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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鸥 《婚姻与家庭(性情读本)》2012,(7):4-6
<正>年仅26岁的郝小霞,面对步步紧逼的死神,坚定地说:"我和丈夫是一条命,活要一起活,死就一起死!"她能从死神手里抢回深爱的丈夫吗?2011年11月,当患重度脑积水的李雷说"不治了"时,妻子郝小霞急得一把捂住丈夫的嘴:"永远不许说这样的话。我为什么甘当农妇也要嫁给你?因为我爱你!我为什么不当护士来陪你当农民工,因为我离不开你!你要发誓,永远不离开我。不管你病得多重,只要你想死,就是背叛我俩的爱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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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爱农 《婚姻与家庭(性情读本)》2008,(3):56-57
<正>爱农老师:最近我感到很痛苦,因为我的婚姻也遭遇了"第三者"。其实,很早的时候我就觉察出了丈夫的异样,但当时觉得自己没必要那么较真,我想,也许过一些时候就没事了。然而国庆节的时候,丈夫主动坦白了实情,起因是我在无意中看到了他的"重要"短信。丈夫坦白之后,希望我能原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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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捷 《婚姻与家庭(性情读本)》2006,(7)
在北京松堂临终关怀医院里,我的灵魂受到一次洗礼,因为我看到了一幅圣洁的画面:那天,又有一位老人要离去了那是一位101岁的老奶奶,没儿没女,已经在这个医院里生活了多年。现在,医生用各种仪器检测老人家的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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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与家庭(性情读本)》2010,(12):58-58
<正>去年,如果不是突然肚子痛去医院检查,38岁的我竟然不知道自己怀孕了。躺在病床上.丈夫一个劲儿地笑着说我"傻"。我和丈夫都是四川人,同在武汉打工。结婚十多年了,我却一直没有怀孕。为了要个孩子,几年来我们去过好多医院看病,中药西药也吃过不少,但依然不见效果。我和丈夫都对孩子的到来失去了信心。去年5月.我突然停经了。我没把它当回事,因为我在超市做清洁工作,工作很累,例假时常没准儿。没想到,月经一停就是3个月.我着急了,赶紧上医院检查。这才发现.居然怀孕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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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达丽 《婚姻与家庭(性情读本)》2021,(3):5-5
1前夫再婚后不管女儿了Q:我和丈夫离婚时,他主动放弃女儿的抚养权,但我没跟孩子说过,因为女儿跟她爸亲,即便每周只见一次面也很高兴。前夫再婚后又有了孩子,慢慢不来看望,女儿8岁生日他竟然都没送礼物。女儿大哭大闹,我气不过说我们离婚时,她爸就不想要她。那之后女儿很少提到她爸,我知道自己错了,但怎么补救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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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歧路灯》大约的确是一本糟粕之书,里面过分的忠孝节义、男贞女烈,在清朝就已经过时了吧?有老先生激愤地说过:这种小说,早就该湮没。然而我多爱里面的民情、风俗、市井人物。男主人公的继妻巫翠姐,出身没文化的富裕人家,热心肠而缺心眼,喜欢看戏。丈夫略略讽刺,她理直气壮道:“我不看《芦花记》,这兴相公,就是不能活的(兴相公,是丈夫与前妻的丫头冰梅所生之子)。从来后娘折割前儿,是最毒的。”丈夫说:“你是他的大娘,谁说你是她的后娘?”翠姐继续说:“大妇折割小妻,也是最毒的,丈夫做不得主,你没见过《苦打小桃》吗?”话音未落,兴相公的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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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心理诊所出现了一个神秘的女大款患者我是上海一个知名集团企业的总会计师,我所做的工作不仅十分忙碌而且竞争激烈,工作压力大,但作为一个事业女性我却始终能保持着积极向上的情绪。这多半要归功于丈夫李达明的帮助,因为他是一名心理医生,每每我为单位里的人际关系或工作不顺感到烦恼困扰之时,丈夫总能为我做心理疏导,让我豁然开朗,很快走出心理误区。和美的家庭让找心里充满了幸福。2001年2月的一天,丈夫下班回来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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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丈夫80年代初南下深圳淘金,用了二十几年时间打拼成一家资产逾千万的服装集团老总,而我还在湖南某县城城郊种着一亩三分菜地。我是个没多大目标的人,既不关心丈夫挣了多少钱也不愿多想我们分离多年的感情,大半辈子的精力全放在女儿和地里的菜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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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导刊》2001,(3)
王大姐:
一直想和您聊聊在夹缝中的我心中的苦恼.
1998年5月18 日,是我终生难忘的日子,在这一天,我经历了一场没有娘家人参与的婚礼,我的父母、兄嫂、舅舅、姑妈都没有来,因为我的父母声称,凡来参加我婚礼的亲戚,他们从此将与其断绝关系和往来.对于我将要嫁的那个人,他们的评价是:要身份没身份,要文凭没文凭,要靠山没靠山,要长相没长相,你一时"猪油蒙了心"地痴迷他,将来总得后悔."光凭他是农村里上来的,以后他的七姑八姨轮番拿你家当旅馆,就够你受."我认为他们势利眼,对我选择的丈夫不满意无非是领了几十年的油粮票证有种鼻子朝天的优越感,可他们也不想想,如今油粮票证早废止了.我是家中老么,从小就犟得很,我对我父母说,就算你们不认我,我也嫁定他,我的未来我自己负责,不要你们来签字画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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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侣(A版)》2017,(6)
问:
我拥有北京户籍,但工作地点却在上海,已经在上海待了两年多.丈夫吴先生不愿离开父母,不愿放弃稳定工作背井离乡,因此一直在北京.因为就工作地点和生活方式难以达成一致,我想要跟丈夫离婚.我听朋友说,双方分居满两年就可以离婚,请问是否有这样的规定?
答:
夫妻常年异地居住,不一定算作法律上的分居.目前,法院认定的分居,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分开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包括性生活等).虽然不在一起住了,但如果不是因为感情不和原因,而是因为其他原因,如工作地点或其他客观原因,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不过,如果异地生活的夫妻相互间感情不和,也可以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分居,但是必须要有夫妻双方感情不和的证据来证明.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