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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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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理论界》2016,(4)
在《道德形而上学》中,康德将一种对于土地的源始获得作为自然状态下私人法权的起点,并认为源始获得的法权根据在于实践理性先天公设的演绎,但是先天公设仅仅保证了对外在之物的源始占有的可能性。所以我们必须再考察源始获得何以可能,以及这种来自单方面意志的暂时性的获得是否足够作为私人法权的起始点。源始获得有三个因素:经验性的占有;标明;意志上的归己。占有不需赘言。标明的可能性则在康德关于"通过时效的获得"一节中被否定了。归己需要我的自由与他人自由的共存,于是似乎成为了公共法权状态的获得,而康德在进入法权状态这点给予了他人反对的权力,因而归己不仅不能完成从可感占有到理知占有的跨越,反而仅仅具有暂时性,只能维持到另外一个任性的反对出现。由此看来,尽管康德反复强调源始获得不是经验意义上的初始获得,也无法清楚明晰地分清源始获得和初始获得的差别,更有可能的是,一种源始获得仅仅是经验性的源始占有,也就不足以成为自然状态的法权起点。  相似文献   

2.
王若磊 《学术论坛》2012,35(3):106-110
文章通过展现康德法权论整体的逻辑进路,探求康德如何为法权建立先天根据,从而为权利的必然性和正当性奠基的。康德的法权理论建立在他对"人"的理解和定位之上;他以纯粹理性能力在实践领域中建立的道德法则为依据,将法权归结为以内在理性为基础的外在自由的协调之上,认为人这一存在于"现象界"的"理性主体"所具有的"自由的实践理性"是法权存在的先天根据。  相似文献   

3.
黑格尔的精神哲学,构建了一个以自我自由之法权人格为核心的现代法权理论系统.自由自我人格、市民社会、国家的合理调控三位一体,和谐统一于"法权人格体"的良好社会秩序中.这为我们法治现代化理论和实践提供了一些有益参考.  相似文献   

4.
对于财产权的批判是马克思毕生的理论和实践主题。作为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核心范畴,财产权不仅贯穿于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发展中,而且体现在德国古典哲学的逻辑演进之中。伴随现代社会的兴起及其内在冲突的展开,在"自然法"和"市民社会"若干争论的基础上,康德将财产权规定为以"实践理性"为前提的"理知的占有",费希特通过对"理性"的重新界定提出"一切财产都以相互承认为根据",黑格尔则进一步论证"财产是自由最初的定在",并在客观唯心主义体系中用"国家"扬弃了"财产权"与"市民社会"。通过对德国古典哲学中法权学说的思想史考察,特别是透过财产权重新审视"理性"、"自由"、"国家"、"劳动"等概念的理论效用,以及德国古典哲学与政治经济学的关联,将为历史唯物主义的当代建构提供新的支撑。  相似文献   

5.
法权关系的产生和发展是由社会经济关系决定的。因而,社会主义法权关系与资本主义法权关系有着本质的区别。我国社会经济关系正处于转型时期,法权关系的发展变革必须与之相适应,其目标和任务就是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相似文献   

6.
朱哲  马晖慧 《理论界》2011,(2):53-56
国内学者关于法权问题的研究,无论是对法权概念的本质把握和科学界定,还是在法权哲学、法权关系、法权结构、法权逻辑层面上的深度挖掘和客观评析上,都不乏灼见。这些研究成果不仅丰富和发展了法权问题的研究理论,而且对我国法治改革和发展以及构建以人为本的法治社会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但从整体而言,在关于法权概念的统一界定、基础性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以及综合性研究视角方面尚存缺憾。  相似文献   

7.
康德论道德与法的关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从追溯西方自然法思想的源流而引出康德对传统自然法概念的改造,即从"自然法则"转移到"自然法权"(自然权利),使之从一种外在束缚的法规引申为一种内在自由的自身立法(自律),从而归结到道德上来.康德把外在法律视为引向内在道德的一个桥梁,并在其中运用了第三批判中的"反思判断力"的原理,使自然法则成为道德法则的一个"模型"(Typus),把传统道德建立于法律之上的模式颠倒为将法律建立于道德之上的模式,具有革命性的意义,但这一革命仍然不彻底.  相似文献   

8.
杨婷 《学术研究》2012,(5):16-19,25
本文旨在对康德法权学说中的自由概念进行探讨。通过对任意自由的一般定义、自由的实在性、自由的人格性定义、自由和强制、作为法权的自由的概念及其关系的探讨,剖析了自由概念变化的过程,并尝试以知性的三个范畴来理解这些变化之间的逻辑关系,指出作为法权的自由以任意的一般定义和人格性定义作为基础,并在更高层次上包含了后两者。文章最后对作为法权的自由如何实现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9.
王荔 《兰州学刊》2013,(1):5-12
费希特法权哲学的独创性在于以主体间性演绎自由原则.这不仅赋予其法权学说鲜明的实践性特征,也改变了法学理论以往对于个人权利、共同意志及国家权力三者之间关系的认识,从而促进了法律价值观从个人自由向社会正义的转向.此外,费希特法权学说所具有的理论限度也揭示出,我们对于法律价值之社会正义转向所产生的负面后果以及“法治国家”本身具有的限度都应当保持适度清醒.  相似文献   

10.
康德的法权思想旨在反思现代法律、政治合法性的根据,为权利本身进行奠基。康德以先验哲学的方式澄明权利的起源问题,提出权利的基础在于道德,权利的内在规定是自由,而权利体系的构建在于最终走向宪政正义。  相似文献   

11.
从“执法”的意义流变与“执法为民”的理解分歧来看,国人的法权①文化意识有待进一步升华.法权逻辑认知可分为三元论、二元论和一元论,其与分权学说及人民主权论关系密切.相较之下,法权逻辑的三元论最为科学和理性:有利于保障人权,防止公权对私权的侵犯;有利于规范权力行使,防止权力腐败;有利于促进代议制民主健康发展,防止人民主权异化.如果将“执法为民”作为社会主义法治话语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必须强调其不可缺少民主、人权、公正和法治等价值要素.  相似文献   

12.
上海临时法院和特区法院是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在公共租界先后设立的司法机构,虽属中国在租界内的司法机关,但均不同程度地存在法权问题.临时法院只是名义上收回了会审公廨,特区法院收回系列法权,但法权问题依然没有得到彻底地解决.本文从临时法院存在的法权问题出发,探讨临时法院到特区法院的改组交涉,最后对特区法院的法权问题作一分析和评定.  相似文献   

13.
康德将人视作最高目的,将自由归王为人的本质存在状态,不仅秉承了文艺复兴以来的人文主义传统.而且还在明确区分自然法则与道德法则的前提下,进一步将人的价值尊严牢固树立在实践理性原则的基础之上.康德认为.在自然界中,"全部现象都以自然律为基础",即自然法则作为一种必然的外在律令使人始终处于一种受支配的非自由状态;而在实践领域,人却可以自觉遵循理性自身的法则从而使自己的行为获致普遍的道德意义,最终实现人的本质自由存在.如果说自然法则体现的是以"是"为系词的叙述方式,那么道德法则却是以"应该"联结起来的定言命令.康德一方面强调人的理性存在,倡导理性自觉和自律,凸显人的自由本质,另一方面又对人的理性存在的有限性保持高度的关注,要求对个人任性予以强制约束和他律.正是由于对人的自由本质的这种辨证理解,使得康德的权利哲学在以普遍的道德法则为前提,强调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和权利自由实现的外在强制性时,不仅没有损减人的自由尊严,反而更加深刻地确证了人的目的主体性.  相似文献   

14.
邓晓芒 《江淮论坛》2023,(3):25-33+2
康德和黑格尔都把法哲学的基点置于人生而具有的自由之上,并认为自由意志的自律是内在的自由,法哲学则处理自由意志之间、“我的”与“你的”之间的外在自由的普遍性关系。不同的是,康德致力于从法的现实形态中揭示出底下的自由意志的理念,黑格尔则描述了主观内在的自由意志实现为客观法权的现实过程。康德以经验的现象为“模型”而对彼岸的自由法则提供类比,这种类比不是科学认知,而只是道德理想的展示;黑格尔则从自然状态中将“第二自然”的法权状态发展出来,形成精神哲学的科学体系中的一个环节,最终则在历史主义的客观进程中将国家神化,鼓吹以国与国之间的战争充当“历史法庭”的裁判者。因此,康德的“永久和平”的“目的王国”虽然不具现实有效的可操作性,但作为永恒的人类理想而提供了人际关系以及国家间关系的公平正义的评判标准,对现实具有批判意义;黑格尔历史观中的道德虚无主义则取消了一切正义标准,最终导致历史虚无主义和国家神学。  相似文献   

15.
越南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总结了《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国家建设纲领》(1991年)实施30年来建设社会主义法权国家的经验和教训,在政治报告、《2021—2030年经济社会发展十年战略》、《2021—2025年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计划》等一系列文件中,对推进社会主义法权国家建设作出了新论断,明确了新方略,提出了新举措:清晰地认识和界定了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权国家三者关系,提出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权国家中规导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权国家中保障社会主义民主,在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发展中建设社会主义法权国家;锚定社会主义法权国家建设方向,提出正确处理改革和发展中的各种关系,部署社会主义法权国家建设方略;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法权国家政治系统,提出提高党的领导和执政能力,明确国会职能和完善运行机制,建立民主、法治、专业、现代、纯洁、稳固、公开、透明的国家行政体系,建立专业、公平、严明、廉正的司法体系,改革祖国阵线和各级社会政治组织机构及运作机制;等等。  相似文献   

16.
学界对自然状态的研究认为,强力不能作为合法性的来源,相反,人被赋予的天命般的自由是一切法的合法性基础。以此为基础,任性选择与意志选择两者之间存在根本性的差异,道德性是一切立法合法性的来源,从而构成了法律的形而上学基础。在此基础上,"自由—责任—义务—法权"是法律体系能够展开的形式依据。如果将法的普遍形式原则贯彻到实际生活经验中,就是具体的法律条文的来源,也即法律的形式建构。  相似文献   

17.
张玲玉 《理论界》2012,(5):44-45
暴力和条约是帝国主义对中国实施打击司空见惯的手段,但作为一项教育工程的翻译以及诸如报告书之类的文字规训却是隐秘的。对于中国近代法学的发展而言,法权会议报告书是帝国主义对中国进行信息加工、构建"帝国档案"的工程之中的典型例子,反映了帝国主义试图利用殖民的权力对中国法律进行规训的努力。法权会议报告书也成为近代中国法律改革的又一"教程"。  相似文献   

18.
张建宝 《理论界》2013,(7):111-113
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原理》中意识到自由与道德规律之间"似乎无可逃脱的循环"。这个循环根本上关涉的是自由的实在性难题和道德规律的约束力难题。《道德形而上学原理》中康德通过把我们辨析为"理智世界的成员"作为释疑之道。《实践理性批判》则把道德规律作为"理性的一个事实"而使其获得不可怀疑的地位,表现出了与《原理》的区别之处。但是这绝非部分解读者所认为的"巨大的颠倒",相反,《实践理性批判》是对《道德形而上学原理》中的释疑之道的明晰和深化,最终达致"自由诚然是道德法则的存在理由,道德法则却是自由的认识理由"的完整结论。  相似文献   

19.
一定的法权,是一定社会经济制度的产物,是人们社会关系的反映。资产阶级法权,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产物,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上层建筑之一,是为保护资产阶级利益服务的。社会主义制度下的资产阶级法权,不是社会主义制度本身的产物,而是资本主义社会遗留下来的因素。因此,社会主义社会里的资产阶级法权与资本主义社会的资产阶级法权,既有历史的联系又有原则的区别。资本主义社会由于私有制的法则支配着整个社会,一切社会关系都变成了金钱关系,在这种基础上产生的资产阶级法权,其目的是使私有制成为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准则,并且,资产阶级通过种种方式极力扩大这种法权,使它成为整个资本主义社会各种法权的主导原则。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由于消灭了资产阶级的生产资料私有制,改造了农民小资产  相似文献   

20.
道德自律与意志自由--兼论道德自律的社会基础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意志自由是道德自律的基本前提.在现代社会中,个人拥有平等的自由权利既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前提,也是社会道德秩序的根本依据和核心内容.与西方国家不同,中国传统社会长期忽视个人的权利、个人的自由,在这种历史背景下,在当前中国社会还没有普遍确立起真正的法权人格和道德实践主体的社会条件下,我们在强调道德自律的同时,必须高扬人的自由,致力于培育理性的社会运行机制.只有这样,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道德自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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