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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管制度实施十多年来,暴力执法和暴力抗法屡见不鲜.或许是看惯了粗暴执法,当城管开始对商贩卖萌、献花、捐款甚至出现武汉城管与小贩“对跪”的时候,公众似乎对“城管新风”有点不适应,总是有个疑问:城管到底怎么了?对此,你怎么看?你认为应如何破解城管与商贩“对跪”的困局?
测评要素:逻辑思维能力、分析问题能力
评分参考:①能全面客观分析公众对城管的评价.可以从以下方面回答:其一,公众对城管的不良评价主要是由于城管在履职过程中长期违法违纪、粗暴执法;其二,公众对城管从“粗暴执法”走向“柔情执法”的变化看在眼里,记在心里,虽然乐见变化、抱有期待,但很难认同;其三,公众的期待不时被一个又一个粗暴执法行为打碎,因此从内心深处怀疑城管“柔情执法”的动机,认为其迫于社会舆论压力不得不为,而不是从思想、理念上发生转变.②能提出破解城管与商贩“对跪”困局的思路和措施.可以从以下方面回答:其一,树立城管执法新理念,从管理型城管向服务型城管转变;其二,健全法制,严格规范,既要给城管以约束,也要给城管理直气壮执法的环境,避免其因过去造成的不良影响而不敢公正执法;其三,提高城管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用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熏陶其思想,用依法行政的法治思维增强其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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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修养”乃“修正”与“养成”也,“澡身而浴德”。做一个有品位的人就必须要不断的修正自我,使自己具备良好的待人处事的品德。修养是每一个人一生不懈的追求。古人云:“白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做人要修养,当干部要修养,当国税干部更要修养。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税收执法责任制的推行,强烈要求我们不仅要严格执法,而且还要正确执法。因此,本文力图就做一名合格的国税干部应加强哪些修养、如何加强修养,发表一孔之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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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 关于“无欲则刚”并不是一个新鲜的题目,却实在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题目。 我之所以想到用这个题目与你进行讨论,是鉴于这么几个方面的原因:其一,“无欲则刚”这个命题本身,很有道理。其二,在现实生活中,相当一些人,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面对人们价值取向的多元化和社会物欲化思潮某种程度的泛滥,“欲”太盛而“刚”太少的情形已经相当普遍和严重。其三,无数实例证明:只要私欲不加遏制,就几乎是一切罪错的共同的主观原因。其四,做到在党性原则、党的路线这些重大问题上不动摇,讲口号总是比较容易的,但是倘若没有高尚的人生观、无私的人格操守来作保证,就有可能贯彻不到底,甚至出现“双重人格”,这是极其危险的事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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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知”在中国最早提出的是古代的孟子,他说:“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其实,每个人的内心世界里都有一个符合社会道德规范所要求的价值底线,这或许就是俗称的良知。一个人,干了坏事知道羞耻,做了错事知道愧疚,受人恩惠知道报答,这就叫有良知。良知是做人的根本,没有良知,人就不能称其为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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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必须“启动内需”,因为,中国经济所有的希望都集中在“启动内需”上。可“启动内需”偏偏像头犟驴,牵着不走,打着倒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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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遍存在的“钓鱼执法”行为暴露出行政机关当前的执法丰在诸多争议和弊端,是执法机关执法指标刚性化和利益驱动下的衍生品,“钓鱼执法”事件不公严重地损害了政府公信力,冲淡了法律权威,同时也是对整个法治的戕害,暗含了法治公信为亟需加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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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写这个题目,是因为自己在车间管理工作中有所体会、有所感悟,也因为看到一些当领导的由于不注意与下属保持“等距离”,亲一些、疏一些,结果既害了自己,也害了下属。笔者从中悟出了与下属相处必须注意的一个原则:等距离。与下属相处保持等距离,至少有三个好处。第一,可以防止偏听偏信。偏听偏信,是做领导和管理工作的大忌。一般而言,任何人对于与自己交往甚密的人所说的话、所做的事,容易认可或相信,而对于与自己不甚亲近的人所说的话、所做的事则不容易认可或相信。作为普通人,这或许没有多大关系,有亲有疏也算正常,因为各人有各人的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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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单位内部,总是有少部分人因为种种原因逐步被集体“边缘化”,成为“边缘人”。这些人或由于自身性格原因,或由于工作能力低等原因,在集体中不被重视,处于“被人遗忘的角落”,他们自己也情绪低落,工作缺乏积极性。如何正确对待“边缘人”,是每一位领导干部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尤其是一个单位的新任领导,更要清醒地认识到这是对其领导艺术、领导水平的一种考验,必须慎重对待。克服双重心理惯性一要克服新单位的干部群众所带来的集体心理惯性。这些人与“边缘人”相处时间长,甚至由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对其被“边缘化”或多或少起了一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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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说:“无为而治者其舜也与?夫何为哉?恭己正南面而已矣。”(《论语·卫灵公》)舜何以能如此?一般儒者都以为他能“所任得其人,故优雅而自逸也。”如《大戴礼记·王言》上说:“昔者舜左禹而右皋陶,不下席而天下治。”《新序·杂事三》上说:“故王者劳于求人,佚于得贤。舜举众贤在位,垂衣裳恭己无为而天下治。”赵歧《孟子注》也说;“言任官得其人,故无为而治。” 关于舜之“任官得人”,孔子指出:“舜有臣五人而天下治。”(《论语·泰伯》)朱熹注曰:“五人:禹、稷、契、皋陶、伯益。”其实,按《尚书·尧典》记载,舜所任用的大臣远不止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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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社会,人们日常生活中起主导作用的是现代科学,它对社会产生了广泛影响及深远变革,完全改变了科学与社会的关系。而曾几何时,“科学不可干预社会生活”是340年前英国皇家学会建立之初时的基本共识:首先,从科学发现到其应用到实际,中间的间隔至少有几十年,而科学家个人很可能并不会参与下一个阶段的工作;其次,作为科学发现人大多数初衷不是为了也不太可能从中获利。也正因为科学自身的“超凡脱俗”,即科学是追求真理的社会活动,形成了科学家一致秉承的科学精神,著名社会学家马克思?韦伯认为科学家是“天生诚实的人”,他们对“对真理都有一种献身精神,并使科学保持纯洁无瑕。”[1]科学社会学创立人默顿称“科学家的活动受到在其他任何领域的活动所无法比拟的严格管制”,并由此宣称,“科学史上根本不存在作弊。”[2]然而如今,科学已经从过往的“不可干预社会生活”到今天成为我们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默顿的“理想模式”也成为了一种空想。以震惊国际科学界的巴尔第摩事件为代表的科学越轨行为证明了当今社会科学家不可能仅生活在真空之中,而远离个人私欲以及社会诱惑等因素的影响。国际上对科学越轨行为的研究也早已形成规模,美国《科学》杂志以及英国《自然》杂志等知名学术期刊多次刊登论及科学越轨行为的学术论文。近几年来,“科学越轨”、“学术腐败”也成为我国学术界的一个热门研究方向,“科学精神、科学道德和学风问题”被列为二十一世纪中国科学家关注的十三类重点问题之一。在信息共享迅速的今天,报纸、杂志、互联网等多元化媒体纷纷揭露科学界的种种越轨行为,使这种行为的影响范围己超出科学界及其本身而扩散至整个社会领域,这成为了科学纯洁性的阿喀琉斯之踵。所以科学的越轨行为需要国内外学者加以关注和认真对待,不可听之任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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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有些执法者通过“算计”国家的政策法规来“算计”人民,没有条件创造条件,没有案件培植案件,以“人民”为资源,并“努力”将“资源优势”转变成“经济优势”、“效益优势”,巧取豪夺,收刮民脂民膏。在这种“创新意识”的支配下,执法就成了幌子,而国家的相关政策法律则沦为某些执法机构的个人创收的“帮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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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市场存在政府与开发商之间的寻租活动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的租金是指为了使用不属于他自己的一件工具或某个设备的一部份而需要支付的费用。在其他时候,租金是指一项资产所得到的超出其最佳选择性收益的一部份回报,这一概念时常被称为“经济租金”(李颖、张成勇,1997),在本文中,“租金”是“政府行为所创造出来的经济租金”的简称。布坎南等人认为“寻求租金一词是要描述这样一种制度背景化的行为:在那里,个人竭尽使价值最大化造成了社会浪费,而没有形成社会剩余”(布坎南,1993)。他们把寻租描述为人们凭借政府保护进行的寻求财富转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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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执法人员野蛮执法、街头交警钓鱼执法、跑8个月办一张未婚证明……一些基层执法者、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办事员,本该在一线工作中践行“为人民服务”的理念,结果却成了增加社会怨气、社会矛盾的源头。基层工作者群体中动辄出现的这种“任性”,究竟根源于何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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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经济趋于一体化和以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和经济管理为代表的新知识日新月异、迅猛发展的背景下,审计工作所直接面对的对象会计,也经历了“传统会计”“、会计电算化”“、会计信息化”以及“会计网络化”等演变阶段,与会计有着密切“姻缘关系”的审计,也随着大环境的改变而发生着显著变化。外勤审计人员所面临的审计工作量也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如何在知识经济和技术装备不断创新的大环境下,利用突飞猛进的信息技术来为审计工作服务已经是迫在眉睫的任务。本文中,笔者通过信息技术如何服务于外勤审计工作提一点自己的拙见:一、建立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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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随着我国道路交通事业的迅速发展,交通事故也频发。由此而引发的群众非法集群阻断道路或停尸闹丧以及冲击办公场所等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特别是一些涉及本地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发生后,以"维权"为名,纠集老乡"集群闹事"现象日益增多,交通事故的受害方或因不服从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对交通事故经济赔偿不满,或在别有用心的人的挑拨下,聚众阻断道路,攻击事故施害方和执法交警,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后果。作为基层执法部门,在交通事故中处理类似事件,由于公安机关执法权限分工,交警对于群体性事件束手无策,也间接造成交通事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进一步上升。本文试图从经济、法律和地方风俗习惯的角度对交通事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多发原因进行了较深入探讨,并提出对交通事故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中要强化政府部门的职能作用,完善各种社会保障机制;提高交通事故处理队伍的综合素质;改革交警执法权限,转变交警执法意识,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寻求社会的理解与配合,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