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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志军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29(5):107-111
唐代御史制度是一个注重文学的职官体系,《文苑英华》《全唐文》中收录的御史授职制诰达百多篇,显示出唐王朝对御史任职资格中文学的基本要求.唐代御史的任职制诰中主要包含好儒、尚文、吏能、重德四个方面的标准:儒求经济、文尚词藻、才重吏能、行崇正直,它全方位考察文人在文、儒、吏、行、法诸方面的综合素质,赋予了唐代文学和文学家御史重大的政治使命和责任.唐代御史任职资格中强调的“文学”,并非单纯意义上的文学艺术,而是对传统士人知识结构的全面要求,是唐代文人人格修养的综合体现和行政能力的具体实践.它不仅引导唐代文人的为学、做人的方向,确立文人的政治奋斗目标,而且还使其文学创作、文学理论更契合于现实人生而大放光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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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的御史官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中国官制史上,御史是司监察的官职.它之成为系统,时在秦汉.秦汉是中国御史官制的形成时代.秦汉的御史官制,有一个演变过程,约略可分三期.秦至汉初,御史系统即监察系统,此为第一期.汉武帝改革官制,增设丞相司直与司隶校尉,均司纠察.于是监察官制发生结构性变化,御史官职仅为监察官制的构成之一.自武帝终西汉末为第二期.光武中兴后,御史制度又一变,直至建安,为第三期.前二期,御史首席均为御史大夫(成帝哀帝时曾二度更名大司空),可合视为"大夫制".第三期,首席长官易为御史中丞,可以说是"中丞制".然纵有变易,御史官职终不失其监察职能.本文拟就秦汉御史一官之官署、职任地位及主要特性,作一大略的考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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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就御史谢景温诬奏苏轼“贩私”的原因进行了深入探讨 ,指出这一风波蕴含着政治因素 ,即王安石及其亲信谢景温欲通过诬奏手段 ,阻止苏轼出任谏官要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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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派遣监察官巡视地方,检查和督促地方官吏工作的制度,在自战国迄明清两千余年的专制主义政治中发挥过极大的效用,其中以汉、唐、明时期尤为突出,而最具代表性的则是明代巡按御史制度。明朝在建立全国性统一政权不久便已派御史到地方巡察。按《太祖实录》:“洪武二年七月癸丑,监察御史巡按松江,以欺隐官租,逮系一百九十余人至京师。”①但当时毕竟是政权刚刚建立,百废待举,所以仅仅是沿袭我国自汉唐以来造官巡察地方的旧例,还未成为正式制度。洪武十三年,胡惟庸案发后,朱元津开始对全国的官制进行全面调整。罢御史台,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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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宝华 《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4):110-117
御史是中国古代社会监察制度的主体,也是中央集权兴衰的一个缩影。一个绕有兴趣的现象是,唐代御史在官僚制与社会舆论中表现出两种不同的形象。在官僚制中,御史始终处于“清官”和清望官”序列,而且后期御史大夫与中丞的官阶较之前期还有所提高。但是从社会舆论的角度来看,前期称之为“法官”的御史,后期则被称为“法吏”;前期“御史出都,若不动摇山岳,震慑州县,诚旷职耳”,而后期出使在外的御史却常常受到来自各方的漫骂乃至殴打。文献中关于御史的这两种不同的记载并无抵牾之处。一方面反映出唐代中央力图从官僚制上提高御史的地位,强化中央集权的统治;另一方面又无力改变中晚唐时期出现的“轻法学,贱法吏”现状。在这种政治气候的影响下,唐后期的御史构成、秉公执法观念以及社会地位等各方面都呈现出明显弱化的趋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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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御史活动与唐代公案传奇生成之间的因缘关系,可以从下述3方面论述:(一)御史活动与公案传奇故事的生成。唐代御史的监察、断案活动为公案传奇创作提供了丰富而便捷的素材。(二)御史"精察"思维与公案传奇"变故"叙述的生成。作为一种审美形态,"惊奇"是由故事的"变故"形成的,而御史断案中的"精察"正有助于公案传奇的变故叙事,形成富有"突转"性、惊奇美的叙事张力。(三)御史活动的伦理内涵与公案传奇价值取向的生成。御史活动的伦理内涵为公案传奇创作提供了明确的导向,进而培育了御史文学家"寓意于事""、借事明义"的创作理念,促成公案传奇独特的价值取向。总之,唐代御史经由特定职事活动所形成的传奇事迹、思维方式和伦理取向,成为公案传奇生成的催化剂,并在一定程度上造就了唐代公案传奇的鲜明特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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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志军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3(3):81-85
唐代御史台作为朝廷“纪纲之司”,职责广泛而重大,唐代御史由于职事活动的需要,经常巡查州县、巡边查访、知南选、出使各国。唐代御史行使其职事活动的过程,也是文学创作的过程。因监军、使边、巡边、带宪职入幕等多种原因,唐代御史出入边塞,“得江山之助”,创作了许多优秀的边塞诗,御史出行成为唐代边塞诗繁荣的推动因素之一。御史文学家在其职使行程中,还描写了特定地域的自然风光、民风民俗,这些诗歌不仅拓展了唐代文学的地理空间,也为唐代山水诗的兴盛带来契机。唐代御史纪行诗,是了解唐代地域文化风貌的宝贵资料,在中国文学史上有着独特的认识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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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志军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25(3):77-81
御史活动对唐代判文文体的成熟具有促进之功:(一)御史在唐代判文写作中具有引领作用。一些御史本来工文,又有司法实践,他们倾力于判文写作,这类“how to”类著作对一般士子学习判文制作实际上起到了引领作用,张鷟《龙筋凤髓判》是典型代表。(二)唐代司法审判程序对判文结构的影响。御史的司法实践,有助于他们提高营构判文叙事结构的能力。(三)御史的“法律思维”对判文修辞的影响。唐代判文写作中的情感取向、注重修辞、伦理感染等,是传统法律思维模式在判文制作中具体而生动的体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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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春海 《延边大学东疆学刊》2022,(3):62-69
在朝鲜半岛贵族制的社会结构及文化传统下,被移植而来的唐代御史制度逐渐发生了全方位变异:御史由王权的耳目与爪牙向制约王权的方向演化,出现了谏官化、贵族化的现象。这使御史们取得了复请权、驳执权、署经权、进谏权、论政权等以制约王权为主的权力。御史的贵族化,使世系与道德成为他们监察权针对的主要事项。与此相应,高丽朝御史台的司法权比唐代有了极大扩展,不仅将侵害纲常及性犯罪列入专属管辖,而且拥有包括接受诉状、侦察、逮捕、审判与执行在内的完整司法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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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志军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30(3):108-112
“厅壁记”是镌刻在古代衙门的墙壁上,记述历代职官沿革、制度得失、官员迁转等,具有警示教育意义的一种文体.唐代御史的厅壁记写作重视“法”的作用,有些甚至上升为国家意志,与粉饰太平的馆阁文学大不相同,是中国法制史上浓墨重彩的一笔.唐代御史的厅壁记写作有着独特的文学价值:(1)李华、柳宗元的诸多厅壁记均用散体文写就,简洁真切,议论精警,已开中唐古文运动的先声.(2)唐代御史在厅壁记创作中注入鲜明的主体意识,语言辛辣,发人深思.唐代御史厅壁记的文献学价值表现在:一是订补现存史志文献之阙,促进唐史研究的深入;二是有助于对唐代文学发生背景的了解.唐代御史厅壁记因观览人数较多,其公众宣传、社会传播、舆论导向之作用亦不可忽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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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机关独立于被监督对象是监督有效的前提条件,在这方面,中国古代御史制度有着成功的经验与教训.一方面,古代御史制度在自身独立性建设方面有着系统的制度安排,可资借鉴.另一方面,古代御史制度从根本上并未独立于行政系统,究其原因,可以说与中央集权体制自身的性质有关.利用制度经济学对此现象进行分析,可以更深入地理解这一结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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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祥吉 《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5)
本文刊布了作者在清档及未刊稿本中,搜集整理的康有为于甲午战争后至戊戌变法之前,代御史王鹏运、杨深秀、陈其璋草拟的七个重要条陈,并考证条陈内容以及呈递过程。指出在清代历史上,为他人捉刀草拟章奏者,并不乏人,但是像康有为这样为了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大量地为他人草拟奏疏,却是十分罕见的,堪称是康氏的一大发明。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