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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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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生态文明语境下我国自然资源多元治理体系之优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江西社会科学》2017,(10):218-226
生态文明作为一种新的文明形态,对自然资源的治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和目标。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以政府、市场与社会调节机制为手段,以自然资源的综合性治理为内容,以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自然资源治理体系。但是该治理体系面临着一系列内生性和外源性困境,包括部门化的自然资源立法模式、碎片化的自然资源权利配置、治理主体间缺乏沟通机制、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制约以及全球环境治理体系的影响,这些因素阻碍着生态法治进一步走向生态善治。为此,制定体现生态文明理念的综合性自然资源法,明确政府、市场与社会的权责边界,以及建立对治理的监管体制是优化我国自然资源治理体系的要点。  相似文献   

2.
生态文明法律制度体系的现代化构建是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点与必然要求。从生态文明法律制度体系与我国现代化建设布局的互促耦合正向关联观之,现代化建设布局的调整是催生我国生态文明法律制度体系因应性重构的直接动因。在当前阶段两者之间存在张力和冲突,表现在现代化建设布局的均衡性与制度体系建构的分散性之间的矛盾,现代化生态文明建设的整体性与制度体系建构的侧重性之间的矛盾,现代化治理技术的进步性与制度体系建构的稳定性之间的矛盾。生态文明法律制度体系的现代化建构,应当从制度目标、治理体系、多元方法等方面进行多维度重构,摒弃传统单要素法律规范层级制度建构的生成思路,转而以综合评价标准的建构思路,围绕预防性、约束性、整体性和参与性等主导价值范畴,搭建以核心制度、基本制度为构造的融贯性制度体系,应对生态文明建设现代化的各项调试需求。  相似文献   

3.
建设项目群多元主体是现代化建设项目群日益扩大的必然趋势,参考麦肯锡7S模型剖析建设项目群多元主体协同管理要素;基于霍尔三维结构模型引入多元主体空间维,构建建设项目群多元主体协同管理四维结构模型;结合项目群理论与实践,提出建设项目群多元主体协同管理体系,促进建设项目群成功.  相似文献   

4.
依据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以及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构建要求,本文对当前我国环境治理的特征进行系统梳理,基于对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与公众作为环境治理主体及职能的分析,划分出治理主体间关系、各治理主体内部关系以及各主体间内部关系的相互关系为环境治理主体关系类型,提出“和谐、制衡、稳定、公平、效率”为识别环境治理主体关系良好运行的标准。我国在政府主导基础上的多元共治已经形成环境治理主体关系调节的制度化、治理和市场手段的多样化、治理主体参与度的持续深化三大优势,然而在环境治理制度健全度、环境治理体制协调度和环境治理机制完善度方面面临挑战。为了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我国应持续完善环境治理制度,深化生态环境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明晰环境治理主体责任,促进环境治理手段融合。  相似文献   

5.
我国长期以来在生态环境治理中的体制机制障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家公园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的构建和治理能力的提高。而国家公园生态环境保护的整体性对跨区域环境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文章以祁连山国家公园生态环境保护为视角,通过对祁连山国家公园跨区域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现状的调查,分析其运行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期对有效提升国家公园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效能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6.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国家生态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行动指南,其内在逻辑体系蕴含鲜明的时代特性和理论特质,主要融于生态文明民生论、生态文明兴衰论、生态文明建设系统工程论、生态文明生产力论、生态文明法治论和生态共赢全球论中。从其逻辑发展脉络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源起于对国内外生态文明思想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孕育于个人价值与家国情怀有机统一的生动实践、展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治理实践的全过程、旨归于引领世界生态文明和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发展进程,实现了马克思主义生态自然观在中国的守正创新和历史飞跃,为国际社会推进生态治理和人类生态文明建设贡献了中国生态智慧。  相似文献   

7.
《江西社会科学》2017,(12):173-181
法治是实现跨行政区协同治理的重要保障,协同治理需要科学立法的引领和推动,而恰当的立法形式是实现科学立法不可或缺的形式保障。区域合作协议是顺应跨行政区协同治理立法需求的规范表现形式,但由于法律定位、缔结主体、缔结程序、效力等级等方面的不明确,要成为跨行政区协同治理立法形式还需从理论和立法层面完善。在域外跨行政区环境治理立法中,以缔结契约的形式实现跨行政区环境治理立法已取得良好成效,这为我国探索跨行政区协同治理立法形式提供了借鉴,并为构建跨行政区协同治理"契约性"立法形式奠定了实践基础。  相似文献   

8.
区域协同立法是指跨行政区域多个立法主体,为解决公共治理领域的共同问题,按照各自的立法权限和程序进行分别立法、相互对接的地方立法模式,其具有地方立法、跨区域立法和合作型立法的特征。区域协同立法的政治价值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决策部署,经济价值是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社会价值是提高区域治理现代化水平,法治价值是回应区域法治发展需求。区域协同立法的理论基础是整体性法治、居间性资源整合和区域性利益均衡。区域协同立法仍需要通过地方立法予以明确,同时需要建立健全沟通协作、立法参与、交叉备案、联合评估和统一指导等机制。  相似文献   

9.
执法体系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法治建设所处的历史方位、提升法治治理的效能、整体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需要决定了必须推进执法体系现代化建设。执法体系现代化建设的原则是以最小的成本实现执法质量的最大化。执法体系现代化建设的核心是实现执法主体、执法权力结构和执法监督三个要素的现代化。  相似文献   

10.
农村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是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是推动乡村振兴的必要举措,是实现农村社会绿色发展的客观要求。当前,我国农村生态文明法治建设面临主体法治理念缺失、法律规范体系不健全、法治实施效率低、法治监督体系不严密等四大现实困境。破解农村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现实困境,须从彰显科学的生态文明法治理念、构建完备的生态文明法律规范体系、建立高效的生态文明法治实施体系、构筑严密的生态文明法治监督体系等方面采取针对性措施。  相似文献   

11.
福建作为中国第一个省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在生态建设方面具有良好生态系统、政策与人文环境也具有优势,也取得了生态治理的显著成效.但是随着当代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福建生态文明建设也面临着环境污染、生态承载量有限等"瓶颈",严重困扰福建的可持续发展.因此,福建需要大力弘扬生态文化,增强生态环保意识;优化产业结构,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发挥社会组织的参与作用,构建生态文明多元主体协同治理体系;加强生态文明法制与机制建设,以推进福建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相似文献   

12.
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形势下,完善生态文明法律体系具有正当性。多年来,我国环境资源立法取得很大成就,但依然存在立法工作不协调、不适应以及法律缺失、法律修改与解释工作跟不上等问题。法治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应当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指导思想,结合我国国情和实际,在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修复、自然资源保护与违法责任追究等方面制定立法新方案,并总结立法经验,完善立法体制机制,改进立法工作方法,为全面提高环境资源立法质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出新贡献。  相似文献   

13.
树立生态文明社会风尚,推进生态治理体系建设,需要以生态信任为突破口。通过梳理治理体系和其中信任要素的演化过程,构建信任发展阶段的理论框架。从一元政府统治到多元主体治理,信任经历了被动信任到公共信心再到主动信念,以及个体信任到组织信任再到制度信任的发展过程。来自公众行为统计、政府官方文件和生态危机事件的典型证据表明,我国的生态信任层次仍处于初级阶段。生态信任水平的升级,需要依托生态政策信任网络、生态市场信任网络和生态社会信任网络的协同,构建生态信任治理网络。  相似文献   

14.
协同治理是流域环境治理公共性扩散的内生语义与实践逻辑,既有研究强调协同治理之于流域生态治理正当性的应然价值,缺乏对协同模式及其内隐机理的系统考察。协同势差是对现有流域生态治理模式的一种理论反思,概括了部分地方政府依托优势位阶持续且稳定地获取优质资源进而引致“伪协同”现象的潜在肇因。基于协同势差视角,流域生态治理的“伪协同”乱象遵循着“分锅”避责驱动下的“非强制性”协同逻辑、制度衔接“碎片化”的实践逻辑、多任务多目标考核背景下的“达标式”回应逻辑以及行政资源“漏斗”效应下的分事逻辑。结合长三角水污染联防联控实践可以发现,协同势差可具体演化为“法治结构与治理体系”权衡下的交互难所诱发的利益势差、“府际网络与社群系统”协商下的耦合难所造就的主体势差和“资源归集与智慧赋能”接续下的桥接难所缔造的信息势差。就此而言,破解流域生态治理“伪协同”困境,亟须以国家自主性嵌入为准绳、以基层党建牵引为靶向、以平台型政府搭建为鹄的,构建基于“利益—主体—信息”的协同治理界面整合机制。  相似文献   

15.
政治舆论引领力是最为重要的舆论引导能力,关乎党的执政安全。在互联网时代,媒介生态的复杂化与舆论形成机制的复杂性使政治舆论引领力建设面临严峻挑战:在认知要素方面,治理主体对治理维度的政治舆论引领力建设缺乏共识;在技术要素方面,治理主体对政治舆论引领力建设的技术化路径缺乏考量。在具体实践中,须基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协同治理理念,通过主体协同、资源协同、行动协同,多维推进政治舆论引领力建设,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强大的政治舆论保障。  相似文献   

16.
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科学内涵、价值取向及实现路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徐猛 《学术探索》2014,(5):9-17
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的体制、机制和法律安排,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治理现代化包括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两个方面。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有机整体,相辅相成,有了科学的社会治理体系才能孕育高水平的治理能力,不断提高社会治理能力才能充分发挥社会治理体系的效能,不断健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解决中国各种社会问题,实现各项既定目标,关键要靠社会治理现代化也就是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所谓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就是使社会治理体系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精细化,使社会治理者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法、法律制度治理社会,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方面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社会的效能。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要求我们准确把握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意义、科学内涵、基本理念、价值取向和基本路径,进一步改革社会治理体制、不断丰富、健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努力提高社会治理能力。  相似文献   

17.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我国生态体系创新发展的指路明灯,是现代城乡环境治理工作的重要策略.本文阐述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意义,结合福建省城乡环境治理工作进行探索性、研究性的论述和分析,推动构建新时代城乡环境治理的实践研究,拓展城乡环境治理的提升空间,增加城乡环境规划的理论指导,践行习近平同志的重要指示和核心思想.  相似文献   

18.
我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虽取得巨大成就,但在空间治理诉求下存在结构性偏差:重点环境要素治理路径下的法律机制难以因应环境污染的多介质传输与空间转移特性,分散保护多个环境要素的制度体系难以保障整体环境质量;特殊区域治理路径下的法律机制存在区域划分交叉重叠且未形成整体性空间结构的不足。环境治理对象从环境要素到环境空间的拓展、环境治理目标从控制不法行为到保障环境质量的转型,使得环境治理的空间转向成为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改革目标。可以从构建场所空间规则和完善领域空间规则两个维度,综合推动环境空间治理的立法创新。  相似文献   

19.
“双碳”目标下,区域协同减排制度设计有利于统筹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与区域经济社会的协同发展,是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需要,也是我国独具特色的环境治理的制度创新。当前,我国碳达峰碳中和与区域经济社会协同发展还面临区域能源发展协同性不足、区域产业发展协同性不足、区域协同立法层级关系困境与区域法律政策协同性不足、区域环境治理协同性不足等现实问题。从我国区域能源发展重点领域及协同机制、区域产业发展重点领域及协同机制、区域协同立法层级关系与区域法律政策重点领域及协同机制、区域环境治理重点领域及协同机制的现实来看,在区域能源协同发展法律路径方面,应在东部地区协调立法处理好经济与环境问题,统筹协调好西部地区区域规划问题,通过立法方式实现区域资源配置一体化;在区域产业协同发展法律路径方面,应以制度形式固定产业集群化发展成果,完善绿色供应链制度以实现产业协同融合,建立互通交流的数字区域产业协同发展平台;在区域协同立法层级关系与区域法律政策发展路径方面,应在辅助立法原则下保持协同立法的谦抑性,形成超越“部门”与“地方”的特别法;在区域环境协同治理法律路径方面,应明确区域环境治理协同的权利义务,实现应急情...  相似文献   

20.
林长制是发源于地方并已在全国推广的重要制度创新,具有一定的理论基础,主要包括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行政发包制。在治理中,林长制搭建五级林长组织体系,建立部门协同推进机制,设立“五绿”任务目标体系,构建制度保障体系,重塑了林业治理体系,提升了林业治理能力。通过高位推动与部门联动,林长制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效,但也面临着代理人执行行为偏差、社会与公众缺位、要素保障不足、体制机制缺陷等困境。应以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严考核+强监督”压实责任,推进治理主体多元化,加快补要素短板,完善制度供给,逐步建立政府作用、社会作用和市场作用都得到有效发挥的长效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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