但从我国刑法对食品安全类犯罪的规定,特别是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这两个食品安全犯罪的本体犯罪的规定来看,食品安全刑法保护仍然存在罪状表述范围过窄、罚金刑设置欠妥、资格刑缺失等立法缺陷,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17.
互联网和数字技术的发展给版权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也给版权的刑法保护带来了极大的挑战。现有法律在面对互联网背景下版权侵权目的多样化、行为方式新型化、保护对象复杂化,以及危害结果难以估量等问题时明显力不从心。为了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对相关版权犯罪的规定契合网络时代背景的重构和完善,应当在坚持谦抑性原则、利益平衡原则和国际保护原则的前提下,适用"非营利目的"模式,适当扩大刑法规制的侵权行为范围,赋予更多侵权对象被刑法保护的可能性,以实际损失代替违法所得作为犯罪数额的计算标准。同时,实现对版权犯罪处罚范围的概括式规定,通过提高现有入罪数额标准、设置多样化的入罪情节来严格把握社会危害程度,明确版权刑法保护的边界,完善版权的刑法保护。  相似文献   

18.
就《刑法修正案(八)》相关规定的理解与适用,对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罚的合理性、相关规定的理解和适用以及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罚制度的完善等方面进行分析探讨,认为老年人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老年人犯罪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对老年人犯罪给予从宽处罚,既符合我国的传统法律文化,又顺应国际的立法趋势和潮流;既适应了当代刑法刑罚宽缓化和人道性的要求.又满足了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需要。  相似文献   

19.
近年来盗窃、贬损骨灰行为呈现多发趋势。对逝者身后利益进行保护,符合世界多数国家的做法。鉴于其他部门法保护的乏力,有必要动用刑法对盗窃、贬损骨灰行为进行惩处。为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盗窃和贬损骨灰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2条将盗窃、侮辱、故意毁坏骨灰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并规定对犯罪主体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罚后果。这符合我国现实需要和法律公平原则,具备刑法正当性基础。从盗窃、贬损骨灰行为入罪的原因、对现有刑法罪名的影响、罪状的认定等方面展开论述,盗窃、贬损骨灰入罪要服务于刑法的目的,实现刑法保障人权与处罚犯罪的统一,以更好地贯彻罪刑法定原则与罪刑相适应的原则。  相似文献   

20.
我国《刑法》对破坏林木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强,但仍存在不足:对于林木资源的生态价值还只是间接保护;对林木的生态价值的重要位阶还缺乏足够的认识;刑事责任设定偏轻,且制裁方式缺乏保护植物资源的针对性。完善立法的建议:把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作为《刑法》分则的一章集中规定,并列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之后、"侵犯财产犯罪"之前;提高相应犯罪的最高法定刑上限,增加责令补救、限期治理、剥夺从业资格等有利于环境保护的针对性刑罚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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