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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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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学女教师王老师于2004年4月在县教育部门组织的体育比赛中不慎致伤手臂,后经劳动能力鉴定为七级伤残。伤后王老师曾多次申请县人事部门认定工伤并落实相关待遇.人事部门以无政策规定为由未予处理。2006年初.王老师申请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其受伤为工伤。从其受伤的时间看.似乎申请超过了受理的一年时效,但其工伤认定申请应予受理。2005年12月29日劳动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认定“具体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事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的具体情况确定。”[第一段]  相似文献   

2.
<正>案情简介张某系某公司修布工,公司为其参加了工伤保险。数月前,张某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机构认定为工伤并构成八级伤残,后因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提起劳动仲裁。张某请求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等共计126210元。仲裁委裁决确认,张某与其所在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解除,并由该公司向张某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合计  相似文献   

3.
<正>案情简介张某系某物流公司司机,2014年5月17日14时30分,张某驾驶货车从某物流公司出发到福州,刚驶离某物流公司大约5公里的104国道时,与本公司从福州回程的李某某驾驶的货车相撞,造成张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之后,张某向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认定张某为工伤,并经劳动  相似文献   

4.
正案情2011年7月20日,在某建筑公司工地务工的张某,当日加班工作到21点下班骑自行车回家,22时10分在回家途中被一无证驾驶的无牌照二轮摩托车撞成重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交警部门认定此次交通事故中,张某负次要责任,二轮摩托车驾驶人负主要责任。张某亲属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求认定张某死亡性质为工伤死亡。争议焦点张某下班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其时间和路线是否合理,死亡性质可否认定为工伤死亡?某建筑公司认为,张某下班回家途中只需要几分钟时间,而下班后1个小时才发生交通事故,其死亡性质不应认定为  相似文献   

5.
任某于2005年3月受某大米加工厂副厂长的安排,驾驶小车到某粮站为厂里办事。当天下午在返回途中,与迎面而来的摩托车会车时,不慎撞在路边的树上.致使任某面部受伤。后任某申请工伤认定.劳动保障部门经过调查后.作出了任某为工伤的决定,同时在决定书中告知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如果对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或省劳动保障厅申请行政复议。用人单位在收到认定书后没有申请行政复议,而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6.
有问有答     
问:本人于2006年7月与某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2007年6月,我在出差途中因发生交通事故而受伤。事后,由于公司没有在法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我只好直接向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被认定为因工负伤。后又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结论为劳动功能障碍三级。请问: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怠于履行义务的情况下,我自行申请工伤认定及鉴定的费用、医疗费、工伤待遇,能否要求公司承担?  相似文献   

7.
工伤保险待遇索赔时间过长,是工伤职工及亲属颇感头疼的问题,应引起有关方面的关注。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对时限的规定,职工若发生工伤。从工伤认定受理到送迭是109天,行政复议75天,法院一审105天,二审75天,这才完成了工伤认定的第一步:第二步是伤残等级鉴定,先是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时间是一两个月.不服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申请省级鉴定.时间又是一两个月;第三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间是60天.一方对仲裁结果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是一审、二审,时间又是半年。正常合法确认工伤、索赔待遇的时间可以达两年左右,  相似文献   

8.
案例     
正工伤认定行政机关是否有权认定劳动关系事件回放2010年3月1日,王某到某公司上班,2010年4月8日,王某在工作中右手被机器压伤,要求公司按工伤处理,单位却提出劳动关系争议问题。2010年10月9日,王某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争议焦点工伤认定行政机关在认定职工伤害性质中,是否有权认定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公司认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争议,只能通过仲裁等法律途径解决,工伤认定行政部门无权直接对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作出判断。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为,工伤  相似文献   

9.
何斌 《中国劳动》2014,(4):46-47
<正>案情简介江苏某公司为其职工参加了包括工伤保险在内的各项社会保险。2013年3月以后,公司因经营困难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同年7月份,职工张某因工受伤并认定为工伤。9月,张某要求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享受工伤待遇。公司即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缴了3月至9月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及滞纳金,并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工伤保险待遇。  相似文献   

10.
维权咨询     
上班途中被电动自行车撞伤是工伤吗 我是一名国有企业女工.单位按规定参加了工伤保险,今年2月21日早上我骑车到单位上班,当我进入厂区后.突然从岔路上拐出一辆电动自行车将我撞倒在地.沉重的电动自行车当场倒压在我腿上。后经检查诊断,我的右脚一根趾骨骨折,治疗休息了一个多月。至今仍隐隐作痛。行动不便。 我受伤后,单位向劳动保障部门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我也认为自己是上班途中被别人撞倒受的伤.应属于工伤。可没想到,劳动保障部门却作出了不属于工伤的认定决定。由于未认定工伤。我养伤期间被按病假处理.单位只发基本工资没有奖金.治伤的医药费也全部由自己个人负担,为此我十分苦恼。 请问,劳动保障部门不认定我是工伤符合政策规定吗?  相似文献   

11.
<正>问:张某是一建筑工地的工人,在某大厅施工中,工程即将竣工,在清除大厅中的地面垃圾时,大厅的顶棚突然坍塌,张某被埋在废墟中。张某被抢救出来后发现,其头皮撕裂伤、腹部穿透伤、鼻骨塌陷、胸骨骨折。经治疗伤情稳定后,用人单位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申请,并提供了张某的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请问,一次事故中职工身体多处受伤,伤残等级应如何认定?  相似文献   

12.
上班期间斗殴受伤是不会被认定为工伤的。而这起案件的原告却认为自己是为了维持劳动纪律,在履行职务行为时被打伤的,理应属于"工伤",于是他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却被驳回。接着他又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劳动保障部门,要求撤销其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并判令被告重新认定。  相似文献   

13.
王某系某企业的职工.6月12日在工作中受伤。由于伤势过重.当即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部由企业支付。7月13日.企业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提交了对王某的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部门以超过30日申请时效为由.不受理该认定申请。  相似文献   

14.
兮亦 《劳动世界》2016,(10):64-64
张某系四川到浙江打工的农民工,自2006年到浙江建筑公司上班后,长期在粉尘环境下工作。建筑公司为了节省成本,从来没有给像张某这样的工人任何劳动保护用品,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2011年初,张某感觉自己工作时老是喘不上气,还经常咳嗽。建筑公司发现这种情况后,就打发张某回四川老家看病了。但是经多方诊治,病情都不见好转。2012年,张某在主治医生的建议下,到当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鉴定,鉴定结果为尘肺病。在得知自己患有不易治愈的职业病后,张某向建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要求该公司承担工伤保险待遇。可公司认为,张某已经离职多年,双方早已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张某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建筑公司特别强调,张某离职时,公司曾经要求其进行离职体检,但因张某本人不愿承担体检费用,才没有体检,公司已经尽到了提示义务,所以目前这个尘肺病不能说明就是在建筑公司工作期间发生的。  相似文献   

15.
2004年3月,某企业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称该企业员工张某到外地出差期间,在与客户洽谈结束回宾馆途中,因下雪路滑,不慎将  相似文献   

16.
前不久。广安某县人民法院向该县劳动争仪仲裁委员会作出司法建议。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审理劳动工伤案件时,直接认定是否构成工伤属超越职权的行为,凡今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中直接认定是否构成工伤的这类案件,法院不予受理,对此裁决书不作为证据采用,也不能作为当事人申请执行的依据。”对此司法建议,笔持不同看法。  相似文献   

17.
津劳社局发[2009]46号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局(集团总公司)劳动保障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更好地贯彻《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现就工伤认定工作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一般应向用人单位坐落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相似文献   

18.
问:工伤认定由哪个部门作出? 答:《条例》第17条规定,工伤认定应当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首先,工伤认定是一种行政行为,需由相关的行政部门负责。在我国,负责社会保险工作的行政机关是劳动保障部门,从事工伤保险具体事务管理的单位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了建立相互监督制约的机制,《条例》将职工伤亡性质认定的权力授予了劳动保  相似文献   

19.
去年12月底.一则“芦山县农民工张某被烧伤无钱医治”的报道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经省委领导批示过问,省总工会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成立了张某工伤案法律援助团,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但代理律师面临的是,由于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业主不及时支付医疗费,致使农民工张某得不到及时有效医治,生命垂危.而此案,涉及工伤保险的相关法律规定.工伤职工不能就医疗费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只能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先申请工伤性质认定。  相似文献   

20.
2005年12月,四川省劳动保障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复议:维持泸州市劳动保障局的工伤认定决定书。这终于使历经半年多的牟勇工伤认定一案有了结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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