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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印度实行议会政府制政府机构是指除立法机构和司法机构以外的全部行政机构。行政官制度即文官制度,印度政府各部门由文官主持日常工作。本文拟分联邦政府机构、联邦各部机构、各邦政府机构以及行政官制度四个部分介绍。总统和直属总统并对总统负责的独立机构(联邦公职委员会、选举委员会、印度审计长、表列种姓和表列少数民族专员、检察长、少数民族语言专员公署)均兼有行政机构的性质,故列入联邦政府机构。鉴于总统、总理、部长会议和内阁等项,在孙士海同志所撰写的《印度国家机构简介》(载《南亚研究》1982年第2辑——1984年第2辑)已有介绍,故本文仅作扼要概述,并略作补充。  相似文献   

2.
试论桥本内阁行政改革的特征与意义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20 0 1年 1月 6日 ,经过大规模改革的日本中央行政机构开始运转。这次行政改革实际上主要是在桥本内阁执政时期完成的。 1 997年 1 2月 3日 ,以时任内阁总理大臣桥本龙太郎为会长的行政改革会议的《最终报告》公开发表 ,标志着 90年代以来酝酿已久的日本行政改革总体方案的制定已经完成。 1 998年 6月 ,桥本内阁根据《最终报告》而提出的《中央省厅等改革基本法案》及其他相关法律议案在国会获得通过 ,则意味着一场大规模的行政改革方案正式确立并开始付诸实施。因此 ,本文将这次行政改革称作“桥本内阁行政改革”。由于日本政府在世纪之交…  相似文献   

3.
王鑫 《探求》2018,(2):88-92
2015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将行政协议纳入行政诉讼的范畴。其后,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9号,以下简称《解释》)中进一步明确了行政协议的范围,并划分了审理行政协议案件中适用诉讼时效和起诉期限的范围。但在司法实践中,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基于行政协议而提起诉讼的诉因五花八门,出现了一些《解释》第十二条无法涵盖的情形。针对这些情形,如何在行政协议案件审理中准确适用诉讼时效或起诉期限,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一道难题。本文基于真实案例,就案例中涉及的撤销行政协议之诉是否应适用起诉期限问题进行了分析,希望能为同类案件的审判提供思路。  相似文献   

4.
污点证人豁免制度是合意型司法的一种,属于司法交易行为。鉴于我国目前的刑事立法和司法状况,对于污点证人的豁免应采取刑事责任豁免的方式,证据使用豁免无法达到良好的效果。对污点证人豁免制度的适用案件的范围方面不宜有限制,应将污点证人的豁免权赋予法官和检察官,由他们根据案件和犯罪行为人的综合情况裁量决定。为避免豁免权的滥用,可以通过限制裁量权和设立相关配套监督机制来加以控制。在程序设置方面,参考德国的法院和检察机关协商机制和检察机关不起诉权能相结合的方式,确立法院和检察机关共同行使的豁免权赋予机制,是我国现行法律框架和司法机关组织机构不变的情况下,最具有可行性的污点证人豁免制度程序设置方式。  相似文献   

5.
论日本信息公开与个人信息保护的救济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日本信息公开与个人信息保护的行政救济制度,在原来的行政不服审查制度基础上,又规定了必须向审查会咨询的制度:审查会设置法规定了审查会的性质、设置、组织、权限、程序等。司法救济制度除行政案件诉讼法的一般规定外,又规定特别的管辖制度和案件移送制度。审查会作为咨询机关、审查会及法院的不公开审理以及诉讼案件的移送等制度的优点和缺点,有待于实践的进一步检验。  相似文献   

6.
杨雷 《社会工作》2011,(3):17-18
随着社会工作实务工作的不断推进,继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三大传统专业实务厅法之外,社会工作行政在专业实务方法中成为不可缺少的领域。目前,政府购买社工机构社工服务的时候,机构行政社工没有被考虑在内,  相似文献   

7.
王剑虹 《社科纵横》2008,23(1):85-88
暂缓起诉是欧国家近年来全国各地基层人民检察院对未成年人犯罪而试行的一种制度.尽管这种制度在德国、日本、美国等其他国家的司法实践中已有了良好的运行,但由于我国立法并未正式认可这一制度,所以其在试行过程中具有一些不规范不统一之处.暂缓起诉制度既可以节约司法资源,也有利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改过自新,同时也符合一系列国际刑事政策的理论和倾向,所以借鉴其它国家或地区的立法与司法运作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通过立法,明确规定暂缓起诉的适用条件、效力、期限及其监督机制,在我国确立暂缓起诉制度应当是可行的.  相似文献   

8.
一、地方保护主义在诉讼中的表现地方保护主义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在立案管辖方面。外地当事人起诉本地当事人的案件,本地人民法院就推,甚至违法移送。本地当事人起诉外地的,就抢着受理,这在票据纠纷、合同纠纷、保险纠纷、铁路公路水上航空及联运纠纷、侵权纠纷中表现十分突出。某些法院为争管辖权,甚至在立案时间上作文章,把本法院的立案时间写成比其他法院的立案时间早几天,从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5条的规定取得该案的审判权;有的法院对不属于自己依法管辖的案件擅自收案,拒不移送给有管辖权的外地法院;对外地当事人依法起诉本地当事人的,考虑到本地当事人可能  相似文献   

9.
市场交易的频繁、不动产物权登记的公示、公信效力,使在现实的司法实践中出现行政侵权与民事侵权竞合的现象,当行政侵权与民事侵权竞合时受害主体如何救济自身的权利目前法律并没有做出明文规定.此种情形下,受害主体可否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在什么条件下可以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等相关问题理论界和实务界并没有达成共识.在行政侵权与民事侵权竞合的情形下,如果作为实现债权保证的抵押权无实现可能,民事救济则形同虚设,法院判决成为空文.因此,在行政侵权与民事侵权竟合的情形下,抵押权无从实现应是当事人已经穷尽了民事救济途径的判断标准,此时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行政赔偿应予准许,因为救济制度创设的初衷在于如何实际的保护权利人的权利,使其权利具有现实性,而非仅仅是虚无的可能性.  相似文献   

10.
建立公正、独立、及时的司法审查制度,是中国统一实施WTO协议的国际义务。中国承诺层面上的司法审查的主体不但包括各级法院,也包括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司法审查的依据当然是法律、法规、规章等,但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依据尚需完善;司法审查的范围不仅限于具体行政行为,也包括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的抽象行政行为。中国现行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司法审查制度的诸多方面均需完善。为此,要进一步确立司法审查机关的独立地位,扩大司法审查的深度和广度,完善司法审查的内部程序,改革法官和行政复议人员选拔机制,并建立健全司法审查机构。  相似文献   

11.
《探求》2015,(4)
有传统看法认为,部分当事人热衷通过信访而不是司法途径解决纠纷的原因,包括中国的厌讼传统、想维持与被告政府部门的关系以及法院不够独立,导致在纠纷解决中的权威性不足。对西南某地区的疑难信访案例的经验研究显示,信访对部分访民具有更强吸引力的原因,是因为法院缺乏相关的经济、政治、组织资源,在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的能力方面不如行政机关。特别是对于那些具有转型时期特色的案件,法院解决起来尤其困难,往往需要政府的协作或介入。这意味着,在缺乏其他配套制度的情况下,法院与地方的脱钩,可能不一定导致其增强处理这类案件的能力,甚至可能削弱其权威。在社会急剧转型的时期,一种较灵活的、司法与行政手段结合的纠纷解决体制有其现实的必然性。  相似文献   

12.
论如实供述与无罪推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林林 《学术交流》2006,(2):59-62
无罪推定作为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和被追诉人的一项基本诉讼权利,已经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承认和尊重。国际法和一些国家的宪法或刑事诉讼法对无罪推定都有明确的规定。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未经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但刑事诉讼法第93条又规定“......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而且在侦查、起诉、审判各阶段均有关于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程序设置。如实供述与无罪推定的内容和精神背道而驰,剥夺了被追诉人不被强迫自我归罪的特权,令被追诉人承担起帮助控方证明自己有罪的义务。在司法实践中,侦查人员将被追诉人的如实供述义务落实为刑讯逼供的现象屡见不鲜。文章针对如实供述存在的问题,着重分析了与无罪推定原则相背离的核心内容。  相似文献   

13.
司法建议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集中体现了司法机关的司法外职能.广义的司法建议包括法院的司法建议和检察院的司法建议(即检察建议).就性质而言,司法建议只是一种建议,不具有法律效力.而当前司法建议适用范围、建议对象、建议参与主体的自行扩张,印证了当下中国的司法属于"建议型司法"的模式.从长期来看,法院的司法建议应当废止,法院对外发出的唯一具有司法权威的文书只能是裁判文书.但对于短期而言,司法建议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法院与党政部门保持良好的关系,能在促进社会治理方面发挥一定的作用.因此,可根据当下所面临的问题对其予以改进,即严格限制司法建议的适用,规范适用对象、制作和发出程序,以保证法院文书的权威性,提升司法权威.针对法院的检察建议是一种非对抗性的诉讼监督,客观上有助于在保持法检良好关系的前提下发挥更好的监督效果,在短期内可以进一步完善和适用,而从中长期来看.根本无需针对法院的检察建议.针对其他单位的检察建议则体现了检察机关的司法外职能.检察机关可以拥有此类司法外职能.  相似文献   

14.
透视中国的行政审判体制:问题与改革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行政审判体制问题是当前制约我国行政诉讼发展的重要因素 ,改革现行的行政审判体制已经成为我国司法改革的最主要内容之一。我国现行的行政审判体制面临的是全面性危机 ,问题突出表现为 :行政审判的独立性不强 ,法院在行政审判中的权威性严重缺乏 ,行政诉讼案件执行难 ;深层次来看 ,涉及到司法的地方化、司法的行政化、法官的官僚化等问题 ,使得行政审判中的司法公正难以实现。针对实践中暴露出的种种问题 ,文章在剖析成因后提出相应的对策 :在改革路径上应当推行整体性的结构化改革 ,在中国建构独立的行政法院制度才是改革的根本出路。  相似文献   

15.
胡炜 《国外社会科学》2023,(5):87-99+243-244
美国存在《清洁空气法》等制定法,但其空气污染诉讼主要以判例法的形式展开,法院在审查空气污染案件时采用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相结合的方式。欧盟应对气候司法审查的关键在于对各成员国有关强制减排制度的司法审查,欧盟法院在法律适用上也是以判例法为主,重视均衡原则的适用。“双碳”战略下,无论是依据环境政策对企业限期整改、关停并转、优化提升,抑或依据法律对私主体进行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均极大地影响了行政相对人的权益,加强环境司法审查对以法治方式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具有极大的保障作用。中国特色的行政诉讼制度,对行政决策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予以审查,从功能实现的角度起到了与欧美司法审查近似的功能。欧美应对气候变化司法审查均以判例法的形式展开,这也意味着我国指导性案例还有更大的挖掘空间。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司法审查的实施重点在于:坚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善制定法的具体规定、阐发相应的法律原则、综合运用指导性案例的作用和充分发挥能动司法的功能。  相似文献   

16.
论我国的政府职能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政府职能是指政府管理国家事务的职责和能力。它说明政府活动的目标、任务和过程。政府的概念在理论上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因此,政府职能还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政府职能,包括立法职能、司法职能和行政职能。狭义的政府职能主要是指行政职能,即国家行政机关的职能。国家行政机关的职能即狭义的政府职能,总的说来就是执行法律和管理政务。本文将要探讨的政府职能就是这种狭义的政府职能。政府职能与国家职能有密切的联系。国家职能是政府职能的基础和根据,政府职能  相似文献   

17.
《行诉解释》第106条首次明确了行政诉讼中的重复起诉识别标准。然而,由于该标准过于抽象,法院在识别过程中,一方面因对三要素的理解存在偏差,规范之内未严格遵循三要素均相同的识别标准;另一方面因对诉讼标的之不同理解、既判力客观范围的扩张理论之发展、立案登记制下法定起诉条件之解读,规范之外以行政行为、主要争点、事实和理由为识别标准,导致重复起诉认定呈现出宽泛化趋势。据此,应以《行诉解释》第106条三要素识别标准为依据,确定当事人同一性之“一般情形+特殊情形”标准,选择诉讼标的同一性之“行政行为违法性说”标准,区分诉讼请求同一性之“诉求相同型与诉求包含型”标准,以此构建和解释行政诉讼中重复起诉的识别标准。  相似文献   

18.
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于1996年3月17日公布了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新刑事诉讼法于1997年1月1日开始施行,其最突出特点2一,就是加强了对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保护,赋予当事人许多过去没有的诉讼权利。1.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的保护(1)取消了免予起诉制度,在基本原则中明确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免予起诉制度是旧刑诉法非常重要的一项制度,其实质内容是由检祭机关对被告人作有罪认定而免除其刑罚处罚。16年来的司法实践证明,该项制度的具体实施弊大于利,造成免予起诉制度滥…  相似文献   

19.
张旭勇 《浙江学刊》2012,(1):101-109
村委会擅自对外处分集体财产行为直接侵害村民合法权益,严重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对于此类案件,不管是《合同法》第52条第5项,还是《物权法》第63条第2款,都不能为法院纠正违法的集体财产处分行为提供充分且有效的法律依据。基于保护村民合法权益的迫切需要,法院不得不错误地解释与适用《合同法》和《物权法》相关条款。解决上述司法救济困境的出路在于,还原村委会所行使的公权力本色,承认村委会的行政主体地位,把集体财产处分合同作为包含了公权力要素的行政合同纳入行政诉讼。这样,"合同只能由当事人请求撤销"、"违法合同侵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才无效"以及"超越权限的代表行为有效"等私法救济障碍自然消解,权益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直接请求法院审查并撤销违法的行政合同。把集体财产处分纠纷纳入行政诉讼,是村委会集体财产管理权的公权力本质之使然。  相似文献   

20.
石庆环  高岳 《求是学刊》2002,29(6):125-130
文章从勾勒美国建立文官高级行政职位的过程入手 ,比较了艾森豪威尔总统建议建立的“高级文官职位”、尼克松总统提出设立的“联邦行政职位”、卡特总统建立的“高级行政职位”的区别和共同点 ,分析了三位总统在改革美国文官制度方面成功和失败的原因。作者认为 ,美国“高级行政职位”的设立 ,实际上涉及到两个非常敏感的关系 ,即 :总统与高级文官之间的关系以及在这一关系背后发挥潜在影响的政治与行政的关系。“高级行政职位”(SES)的设立 ,无论是从行政或政治的角度 ,都加强了总统对文官的控制与监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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