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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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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百姓关注     
《当代老年》2014,(8):15-15
养老 武汉试点“以房养老”多数受访者表示不考虑 近日,中国保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将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城市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投保人群为60周岁以上拥有房屋完全独立产权的老年人,试点期自2014年7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这意味着“以房养老”商业保险正式开闸。  相似文献   

2.
2013年9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指出,我国2014年将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指老人通过向银行或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抵押房屋产权,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老人去世后银行或保险公司收回住房使用权),这一消息再次引发人们对“以房养老”的关注。  相似文献   

3.
2013年9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要“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专家称,这对于老年人、对于保险公司都是利好消息,若试点成功,对于解决老年人的养老资金“短缺”等问题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4.
丁聚 《老年世界》2013,(21):46-46
9月13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正式对外发布,《意见》明确提出:“鼓励探索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分析认为,此举对于解决老人养老资金难题、盘活已有房屋资源等将起到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5.
2013年9月6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指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以房养老”的话题再次引发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相似文献   

6.
王栋贵 《老人天地》2013,(11):36-37
今年9月份,国务院出台了一个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意见的文件(《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其中的一句话引起了大家格外的关注,写的是,要“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  相似文献   

7.
《老年世界》2007,(21):41-41
通过保险机构以“按月付款”方式购买老年人身后的房屋产权,帮助老人实现“以房养老”,这一流行于欧美的模式今年10月首次在我国推出。“以房养老”也被称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或者“倒按揭”。这种模式专门针对有产权房的老年人将自己的房屋产权抵押给专门运营这项业务的机构,按月从该机构领取现金养老。老人身故后,由该机构收回房屋进行销售、出租或拍卖。这相当于专业机构通过分期付款的形式,收买投保人的房屋产权,  相似文献   

8.
“以房养老”,通常指的是“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或者“倒按揭”。老人可以将自己的房屋产权抵押给专门运营这项业务的机构,按月从该机构领取现金养老。老人身故后,由该机构收回房屋进行销售、出租或拍卖。这相当于专业机构通过分期付款的形式,收买投保人的房屋产权,类似于将银行的住房抵押贷款“反过来做”,只是介入者不是银行而是保险公司而已。投保人既能住在自己的房子里,又能将房产提前变现用于养老。《北京晨报》2007年9月13日报道说,“以房养老”模式的推动者、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前总裁孟晓苏透露,我国首个主营“以房养老”的保险公司“幸福人寿”已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2007年10月正式挂牌营业。  相似文献   

9.
嘉云 《老人天地》2013,(10):6-6
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我国将有规划地试点“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具体操作办法和实施计划有望明年一季度出台.  相似文献   

10.
"以房养老"能妥善解决未来一部分人的养老问题吗?养老需求挂钩房地产后,保险公司能否规避经营风险?反按揭属于复杂金融产品,如何保护消费者利益不受侵害?近期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拟在京沪广汉试点——  相似文献   

11.
“以房养老”,也称“倒按揭”、“反按揭”或“反向住房抵押贷款”,是指投保人将房屋产权作抵押,按月从保险公司领取现金直到亡故,相当于保险公司通过分期付款(按月支付)的形式,收买投保人的房屋产权。  相似文献   

12.
《老年人》2014,(1)
正2013年9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指出,我国2014年将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指老人通过向银行或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抵押房屋产权,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老人去世后银行或保险公司收回住房使用权)。这一消息再次引发人们对"以房养老"的关注。早在2003年,"以房养老"的理念就被引入国内,曾经在上海、南京等地作为创新模式推广,但都半途而废。2007年,本刊曾经就此策划过一期专题报道。如今",以房养  相似文献   

13.
每一个人都面临年老的风险,应当在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上选择适合自身的养老方式。以房养老是指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或者出租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以房养老有多种形式,房屋反向抵押贷款(反按揭)养老是值得重视的以房养老形式。以房养老的具体形式有:子女养老,房产由子女继承;抚养人养老,房产由抚养人继承;租出大房再租入小房,用房租差价款养老;将房子出租出售,自己住老年公寓,用租金或售房款养老;售出大房,换购小房,用差价款养老;将住房出售,再租回原住房,用该笔款项交纳房租和养老,将房屋抵押给有资质的银行、保险公司等机构,每个月从该机构取得贷款作为养老金,老人继续在原房屋居住,去世后则用该住房归还贷款。第一种形式属于家庭养老,取决于子女的孝心和孝行;中间的几种形式属于自助性养老,有较高的交易成本和不确定性(自己售房和出租房等均有较大的交易成本,自己再租回房子或者住老年公寓等也有较大不确定性);最后一种形式为社会机构承揽的反向抵押贷款养老,属于社会机构提供的以房养老业务,可以为适合以房养老的人群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  相似文献   

14.
《安家》2014,(8):102-109
保监会日前发布的指导意见称,7月1日起,未来两年,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将正式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这意味着"以房养老"商业保险正式开闸。而这同样意味着在老龄化社会行将到来的今日,养老与地产将发生更不可分割的"亲密关系"。"养老地产",这是一个早被发展商盯梢并垂涎了十来年的全新领域。  相似文献   

15.
反向抵押贷款在我国开办的迫切性和可行性的评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柴效武 《城市》2008,(1):61-64
一、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模式介绍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美国推出了一种新的房地产贷款方式——住房反向抵押贷款。这是指居民以自有产权的住房作为抵押.定期向金融机构取得主要用于日常养老费用开销的贷款。其放贷对象是无固定收入而又有自有产权住房的老年人.贷款到期则以出售住房的收入或直接以该住房资产还贷。这种贷款可以是一次性取得.也可以是按月或在一定信用额度内根据借款人需要做自由支付。  相似文献   

16.
近日,保监会下发《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统计制度》,再次引起人们对以房养老的讨论。讨论围绕以房养老在中国是否拥有供需市场、由谁承担责任、政府是否该承担这项义务展开。本文提出:以房养老在中国"遇难产"是由于制度本身和中国特有的国情所致,同时提出以房养老不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部分,是一个彻底的市场行为,所以政府要明确自己在养老问题中的权利,不能越位;同时,以房养老是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补充部分,所以政府也要明确自己在养老问题中的义务,不能缺位。  相似文献   

17.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日益临近,作为一种补充性的养老模式,“以房养老”的模式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年轻时贷款买房,到60岁临近退休时把房贷还清,然后把房屋抵押给银行或保险公司等机构,这些机构根据房屋的估价每月支付给老人一定费用,使其晚年衣食无忧,直至终老。”这就是“以房养老”所描绘的美好图景。.  相似文献   

18.
经济适用住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的产权。与完全产权的商品住房相比,经济适用住房不得出租,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经济适用住房占用的土地是划拨性质,没有使用年限。与相同实物和区位状况下的完全产权的商品住房相比,征收经济适用住房的补偿价格和抵押价值都要低。经济适用住房的购房者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其拥有的房屋所占用土地由划拔土地变为出让土地,经济适用住房就转变为商品住房。  相似文献   

19.
《伴侣(A版)》2013,(9):32-32
问:我向朋友梁某借款60万元,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屋抵押给对方,并签订了抵押合同。我妻子认为,虽然被抵押的房屋产权证书上的权利人仅为我一人的名字,但房子是我们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她对抵押房屋的行为并不知情,  相似文献   

20.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是指金融机构把所持有的流动性较差的住房抵押贷款转化为可在金融市场上流通的证券,包括抵押债券及抵押贷款支持、担保的证券。其主要做法是,将金融机构所持有的住房抵押贷款,汇集重组成住房抵押贷款组合,每个组合内贷款的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具有相似性,通过政府或保险公司担保,转化为信用等级较高的证券出售给投资者。随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居民储蓄水平的提高和各金融机构住房抵押贷款业务的开展,实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已成为我国住房金融发展的现实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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