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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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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鲁豫  柳春秋  盂谦 《社区》2005,(24):6-9
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时,业主盼它成立,因为它是业主维权的“英雄”和依靠。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新的问题又产生了。《物业管理条例》第15条规定,业委会有权代表业主和业主大会选聘物业公司,但条例并没有规定相应的监管措施。曾经,为成立业主委员会跑断腿、磨破嘴的牵头人。随着业委会权力逐渐进入监管“真空”之后,原本是维护全体业主利益的业主委员会,却开始面对它曾经的拥戴者们的质疑。有业内人士预测,2006年,业主维权重心将从对物业管理的不满,转至对业委会的监督问题  相似文献   

2.
钱德意  郑惠国 《社区》2005,(20):29-29
目前,我国虽然已经实施了《物业管理条例》,但是各地关于物业管理的细化规定都还没有出台,在实际生活中,物业管理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业主委员会不是物业管理中的主体很多人认为,物业管理中的主体是物业管理公司或业主、业主委员会,这种认识是对法律的一种误解。首先,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是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要受制于业主大会。其次,业委会不具备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独立主体的资格,对外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因此,物业管理中的主体应该是业主、业主…  相似文献   

3.
盛国荣 《社区》2010,(19):37-38
天津市河东区百林小区有77户业主联名签字,提议罢免现任业主委员会,提名业主的比例达到小区全体业主的20%以上。罢免方代表将签字票交到所在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居委会随即联系业委会代理主任,向其告知罢免方意见,并出示了签字票。按照有关规定,应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临时业主大会共同表决此事。但是业主委员会针对此次罢免行动提出了几个问题,并且一直未召集临时业主大会。后来经过街道、居委会多次协调,通过补选业委会委员的方式,才化解了双方的矛盾。以下是此次协调解决矛盾过程中遇到的几个问题。  相似文献   

4.
邹阳军 《社区》2005,(21):38-39
成立业委会是一件事关全体业主利益的大事,目前很多小区在成立业委会的筹备组时遭遇了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的重重阻挠。针对这种情况,广州市的一些小区进行了“先选楼长,再选筹备组成员”的尝试。筹建业委会,突遇另一筹备组居住在广州番禺洛溪新城的洛涛居南区的一些业主,目前正在为成立业委会四处奔走,在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时,他们遭遇了一波多折的尴尬。这些业主从6月中旬就已开始行动,然而业委会能否成立,至今仍是个未知数。据最早发起筹备业主大会的李小姐介绍,7月5日,她与另外5位联名建议成立业委会的业主,按照规定在小区显要位置张贴公示…  相似文献   

5.
陈凤山 《社区》2012,(20):25-26
说到小区自管,很多人并不太理解。尤其是新闻媒体,很容易在报道中把"小区自管"与"业主自治"混淆。业主自治,就是小区业主们依法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出业委会,由业主们讨论决定小区的物业服务定什么价格和标准。至于在业主大会成立后,如何提供物业服务,《物权法》  相似文献   

6.
王连波 《社区》2004,(8):7-8
作为业主,要想有效地利用《物业管理条例》维护自己的权益,最重要的是成立业主委员会。因为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代表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不但要了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而且还要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因此其作用十分重要。然而,笔者认为,组成业主委员会在操作层面上还存在着现实困难,需要一段时间来摸索。按规定,成立业主委员会要由所在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和指导。可目前的街道办事处从人员的组织上、对物业管理的倾斜上还没有做好充分准备,加之到底找什么样的人牵头,怎样组织,…  相似文献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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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2006,(21)
政策浙江省确立业主委员会诉讼主体资格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日前审议通过的《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同权益的需要,经业主大会决定,可以业委会的名义依法提起诉讼。吉林省立法制止家庭暴力吉林省人大常委会  相似文献   

8.
陈凤山 《社区》2014,(9):34-35
越来越多的业主和物业公司已经认识到,小区若没有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于物业管理来说就好比是缺腿的桌子,无论如何都足摆不平的。但是,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的过程存在着“三难”,即启动难、投票难和备案难。  相似文献   

9.
陈凤山 《社区》2014,(6):34-35
业主大会成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业委会备案。但是,业委会备案该怎样进行,怎样确保顺利完成,历来都是业主自治过程中的争议焦点,也是让业主群体困扰不已的问题。  相似文献   

10.
居民的社区参与滢水山庄位于深圳市的梅林关外,于1997年建成,目前共有27栋楼,住有1100多住户。2000年9月,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共有委员13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小区业主与其矛盾几乎从未停息。业主们认为,业委会主任在香港工作,为处理工作事务,竟然聘用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作兼职秘书,业委会公章也由物业公司保管;业委会没有办公场所,三年没有召开业主大会,没有公布过业委会账目,没有对物业公司进行监督,实际上形同虚设。小区治安不好,饮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物业服务差强人意,甚至出现过保安打业主的现象。尽管小区治安、物业服务、饮水问题…  相似文献   

11.
张学冬 《社区》2005,(22):19-19
2005年11月14日,对于那些冒死也想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业主来说,是值得记住的一天。这一天北京市小区管理办公室主任赵春凯宣布:今后北京小区在参评“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和“北京市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时(以下称为“国优”和“市优”),是否成立业主委员会将成为一个考核要素,并且在评比中占一定分值。据悉,目前相关文件正在制定和审核中。据北京市建委有关负责人透露,目前北京共有3032个住宅小区,其中2495个物业公司进入管理服务。但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只有440个,仅占到14.5%,还有超过85%的小区并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没有业委会,…  相似文献   

12.
《物业管理条例》中使用了前期物业管理这一新概念,并对其作了一些规定。对于这一新的制度,尚有很多问题值得探讨:前期物业管理企业是否有资格与建设单位进行承接验收?前期物业管理的时间界限如何确定?业主大会成立前,建设单位能否向主管部门申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修建新的建筑物?若主管部门予以批准,是否意味行政侵权?本文认为,可以赋予前期物业企业承接验收的资格,但对其法律效果应予以完善。前期物业管理的开始,以物业上的权属性质属于区分所有权为前提。前期物业管理于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终止。对于建设单位的申请,只要建设单位不是唯一的业主,且申请未获得全体业主同意,主管部门的批准将构成行政侵权。  相似文献   

13.
《社区》2002,(5):12-12
既到位又不越位上海市卢湾区瑞金二路街道陕建社区辖区内居住房的权属性质复杂多样,既有商品房,又有售后公房和直管公房,是地地道道的老城区,这对搞好社区的居住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具有一定的难度。《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和上海市房地局《加强业主委员会管理若干规定》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实行业主自治管理与委托物业管理业专业管理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召开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应当邀请居委会参加”,“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  相似文献   

14.
“谁敢保证把钱放在物业公司,他们会全用在业主身上?由业委会管理,可以保证把钱用在业主身上,不然业委会就无法向业主交待。”北京市海淀区太月园业委会主任王嘉吾说,业委会从物业公司手中夺回对公共面积的经营管理权,就是基于对物业公司的不信任。“夺权是基于对物业公司的不信任”2005年5月,经过业主大会全票通过,北京市海淀区太月园业委会将小区公摊面积的经营管理权全部从物业公司手中夺回。截至目前,业委会已从小区内的小商店、洗衣店、电梯广告等租用公摊面积经营的商户收取费用20多万元,用于小区建设并替业主缴纳公摊水电费等。据王…  相似文献   

15.
在建设部颁布的《业主大会规程》中明确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参与,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而在沈阳市和平区和平湾家园住宅小区,却发生了这样一件怪事,小区业主从未召开过业主大会,却无端冒出一个业主委员会。为此,和平湾家园的业主张先生和李先生代表小区的800多名业主为此状告沈阳市和平区房产局,要求撤销房产局关于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批复,确认“业主委员会”违法。法院经两次开庭审理,于2005年11月8日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被告沈阳市和平区房产局作出…  相似文献   

16.
2007年10月1日,标志着公民对自己的房产拥有合法所有权和管理权利的《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同时正式施行。然而5年过去了,种种迹象表明,业主通过业委会来管理小区、实现居住环境和谐幸福的过程,并非人们想象的那般顺利,不少业委会成立及运行过程,  相似文献   

17.
《社区》2007,(4)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杨玉圣对记者说:“单个的业主跟物业公司维权,等于拿鸡蛋碰石头,根本就无法对抗,业主唯一的维权办法就是成立业委会。”有资料显示,截至2006年,北京市目前共有3099个小区,其中仅有511个小区成立了业委会。“成立业委会太艰难了”的感慨,比比皆是  相似文献   

18.
王小霞  齐小塔 《社区》2005,(11):32-35
虽然近年来发生的物业管理纠纷屡见不鲜,但2004年年底,著名歌手屠洪纲和朱明瑛因拖欠物业费,而双双成为被告的消息,还是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其中固然有名人效应的成分,但最关键的却是,这场表面上看似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纠纷,实际上其矛头却直指小区的原物业管理委员会(即现在所称的业主委员会)。前任物业公司合同期限未满为何撤走?新的物业公司又是如何进入的?在业主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原管委会有何权力运作这一切?小区的一些业主,质疑原管委会可能存在黑幕交易,而这种交易源于没人来监督原管委会。原管委会越权代行业主大会权利…  相似文献   

19.
刁家璜  丁守谦 《社区》2004,(14):20-20
社区业委会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适应社区物业管理的需要,为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推动社区建设,强化社区自治而产生的群众组织。如何充分发挥业委会的重要作用,如何把业委会的工作搞好,这是我们大家必须认真总结、认真研究的问题。  相似文献   

20.
关于物业管理立法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文章讨论了物业管理立法中的几个热点问题 :一是物业管理立法原则 ,认为循序渐进是中央或地方分散立法均应遵守的基本准则 ;二是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问题 ,认为小区业主委员会作为小区业主自治组织 ,属于限制能力的民事责任主体 ;三是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法律责任问题 ,认为对物业管理公司责任的立法应主要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特殊情况下可以适用严格责任 ,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合同是责任认定的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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