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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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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何平 《社会工作》2012,(2):56-61
建构一个内容全面、制定科学、标准合理的社会救助法律体系是是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境外各国或地区的实践已经证明,社会救助立法是建构社会救助体系、维护受救助主体权利诉求以及法制建设的共同需要。这些立法的路径可以大致归纳为综合立法、专业立法、分散立法和混合立法四种模式。在对境外立法模式的比较、借鉴并考虑到目前影响我国社会救助立法的各种因素。建议采取分阶段立法,短期内制定相关的行政法规,再专门制定《社会救助法》,最后制定统领社会保障体系的《社会保障法》。  相似文献   

2.
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变通立法实证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张殿军  王静 《创新》2010,4(6):90-95
在详尽地考察我国变通立法的实际需求状况、变通立法的时间分布、地域分布、民族分布、立法的主体、表现形式、修订与废止等问题的基础上,总结我国变通立法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开展变通立法专项检查,建立科学的民族法律清理制度,制定《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制定程序条例》,拓展变通立法内容,重视吸收少数民族习惯法,努力提高立法技术水平,及时修订变通立法等对策建议,为完善民族自治地方变通立法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相似文献   

3.
《求是学刊》2015,(4):84-89
民法典总则编规定法律适用规则,是1804年《法国民法典》创设的立法例,200多年来被绝大多数国家所借鉴,成为大多数民法典的立法通例。20世纪初叶,我国清末西法东渐,变律为法,制定《大清民律草案》时,依照我国古代立法习惯,创设了法例制度,用以概括民法适用规则,并被民国民法所确立。1949年之后,我国的民法草案及《民法通则》都没有规定法例规则,民法适用方法欠缺,导致民事司法不统一。制定我国民法典总则编,应当坚持规定具有中国特色的法例制度,明确民法的一般适用方法,对于统一我国民事法律规范的适用,将会起到重大作用。  相似文献   

4.
现有生物多样性立法虽已形成来源多元、规模庞大的规范群,却面临共性不足、特性不彰的体系化困境。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蕴含了本体论与方法论的双重价值,因而在国内法之维存在适用的合理性,也能够为生物多样性立法的体系化提供有益理论滋养。在本体论方面,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的价值在于实质正义,可被解构为同等情况同等对待的同一性正义与特殊情况特殊对待的差异性正义。至于方法论价值,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指向的是在提炼共性与承认特性的基础上实现类型化。在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指引下,生物多样性立法体系是以实质正义为核心的内在体系与以类型化为思路的外在体系的合一构造。其中,为建构统而有别的生物多样性立法外在体系,宜制定一部统领性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并依据领域与地域的特性进行差异化立法。  相似文献   

5.
《问刑条例》是明代中后期最重要的刑事法律。在弘治、嘉靖、万历年间的三次修订过程中,修例朝臣,收集了“简切易晓”、“经久可行”的条例;适当调整了对一些犯罪的刑罚,使所制条例“罪情相当”,还增加了大量的法律规定,删除了与律有明显矛盾的条例。这样一来,就坚持和贯彻了明代中后期统治集团的“革冗琐难行”、“情法适中”和“立例以辅律”的立法指导原则,制定了一部长久辅律而行的,“法守画一”的,符合“中制”要求的《问刑条例》。《问刑条例》的颁行,对维护当时社会的稳定和明王朝统治起了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6.
正2016年12月9日,由中国法学会海洋法研究方阵主办,大连海事大学承办的"海法研究方阵"第二届高端论坛在大连棒槌岛宾馆隆重召开,论坛的主题是"《海洋基本法》立法问题研究"。出席本次论坛的有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任海泉中将,海法研究方阵理事长、联合国国际海洋法法  相似文献   

7.
安倍政府实施的"战败束缚总清算",其内涵不同于"摆脱战后体制"。安倍晋三第二次执政的前三年,通过立法和修改法律,建立了法律和制度保障,大力清除战败束缚,相当程度上架空了宪法第九条。主要举措包括:制定安保领域的最高纲领《国家安全保障战略》,划定了推行印太安保战略的地理界线及实施路径;全面展开防务、太空、海洋、网络及日美同盟等领域的战略重构;用内阁决议替换了束缚日本海外派兵作战的宪法解释,解禁集体自卫权,修订《日美防卫合作指针》,重构新安保法制,确定了日美同盟升级的方向和领域。  相似文献   

8.
严城  董惠江 《求是学刊》2013,40(4):90-98
我国私法体系虽已基本完备,但因其在形式上体系化程度不高,有必要借助法典编纂的方式对民商事领域的法律材料进行系统而科学的整理和完善,实现私法的体系化。从私法的分化和融合的历史变迁看,民商法间的关系在当今很难用"民商合一是立法趋势"这一论断来概括,影响立法更多的是既成的法律传统、立法者采取的立法政策以及统一国法的政治经济需求等因素。基于这些因素的考量,并兼顾民商法的私法共性以及商法的诸多个性,通过制定民法典统率整个私法,并另定商事通则和完善商事单行法对其补充,实为我国当下法律体系和立法政策下的最现实合理的选择。  相似文献   

9.
WTO是世界上惟一的全球性的永久性的多边贸易组织,它是由各种协定和协议形成的一个复杂的规则体系,以实现世界贸易自由化的目标。WTO规则体系的复杂性,决定了其成员国必须健全和完善本国的经济贸易法律。加入WTO后,我国的经贸法律必须与WTO规则体系全面接轨,这就要求我们加快在经贸立法方面的进程,重点应该加快修订《对外贸易法》、制定统一的《外资管理法》、加快服务贸易立法步伐和继续完善知识产权法。  相似文献   

10.
王群 《学术交流》2008,(3):49-51
循环经济是在经济发展与资源的短缺、环境不断遭到破坏的矛盾日益尖锐的形势下而提出的一种新型经济发展模式.发展循环经济是我国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最佳模式选择.循环经济立法是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和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我国应借鉴发达国家的有益经验,选择适合我国国情的循环经济型立法模式,制定循环经济促进法为基本法,同时在实践和技术水平相对成熟的领域制定专项法,构建有中国特色的循环经济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11.
在民事诉讼法框架体系内建构强制执行程序,与审执分立理论不符。单独制定《强制执行法》源于完备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加之强制执行制度的单独立法已经成为国际趋势,我国制定《强制执行法》的时机已经成熟。制定《强制执行法》需要科学界定法的名称、合理定位立法目的以及妥当选择立法构造。  相似文献   

12.
尹维达 《学术交流》2012,(Z1):55-56
一、我国刑法立法效益分析1997年我国通过对刑法进行全面修订(1997修改后以下简称新刑法,1979年制定简称旧刑法),刑法立法得到了科学化的改善,立法的效益比较明显。它主要体现了我国公民在意识上的提高。刑法修订经过了十几年,期间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刑法修订草案审议通过后,  相似文献   

13.
正2016年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以下简称《深海法》)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法的通过及实施是我国海洋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对推动我国海洋法治建设,促进大洋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深海法》确立了我国对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活动的许可制度、环境保护制度、科技发展与资源调  相似文献   

14.
《社科纵横》2017,(8):89-92
我国今年3月通过的《民法总则》明确了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实际上20世纪70年代后,许多国家相继制定了偏重于保护个人信息或数据的法律,欧盟采用"综合立法"的模式,美国则采用"分散立法"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模式。本文拟通过对欧盟和美国对个人数据保护模式的分析比较,以期为我国的个人信息保护的专门立法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5.
西方海权理论带有浓重的海洋霸权主义色彩。中国海权是海洋主权、海洋权利和制海权的统一,具有自卫性和有限性。由于我国宪法未设"海洋条款",海权的法律保护存在宪法缺失、立法相对滞后及体系不平衡等不足。通过宪法保护海权有其必要性,解决海岛及海洋争端和提升我国海洋执法的正当性也需宪法提供明确的依据。党的十八大报告为"海洋条款"入宪创造了契机,海权的宪法保护路径在于:增设涉海条款直接保护和授权普通法律间接保护。  相似文献   

16.
现实的变化与新经济学的诞生经济现实处于不停的变化过程中,与这种现实相联系,当然要有阐明时代不稳定根源的经济学。例如斯密的《国富论》(1876年)。但他的改编并不能说是教科书式的主流经济学,也没有完成经济学的综合体系。倒不如说,体系化、综合化的经济学著作是在比提出问题的著作晚数十年后才出现的。  相似文献   

17.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多次制定颁布"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揭示了廉政制度建设的新路径,即:随着前置性、基础性、战略性制度日臻完善,引进类似司法解释的立法技术,内生创制大规模新的制度规范,提高制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弥补制度供给不足的问题,完善和发展廉政制度。目前,这一制度建设路径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实现四大转变,即:从针对现象立法到立足本质立法;从粗线条立法到规范精细立法;从滞后被动立法到主动规划立法;从单纯立法到注重立法、执法监督和执法反馈相统一,促进廉政制度建设。  相似文献   

18.
杨一凡同志所著《明初重典考》一书,最近已由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此书不囿成说,坚持论从史出,通过对大量史料的精心考证,澄清了长期以来在研究明初朱元璋的重典之治问题上的许多不实之论,是一部力求恢复历史真相,在历史研究领域中特别是在中国法制史研究方面具有突破性的著作。朱元璋作为明王朝的开国皇帝,立国伊始,就高度重视封建王朝的法制建设。他亲自主持了《大明律》的制定工作,同时颁行了大量条例和法令。在“治乱世用重典”的思想指导下,他“制不宥之刑,权神变之法”,实行了自唐宋以来空前严峻的重典之治。然而,长期以来在对明初法制的探讨方面,学者们大多倾向于朱元璋偏于轻刑或虽用重典而不及于平民的观点。历史的真相究竟如何?作者首先就明律、《大诰》峻令、律诰外诸峻令等逐一进行研究。通过对洪武年间的三个基本法典即吴元年律令、洪武七年律和洪武三十年律诰的制定,沿革和量刑情况的考察,认为前两个法典要比洪武三十年所颁《大明律》为  相似文献   

19.
乔骏 《学术交流》2006,(3):40-42
公司制度实现了社会资本的集中,为市场经济和生产力的发展创造了基础。然而,公司制度也为很多经济犯罪活动所利用。我国《刑法》规定了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其中的一些规定与现实需要之间出现了背离。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的缺陷缘于对公司制度的不成熟认识。随着我国《公司法》的修订和公司法理念日趋成熟,立法机关对相关刑事立法进行修订已是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20.
尹丽华 《求是学刊》2004,31(5):81-86
英美国家独立制定证据法 ,而大陆法国家将证据法融入诉讼法或者实体法中。笔者认为证据立法模式的选择需要综合考虑立法技术、与诉讼法的协调、证据法的实际功能以及法律传统的承继与法律移植的接受等诸多因素。为此在我国现有诉讼法的框架内补充完善证据法规范 ,即通过修改诉讼法一并完善证据立法应当是最佳的选择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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