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本文从司法实践的角度出发,论述了刑事和解制度在实施过程中遭遇的难题及被滥用的情形,并从刑事和解制度与我国现行刑事法律制度的冲突入手,深刻分析其原因,最终为矫正刑事和解制度的滥用提出了方案:刑事和解制度应当在一定范围内遵循一定原则来实施。  相似文献   

2.
高校学生校内申诉制度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高校学生校内申诉制度既是大学生权利之救济手段,也是高校自治之自律手段.从高校学生校内申诉制度的这一制度属性角度考察,该制度在申诉组织、申诉范围和申诉程序等方面存在诸多缺陷.为实现大学生权利与高校自治的双重保障,应当从建构更具独立性的申诉组织、确定更宽泛的申诉范围、设置更科学的申诉程序等方面完善高校学生校内申诉制度.  相似文献   

3.
台湾学生申诉制度述评   总被引:20,自引:0,他引:20  
为了更好的保障学生的学习、生活权益,给予受处分学生合法申诉的权利,目前我国正在筹备起草学生申诉办法.本文主要从法源根据、申诉要件、申诉组织、申诉制度的运作、实施情况几方面对台湾学生申诉制度作了简单介绍,并分析其经验和教训,希望能对我国学生申诉制度的建立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4.
申诉和解制度作为检察机关在开展民事行政检察活动中的创新监督方式,在减少诉累、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起到较好的作用,但因无法律的明确授权,而引起了理论界与检法两家的争论,在肯定申诉和解制度的可行性和合法性的基础上,寻求实施这种制度困境与解决措施,从而推动民行检察改革的深化与发展.  相似文献   

5.
为更有效地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我国应当建立行政申诉制度。文章分析了在我国建立行政申诉制度的意义,指出在建立行政申诉制度的时候,可以将行政申诉制度和政府内部的行政执法一般层级监督制度结合起来,明确申诉的范围,设立科学、合理的程序。  相似文献   

6.
高校学生申诉制度是对学生受教育权的一种救济手段。由于学生申诉属内部监督手段,有着先天的局限性。因此学生在申诉后能否得到再次救济,关系到学生的受教育权受能否得到充分的救济问题。本文从分析申诉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关系入手,认为对涉及受教育权的申诉处理不能作为终局处理结果,而是应允许其他救济手段的介入。因此应做好申诉与其他救济制度的衔接。  相似文献   

7.
2017年2月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专设一章"学生申诉"。纵观自"学生申诉制度"于法律条文明文表述十二载以来的学术研究,学界对于制度的逐步完善做出了较大理论贡献,但同时亦存在着相关研究数量呈下降态势、制度理论研究与实践结合较少、其他权利救济途径研究缺失等疏漏。在今后的学术研究当中应当做到"重拾"学生申诉制度之研究、理论阐释与实证研究相结合、加强对其他权利救济途径的研究,以求学界为进一步促进我国学生权益保护的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相似文献   

8.
高校学生申诉制度是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救济制度。针对我国高校现行申诉制度的一些不足之处,从申诉委员会的组成、委员会的权利、学生违纪处理及申诉的一般程序、受理学生申诉的范围等几个方面,以北京邮电大学和麻省理工学院为例,对比研究了中美高校的学生申诉制度,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高校学生申诉制度的建议:①淡化申诉委员会的行政色彩;②适当扩大申诉委员会的权利;③在处分结论得出前要充分发挥听证会的作用;④严格执行回避制度;⑤进一步扩大受理学生申诉的范围,确保学生的各种合法权益都能得到保护。  相似文献   

9.
我国高校学生申诉制度的反思与完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通过对我国高校学生申诉制度的分析,认为应当协调申诉制度、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之间的关系,只有这样才能正确解决高校学生管理中的纠纷。  相似文献   

10.
高校学生申诉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2005年3月,我国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高校建立和实施学生申诉制度作了较为具体的规定。但由于高校学生申诉制度尚处于起步阶段,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本文以公立高校中的学生申诉制度为研究对象,分析了学生申诉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对完善高校学生申诉制度,充分发挥其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作用提出了相应对策。  相似文献   

11.
目前,因处分不当引起高校与学生之间的纠纷时有发生,根据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校学生如对处分不服可以通过申诉或诉讼两种方式获得处分后的救济。但在救济方式的选择与操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根据高校的管理特点以及处分的种类,为了更好的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应进一步完善学生申诉体制,明确救济方式的选择,加强申诉与诉讼之间的衔接。  相似文献   

12.
量刑建议是解释量刑抗诉合理性的依据,量刑抗诉需要以量刑建议的明确化为前提;同时,量刑建议也是限制量刑抗诉的有效手段.因此,我们必须建构检察机关对刑罚裁量的合理参与模式,特别是量刑建议与量刑抗诉之间的制度衔接,以及量刑抗诉本身的修正问题.  相似文献   

13.
罪刑法定原则与刑事和解存在思想基础、蕴含价值和适用法律规范上的冲突,但两者都因其内在价值而受到人们的广为推崇。我国适用刑事和解应遵循罪刑法定原则.明确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加强对刑事和解的动态监督,以最大限度发挥刑事和解的效能。  相似文献   

14.
刑事和解作为一种全新的犯罪处理方式实现了对传统刑事司法的突破,在恢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保护被害人利益方面显示了其优势。同时,对刑罚目的的实现也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否定了对刑事和解能够实现刑罚目的的质疑,对刑事和解能够实现特殊预防、一般预防和报应刑罚目的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5.
以刑法机理为标杆,丈量刑事和解制度存在之空间,认为刑事和解制度与刑法三大基本原则倡导刑罚公平正义、反对刑罚权滥用的精神相契合;系全面解读犯罪本质情形下的产物;属刑罚个别化、经济、谦抑、零刑罚、折扣刑罚等精神的大胆实践;打通了刑法与民法间的关节,填补了刑罚理论的罅隙,为刑法学研究与实践提供了新视野、新思路。  相似文献   

16.
刑事和解在缓解纠纷双方对立关系、节省司法资源的同时会削弱刑罚的预防功能、损害社会民众的法制信心,对社会的发展及稳定产生一些消极作用或影响。刑事和解对社会的影响程度通常取决于刑事和解适用理由的公开透明性、适用结果的合情理性以及纠纷双方和解意愿在和解过程中的被尊重程度。因此,我国司法机关在加大对社会民众进行刑事和解宣传教育的同时,应注重刑事和解处理结果的合情理性,另外,我国立法机关也应尽快完善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的立法。  相似文献   

17.
在“国家-犯罪人”二元模式下,刑事和解提供提升和补足被害人地位的契机,被害人也应从幕后走向台前。刑事和解不应局限于侵犯个人法益的犯罪,侵犯公共法益的犯罪也具有刑事和解的正当性和必要性。同时,树立赔偿的惩罚机能和赎罪性质对于正确看待“以钱买刑”具有重要意义。刑事和解对于刑法理论的最大贡献在于从经验中推动刑法的迈进,纯理论的思辨刑法必将成为历史,未来的刑法将是充满活力的经验刑法。由经验到规范,实践经验与刑法规范的互动牵引着刑法的发展。  相似文献   

18.
检察机关的性质决定了在刑事和解中检察权的行使。检察机关应引入量刑建议权,建立暂缓起诉制度,完善非刑罚处罚措施,检察机关的监督职权决定了其不宜行使建议撤案权。  相似文献   

19.
刑事诉讼法规定了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及刑事和解制度,其中涉及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是否适用刑罚在刑法中却没有相应的具体规定。因此,完善刑法立法,编织一张严密的刑事法网,使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及刑事和解制度得到更好的贯彻执行,维护法律的尊严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立刑法授权性的立法地位,为刑事诉讼程序性权利行使提供更为明确、具体的实体法依据。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