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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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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价值构造有两个层面:一是内在价值,即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自身品格;二是外在价值,即规则作为达到良好结果的手段和目的的价值,又称工具价值。众多价值的冲突表现为:保障人权与控制犯罪;实体正当与程序正当;国家权力与个人权利;司法公正与刑事效益。对这些价值冲突实质的分析,有助于构建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相似文献   

2.
间接证据作为民事诉讼常见的一种证据形式,其依据经验法则和推理构成间接证明方式,该方式是民事诉讼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手段。间接证据因为证明对象多元化、证明力不确定和证明事实方式复杂化,使得法院对其采取了谨慎、怀疑甚至是排斥的态度,法院对其运用或是简单滥用证据排除规则、证明力较小规则将其排除,或是以证据不能证明案件事实直接适用证明责任规则裁判定案,使得原本能够认定的事实得不到科学证明。因此,对于间接证据,首先应明确法院仅能依据宽松的证据能力制度对其作有限排除,同时应限制常识性的间接证据证明力较小和真实性规则滥用以及要求法院对矛盾间接证据证明力问题进行合理分析。更重要的是,在间接证明分为证据环、证据链等几种具体类型基础上,应明确间接证明对推定基础的经验法则之要求,确定间接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多样化模式,并且赋予间接证据在证明欺诈、胁迫等主观事实方面的重要作用。然后法院面对间接证据时才能依赖自由心证来认定事实,使民事裁判建立在规范、严谨的证据审查基础之上。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构建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成为我国法学界的热点难题。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存在的价值基础包括: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实体公正与程序正当;国家权力与个人权利;司法公正与刑事效益,这四个方面相互联系,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一个有机的统一体。只有深入理解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存在的价值基础,才能构建符合理性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相似文献   

4.
当前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基层公安司法机关适用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证明方法方面,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应该对讯问时录音录像的“全程”“完整”两个要素以及相关技术要求作出详尽和统一的规定,构建合理的取证手段合法性证明体系;在协调非法证据排除与庭前会议关系方面,应明确法官在庭前会议中的权力以及庭前会议的效力问题;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与实体法关系方面,如果与案件定罪量刑的实体要件没有必然联系或者现有其他证据已经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即使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提出物证、书证取得违反法定程序的,法院也应当对是否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有裁量权。  相似文献   

5.
张弘 《南都学坛》2008,28(5):90-93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现代法治国家一项重要的证据法原则,这一法则体现了诉讼文明、程序公正等若干法律价值。由于非法证据规则排除了有证明价值的相关证据,伴随着高昂的成本,因此,对非法证据的界定不宜过宽,对非法证据的需要在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进行必要的权衡考量。以侵犯公民的宪法性权利作为非法证据界定的基本原则,在实践操作中,以非法供述证据为重点排除对象,对其他非法证据辅以权衡排除原则。  相似文献   

6.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之法理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非法证据即违法取得的证据。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指违反法定程序、以非法方法获得的证据,不具有证据能力,不能为法庭采纳。非法证据是否具有证据能力以及非法证据排除原则是否应当确立,集中体现了刑事诉讼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这两大价值目标之间的冲突与协调。在世界各国人权保障思潮高涨的时代背景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确立对于保障公民的个人权利,防止国家权力过度扩张给公民权利造成侵害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7.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产生于美国,与其独特的历史、政治和诉讼文化背号以及个人为中心的高度自由观念是息息相关的,是个人权利和国家权力博弈的结果。我国的相关法律中也有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影子,但司法实践中刑讯逼供、非法诱供的案件屡见不鲜,这不得不令我们反思:理论和实践之间的鸿沟是怎么样造成的?什么样的操作程序才能让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起到平衡保护人权和控制犯罪的功能?  相似文献   

8.
俞宪忠 《东方论坛》2008,(5):104-110,120
由百姓纳税养活的政府官员,因为具有支配资源的各种垄断权力,有可能会不按照其承诺尽心尽责地执政为民,更有可能会做一些伤害百姓权利的事情。官民对立以及官员权力(power)侵害百姓权利(right)就是政府腐败的要害所在。“政府腐败”这四个中文汉字所内含的政治底蕴和政策含义是:政府官员要具备德才兼备的从政素质,面对寻租诱惑时有分寸地使用公共权力,拒绝与“肉”字有关的各种诱惑,把国兴科教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国策。有国家就有政府,有政府就有腐败。既不可能得到完美的政府与不完美的官员之间的公共组合;也不可能得到不完美的政府与完美的官员之间的公共组合;更不可能得到完美的政府与完美的官员之间的公共组合;仅仅能够得到不完美的政府与不完美的官员之间不尽完美的公共组合。  相似文献   

9.
刑事非法证据的取舍,关系到控制犯罪和保障人权的价值取向,关系到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利益冲突的权衡。在确立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时,必须兼顾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两种价值。掌握好实体真实与程序公正之间的度,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相似文献   

10.
美国联邦宪法修正案授予每位公民有限的人身及居所隐私的权利.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保证这些宪法修正案能得以实施的具体法律规定.法庭采用证据排除规则有三个主要原因:制止警察违法取证的行为,维持法庭的廉洁性,鼓励国家通过以身作则的方式教导国民遵守法律.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相比,内部制裁的方式会阻碍警察和检察官的工作能力,对警察提起损害赔偿之诉效果又不理想.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规范警察取证行为、保障公民宪法权利的最佳方式.  相似文献   

11.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在保障犯罪嫌疑人人权方面迈进了一大步,但是司法实践中仍然存在着侵犯犯罪嫌疑人人权现象。鉴于此,只有转变刑诉观念、继续完善立法、提高公安司法人员素质,才能根除这种现象,才能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人权。  相似文献   

12.
保护的责任是国家保护本国公民的责任,当国家不愿或无力保护本国公民免遭伤害时,国际社会有权干预。保护责任源于冷战结束后集体安全从"保护国家安全"转向"保护国家和公民并重"所面临的挑战。自2001年干预与国家主权委员会正式提出保护的责任这一概念以来,经2003年名人小组的部分肯定以及2005年秘书长的报告和世界首脑会议的进一步规范,保护的责任已经发展成为国际社会的一项重要政策规范。保护的责任包含了国家保护责任和国际保护责任两方面内容。该理论说明了国家主权不仅是国家对其公民的一种权力,更是一种保护其公民基本人权的义务与责任,这是对传统主权概念的新发展,对国家主权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13.
我国刑事诉讼中的检警关系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之间是一种“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关系。长期以来,我国传统刑事诉讼理论一直认为这种关系模式对于刑事诉讼目的的实现有着积极的保障作用。但是,从这种模式在刑事司法实践中的实际运作效果来看,并不象制度的设计者所预想的那样理想,尚有许多不足和缺陷。对此,有学者主张我国应当借鉴大陆法系的检警结合模式建构检警一体化的格局,也有学者反对检警一体化。就目前而言,完善并加强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侦查行为的司法控制无疑是我们面临的主要任务。  相似文献   

14.
对我国公安机关的两种行为——行政行为与刑事司法行为进行了分析、比较。公安机关在实践中由于滥用刑事司法权 ,导致刑事司法行为和行政行为难以界定 ,这给人民法院的司法实践带来困难。针对这种状况 ,提出了界定我国公安机关的行政行为与刑事司法行为的标准 ,并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这一问题的规定作出评析  相似文献   

15.
白冬 《南都学坛》2005,25(4):71-75
人权保障思想是刑事诉讼人权保障制度产生的精神动力。国家权力与个体权利之间的相互关系构成了刑事诉讼人权保障思想发展的主线。据此,评析不同历史阶段的刑事诉讼人权保障思想的特点,进而把握刑事诉讼人权保障思想发展的历史规律。  相似文献   

16.
刑事诉讼是司法机关运用证据控诉、涉嫌犯罪人辩解、开脱两者之间相互对抗的过程.由于刑事诉讼先天的不平衡,必须建立起正当程序的刑事诉讼的制约机制,这套机制要求:一是以权利来制约权力,二是以权力来制约权力.无罪推定原则、不被强迫自证其罪、律师辩护是建立控、辩平等是诉讼结构的内在需要,用权利的对抗制约执法权的滥用.并采用实证的方法分析了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公、检、法之间的权力制约关系要求在公、检、法、司之间进行职能的协调划分,用权力的相互牵制来实现四部门职权的合理分配.提出由公安侦查,侦检共同追诉,司法审查逮捕,法院定罪,人民陪审员量刑,检察机关内设法律监督委员会隶属人大负责专项监督,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审前羁押和执行的刑事诉讼立法新构思.  相似文献   

17.
沉默权是现代法治国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所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刑事司法程序正当的一项重要保障。联合国的有关公约也对其加以确认和保护。我国在确立沉默权原则时,应考虑到所面临的技术难题,要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程序规则,通过立法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沉默权原则,以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正当权益。  相似文献   

18.
论自救行为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分析了自救行为的法律本质,概括了自救行为的构成要件.自救行为是一种从行为人既有的权利中派生出来的维权行为,属于权利的私力救济,是对公力救济的必要补充,能够实现刑法的公正与效益的统一.目前,韩国等一些国家已在立法上认可了自救行为的适法性.在有不法侵害存在而又无法得到司法机关及时救助的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可以采取具有社会相当性的方法,实施自救行为.在前提条件、限度条件、保护的权利和法律属性等方面,自救行为与正当防卫具有严格界限.  相似文献   

19.
刑事诉讼的理想境界是"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统一"。在法治的视野中,刑事诉讼不应当只与秩序、治安、打击、制裁相联系.成为单纯以权力控制社会的工具,而忽略了它与一种价值理念的依托关系,于其应有的位置上缺失了一种精神内涵。因此,在我国法制现代化进程中,应当构建起刑事诉讼谦抑的司法精神。  相似文献   

20.
权力是由特定主体在法律认可的职责范围内拥有的对社会或他人实现管理需要的强制力量和支配力量,是一方凭借其控制和支配的,而为另一方所必需的某些社会资源,以实现单方面确认和改变人际关系、财产关系与其它支配关系的能力.刑事诉讼中的权力因素与权利因素交错主要表现为侦查权、公诉权、审判权、监督权等以及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与实体权利.这些权力因素和权利亦具有一般意义上的权力或权利的属性和特点,只有通过构造一种所谓"双向一体多层次"的权力监督体系和建立权利对权力的限制关系,并将其纳入到一种程序化的建构之中,才能彰显其特有的功能与价值,以实现对当事人权利的保障和对权力的制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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