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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江西社会科学》2015,(12):155-160
"非法占有"是对他人财产权利的全面侵害。在财产犯罪中,"非法占有目的 "具有排除加利用意思,是区别于犯罪故意的主观性超过要素,与故意、客观违法要素共同构成取得型财产犯罪。非法占有目的的意思表示具有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以及影响刑罚的机能,其产生时间不仅成为民刑规制非法占有的分界,也关系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的认定。非法占有目的不要说只是从客观方面区分相关罪名以至区分目的难以实现。  相似文献   

2.
许海波 《东岳论丛》2004,25(5):182-184
以“构成要件说”作为犯罪既遂的标准 ,在我国刑法理论界处于通说地位。然而通说不仅不符合犯罪既遂的应有含义 ,而且依据的理论前提错误 ,在理论上和实际中存在诸多矛盾和问题 ,应予坚决摒弃。应当从主客观相结合的角度确立既遂的标准 ,即以“犯罪目的实现”为根本标准 ,以“危害结果发生”为判断依据  相似文献   

3.
通过对犯罪既遂标准之犯罪构成要件齐备说、犯罪结果发生说、犯罪目的得逞说进行评析后认为,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后,某一特定的危害行为的完成或者某一特定的危害结果的发生标志着犯罪完成形态出现的情况,因而犯罪既遂的标准是特定的危害行为的完成或者特定的危害结果的发生。  相似文献   

4.
王树勋 《理论界》2004,(5):263-263
在审理贪污犯罪案件时,将被告人贪污犯罪后所得用于给领导送礼、招待等费用,认为是“合理开支”,从犯罪数额中扣除。笔者认为,这是一个认识上的误区。1.贪污罪的客观外在表现和侵犯的客体。贪污罪的客观外在表现是犯罪主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它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贪污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性。犯罪主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而公共财物的所有权一旦发生转移,变成由个人支配的私有财产,犯罪就已构成。2.犯罪故意、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犯罪故意、…  相似文献   

5.
论英美刑法犯罪故意观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英美刑法犯罪故意观经历了从普通法的传统犯罪故意观到制定法的犯罪观过程,期间,学说众多,演变复杂。与我国刑法犯罪故意理论相比较,英国刑法犯罪故意观侧重"目的性",认识上的"必然性"与"准必然性";美国刑法犯罪故意观则只强调"目的性",而行为引起结果的"准必然性"属于"犯罪轻率"的范畴。  相似文献   

6.
刘隽 《兰州学刊》2007,(4):97-100
突发性犯罪的主观罪过即突发性故意,其特点是在强烈的情绪爆发的冲击下,行为人对于自己所实施的危害行为及其结果的认识及意志因素处于一种模糊、不清晰的状态.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模糊认识与模糊意志并不代表行为人是在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仅能说明行为人在实施危害行为时的违法性意识较弱,不是一种经过深思熟虑后的犯罪行为,不一定意料到了犯罪结果的严重程度.但毫无疑问,行为人是在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以满足自己一时的情绪平复.与一般的直接故意不同的是,突发性故意行为人更侧重于追求行为实施时的快感以平复情绪,而一般的直接故意则侧重于通过实行行为的实施实现犯罪目的,完成犯罪结果的满足.据此,与刑法理论通说相异的是,文章认为突发性犯罪属于直接故意犯罪而不是间接故意犯罪,突发性犯罪具有中止与未遂两种犯罪停止形态.  相似文献   

7.
有组织犯罪作为法学界的一个热点问题,其内涵应做如此界定:有组织犯罪是指三人以上基于共同犯罪目的而组成的、具有持久性、稳定性和系统性的犯罪组织,为追求宏观、长远和不确定性目标而多次共同实施犯罪行为的一种共同犯罪的形式。基于有组织犯罪的特性,在认定犯罪组织成员的刑事责任时,应注意以下几点:一,遵守罪刑法定原则;二,加强对积极参加者的罪数形态的认定;三,加强对脱离或事后加入犯罪组织的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的认定;四加强对免责情形的认定。在完善刑事立法的同时,应注重发挥刑事政策对刑法的导向和调节功能,以便加大对有组织犯罪的打击力度。  相似文献   

8.
中美刑法间接故意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犯罪明知是美国刑法犯罪心理的一种形式,是行为人对其行为的实质、行为所要在实际上产生的结果、以及伴随条件的明确认识。犯罪明知与犯罪目的、犯罪故意和犯罪轻率等在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方面都有区别。犯罪明知与我国刑法中的间接故意在认识因素方面的区别为前者认识到结果发生的准必然性;而后者认识到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两者在意志因素方面的区别为放任的意识程度不同;并且前者更强调认识因素的支配作用;由此提出我国刑法间接故意的应然定义。  相似文献   

9.
闫卫华 《理论界》2007,(5):72-73
有关犯罪故意的研究和批判应置于犯罪论体系中。现行刑法犯罪故意文本的缺陷和我国犯罪构成论的不足共存。为自身的独立性,犯罪故意文本应该是“裸”的、中性的。  相似文献   

10.
朱炜  王洁 《江西社会科学》2005,(11):220-222
成立犯罪故意必须具有社会危害性认识的理论,在近几年受到不少学者的批判和否定,先后出现“违法性认识必要说”、“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必要说”、“择一说”等观点。但本文认为这些观点都值得商榷,“社会危害性认识必要说”在我国仍然是科学的,社会危害性认识在犯罪故意中的地位不宜动摇。  相似文献   

11.
犯罪动机的恶化是有规律的。文章从影响犯罪动机的三方面因素入手,提出抑制犯罪动机恶化的三个对策:(一充分认识犯罪主体动机恶化的规律;(二)稳定犯罪行为人的情绪,抑制其冲动行为;(三)沉着冷静,巧妙周旋,及时报警,请求支援。  相似文献   

12.
通说认为,“犯罪构成要件齐备说”作为犯罪既遂标准具有其优越性:它以刑法分则既遂模式论为依托,因而包容各种不同类型犯罪的既遂情形。但通说却存在不能克服的矛盾:它无力解决危险犯既遂后行为人主动消除危险状态行为的问题;各种具体犯罪标准的争论也表明通说并未解决犯罪既遂标准问题;通说还面临其他质疑,这些都使通说陷入尴尬。将犯罪结果理解为犯罪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人或物的存在状态的改变,并将“犯罪结果发生说”作为犯罪既遂标准具有理论和实践上的可行性。“犯罪目的实现说”目前不宜作为我国犯罪既遂标准。  相似文献   

13.
各国政治、经济、文体、宗教等方面的差异以及当代国际恐怖主义活动行为方式的变化给恐怖主义犯罪概念的统一带来困难。恐怖组织和个人都是恐怖主义犯罪的主体,与恐怖组织关系密切的组织,也应当成为法律的规制对象。反国家性而非政治性才是恐怖主义犯罪的动机,而实施恐怖主义犯罪的手段是否具有正当性或暴力性则不应是恐怖主义犯罪的构成要件。恐怖主义犯罪对象的不特定性是当代国际恐怖主义犯罪的重要特征之一。各国应当摈弃政治化对恐怖主义犯罪概念的影响,以列举具体行为类型的方式对恐怖主义犯罪进行定义。  相似文献   

14.
陈庆安 《中州学刊》2008,2(1):123-126
超法规排除犯罪性行为是符合犯罪构成,但具有社会相当性或者社会危害性轻微,为法秩序的整体精神所宽容,从而排除犯罪性的行为.超法规排除犯罪性行为不具有实质违法性,是刑法谦抑的产物,与罪刑法定的精神暗合,维护了法秩序的整体统一.刑事法律漏洞的不可避免和刑法典的滞后性以及司法实践中的判例,为超法规排除犯罪性行为提供了理论和现实根据.我国四要件的犯罪构成理论无法解决超法规排除犯罪性行为的罪与非罪问题,因此,超法规排除犯罪性行为理论与构成要件理论并列存在于我国刑法的犯罪成立理论之中.  相似文献   

15.
将违法性认识作为犯罪故意的内容,这是罪刑法定原则的题中应有之义。但对违法性认识本身如何理解,理论中尚有缺乏明晰之处。基于理论的完善与实践的需要,对违法性认识应注意三点:一、对违法性认识的主体应予明确化,即区分认识主体与评价主体;二、对违法性认识中“法”的理解,应采用违反法律规范的认识说;三、在违法性认识中,犯罪客体只是一种评价性要素,并非认识主体的认识内容。  相似文献   

16.
犯罪结果指实际发生的损害结果 ,不存在可能发生的结果形式 ;界定犯罪结果必须联系而不能脱离犯罪客体 ;反映犯罪社会危害性的质与量的一切事实现象并非都是犯罪结果 ,犯罪结果只能是其中主要由犯罪行为引起的、反映犯罪行为对犯罪客体的侵害性的特定事实现象  相似文献   

17.
在刑法理论中,关于共同受贿犯罪存在着几种不同的观点,笔者比较赞同以有身份者的实行犯的实行行为定罪的观点;共同受贿犯罪在主观故意、实行行为、因果关系、社会危害性上有不同与单独受贿犯罪之处;亲属在特定的情况下可以成为受贿罪的共犯;共同受贿犯罪中片面共犯是可能存在的。笔者拟就上述问题做一简要探讨。  相似文献   

18.
行贿罪的保护法益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本罪的构成要件要求行为人具有以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或便利的犯罪意思,这是区分此罪与彼罪以及罪与非罪的关键因素。应从二元行为无价值的观点出发,探讨犯罪意思作为一种主观的违法要素在犯罪论中的地位和价值,即特定的犯罪意思应当在犯罪目的和故意之外限制解释构成要件,发挥补充定罪的功能,应当完善行贿犯罪的相关立法,使犯罪意思理论和司法实践相协调。  相似文献   

19.
在刑法理论中,关于共同受贿犯罪存在着几种不同的观点,笔者比较赞同以有身份者的实行犯的实行行为定罪的观点;共同受贿犯罪在主观故意、实行行为、因果关系、社会危害性上有不同与单独受贿犯罪之处;亲属在特定的情况下可以成为受贿罪的共犯;共同受贿犯罪中片面共犯是可能存在的.笔者拟就上述问题做一简要探讨.  相似文献   

20.
恐怖主义犯罪目的之辨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恐怖主义犯罪性质决定于恐怖主义犯罪的目的,然而,将恐怖主义犯罪的目的认定为政治目的、社会目的、个人目的或制造恐怖的目的都是不完全的。恐怖主义犯罪的目的性在于其反国家性,这是从恐怖主义犯罪的历史渊源、恐怖主义犯罪的内在本质和反恐怖主义犯罪现实需要中得出的必然结论,这一结论有利于在司法实践中把握真正的恐怖主义犯罪,有效地打击恐怖主义犯罪、保护人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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