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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81 毫秒
1.
清末,政府出台一系列政策,吸引华侨回国投资。旅日侨商吴锦堂应召回国,提出振兴浙江实业的设想,并以极大的热忱投身振兴浙江实业的活动,兴办农蚕学堂,创办浙省农业股份公司,投资浙江铁路公司和宁绍商轮股份有限公司,游说华侨考察、投资浙江,为振兴浙江实业尽心尽力,充分表达了华侨的爱乡爱国之情,展示了华侨上层人士对政府的信心及与政府之间的良好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清末华侨政策的成功。  相似文献   

2.
海西概念股将搭上国家投资的便车,受益于2500亿元的巨额投资,特别是中福实业及太阳电缆等与平潭建设项目相关的公司更是从中获得巨大的收益。  相似文献   

3.
实业救国是近代中国重要的社会思潮之一,以工商立国、振兴实业为主要内容,达发展国民经济、谋求国家富强之目的。知识界为实业救国活动的积极参与力量,或著文立说探索思辨,主张引进近代科学技术,改变传统生产和经营方式,宣扬实业为立国之根本,给实业振兴大造舆论;或投身创办和参加实业学会,开办公司,投资矿产等具体实业实践。近代知识界的实业救国活动与实业界相呼应,已非古代社会垦荒和奖励耕织等恢复与发展经济措施的复现,而是改变生产方式,变革生产关系,追求中国经济现代化的一次重要尝试。  相似文献   

4.
走“长短结合,多元经营,两步滚动”的路子──厦门市龙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改制情况调查林杉厦门市龙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是厦门市首批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制试点企业之一。从厦门市电气设备厂(厦门市搪瓷厂)到创立厦门市龙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迈出了企业发...  相似文献   

5.
严华践 《金陵瞭望》2010,(17):58-58
2010年6月2日.在江宁谷里街道举行南京华厦实业捐建南京海联谷里敬老院仪式。市区统战部领导与谷里街道主要领导出席了捐赠仪式,南京港资华厦实业从香港来到南京投资兴办企业20年了.一直热心慈善公益事业,多次为高淳、六合、溧水等地的敬老院、特困户以及汶川、玉树地震灾区捐款捐物。公司总经理黄钟平来到谷里后。多次听到因敬老院床位不够。  相似文献   

6.
刘凯 《金陵瞭望》2006,(17):21-21
文化产业发展最终要通过具体载体来落实。南京顺天实业集团公司把投资方向放在文化产业的载体平台的建设上。目前.已开工建设“江苏文化产业园”和“世界之窗文化创意产业园”两大载体平台.建设面积达10万平方米。在被市列为重点培育的十大文化产业园区里.该公司就占了2个。第一个是“江苏文化产业园”.江苏文化产业园是由省、市、区人民政府,南京顺天实业集团公司联合打造的以动漫动画为主的新型文化产业园区.同时包含音像图书展销、书画艺术拍卖、影视电影制作及文化用品批销为一体的大型专业文化产业基地。  相似文献   

7.
荣氏企业集团实业投资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荣氏企业集团是中国近代民营企业的典型代表,在中国近代工业化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荣氏企业集团是以荣宗敬、荣德生兄弟的资本为中心的茂新面粉公司、福新面粉公司和申新纺织公司三大企业群组成的一个庞大系统,在中国近代面粉、棉纺两大行业中居于首位,有“面粉大王”和“棉纱大王”之称。多年来,学界对荣氏企业集团进行了许多研究,但对荣氏企业集团的实业投资领域分布变化情况及其中所蕴含的荣氏兄弟的投资经营策略思想,还缺乏专门的深入分析,本文对此做了一些补充研究和探讨。  相似文献   

8.
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是我国近年来金融业一以贯之的工作重点,宽松的货币政策未必能有效提振实体经济,实业投资率下降、实体企业金融化现象已经显现出来。文章首先从企业金融化角度解释我国近年来实业投资水平下降的原因,发现实体企业的金融化投资行为对实业投资水平具有“挤出效应”,宽松货币政策进一步加剧了实体企业偏离主业的金融化行为。研究表明:实体投资机会下降是导致非国有企业选择金融化投资行为更为深刻的背景和原因,即使是宽松货币政策也改变不了实体经济对资本吸引力下降。缓解货币政策调控困难的关键,在于通过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推动企业进行主营业务改革,提高主营业务竞争力,从而增强对资本的吸引力,货币政策才能从根本上提高金融运行效率和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相似文献   

9.
公司有限责任制度的核心是公司责任与公司成员责任的分离,股东作为投资者无须对公司的债务承担除了其投资之外的进一步的责任。该制度的建立与发展对调动潜在投资者投资的积极性、发展规模经济、促进公司法律制度完善等方面功不可没。有限责任制度有客观存在的价值,但并非十全十美。只有认识到该制度的负面影响,才能对症下药,才能使该制度日臻完善。  相似文献   

10.
埃克森美孚公司投资策略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作为全球最大的石油公司,埃克森美孚公司的投资策略对我国的石油公司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分析了近年来埃克森美孚公司的投资策略,指出其近几年投资特征:其投资多为中长期战略投资;投资偏重于上游业务;投资向非洲、中东及亚太地区偏移。在此基础上总结了该公司投资中所遵循长期性、约束性、独创性及一体化的原则,并分析了对中国石油公司投资策略研究和实施的启示。  相似文献   

11.
政府与国有投资公司之间的关系定位,是国有投资公司在发展中值得探讨和研究的重要课题.以上海久事公司为例,政府与国有投资公司之间委托-代理关系经历了三个阶段,由对称信息向非对称信息转化,风险由政府逐渐向投资公司转移.通过模型分析,对委托-代理关系在三个阶段的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2.
“三权分置”政策的推行为农地权利入股公司提供了制度上的可能性。在农地权利入股公司问题上,标的与路径的选择应首先考察入股公司与入股合作社对投资标的的不同要求,并在区分可流转农地权利与不可流转农地权利、原生型农地权利与衍生型农地权利、物权性农地权利与债权性农地权利的基础上进行。对农地权利入股公司的标的和路径的探讨应主要针对可流转的原生型物权性质的农地权利展开,从土地经营权出资入股的要件、土地经营权入股公司的合法性依据等方面可以认定土地经营权为适格的股权对价。土地经营权入股公司的法律规则调适应在综合考察公司的宗旨和目的、公司资本制度的限制、土地经营权的评估作价程序要求以及公司投资退出机制的限制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  相似文献   

13.
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不仅会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起重要的补充作用,而且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竞争力,还能推动资本市场的发展。但我国目前企业年金发展十分缓慢,其原因主要与缺乏基本法律支持体系、企业的基本社会保险负担沉重、职工对企业年金的需求不强烈、税收支持政策不完善、企业年金管理主体不明确和投资渠道狭窄等有关。因此,应尽快制定有关企业年金的法律法规,逐步降低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完善并严格执行税收优惠政策,将企业年金与企业其他资产分开,拓宽投资渠道,遴选适宜的企业年金投资营运机构,以推进企业年金的建立。  相似文献   

14.
公司的出资分为移转出资和用益出资。移转出资是以财产的本体出资,用益出资是以财产的用益权能出资,是为公司设立用益债权的行为。用益债权是公司的责任财产。用益出资包括实物的用益出资和其他财产的用益出资。对于实物用益出资,我国《公司法》使用了"实物"的术语。所谓实物,即民法上的物(有体物)。对公司实物用益出资有适格的要求,用益物应当交付给公司占有。实物用益出资,物的用益权能转化为股权。我国公司立法对实物用益出资的规定并不明确,应当加以改进。  相似文献   

15.
作为公司扩大经营的方式,转投资行为在目前公司运营中极为普遍,而学界往往忽视转投资概念背后的立法模式选择,就站在各自角度对之进行概念界定。实际上我国公司转投资立法模式经历了一个从国家强制到公司自治的发展历程,新公司法中的公司转投资立法模式适应了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实现了公司本质的回归,促进了公司的发展,但是依旧存在适用转投资信息披露制度的公司范围过窄、公司高层转投资法律责任空缺、越权转投资行为效力不明等制度上的缺陷,从学理上而言,其对社会经济和公司自身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因此我们必须改变完全放弃管理的做法,在公司转投资问题上采用公司自治与有限规制相结合的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16.
该文在阐述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分析思路的基础上,对新疆冠农股份的长期股权投资项目进行分析。结果表明:冠农股份长期股权投资方向与公司发展战略基本一致,公司善于利用非货币性资产实现公司的投资战略,长期股权投资整体变现能力良好,但是股权投资收益质量较差。为此,公司应该树立正确的收益质量观念,选择恰当的投资对象,并强化企业品牌管理,发挥品牌优势以实现企业长期股权投资价值最大化。  相似文献   

17.
中小城市政府城投公司必须根据城市功能及自身发展目标合理定位,最终以城市投资公司为载体,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融资体制,最大限度地发挥国有资产的潜能。城投公司在发展中要培育收益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发挥有限资金的最大效益,通过产业化运作最终实现一种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机制。同时,依靠城投公司的发展优势,全面促进城市公用行业市场化改革,实现经营城市目标。  相似文献   

18.
本文介绍建设单位进行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的重要意义。从建设项目的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实施阶段等方面,提出建设单位如何进行投资控制。  相似文献   

19.
针对目前中国国有投资控股公司在风险管理上存在的问题。采用理论分析与图示结合的方法构建了适用于国有投资控股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从而加强其在风险管理方面的能力,以提升投资控股公司的管理水平和投资能力,进一步稳固其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  相似文献   

20.
出资人以非自有财产出资属于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之行为.如何认定以非自有财产出资行为的法律效力以及如何纠正这种非正常的公司资本状态,直接关系到公司资本的维持和债权人的保护问题,同时又关系到第三人和公司之间的利益平衡问题.《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认定了公司构成善意取得的以第三人财产出资行为以及以违法犯罪所得的货币出资行为的法律效力.但是,仅凭上述两款规定无法展现以非自有财产出资行为效力问题的全貌,因而有必要构建以非自有财产出资行为效力研究的完整体系,全面分析各种非自有财产出资行为的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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