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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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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宋代律敕关系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宋史·刑法志》说“律恒存乎敕之外” ,引起后人对律敕关系的争论。本文通过唐宋之际法律形式演变的考察 ,认为神宗“更目”后 ,敕均为“刑名敕” ,兼唐代之律 ,可以单独据以断罪。不再求助于律文 ,律也就存在于敕之外。法律系统从唐代的律、令、格、式系统逐渐演变成神宗更目后的律、敕、令、格、式系统。《宋刑统》在修改中行之两宋。律敕关系随着编敕的不同发展阶段而变化 ,神宗更目后 ,敕具有优先适用权 ,律与敕的关系是新法与旧律的关系 ,新法主要补旧律之不足 ,新法周旧律之未备 ,新法对旧律进行修订乃至部分取代  相似文献   

2.
《名公书判清明集》所引宋代法律条文述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名公书判清明集》大约有 1/5的判词引用了宋代法律条文 ,显示了当时法官对律条的重视。按当时法律形式如 :律、敕、令、格、指挥、看详 ,对《名公书判清明集》中的有关律条进行归类和比较 ,可以看出各种法律形式的运用大致遵循了“政和名例敕”的规定 ,但在实际的判案中 ,法律虽然是判案者的重要准绳 ,然而并非是惟一的依据 ,法官们还依礼、人情、封建名教、例等作为断案的根据。从书中判词内容 ,可以得出南宋时仍然是律敕并用的结论。书中所引的一些法律条文亦具有补宋代法条之缺的作用  相似文献   

3.
宋代的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社会生活较前代均发生了重大变化 ,这些变化在宋代的法律制度中均有了新的反映 ,使得宋代的法律制度较前代呈现出许多新的特点 ,具体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立法浩繁 ,以敕代律 ;皇帝直接加强了对法律的干预 ;民事立法增多 ,初步改变了中华法重刑法轻民法的特点 ;重视证据 ,对口供的采信度加强了制约  相似文献   

4.
清朝是中国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统治的最后一个王朝,其法律制度也是我国历代专制王朝的集大成者,清代法律制度较之前代法律更加成熟、完善。"失时不修堤防"是《大清律例》中的一条法律,其渊源最早可以追溯到唐代,在唐代正式入律以后,历代基本因循,明代将之列入《工律.河防》,使该条法律规范更加明确。清代律文直接沿袭明代,在社会情况变化的前提下,以例、事例、则例等法规形式进行补充,构成相互关联的法规体系。  相似文献   

5.
刘太祥 《南都学坛》2003,23(4):17-23
唐代建立了实现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的决策机制。一是决策监督机制:唐代中央决策系统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在决策过程中互相制衡;在中书、门下决策中枢设置一大批谏官,对决策进行审议;决策执行机关尚书省对中书、门下的决策进行认真审查,若决策有失误,可以封还诏书,拒绝执行;监察机关御史台也可拒绝执行皇帝不合法的决策。二是决策集议制度:唐代中央对军国大事进行决策时,总要召集有关官吏进行讨论,主要采取朝议(又名廷议)、仗下后议、延英会议、百官集仪、政事堂会议等决策形式,集思广益,反复论证。三是决策咨询制度:唐代皇帝在自己的周围设置了弘文馆、集贤院学士和翰林学士等一大批德才之士作为谋僚,皇帝每遇军国大事决策总要征求他们的意见,咨询决策的方案。四是信息传递制度:唐代中央决策信息依法按程序上报,真实可靠,处理及时,违者依法制裁。唐代中央行政决策机制具有两个显著的特点:一是有一定的法律制度作保障,表现在建立了比较严格的决策责任制,互相制衡,决策过程按一定的法律程序运行;二是实行决策论证制,集体讨论,广泛咨询,具有一定的民主性和合理性。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唐代中央决策的质量和速度,使决策活动正常有序地进行,减少了决策的失误,促进了“贞观之治”、“开元之治”等所谓盛世的  相似文献   

6.
唐代屯田实践中,荒地始终是设置屯田的首选土地类型。荒地置屯的合法性不仅见诸唐代成文法律体系,也见诸唐代帝王颁布的诏敕,并得到时人及后世名臣的广泛认可。这与荒地自身的法律属性及随之产生的置屯内在合理性紧密相关。  相似文献   

7.
论民族地区的法律变通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既要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实施 ,又要依法对国家法律变通实施 ,这是我国民族地区实施国家法律的基本特点。法律变通是法律实施中解决国家法律与民族特点冲突的有效方法 ,而且具有可靠的理论根据和客观根据支持。法律变通受原则和范围约束 ,其方式有变通立法与变通司法之分。法律变通权是法律赋予民族地区的特有权力 ,是自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民族地区的法律变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但由于种种原因 ,还存在一些问题。针对问题与原因 ,论文提出了一系列改进意见。  相似文献   

8.
初唐诏敕文是初唐时期帝王专用的具有最高政治权威的政令文体,是具有强烈的政治色彩及实用功能的"王言",有着独特的文体色彩.在文体形式上,初唐诏敕文虽然继承了六朝诏书文风的显著优点,讲究声律、辞藻、对仗等艺术形式的雕琢,但是由于受到唐朝开国之初百废待兴、昂扬开阔的时代风气的影响,以及为了更好的实现在百姓中"布告天下,咸使闻之"的政治功效,因而在文体风貌上呈现出骈体散化的发展趋势,对骈文传统体制上的一些过于拘泥僵化的形式缺点进行了变通.  相似文献   

9.
突破与规制:中国立法变通权探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立法变通权是我国法律赋予民族自治地方和经济特区特有的权力 ,具有自主性和地方性等特点。“突破”是享有立法变通权的主体应有的权力。民族自治地方和经济特区立法主体应在法律的限度内 ,以国家设置立法变通权的目的为指向 ,对上位法进行变通规定。对于立法变通权进行“规制”则是保证立法变通权合法有效行使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10.
宋代仁宗、神宗、徽宗、高宗四位皇帝对进士科举制度进行了改革,从而深刻影响了宋代律赋。仁宗于天圣五年(1027)下诏提高了策论的地位,而律赋地位却开始下降。神宗接受了王安石的建议在进士科举考试时候罢了律体诗赋包括律赋,而代之以经义、策问等体例的议论性文章。徽宗于政和元年(1111)禁止士人写作律体诗赋,如有违反,“委御史台弹劾。”因此律赋成为了徽宗褊急性格的牺牲品。高宗考虑到党派平衡,权力制衡,于建炎二年(1128)采取律体诗赋、经义并取的策略。经过改革以后宋代律赋的地位相较唐代律赋的地位有很大下降,而且数量和质量相较唐代都有很大下降。由此可见宋代皇帝对进士科举制度改革对律赋的影响总体上是负面的。  相似文献   

11.
康德在批判时期通过确立自由及其形式法则,说明了意志的神圣性何以是可能的,以及它是什么;在后期的著作中,通过具有质料的成圣命令,康德说明了人的意志如何才能够获得其应当具有的神圣性.因而康德的伦理学并不是没有内容的形式,而是试图解决人的意志何以达到神圣性以及人在宇宙中的地位的问题.虽然,由于康德对现象和自在之物的区分,人的意志达到神圣性存在着内在的困难,但是这仍然启示了对人的尊严问题的思考.  相似文献   

12.
“令”是现存隋法的基本形式,也是林业法制的基本形式。“弛山泽之禁”、“均田”、厚偿运河植树等规定,皆以“令”的形式表达。唐法律、令、格、式、格后敕并行,不少条文涉及林业,但与田制配套的植树规定则因田制变化在唐前期与唐后期显著不同。五代十国基本沿袭中晚唐的林业法制,但有其值得重视的特点,如后周、南唐、北汉视林业为生存发展之所需,一些规定较前代有过之而无不及。  相似文献   

13.
唐王朝在前代的基础上,以礼、律、令等形式把丧葬活动纳入国家的管理体系,要求臣民及时报丧,以礼安葬死者,约束归葬行为,并对丧葬过程中违背礼教的臣民进行处罚.唐政府介入丧葬活动的特点是“以礼入法”,功能及意义在于社会教化和体现国家意志.  相似文献   

14.
宋代是中国历史上民族关系颇为复杂的时期,为此宋王朝立有严厉的书禁法以防国家军政信息被泄露。宋代书禁法以皇帝的诏敕为法律形式,富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历两宋逐渐走向完备。然而,宋代书禁法的实效却不甚理想,触犯书禁法的现象时有发生,这是当时文化、经济、民族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相似文献   

15.
唐代弹劾文是唐代监察制度与文学结合而形成的奇葩。唐代文学研究中对弹劾文的研究几乎是空白,究其原因,盖因学术界对于古代文体的研究相对不足,弹劾文本身也不是一种纯文学性的文体。从更为开阔的视野看,唐代弹劾文兼应用性、文学性于一体,有着独特的文体学价值:弹劾文不仅有成熟的体式结构,也有相应的语言结构。弹劾文的起草体现着法律的尊严,甚至上升到国家意志,任何单纯的文学写作都无法与之比拟,唐代弹劾的动机、过程、专用服饰都充盈着浓浓的艺术精神。弹劾文不但对唐代文学风气、士子生活产生一定影响,而且在文体内部对于后代的叙事文学形式也产生了一些影响,唐代弹劾文研究具有特殊的文化与文学意义。  相似文献   

16.
魏晋法律体例的变化与学术风气之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魏晋法律在形式即体例方面具有浓重的名理学化、玄学化色彩。当时舍具体、重抽象的学术风气,名理学“循名责实”的特点,玄学重视理论辨析、抽象思维的风格,对法律制定产生了深刻影响。具有刑法总则性质的《刑名律》、《法例律》的出现,以及对律目篇章的调整和析分,更是当时学术风气的直接产物。因此,名理学和玄学是推动魏晋法律新体例确立的主要动力。  相似文献   

17.
编敕是宋代最重要的立法活动,亦是宋代调整法律的主要形式和程序。宋代的编敕不仅频繁,而且规模大,数量多,范围广。随着编敕的发展,逐步形成了一套与之相适应的制度,虽然这些制度并不完备,但它仍是以前所未有的新创举。本文仅就宋代编敕制度的有关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8.
唐代是中国历史上宦官专权最严重的朝代,也是反宦官斗争遭遇挫折最大的时代。与东汉相比,唐代的皇权、相权、官僚集团的凝聚力、外戚力量和学生力量都相对小了很多。唐代中后期严峻的政治形势使皇帝对宦官更加依赖。在宦官专权的形势下,官僚集团、外戚和士子们为了自己的利益对宦官也是依赖性大于反抗性。与东汉相比,唐代的宦官掌握政权和军权也更加制度化。这些都导致了唐代中后期反宦官斗争的艰巨性。  相似文献   

19.
根据大唐西市博物馆藏墓志中两方关于唐代大明宫的新见墓志,分析唐代文学、皇室婚配和仕进制度。研究认为,第一方为《唐故邕管营田判官左骁卫兵曹参军崔公及夫人赵郡李氏合祔墓志铭并序》,志主为崔成务,志文不以士族门第自矜而强调其文学吏能,并与柳宗元、吴武陵等形成永州文人圈;第二方为《唐故太子洗马杨府君夫人宝应县主陇西夫人墓志铭并序》,志主为宝应县主,志文中唐文宗为其或者还有其他皇家女择婿而下的在指定的十八家里"宜择名士族子"的诏令,墓志还记录了元日朝会,皇亲国戚在大明宫面见皇帝时的具体情况,且提供了一个皇帝敕赐给官(武职)的实例,颇具价值。  相似文献   

20.
从中唐开始,受“切题”规则的限制,科举律赋在结构层面形成了严格的写作规范。这种结构混合了骈赋、文赋的结构特点,但也同时缺失了骈赋与文赋的优长,使律赋的发展空间尤其局促。不过,唐代作家在考试以外的律赋创作中,时常违背“切题”规则,使律赋创作获得了更多的自由。这与唐代科举的纳卷制度和行卷风气有一定关系。此类情况在唐代的咏物律赋中体现得尤为明显。考察唐代咏物律赋的结构形式,有助于理解律赋在赋体形态发展中承前启后的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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