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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63 毫秒
1.
主合同中仲裁条款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这种独立性的理论基础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以及仲裁与主合同所承担的不同功能所致;通过分析仲裁条款的独立性原则以及合同的默示援引条款制度两个基本问题,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没有直接在合同中规定仲裁条款,但是却存在着默示援引仲裁条款在当事人没发生改变且后一合同较前一合同没有发生改变或者没有发生实质性改变的情况下,补充合同在一般情况下存在默示援引仲裁条款。  相似文献   

2.
界定合同当事人合意的范围是否以合同书为准,需要考虑当事人在合同书之外所作出的允诺、约定等内容是否符合特定的条件,从而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书中设立内容合并条款,明确限定其合意范围局限于合同书,需要考虑相关的约定是否属于格式条款。内容合并条款的排除效力仅在作为单独磋商条款时才具有合理性。在存在内容合并条款的情况下,合同书之外的允诺、约定仍然可以作为解释合同的参考资料。  相似文献   

3.
国际多式联运提单上的仲裁条款有别于一般运输提单仲裁条款,它是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和区段承运人签发,具有单方性和区段性。由于国际上没有统一的强制性多式联运法律规则,各国对提单上仲裁条款效力认识不一。通过对提单签发的不同主体与不同对象之间法律关系分析、提单与运输合同仲裁条款的效力冲突分析、提单仲裁管辖条款的效力分析,显示国际多式联运提单仲裁条款效力与国际多式联运业务性质相关,并受提单签发人和提单持有人所处的法律环境制约。当事人只有通过明晰仲裁条款来增加可预见性,减少交易风险。  相似文献   

4.
格式合同规制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格式合同从其兴起到被普遍接受说明它适应了经济生活的需要,有其存在的价值.但格式合同限制了对方当事人的契约自由,是对传统契约价值的冲击,其价值具有相对性.为充分发挥格式合同的价值,有必要对格式合同进行法律上的规制,其中包括私法上的救济即民法规制和公法的介入亦即经济法规制.  相似文献   

5.
合意原则是司法调解制度的核心原则.现代司法调解制度中的合意是一种契约型合意,合意原则的适用与当事人之间的力量对比、纠纷解决的效率以及公共规则的确立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通过程序来保障当事人的对等性,赋予当事人程序选择权,同时,树立有限调解的观念、坚持法律阴影下的谈判是保障司法调解合意原则充分发挥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6.
古代合同经历了一个由重形式到重合意的过程。近代,无论是英美法,还是大陆法,合同均以不要式为原则,书面合同限于法律有明文规定的情形。计划经济时代的社会主义国家,因把合同视为执行指令性计划的工具,普遍规定了书面合同形式。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必然确立合同自由原则,从而认可当事人选择合同形式的自由  相似文献   

7.
格式合同是现代市场经济发达的必然产物,在我国又称标准合同、定式合同等;英美法上称之为标准条款或标准合同;德国法上的对应词是一般条款或者一般交易条款;法国法称之为附和合同;在日本则称其为普通条款.我国<合同法>用了"格式条款"一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使用了"格式合同"一词.格式合同是指合同的当事人一方以事先拟定的格式条款作为合同的全部或主要内容,而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相似文献   

8.
蒋军洲 《兰州学刊》2013,(9):162-169
面对要物合同与合意主义之间所存在的冲突,学界有诸多解释性的说明.比如交付乃生效要件说与交付乃特别成立要件说.但这些学说有其不可避免的缺陷.实际上,如果认为要物合同是必须通过交付所达成的合意,既可以在交付是要物合同的成立方法上回到罗马法从而具有历史基础,又与合意主义相协调从而符合逻辑规则.由于要物合同的定义性规范只有在界定合同类型时具有不可更改性,本质上是任意性规范,当事人有选择合同类型的自由,要物合同与要物合同简约、要物合同预约可以兼容并存.我国合同立法应顺此妥善安排要物合同的立法行文,废弃以交付为生效要件的非典型要物合同立法的表达.  相似文献   

9.
袁林  曾青 《天府新论》1996,(3):62-63
论对合同免责条款的限制袁林,曾青一、限制免出条款的必要性。免大条款是免除合同一方当事人大任的条款。合同免大条款作为合同的一部分,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和意义。首先,合同是一种合意,意思自治是合同的基本原则。承认这一原则,就必然承认当事人协商处置相互责任的...  相似文献   

10.
对于像计算机软件、电子书、电子期刊、数据库等数字商品,采用启封许可方式销售是主流方式.启封许可既具有合同法的特点,也具有知识产权法的特点.合同法赋予当事人在不违背法律的情况下约定自己的权利与义务,而知识产权法更多的是法律直接规定知识产权所有者和使用人的权利和义务.由于权利人的权利冲动和法律规定的有限性,知识产权人容易冲破其权利界限.由于启封许可是一种格式合同,它应当受到民法的基本原则和知识产权法的双重检验,防止知识产权权利人利用格式合同单方面不合理限制作品使用人的权利.  相似文献   

11.
嵌入在冗长的平台服务合同中的免责条款难以引起用户足够的注意。采取免责条款的方式分散、降低和固化自己的法律责任风险,不仅是平台作为市场主体的本能驱使,亦是平台治理创新的需要。司法对免责条款效力的审查保持了足够的谦抑性,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充分尊重平台自治。但司法实践也表明,由于平台角色和功能的变迁,仅仅依靠民事法律规范已经不能满足现实需求,应当在坚持公平的基础上兼顾效率。除民商事法律规范外,竞争法可转介为免责条款效力的审查依据,可将消费性免责条款与商业性免责条款以及实体性责任免责条款与程序性责任免责条款进行分类规制,细化提示义务审查标准并借鉴“黑名单”“灰名单”制度。  相似文献   

12.
199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开辟了我国仲裁制度的新纪元,它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与国际上通行的仲裁制度接轨,成为我国解决经济纠纷的又一部重要法律;但是在我们加入WTO以后,面对新的形势,尚需进一步予以完善。同时,中国仲裁协会亦应尽快成立。  相似文献   

13.
徐涤宇 《阴山学刊》2004,17(4):49-54
合同解释的主体,应专指受理案件的法庭或仲裁庭。合同解释的对象应为表示于外部的当事人的共同意思。具体解释方法在解释过程中,是分工合作地担任不同的任务,发挥不同的功能,从而在共同协力下完成发现合同意旨的任务。任意性规范对合同漏洞的补充功能毕竟是有限的。在不存在可适用的任意性规范时,解释者最终就必须求助于更为抽象的解释因素。解释客观化、统一化的理论,是针对格式条款而言的。  相似文献   

14.
依照学界通说和法院的绝大多数现行判决,《公务员法》第53条第14项规定对合同效力不生影响.该观点误解了公私法关系,合同法应在允许范围内为国家规制目标服务.将公务员违规订立营利性经营合同认定为无效,具有更明显的反对非法行为、隔断公务员与经济利益链接及实现立法目的的优势,且具有结果妥当性,能增加违法行为披露几率.基于我国国情,该类合同的效力应依客观标准统一认定为无效,与公务员是否滥用权力及耽误本职工作无必然联系.  相似文献   

15.
依托于互联网技术的网上仲裁,因为非地域性等特点而在程序法适用仲裁地法时遇到了困境。"非地方化"理论虽然绕过了仲裁地确定的障碍,却无法回避司法监督等现实问题。所以,网上仲裁程序法的适用可以通过以下两个途径解决:一是在传统法律体系的框架内,通过找出法律意义上的仲裁地来确定"仲裁地法";二是通过网络空间单独立法的形式,在全球范围内建立统一的网上仲裁程序规则,为网上仲裁程序法的统一提供示范。  相似文献   

16.
美国从1981年启用第一个BIT范本,之后历经数次修订,形成不同版本。其中的环境保护条款从无到有、从简到繁,2012年版本对环境保护又有大力强化。虽然环境例外条款具有法律形态,但因其为缔约方保留环境规制的空间,没有消极影响,其他环境条款尤其专门环境条款则只具有政策形态,对缔约方只有倡导和督促作用,因而也不具有负面意义。基于此,对于中美BIT谈判,中国应该持有像实践WTO规则一样的心态,研究它、接受它,为投身国际实践走出第一步,为将来参与更大范围的规则制定做好准备。  相似文献   

17.
行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实现行政管理目标而推行的一种富有柔性化的方式,相比较单方行政行为,在行政管理中行政机关更倾向于采用签订行政协议的方式以实现行政管理目标。认定行政协议无效是行政协议制度的核心内容,涉及到法官审理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以强制性效力规定为中心,通过梳理民法学界和行政法学界关于强制性效力规定的认识分歧,总结法院审理行政协议效力案件时的裁判思路,指出现存的问题。  相似文献   

18.
格式条款在网络购物合同中大量应用,从民法的公平原则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出发,应对网络购物合同中的格式条款进行规制。我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虽然有所规定,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建议我国在立法上,完善对于一般格式条款的规定;还应根据网络购物的特点,对网络购物合同中的格式条款做出特殊规定,必要时由相关部门拟定通用的合同范本,或出台单行法律法规对其加以详细规定。  相似文献   

19.
鄢焱 《学术探索》2013,(8):50-53
本文分国内、涉外和海事三大类梳理了我国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中有关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管辖规定,并指出:申请撤销经依法批准设立并登记、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受理案件并作出裁决的仲裁委员会分支机构所作出的仲裁裁决的,由该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申请撤销海事仲裁裁决的,由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海事法院管辖,如无则由;建议今后修订法律时将地域管辖统一由仲裁委员会所在地法院修改为仲裁地法院。  相似文献   

20.
从“书本上的法-行动中的法”框架出发,对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四年来的实际运行做考察和评析,认为2001年修改《婚姻法》虽然在立法上、理念上、法律规范层面上取得非常大的进步,但实际社会效果有限,没有完全实现其立法目的。在完善法律体系的时候要重视法律规范与社会规范等其他社会调控体系的协调,在法律与社会规范的和谐共生、相互促进、相互补充中实现社会调整目的。同时,也应该高度重视规范的可行性,研究其实际运行效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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