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著作权公示制度是维护著作权人利益和著作权交易安全的重要制度.我国著作权法在规定著作财产权自由转让的同时,缺乏著作权公示的相关规定,导致著作权交易中"一权多卖"现象时有发生,影响著作权产业的健康发展.应借鉴物权公示理论和外国的立法例,结合著作权自身的特点,构建我国的著作权公示制度.  相似文献   

2.
作品在报刊上刊登使用,向社会传播宣传,在著作权法中称之为编辑作品。编辑作品的刊登使用,报刊社付出了一定创造性的劳动,使编辑作品在形式、结构和内容上,具有了创造性的变化。因此,我国1991年6月1日生效的《著作权法》第14条明文规定:“编辑作品由编辑人享有著作权”。由于作品成为编辑作品刊登,使报刊社成为作品的使用者,报刊社应当尊重原作品的著作权,承担相应的义务,故著作权法第十四条同时又规定:“编辑人在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根据以上规定,报刊社在刊登使用作品的过程中,依据著作权法享有一定  相似文献   

3.
试论著作权的性质与特征宋晓红一、“著作权”与“版权”系同义语对作者就其创作的作品所拥有的权利,是称为“版权”还是“著作权”,在中国现行著作权法的起草过程中,曾有过激烈的争论。这一争执起源于历史上“版权”与“作者权”、“著作权”内涵的差异。“版权”最初...  相似文献   

4.
于志强 《青海社会科学》2014,(1):108-112,118
信息网络传播权是网络时代背景下发挥著作权作用、实现作品经济和社会价值的保障,也是我国《著作权法》2001年修改新增的权利条款。随着信息传播技术的发展,原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已经开始滞后于当前"数字传播时代"的发展。鉴于此,当前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草案对网络传播权进一步做出了修正,以此为契机,有必要对我国《著作权法》中现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予以完善性思考。  相似文献   

5.
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数字时代,中国著作权法在实施数年后开始显露其对作品网上传播领域著作权益保护的不足.国际社会在运用法律手段设置、调整和完善该类权利及其运行方面进行的有效探索可供借鉴.2001年《著作权法》增设了一项与传统著作权并列且独立的权利,即信息网络传播权,开始了中国保护作品网上传播权利的立法工作.2006年《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实施使该权利的规制趋于体系化,但仍不足以解决网络环境下的诸多著作权纠纷问题,因此在《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中应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6.
我国现行著作权法将著作权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不能全面概括所有著作权权能的性质归属.复制等权利不具有财产利益的内容,不属于著作财产权,而属于著作利用权.著作利用权自身所具有的特殊属性,使其能够也应当被列为一种独立的著作权.在整合著作权分类制度时,应当采用四分法,即将著作权分为著作人身权、著作利用权、著作财产权、其他著作权,并分别明确各种权利的权能构成.  相似文献   

7.
网络传播权作为著作权在网络上的延伸,其确立丰富了著作权的权利内容。为了更好地维护著作权人和使用人的利益,有必要对其进行合理的限制。对网络传播权的限制是著作权法正义性价值理念的要求,是减缓平等和效率冲突的需要,是著作权本身反垄断的需要,是资源优化配置、实现和维护国家社会经济利益的需要。  相似文献   

8.
学界对著作权法本质认知缺乏共识。现行著作权法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著作权法就是著作权保护法,而广义著作权法则是一个不同性质制度集合,它是以作者著作权保护为核心价值、公众使用权为结构性价值、共有领域为基础性价值的“立体结构体”。著作权法稳定运行并实现最终价值是基于在立体结构体中定位不同法律主体之间各自支付了对价、获得了不同性质的权利和自由。保护著作权使作者贡献了作品,保证了公众有可使用的思想资源,保障公众使用权则支撑了著作权人权利和自由长远的发展,它们之间交互对价共同维持了一个作品生产再生产机制趋向激励文学艺术繁荣、文化产业繁荣的制度目标,支撑一个现代法治国家运行。  相似文献   

9.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互联网技术有了长足发展,与之相适应,许多国家的著作权法中都增加了信息网络传播的相关内容,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也为解决互联网环境下著作权领域的新问题而专门制定了《WIPO版权条约》和《WIPO表演及录音制品条约》。著作权主体是著作权的享有人、行使人,如何正确认识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主体的发展与保护,是研究著作权法的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10.
涂藤 《天府新论》2024,(1):77-94
起源于18—19世纪欧洲的浪漫主义作者观被普遍认为是著作权扩张的主要成因。由此,主流学说试图通过引入后现代理论对浪漫主义作者观的批判,扭转著作权的扩张趋势。但本文认为:第一,著作权法并未接纳浪漫主义作者观主张的高度独创性理论和非商业性的个人英雄作者理念,著作人格权也表现出对市场交易便利性的妥协;第二,浪漫主义作者观的含混性削弱了自身的解释力;第三,借浪漫主义作者观批判著作权扩张的观点将走向盲从文学理论,以错误的“可证伪性”理论为基础的“后现代著作权法”。著作权扩张遵循托马斯·库恩提出的“常规科学”和“科学革命”的演化规律,对著作权扩张的解释应该转向多元主义,恢复著作权法在数字时代的生机。  相似文献   

11.
网络技术和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使传统著作权法中的复制概念及著作权受到冲击.对此,美国等修改了著作权法,为图书馆的数字化行为赋予了相应的权利.我国的著作权法落后于图书馆数字化发展的趋势,没有充分考虑图书馆的公共产品属性,没有赋予图书馆数字化建设过程中更多的"特权",在此笔者试探讨国际著作权法及美国<数字千年版权法案>对我国立法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2.
通过社会学视角的考察,自我具有社会性,自我实际上是一个处于关系之中的自我;权利也是社会化的权利。从而,对作者和著作权的概念也必须从关系的角度进行重新解读。数字和网络技术对版权保护制度提出了一些挑战,比如临时复制、私人复制、Google数字图书馆的复制等。面临这些挑战,有必要对传统的版权保护制度进行反思和重构。传统著作权法以复制权为中心。在网络时代,著作权的中心是直接实现作者社会价值的传播权而不是复制权。  相似文献   

13.
近几年,人工智能不但“染指文字创作”领域,也开始“涉足”音乐创作和美术创作,但是人工智能的生成物究竟是不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等问题亟待回答。人工智能与自然人存在本质的区别。人工智能不是“人”。人工智能显然也不具备承担责任所需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来源。所以人工智能还不足以成为“拟制人”。人工智能在本质上是人类的一项科技成果,不能成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主体。人工智能生成的文字、音乐、绘画、图形等生成物,虽然具有作品的外观,但是归根结底是属于人类的智力劳动成果,其著作权归根结底也属于人类主体。目前其他学者提出的人工智能著作权归属于人工智能、归属于人工智能程序设计者、归属于公有领域、归属于人工智能的使用者等观点都有其局限性,不同的情形下,应当依据创造主义、所有权主义或者约定主义,区分人工智能生成物著作权的不同归属。  相似文献   

14.
著作权限制可以理解为著作权人享有之专有权利的例外。著作权限制具有充分的正当性:从法理学视野看,它是基于公平正义和权利义务一致的考虑;从著作权法价值构造视野看,是基于实现著作权立法宗旨的考虑;从经济学视野看,则是基于交易成本与市场失败的考虑。从著作权制度的价值构造看,在著作权法中存在权利保护和权利限制的内在协调机制。著作权限制是实现著作权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平衡的基本制度安排,成为均衡著作权人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砝码。  相似文献   

15.
由于权利客体的特殊性,著作权法的立法价值一直摇摆于激励经济收益与促进表达自由之间,针对信息产权化的弊端,著作权法被认为应该包含更高位阶的法律价值。然而,这种立法价值混搭,导致了著作权权利体系的混乱。因此,著作权法应回归到激励机制的模型下,而多元化的立法价值,应由针对不同调整对象,处于不同效力位阶的法律分别承担,只在著作权法追求的经济价值与主张表达自由的法律出现冲突时,再按照权利的位阶考虑对著作权的限制。  相似文献   

16.
为因应我国加入WTO后对著作权的保护,尤其是计算机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保护的需要,2001年10月第9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正式颁布了修改后的《著作权法》,其中增设了“信息网络传播权”。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又修订了《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给予审理涉及网络传播权案件更有力的法律依据。但是,这些法规都缺乏具体的操作条款,还难以适应网络侵权案件逐年上升的状况。乔生教授于2004年由法律出版社出版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研究》一书…  相似文献   

17.
著作权保护的起点是作品,而作品的构成要件是表达和独创性.本文建议,我国《著作权法》应当明确规定作品的定义.同时在司法实践中和学术研究中,依据定义中的“表达”和“独创性”两个要件,理解著作权法中所列举的作品种类.  相似文献   

18.
袁蓓 《贵州社会科学》2007,212(8):34-37
"国际互联网条约"在我国的正式生效,意味着在网络环境下完善我国著作权法律保护机制实为迫在眉睫.应以加强网络复制权的法律规制为基础,以权利限制制度支撑著作权法上的"利益平衡",从而完善我国的著作权法律保护机制.  相似文献   

19.
受<罗马公约>所确立的著作权与邻接权之间的等级关系立场的影响,各国著作权立法与国际著作权法条约在权利配置方面多采取偏重著作权而歧视邻接权的立场.然而‘罗马公约>在协调著作权与邻接权冲突关系中所持等级关系的理论,以及所涉三个忧虑,即可能出现保护邻接权人而不保护作者、可能剥夺作者获取许可费的权利和使用者向作者所支付的表演权的使用费可能减少,在失去了其赖以存在的基础之后被证伪.著作权与邻接权的真实关系应为平等关系.  相似文献   

20.
李昕  刘渝 《理论界》2008,(1):65-67
合理使用制度是著作权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制度.著作权的价值取向是弘扬利益均衡,而合理使用制度从其产生和发展的历程看,正是以均衡著作权人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为宗旨的.合理使用制度同时也是著作权法中一个令人困惑和容易引起争议的制度.传播技术的革命对著作权法的冲击不断使合理使用制度做出相应的调整,而新出现的数字技术和网络通讯技术更是对合理使用制度造成了前所未有的冲击.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