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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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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现行刑法第196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卡,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该罪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  相似文献   

2.
本文主要研讨了下述四方面内容:一是有价证券诈骗罪的基本构成;其次是国外相关犯罪规定及其评介;再次是对有价证券诈骗罪本身的认定及其牵连犯处理问题。包括:“使用”伪造或变造的国家有价证券的定性、有价证券诈骗罪能否由间接故意构成、伪造及变造的国家有价证券有无确定的仿制、变造的“摹本”或“底本”之争,等等。最后,本文通过“涉嫌触犯本罪与他罪的个案”解剖的方式,进一步探究了本罪适用过程中的诸种疑难问题。  相似文献   

3.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伪造的、作废的、冒用的信用卡或者以恶意透支的方式,骗取他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该罪在实践中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所以要依法认定信用卡诈骗行为,并依据刑法不同的规定,对犯罪分子予以不同的惩处。另外,遏制信用卡诈骗罪,还要注意打防结合,从不同的角度加强对这种犯罪的防范。  相似文献   

4.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它的本质在于利用合同进行诈骗,诈骗是在非法占有目的支配下的欺诈,非法占有不等于不法所有。合同的效力、欺诈行为和非法占有目的在合同诈骗罪的认定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而关键在于非法占有目的。在合同有效的情况下,行为人收受对方财物之后才产生非法占有目的并实施了欺诈行为的,可能产生违约责任或者构成侵占罪,但在对方给付财物之前,即产生非法占有目的并实施了欺诈行为的,则可能构成诈骗犯罪。同理,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行为人可能构成侵占罪或者诈骗犯罪。合同诈骗与合同欺诈的区别在于有无非法占有目的,合同诈骗罪与一般诈骗行为的区别在于骗取财物是否数额较大,合同诈骗罪与金融诈骗罪存在一定的法条竞合关系,合同诈骗罪与侵占罪的区别在于非法占有目的产生于占有他人财物之前还是之后。  相似文献   

5.
论持有、使用假币罪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所谓持有、使用假币罪是指明知是伪造的货币,意图流通而非法持有或者使用,数额较大的行为。持有、使用假币行为只有在不能查明所持有假币的真实来源与用途时,才能独立成罪。在构成其他犯罪的情形下,非法持有假币行为只是其他有关犯罪的伴随行为,非法使用假币行为只是其他犯罪的一种手段或目的,均不再单独成罪,对行为人只按其他有关犯罪定罪处罚。  相似文献   

6.
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侵犯客体是文书的证据机能。公文书和私文书的界限在于文书是否出自于公务人员职务上的制作,并且是否具有证据机能。伪造、变造国家机关、证据罪的伪造、变造包括有形伪造、有形变造和无形伪造、无形变造两种形式。该罪的主观方面应作“以行使为目的”的主观目的限定。  相似文献   

7.
英美法系国家、大陆法系国家以及我国的关于伪造有价证券罪的刑事立法各自具有不同的特色,形成了三大立法方式。我国有必要借鉴域外国家和地区的立法方式,将伪造有价证券罪的主观特征限定为"以使用为目的",并反思将单位作为本类罪犯罪主体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8.
侵占罪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侵占罪是我国1997年刑法增设的新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合法持有的他人遗忘物、埋藏物非法据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的行为。其特征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合法持有的他人遗忘物、埋藏物非法转归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的行为。在主观方面是故意以非法占为己有为目的。侵占罪的既遂与否应取决于侵占行为是否齐备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如果齐备法定的构成要件,就成立侵占罪既遂,即应以“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为标准。在认定侵占罪时,还应划清侵占罪的罪与非罪、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侵占罪与盗窃罪等的界限。  相似文献   

9.
提单诈骗及其刑法规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提单在便利国际贸易的同时,也可以成为诈骗的工具。伪造、变造提单,使用失效的提单,冒充提单收货人提货,无提单骗取货物等行为都是利用提单所为。据此,在刑法中应增设提单诈骗罪对这些行为进行处罚。对利用提单实施诈骗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提单诈骗罪:伪造、变造提单并使用的;使用失效的提单的;冒充提单收货人提货的;无提单骗取货物的。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提单在国际贸易中的正常运行。  相似文献   

10.
重构金融诈骗罪“非法占有目的”的法律内涵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非法占有目的是决定一个特定金融诈骗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此罪或彼罪的决定性条件,将金融诈骗罪"非法占有目的"界定为行为人在实施金融诈骗犯罪行为时主观上所具有的意图非法控制或支配他人财物并且使该财物完全脱离权利人控制的心理态度,能够全面反映非法占有目的基本特征,同时也能够满足以犯罪目的理论为基础和遵循金融行为及金融诈骗行为自身的规律。  相似文献   

11.
刑法对贷款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和信用卡诈骗罪只规定了自然人主体,未规定单位可以成为这些犯罪的主体。对于经单位集体决策,为单位利益而实施的贷款诈骗、有价证券诈骗、信用卡诈骗,所骗得财物归单位所有的情形应如何处理,学界认识不一。这种情况下,上述罪应当作为自然人犯罪处理,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2.
辽宁省边境地区与朝鲜的经济贸易合作不仅是辽宁对外开放总体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关系到我国的国家利益。分析了中朝双方经贸合作的基础和优势,对双方经贸合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较深入地探讨,并提出了加强双方贸易秩序管理,建立贸易信息平台,广泛开展多方式、多层次的经贸合作等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13.
违规销售家电下乡标识卡,利用标识卡骗取财政补贴的行为,以非法经营罪定性,不符罪刑法定原则,不符该罪谦抑使用要求,也难被该罪构成要件所涵括;以诈骗罪定性,忽视法益保护次序,不利司法效率价值,造成量刑反制定罪错误;以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定性,则能合理确定罪数、犯罪形态、实现罪责刑相适应、契合法典对该罪名的价值主张。  相似文献   

14.
中国购买美国国债:来源、收益与影响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本文在历史回顾和数据分析的基础上,重点从来源、收益和影响等方面对中国购买美国国债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研究表明,主要源于对美贸易顺差的外汇储备是中国购买美国国债的重要资金来源。尽管有着较好的流动性和安全性,但与其他投资方式相比,中国购买美国国债的收益率并不高。此外,中国目前持有的美国国债,无论是以总额或者比例衡量,都没有决定性的影响,因此不对美国金融市场造成威胁。总体而言,中美在金融关系方面还是一种不对称的依赖关系,中国对此必须要有清醒的认知。  相似文献   

15.
实施保险诈骗行为的主体与《刑法》规定的保险诈骗罪的实行犯主体不一致时,不能一概否认其构成保险诈骗罪,如果相关活动已形成商业惯例,或者保险公司知情并且同意,行为人仍可构成保险诈骗罪。《刑法》第198条第4款关于本罪共犯范围的规定只是提示性条款。本罪未遂形态的判定,应采用实质客观说的观点。而对本罪罪数形态的判断,应根据《刑法》条文的不同规定以及牵连犯的处罚原则综合判定。  相似文献   

16.
论证券欺诈     
证券欺诈是证券市场常见的违法行为,也是我国证券监管机关重点打击的对象。针对目前学界在证券欺诈有关问题上的争议,本文提出,证券欺诈是一种包括若于证券违法行为在内的民事侵权行为,法律应对其规定全面的法律责任形式,特别是应完善民事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17.
诈欺不法原因给付财物与利益之刑法分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诈欺基于不法原因给付的财物或者财产性利益的场合下是否成立诈骗罪,德国、日本和我国的立法、判例和学说都有所不同。在诈欺的对象是财物的场合下,基于不法原因给付的财物在因诈欺行为交付之前,也是民事法上保护的对象等原因,应当肯定诈骗罪的成立。在诈欺的对象是财产性利益的场合下,不法利益本身并非民事法上应当得到保护的利益,不应得到刑法保护,应否定财产罪的成立。  相似文献   

18.
信用卡诈骗罪与诈骗罪存在交叉竞合关系,而并非绝对的特殊与一般的关系。对于冒用他人信用卡行为定性的争议,其根源在于将信用卡诈骗罪误读是诈骗罪之下的特殊形态,需要符合诈骗罪的基本构成要件。信用卡诈骗罪应当独立于诈骗罪之外,其构成要件应当表述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妨害信用管理制度,利用或滥用银行对信用卡本身所授权的信用,所实施的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  相似文献   

19.
美国作为证券市场最为发达的国家,其证券立法一直为很多国家和地区所借鉴。反欺诈是美国证券立法的核心理念,而证券反欺诈条款的不断修订,体现了美国证券法的不断进步和完善。本文围绕美国证券反欺诈条款,阐述了美国证券立法的发展进程。同时,联系我国对证券立法现状,详细阐述了证券反欺诈条款在证券法律责任认定中的重要作用及对我国证券立法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20.
随着证券市场的日趋国际化,涉外证券案件在我国法院受理的案件中的比例也日益增加,尤以证券欺诈案件为多;但是,我国法院有资格受理哪些涉外证券欺诈案件将成为我国立法和司法运行中不得不面对的问题,而我国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又相对落后,难以满足司法实践方面的需求。本文在分析美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和我国的立法缺陷的基础之上,提出要将美国法中的部分制度引入我国,以完善我国涉外证券欺诈民事案件管辖权的立法方面的不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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