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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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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我国,“经济赎刑”出现较早。《尚书·虞夏书·尧典》:“流宥五刑,鞭作官刑,扑作教刑,金作赎刑。”这里的“金作赎刑”相当于我们今天所讲的“经济赎刑”。“金作赎刑”就是用黄金赎罪以免除刑法认定应受的刑事处罚。“经济赎刑”则是用钱财赎罚以免除刑事处罚。在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经济赎刑”也较为盛行。仅就罚金一项来说,资产阶级的《刑法》中适用范围很广,连遗弃罪和诽谤罪等条文也规定了处以罚金。英国《刑法》中有罚金条款的竟然占条文总数的90%,日本《刑法》中罚金占条文总数的84%,法律明文规定,可以用金钱赎免刑罚。实质上这就是“经济赎刑”的具体体现。资产阶级的“经济赎刑”是为资产阶级的利益服务的。我们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刑法》只能服务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刊法》的任务就是要打击敌人、惩罚犯罪、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适用刑罚中,不允许犯  相似文献   

2.
中国成文法产生于西周。《九刑》和《吕刑》是西周时期编订的刑书,其性质是综合性法典;《九刑》和《吕刑》的体例并非"以刑统罪",它们是以违礼行为的类别为线索编纂的;西周并非实行"秘密法",其法律是公开的。西周成文法的样式对中国古代成文法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3.
一、上古苗族法制一斑 我国古代很早就有了肉刑。这肉刑发明的时间虽难断定,但却可以肯定首创者是苗族.目前,这个观点很流行,并且已经写进了《中国法制史》的统编教材。他们的根据是《尚书·吕刑》中的一段话。即: “苗民弗用灵,制以刑,惟作五虐之刑”。 这个根据,粗看似乎很可靠。第一,在《尚书》各篇中,《吕刑》真伪之争最少,学术界大多承认它是比较可靠的史料;第二,“五虐之刑”就是劓,刵、椓、黥、大辟这五  相似文献   

4.
我们曾在《“刑不上大夫”的真谛何在?》一文中提出“刑不上大夫”之“刑”为肉刑(不包括死刑)说。年来读史,偶有所得辄记之,因成《补证》一篇,益坚前说。 《晏子春秋·杂下》说:“弛刑罚,若死者刑,若刑者罚,若罚者免”。《管子·中匡》说:“于是死罪不杀,刑罪不罚,使以甲兵赎,死罪以犀甲一戟,刑罚(罪)以胁盾一戟,过罚以金”。据此可将春秋战国时期的刑罚基本上分为三等,即死罪、刑罪、罚金。其中死罪最重,罚金为轻,刑罪介乎二者其间。这个轻于死、重于罚的刑罪当指损害肢体的肉刑,此其证一。  相似文献   

5.
汉代赎刑中的赎死可以区分为"独立赎刑"性质的赎死,以及"附属赎刑"性质的赎死。独立赎刑性质的赎死主要存续于西汉初期至吕后时期,执行方式主要有以金赎死、以钱赎死及以爵赎死。附属赎刑性质的赎死在西汉初期鲜有记载,盛行于汉武帝时期,后一直延续至东汉时期。附属赎刑性质的赎死执行方式则更为丰富、灵活。通过对《张家山汉墓竹简》《史记》《汉书》及《后汉书》的研究,两汉时期赎死制度的施行情况得以较为清晰的呈现。受特定社会条件的影响,两汉赎死制度不断发展变化,并对当时的社会产生了较大影响。  相似文献   

6.
赎刑在我国历史上出现得很早。《周礼·职金》载:“掌受士金罚,货罚。”西周时期之有赎刑,已为考古发掘所证明。据陕西岐山县新出土的铜器(纟朕)匜铭文载,法官伯杨父让罪犯牧牛交出三百锾铜的赎金,即可免去其应判的墨刑和减少五百鞭子的鞭刑。《尚书·吕刑》中有“训夏赎刑”一语,据此可知周的赎刑源于夏代。《左传》昭公六年说:“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尚书大传》说:“夏后氏不杀不刑,死罪罚二千馔。”夏代是我国第一个奴隶制国家,这时已有包括赎刑在内的刑法当是可信的。  相似文献   

7.
《檀香刑》是中国当代著名小说家、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莫言的一部长篇小说,也是莫言的代表著作之一,发表后曾引起文学界的热议,以一票之差落选第六届茅盾文学奖。《檀香刑》故事发生的背景是上世纪初,1900年德国侵略者在山东修建胶济铁路,同时义和团的农民运动也如火如荼。在这样的时代历史下,分别以五个人的视角讲述了一段跌宕起伏的民间故事。作为莫言写作偏中后期的作品,《檀香刑》少了很多早期刻意模仿西方魔幻现实主义的影子,更多地结合了本土的民间故事与历史环境,形成了莫言特有的魔幻现实主义风格。本文将从《檀香刑》中人物形象的魔幻性、艺术手法的魔幻性及呈现缘由等角度分析,希望能为阅读《檀香刑》的读者和研究莫言作品的魔幻现实主义提供一些参考。  相似文献   

8.
由郭锡良等编写的《古代汉语》(北京出版社一九八一年版)是一部较有影响的古汉语教材,本文试就该书部分文选注释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商榷请方家读者指正。一、刖刑《晏婴论季世》:“国之诸市、屦贱,踊贵。”注释:“春秋末期齐国贵族为了维护腐朽的统治,用酷刑镇压人民的反抗,使很多人遭受刖刑(砍掉左脚),所以市场上形成‘屦贱踊贵’的异常现象。”(该书上册一四五页)今按:这里将“刖刑”解释成“砍掉左脚”,大误。如所周知,“刖刑”乃古时一种酷刑。《说文》:“刖,绝也。”“刖刑”就是要砍掉人的脚。《史记·鲁仲连邹阳列传》:“昔卞和献宝,楚王刖之。”《韩非子·和氏》记载卞和献璧给楚厉王,“王以和为  相似文献   

9.
我国《刑法》独创的管制刑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不剥夺人身自由进行教育改造的限制自由刑,它符合刑罚轻刑化、开放化的发展方向,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引起存废之争。我国现行管制刑存在管制刑所体现的惩罚性较弱、管制刑缺乏可操作的义务内容、管制刑无制裁性措施加以保障等缺陷。借鉴社区服务刑,通过细化管制刑的内容,增加一定时间的社区服务、完善管制刑的制裁和惩罚机制、完善管制刑的管理监督机构等措施完善我国的管制刑。  相似文献   

10.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颁布与实施 ,标志着我国刑事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健全与完善。其中关于罚金刑的规定 ,更是对我国刑法传统的重生命刑、自由刑、轻财产刑的刑罚观念产生巨大冲击 ,改变了我国刑罚体系的布局 ,对新刑法中罚金刑展开讨论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1.
明书判体公案小说集之间的相互关系及文体演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明书判体公案小说集很值得注意。但它们的编刊年代大多不明,因此难以确定它们之间的关系。本文就这一问题作了探讨。根据成书时间和撰述情况,《诸司公案》标榜为《廉明公案》的续书,而《明镜公案》又标榜为《廉明公案》和《诸司公案》的续书,因而它们之间的关系也较为简单。通过文字比勘,《详刑公案》应当是《律条公案》和《详情公案》的源头,《律条公案》和《详情公案》很可能都是根据《详刑公案》各自改编而成,只是《详情公案》比《律条公案》与《详刑公案》更接近。在此基础上,本文还讨论了这批书判体公案小说的文体特征,分析了它们在公案小说史上的地位和影响。  相似文献   

12.
汉文帝时期的刑制改革,是中国古代法制史上的重大事件。然而,在《史记》《汉书》等传统史籍中,相关记述并不明晰。新近出版的《荆州胡家草场西汉简牍选粹》一书,刊载胡家草场12号墓出土的近百枚法律简,为探讨文帝时的刑制改革提供了珍贵资料。通过将胡家草场汉律与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睡虎地汉律进行比较、分析可见:秦至汉初使用的黥刑在文帝时已不复存在。先前判处“黥为城旦舂”的场合,在胡家草场汉律中,有的改作“髡为城旦舂”,有的改判死刑。这一变化应是文帝十三年(前167)刑制改革的结果。先前“完为城旦舂”这一刑罚则在改革后维持不变,有助于对《汉书·刑法志》“诸当完者,完为城旦舂”这一记载的理解。夷三族刑于文帝二年(前178)废除,在文帝后元元年(前163)重新启用,但适用范围收缩,对谋反的认定也更为审慎。将胡家草场汉律与《二年律令》比较还可看到,公卒、庶人等身份概念消失,地位曾介于民众与徒隶之间的司寇成为完全意义上的徒隶,显示文帝刑制改革还伴随着身份制度方面的重要变化。根据避文帝刘恒名讳、夷三族律有无、祭祀上帝以及景帝即位时为文帝庙制作的《昭德》之舞尚未出现等情形,可以把胡家草场律典的修订年代大致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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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借用叙事学文本分析理论 ,对莫言的小说《檀香刑》从叙事方式、叙事人称和叙事聚焦三个层面进行探讨 ,总结和归纳出《檀香刑》所采用的叙事模式类型 ,并在此基础上把握小说在认知层次上的基本特质和摇曳多姿的美学效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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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传·昭公六年》记子产铸刑书,叔向写信批评他,内称:“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三辟之兴,皆叔世也。”这段话是研究古法史的一条重要材料,经常为人引述。然而,究竟何为“乱政”?“禹刑”、“汤刑”、“九刑’指何而言?所谓“乱政作刑”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迄今尚无圆满的解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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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文帝改革刑制,是中国法制史上的一件大事。其主要内容是废除“刻人肌肤,残人肢体”的肉刑。这是汉文帝的一个历史功绩。遗憾的是,由于《汉书·刑法志》的记述过于简略,对于废除肉刑前后刑制变化的情况,人们颇有误解。《睡虎地云梦秦简》的出土,为正确认识这个问题提供了材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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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问》“日德月刑”说屈原的作品极富于浪漫主义色彩,这是无可争议的。但屈原对于自然科学则一向本着求实的精神,主张“参验以考实”(《九章·惜往日》),又说“名不可以虚作”(《九章·抽思》)。《天问》“夜光何德,死则又育”,正是屈原本着这种求实精神对日月的所谓“德刑”提出了质疑。王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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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博简《鲁邦大旱》记载了孔子为鲁哀公抵御旱灾所献"正刑与德"对策的言论,体现了孔子的刑德观与宗教观。其精神实质是神道设教、德刑并重而以德为主,赞同用圭璧币帛祭祀山川的宗教仪式等。作为首见史料,《鲁邦大旱》中的孔子言论具有重要的文献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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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曲礼上》有句名言:“刑不上大夫”,常被引用,作为奴隶主和地主阶级官僚贵族享有法律特权的根据。实际上,这句名言是否为古时的法律规定,大有问题,这儿即此略予探讨。“刑不上大夫”这句话,《礼记郑氏注》(《四部丛刊》初编本)解释说: 不与贤者犯法,其犯法则在八议轻重,不在刑书。《十三经注疏》本于《郑氏注》下引孔颖达《疏》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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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学者们誉为具有“推动中国人权事业发展历程里程碑意义”的《刑法修正案(八)》对我国的重刑罚结构进行了重大调整,但理论界呼吁多年的罚金刑制度完善却未能进入立法者的视野,要想打破僵局必须转变观念,重视罚金刑的价值,维护罚金刑的刑罚性质,确立“报应为主、预防为辅”的罚金刑配置理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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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廷杖”,就是皇帝在殿堂、朝廷上杖臣下.“廷杖”之刑到底始于何时呢?最近,张善诚同志在他的《评忠君道德》一文(载《哲学研究)》1980年第9期)中说:“自从朱元璋首创‘廷杖’之刑,即被当场打翻在地,扯去裤子,棍棒齐下,皮肉遭殃的文武官员更是不计其数.”据查,此说来源于《明史》卷95刑法志.其文曰:“廷杖之刑,亦自(明)太祖矣.”经过翻检史书,觉得此说不确,现质疑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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