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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杨积堂 《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98,20(2):59-61
新刑法在死刑立法方面做了重大修改,刑法总则对死刑适用条件、适用对象、死刑核准程序和死缓制度方面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刑法分则从死刑罪名的具体适用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和限制,从而大大削减了死刑罪名的规定,限制了死刑的适用,使死刑立法更加准确化、科学化。对新旧刑法关于死刑立法加以比较,旨在正确贯彻我国慎用死刑的原则和体现我国刑罚制度的进步和发展 相似文献
2.
廖翔华 《宁德师专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4):14-18
中国是当今世界上保留并实际适用死刑制度的国家之一。当今不论是刑事法理论界还是实务界,乃至社会各界,都十分关注中国死刑制度的具体适用,积极探讨死刑制度的改革完善。是彻底废除死刑达到与国际接轨的目的,还是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从实际出发,在原则上保留死刑,但在司法实践中对其加以严格限制?刑法修正案(八)为我们表明了立法者的积极态度,并给我们留下了深远的启示。 相似文献
3.
死刑的程序控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杨正万 《贵州民族学院学报》2003,(2):30-35
从中国承担的国际义务看,中国应该从制度上限制死刑的适用。刑法已经在限制死刑的适用方面走 出了第一步。在刑法未能根本上消除死刑刑罚以前,刑事诉讼法也应该能够在这方面起到观念导向 和实际刑罚付诸实施的延缓作用。该文仅从管辖制度、证据制度、复核程序三方面对刑事诉讼法的上 述作用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4.
5.
秦颖慧 《重庆交通大学学报》2007,7(6):22-27
死刑问题尤其是死刑存废问题,已成为中国刑事领域的热门话题,并引起了社会大众的广泛关注.如今世界上许多国家在法律上废除了死刑或在司法实践中已不执行死刑.基于我国司法条件、司法特点、诉讼文化、诉讼传统、历史背景、社会状况等各方面的情况,以及死刑所具有的特殊功能,我国目前还不具备废除死刑的条件,但我国应从完善死刑制度着手,以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真正做到"少杀、慎杀",从而顺应国际死刑制度发展的总趋势. 相似文献
6.
关于中国死刑存废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雷东丽 《长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4(4):42-44
死刑是刑罚体系中最为严厉的刑罚。中国刑法既不废除死刑 ,又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 ,体现了慎用死刑的政策。死刑的存废是以中国的具体情况以及社会发展进步的现实需要来确定的。立法时 ,应顺应时代和潮流的发展 ,不断改革完善中国的死刑制度 ,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7.
狄世深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4(4):133-137
"保留死刑,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是我国一贯坚持的基本死刑政策,近年来推出的死刑案件二审开庭审理、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等举措是对该政策的进一步完善.但尽管如此,我国<刑法>中有关死刑的一些规定仍有同现行死刑政策不一致之处,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这一政策并保证死刑适用的公正性,应取消<刑法>总则中的死缓制度,进而细化分则中每一个死刑罪名"罪行极其严重"的认定标准,并对实践中多发且危害严重的贪污、受贿罪实行"二罪一罚"以免总额达到一定数目的犯罪人逃脱死刑. 相似文献
8.
刘春花;范国强 《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86-92
目前学界对于死刑违宪的论证主要是从生命权的角度,但是"生命权到底是绝对权利还是相对权利"并未有定论,加上"生命权"这一概念的内涵与外延都十分难以界定,以此判断剥夺生命权的死刑制度违宪将甚为不易,所以不如从死刑是否违反平等权、侵犯人性尊严的角度旁敲侧击。在我国,死刑的适用和执行确实有明显违反宪法平等原则之处,如:同为中国公民,外逃犯可得免死承诺,港澳地区居民可不必生活在死刑制度之下,部分民族自治地区具有"赔命价"习惯,不可强制适用死刑法,有些罪行死刑立法配置不平等,死刑执行有注射和枪决的不平等,等等。死刑不平等将动摇人们对生命权平等、对刑法面前人人平等的信念。立法机构可以借鉴南非宪法废止死刑的国际先例,以实现宪法平等权为切入点来推动死刑废止的进程。 相似文献
9.
官芯如 《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3(4):38-40
由于我国当前尚不具备废除死刑的社会物质条件和文化、法制观念等条件 ,所以我国一贯实行严格限制死刑适用的刑事政策。但是这一刑事政策在落实过程中 ,由于封建重刑主义思想、传统价值观以及我国现阶段经济和治安状况的影响 ,在实体控制和程序保障方面都出现了种种问题 ,除了在死刑适用对象限制方面值得肯定外 ,不论是死刑适用条件、死刑实际执行制度 ,还是死刑程序保障方面都没有充分体现严格限制死刑的政策 ,使得我国的死刑政策没有得到充分贯彻 ,甚至还与死刑政策发生了某种背离。 相似文献
10.
关于中国死刑制度的反思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王世洲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41(3):89-97
根据"保留死刑,但是严格限制死刑"的政策,严格限制死刑是有中国特色的废除死刑之路。中国的死刑制度应当以正义性报应为基础的理论作为合理性根据,以故意杀人罪为规定死刑的基本标准。定期公布死刑案件的数字和情况,对于促进中国社会综合治理的落实和法制的进步有积极意义。废除死刑以保护行为人的人权的说法,不符合人们的一般认识和公认的专业理论,也不符合一般的国际标准。严格规定死刑的适用条件和保障被判处死刑的行为人的诉讼权利,符合中国"保留死刑,但是严格限制死刑"政策和国际保护人权一般标准的要求。 相似文献
11.
秦颖慧 《重庆交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7(6):22-27
死刑问题尤其是死刑存废问题,已成为中国刑事领域的热门话题,并引起了社会大众的广泛关注。如今世界上许多国家在法律上废除了死刑或在司法实践中已不执行死刑。基于我国司法条件、司法特点、诉讼文化、诉讼传统、历史背景、社会状况等各方面的情况,以及死刑所具有的特殊功能,我国目前还不具备废除死刑的条件,但我国应从完善死刑制度着手,以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真正做到“少杀、慎杀”,从而顺应国际死刑制度发展的总趋势。 相似文献
12.
沈安琪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3(2):58-62
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体现了我国限制死刑的立法趋势。死刑作为一种法律制裁手段,在价值论上主要体现为效益性、公正性、非人道性。解决死刑的价值冲突的唯一选择是舍弃死刑的效益性与公正性,而按照刑罚的人道性要求,逐步限制并最终废除死刑。我国目前废除死刑还不可能,但限制死刑具有相对合理性和现实可行性。限制死刑不仅可以从司法实践上进行控制,更可以建立完善的赦免制度。 相似文献
13.
郭泽强 《石河子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19(3):42-44,58
该文首先从立法者、司法者、学者、群众四个角度对死刑的态度进行分析,然后从经济学的层面对死刑存在的价值进行研究,在此基础上,认为对死刑需要一种渐进的态度,而不能不顾我国国情,全面废除死刑或者永远保留死刑。 相似文献
14.
陆玉文 《吉林师范大学学报》2006,34(5):26-29,33
截止2005年底,废除或停止执行死刑的国家已达122个,中国刑罚制度面临艰难抉择。2002年以来,废除死刑就成了中国理论界的多数意见。笔者在对废除死刑诸种理由的辨析中得出结论:死刑在中国是惩罚、震慑暴力恶性犯罪的必要措施,至少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能废除。 相似文献
15.
16.
张波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0(1):46-49
中国刑法中加重和从重处罚的制度,经历了曲折的历程。新中国成立初期,继承了加重处 罚的立法,同时,从重处罚制度开始形成。1979年刑法典正式取消了加重处罚的制度,不久 ,作为特例,单行刑法恢复了加重处罚,1997年刑法典废除其效力,因此,现行刑法只有从 重处罚制度。文章认为,应该在立法上恢复加重处罚制度。 相似文献
17.
杨开湘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11(3):349-354
德国刑法学家拉姆佩的刑罚哲学立场是,刑罚正当化目的指明了刑罚哲学的双重任务,其一,必须在违法性(非法)与刑罚之间,或者说,在有责(过错)与刑罚适用之间的关系上发展出正义的规则;其二,必须学会运用这些正义规则,使人们能够认识到,设立刑罚以针对违反规范的犯罪行为和对此适用刑罚以针对该犯罪人的过错都是正当的.拉姆佩认为,相对主义刑罚理论和绝对主义刑罚理论都不能完整地实现刑罚的双重任务,因而建立抵偿、配置和预防的三元理论对当代刑罚哲学的研究具有新的价值. 相似文献
18.
论管制刑的废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建军 《宝鸡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7(2):94-97
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人身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一种刑罚方法.管制作为我国所独创的一种限制自由刑,其雏形出现于民主革命时期,并在解放区得到广泛使用,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中对其仍予以保留.但经过几十年的刑法实践,管制刑赖以存在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基础已消失,使得管制刑的适用率极低,近乎"名存实亡",加之管制刑的存在有损于刑法体系结构的科学性,因此,有必要将它从刑法中废除. 相似文献
19.
李宜霞 《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8(6):65-70
中国杖刑历史极为久远。远古笞杖鞭不分,均源于鞭扑薄刑。就其在刑罚中的地位而言,三代鞭扑之刑不入五刑;西汉文景废肉刑、定笞刑,依然笞杖不分,却是主刑;东汉已有杖刑,但为法外刑,往往鞭杖连称;魏晋时期杖刑虽不入五刑,但已为法定刑;从北魏时起,杖刑是五刑之一,且是最轻刑等;从隋朝至清末,杖刑则作为稍重于最轻刑等的笞刑而列入五刑。此外,有时,它又是附加刑或代用刑。清末修律,废除了杖刑,但它在社会上仍然有着消极影响。 相似文献
20.
减轻处罚的含义新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波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17(3):16-22
通行的见解认为,减轻处罚应该和从轻处罚相区别,从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较轻的刑罚,减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刑以外判处刑罚,即法定最低刑以下判处刑罚。这种理解建立在现行的立法基础上,有其合理的一面,然而现行立法关于从轻和减轻的规定,却没有把握二者的制度宗旨,二者不是任由法官自由裁量的价值判断,必须作为方法问题在刑法典中明确规定,减轻处罚更是如此。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