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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丁丁伤保险试行办法》(简称《办法》)和国务院2004年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简称《条例》),对于工伤致残一级至四级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的原仓业职工,到达退休年龄计算养老保险待遇所涉及的缴纳养老保险费的问题,都没作出规定。《办法》第二十二、二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绒的,应当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终止与企业的劳动关系,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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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至23日我省在成都召开研讨会,学习讨论了国务院提出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两个实施办法,针对四川省情认真探讨了如何选择实施办法的思路和意见。一、两个实施办法的基本内容(一)实施办法之一1.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筹集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1)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个人缴费的比例。职工按不低于个人缴费工资基数3%的比例缴费,以后一般每两年提高1个百分点,最终达到个人帐户养老保险费的50%。(2)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费。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各地应按照部分积累制的筹资模式,测定长期的统筹费率。(3)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发生困难时,由同级财政予以支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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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理论与实践》1998,(7)
成都市重视做好下岗职工养老保险工作为切实维护下岗职工的养老合法权益,积极稳妥做好下岗职工养老保险工作。成都市在今年出台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企业改制、重组、依法破产以及职工分流时,对于领取一次性安置费以后离开企业的人员,企业或职工须用安置费为职工一次性缴纳3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工资基数以上一年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3年满后,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应当继续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下岗职工成为城镇私营企业、合伙企业主或职工、个体工商户主或帮工后,按《成都市城镇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基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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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第6期刊登了童韶琴《论伤残津贴与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衔接》一文,读后很受启发,但文中的观点有商榷之处。笔者认为,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应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受到法律和社会的保护,在正确理解法律、法规立法原意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以下简称《条例》)第33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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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养老保险缴费金额也不断提高,造成部分下岗职工缴费困难,尤其是距法定退休5年内下岗职工,就业压力大、家庭负担重、生活相对困难,无力缴纳养老保险费。为使这部分群众能及时接续养老保险关系,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按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政府出台了助保贷款缴费政策,尤其是政府贴息贷款缴费,以此来帮助生活困难群体解决养老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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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因工作的原因,遇到以下两类案例(两类就不是个别),感到困惑。现叙述如下,希望能得到同行们的指导。案例一某公司一老总,于1993年到达退休年龄60岁。上级主管单位认为该老总能干,公司还离不开他,未按时向审批退休的机关报送其退休的申请。该老总继续工作并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至2003年。2003年,劳动保障部门批准了该老总的退休。社保经办机构在计算其待遇时认为:因为该参保职工10年前就应当退休,因此,第一,1993年至2003年多缴纳的10年养老保险费,不能计算缴费工龄;第二,待遇计算涉及到的有关数据,要退回到10年前的数据为基数,即按照到达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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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改革伊始,社会保险机构根据支付费用的实际需要和企业、职工的承受能力,按照以支定收、略有结余、留有部分积累的原则筹集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和职工按照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来缴纳养老保险费。其特点是:养老保险负担为代际转嫁,即由在职职工负担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提取养老保险费的数额和比例逐年变化;不考虑储备,费率较低,易于建立制度。但这一模式没有明确政府的责任,仅仅依靠企业和个人的缴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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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理论与实践》1997,(9)
问:企业改制、改组时,企业应缴的养老保险费由谁承担?答:企业改制、改组,应从改制、改组时的资产收入中优先足额补缴原企业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利息,未补够的部分,由继续经营者或接收者承担足额补缴责任。问:调动工作的企业职工按何口径作缴费工资基数?答:调动工作的职工,按到新单位当月的全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工资基数。问:职工劳动教养期间,养老保险怎样处理?答:职工被劳动教养期间,停止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计算缴费年限,但个人帐户予以保留,帐户储存额按规定不间断计息。劳教期满后,原有的缴费年限和继续工作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问: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按什么口径计算利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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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情简介江苏某公司为其职工参加了包括工伤保险在内的各项社会保险。2013年3月以后,公司因经营困难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同年7月份,职工张某因工受伤并认定为工伤。9月,张某要求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享受工伤待遇。公司即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缴了3月至9月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及滞纳金,并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工伤保险待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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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必要性国家在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保障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同时,鼓励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企业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可在国家政策指导下,根据本单位经济效益情况,为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一个时期以来,企业补充养老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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