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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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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龚炜  徐婷 《中州学刊》2006,(3):110-112
目前理论界围绕《物权法(草案)》的争论可以说是一场“问题与主义之争”,这些争论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学界对物权法的使命尚未达成共识。我国应在借鉴大陆法系物权法和英美法系财产法的基础上明确物权与财产、财富、财产权的含义与性质,这是正确理解物权法相关制度的关键,也是平息物权法制定过程中有关争论的关键。  相似文献   

2.
信托制度之法理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能否用大陆民法的语言对信托制度所内含的法律机理作出恰当的阐释,并以法律形式付诸实施,将是大陆法系国家移植信托制度能否成功的关键所在。目前,我国正在制定《信托法》,对信托制度进行法理分析,就显得更加重要和愈加迫切。本文从信托设立的灵活性,受托人的特殊地位,信托财产的权益分离,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四个方面对信托制度的特点加以分析  相似文献   

3.
在信托财产所有权归属问题上,英美法系推崇的是"双重财产权"学说。而将产生于英美法系国家的信托制度移植至大陆法系,则产生了诸多困扰,因为,大陆法系主张的是"一物一权"的所有权理论。为此,大陆法系的学者们提出了各种各样的学说,但均存在缺陷。借鉴各国的相关法律,我国应明确信托财产所有权归属受托人。  相似文献   

4.
信托财产公示制度是信托制度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中国是一个大陆法系国家,信托公示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我国在立法方面对信托财产公示制度规定甚少,这是导致我国信托制度尚不发达的原因之一。目前应从信托财产公示制度的实体设计、程序性设计等方面着手,构建我国完备的信托财产公示制度。  相似文献   

5.
熊敬 《江西社会科学》2022,(11):162-172
作为一种以担保物权为信托财产的特殊类型信托,担保权信托是担保制度与信托制度融合的产物。担保权信托导致被担保债权与担保物权在形式上分离,故在法律无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其设立和管理会受到《民法典》担保物权从属性规则的影响。虽然担保权信托发源于英美法系,但也有采用担保物权从属性规则的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引入了担保权信托,其经验值得借鉴。我国消除从属性规则对担保权信托的影响,宜采用《民法典》和《信托法》联动修改的方案。《民法典》担保物权分编可设计担保与信托相衔接的条款,以特别授权的方式允许担保权信托的设立。《信托法》宜改造信托设立规则,并根据不同的担保权信托设立方式设计配套规则。  相似文献   

6.
论信托的法律性质及我国《信托法》的得失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阐述了信托在英美法系国家的发展与运用 ,以及大陆法系国家对信托的借鉴与吸收。论述了信托的法律性质及其在大陆法系国家引入信托制度所碰到的理论难题 ,并由此阐明了信托是一种物权与债权交织在一起的财产关系。就我国《信托法》而论其有着符合客观实际与理论的一面 ,当然 ,其中也存在着仍需完善的部分  相似文献   

7.
物权法定是大陆法系各国物权法的基本原则.物权法定最重要的作用在于整理旧物权.制定物权法,需要处理物权法上规定的物权类型和内容与现行法上的物权类型和内容的关系.现行法关于物权的规定多而杂乱,政出多门.因此,物权法典化的过程,就是物权整理的过程,德国及台湾地区采取施行法的方法对物权进行整理.我国应当尽快开展此项工作.这是一项成本极高、复杂但必须完成的工作.  相似文献   

8.
物权法作为主要调整有形财富的基本法律,其实施必然对资产证券化进程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具体说,所有权制度构成一切交易关系的前提,担保物权制度成为资产证券化操作的坚实保障,物权制度有关原理对于准确理解和适用信托制度具有积极功用,而物权登记制度、善意取得制度等对于证券权利的界定和转让等都有参照价值.  相似文献   

9.
文章在探讨不动产公示登记刺度及两大法系国家信托财产公示登记保护机制构建的理论基础上,深入剖析了大陆法系信托财产登记制度与物权登记制度的冲突及根源,从而对我国房地产投资信托财产公示登记制度进行了立法考量,提出了我国房地产投资信托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构建思路.  相似文献   

10.
中国信托财产立法模式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信托财产制度在英美法系国家得到普遍适用.大陆法系国家在引进信托财产制度的过程中遇到的制度阻碍是不存在"双重所有权"、不存在衡平法基础.大陆法财产权的固有特征决定了不必彻底转化英美信托财产概念.中国<信托法>没有明确规定财产的所有权属于受托人,而只规定信托财产的经营管理的权利在受托人.这种做法从目前理论与实践发展来看已经不合时宜.在中国信托财产立法模式上,不动摇委托人享有民法上所有权的情况下,符合信托本意的做法是,信托法上的所有权在符合信托目的时归于受托人,受益人享有受益权.确认受托人享有信托财产所有权的同时,兼顾在信托目的下对受益人的保护.  相似文献   

11.
信托财产登记的制度功能是界定归属于信托的财产,厘清信托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信托财产登记的法律效果应为对抗主义。2016年底以来,我国实施了一系列建设统一集中的信托产品登记体系和信托受益权流通平台的法制努力,试图以此推进信托财产登记。但信托产品登记可能是信托财产登记的非必要非充分条件。信托财产登记时的确定性、唯一性不足;信托产品缺乏主体性、主体和信托财产的对应性不足,是法制建设需要解决的难点。一个适度分散的信托财产登记体系,较之统一集中的信托财产登记机构,可能对于交易安全别有价值。其形式可以多样化,不限于必须通过登记来实现物权变动生效的情形。在簿记登记中,可充分利用传统物权登记体系增添信托内容;在第三方主体处的账户托管存管安排可被视为实质性的信托财产登记;可在特殊领域逐步强化交易相对方对潜在信托权利的查询义务。  相似文献   

12.
我国自然资源物权制度的总体构想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随着人类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需要,构建自然资源物权制度体系成为现实.自然资源物权法既产生于传统物权法又在许多方面对传统物权法提出了挑战.在传统物权法的基本框架下构建自然资源物权制度,既是一个现实的选择,也是一个需要制度创新的途径.从总体上对自然资源物权制度进行探索,对于系统地构建自然资源物权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对物权法定作为我国物权法的基本原则进行了明确规定。物权法定原则贯穿于整个物权法中,是建构我国社会物权制度的基础。正确认识我国物权法定原则确立的客观必然性,准确把握我国物权法定原则的具体内容和精神实质对于实现物权法立法价值目标,建立和谐的物权关系,促进我国社会经济和谐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4.
关于担保物权设置的立法选择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几年来,民法学界对我国民法的物权种类、体系等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这对建立和完善我国的物权制度是大有神益的,但对我国未来的民事立法中如何设置担保物权问题尚缺乏深入的研究。本文就我国未来民事立法中关于担保物权设置的立法选择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以期对制定我国物权法乃至民法典有所帮助。一、外国民事立法关于担保物权设置的简要分析物权制度在古代罗马法时期即已存在,罗马法将物权分为自物权和他物权,在他物权中,罗马法历史上先后产生了信托、质权和抵押权三种担保物权。然而,由于受当时社会历史、经济等条件的限制,罗…  相似文献   

15.
从法经济学的视角来看,《物权法》的核心在于物权的法律界定和法律保护,并且相关内容与经济效率的要求基本相容。以追求效率为目标,《物权法》中物权的法律界定符合波斯纳定理和规范的科斯定理的要求。同样以追求效率为目标,《物权法》中物权的法律保护符合财产规则、责任规则和不可转让规则的分析框架。  相似文献   

16.
试论建筑物用益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我国物权法草案的建筑物用益物权制度存在严重缺陷,缺乏建筑物用益物权整体设计,没有满足建筑物利用物权化和缓和物权法定的现实需要,因此,建议我国物权法借鉴大陆法系民法典通行的用益权制度,抛弃其人役权属性,进行经济性改造,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统一建筑物用益权制度。  相似文献   

17.
郑文睿 《理论界》2007,6(7):173-174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这部法律承载着全国人民的期盼和众多法学家的心血,它标志着我国民主法治的进步与和谐,促进了民法典的制定。《物权法》在第四编担保物权部分规定了动产浮动抵押制度,这是对我国担保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但关于浮动抵押制度的条文还存在一定的缺陷,尤其是关于设定人的规定最为致命。  相似文献   

18.
强制转让物权是<物权法>就物权变动问题规制的"非常态"问题,然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尤其是<物权法>第28条关于强制转让物权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的实施并不尽如人意,司法者对该条文的理解也并不一致.  相似文献   

19.
物权法定,是罗马法以来大陆法系各国物权立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在明确该原则的定位和历史起源的前提下,更应该认识到物权法定原则的正当性在于物权自身的本质特征和交易安全的需要。笔者进而论证在新形势下,在坚持该原则的前提下对其的扬弃、突破、创新、以臻完善。  相似文献   

20.
关于担保物权立法定位的争议与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民法典》制定过程中 ,学术界对担保物权的立法定位问题存在着较大争议。笔者认为 ,在立法定位问题上 ,从晚近学者的研究看 ,“物权说”已成为一种通说 ,并被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的立法所采纳 ,我们对此应给予更多尊重 ;同时 ,将之定性为物权并纳入物权法中加以规定 ,更符合该项权利的本质特征 ,更有利于我们把握担保物权与其他债权担保方式之间的区别 ,也更符合大陆法系大多数国家担保物权的立法实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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