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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民法典》继受了《合同法》确立的行纪合同立法的大陆法系模式.行纪人介入制度有效促进了商业行纪营业的发展.但我国现行法律在行纪人介入权制度构建上过于简单,一定程度影响了这一制度的积极作用.因此,应合理借鉴域外法经验,从行使条件、行使方法、行使效力等方面剖析行纪人介入权的规定,进一步完善我国行纪制度立法.  相似文献   

2.
熊敬 《江西社会科学》2022,(11):162-172
作为一种以担保物权为信托财产的特殊类型信托,担保权信托是担保制度与信托制度融合的产物。担保权信托导致被担保债权与担保物权在形式上分离,故在法律无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其设立和管理会受到《民法典》担保物权从属性规则的影响。虽然担保权信托发源于英美法系,但也有采用担保物权从属性规则的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引入了担保权信托,其经验值得借鉴。我国消除从属性规则对担保权信托的影响,宜采用《民法典》和《信托法》联动修改的方案。《民法典》担保物权分编可设计担保与信托相衔接的条款,以特别授权的方式允许担保权信托的设立。《信托法》宜改造信托设立规则,并根据不同的担保权信托设立方式设计配套规则。  相似文献   

3.
形象权是由隐私权演化而成的一项财产权,本质上是个人对其人格属性的商业价值享有的支配权.它只在美国近三十个州得到了明确承认,美国之外的英美法系国家或地区及大陆法系诸国,并未接受形象权概念或制度.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姓名、肖像使用权实际具有控制人格属性不被他人私自使用于商业领域的功能.我国未来的人格权立法没有必要继受形象权制度.  相似文献   

4.
日本民法典的制订是一个继受西方法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不仅有对大陆法系 ,尤其是德国法的继受 ,也有对英美法系优秀制度的继受 ;不仅有对法典的继受 ,也有对理论、学说的继受。中国与日本在文化、道德传统上有较多的相似之处 ,而且中国正在制定民法典 ,日本的经验值得中国借鉴  相似文献   

5.
试论提存取回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提存取回权是提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提存取回权旨在完善提存制度,因此需要规范提存取回权的行权时间、行权主体、行权程序、行权的法律后果以及特殊时效下提存取回权存在的必要性。我国现行《合同法》《提存公证规则》对提存取回权有所规范,但是市场经济的发展对提存取回权的设立及其价值出现了新的要求。德国民法典与法国民法典均是提存制度的良好参照文本,因此借鉴两国相关规定有利于更好的完善提存制度,规范提存取回权。同时,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特性决定了我们不能单纯移植外国相关立法,而应在结合我国国情的前提下寻求一个适合我国现在经济发展状况的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6.
刘承韪 《学术月刊》2022,(4):100-120
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并称世界两大法系,同属西方法律传统。近代中国在模仿西法和变法图强的过程中,与英美法数度擦肩而过,最终选择了大陆法系作为改造学习的模板。但在改革开放之后,尤其从涉外经济合同法开始,中国在市场经济法治的建设上,大量引入借鉴英美法的商事合同法制度。合同法的很多内容是通过模仿和借鉴CISG公约和UPICC通则而间接学习英美法的结果。民法典合同编承继1999年统一合同法的体例和内容,其违约救济制度受英美法影响甚巨,特别是在预期违约制度、根本违约制度、严格责任原则、可预见规则、减损规则、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等多个方面移植借鉴英美合同法之内容,形成了比较法上成功地混合继受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奇观,后民法典时代的解释论同样也离不开英美法的支撑。中国民法典通过混合继受之法取各家之所长,在充实丰富和发展完善的道路上阔步向前。  相似文献   

7.
罗亚文 《新疆社会科学》2023,(2):92-103+159
比较法视阈中,价款担保权是制衡在先浮动担保权人“位势垄断”的特殊保护手段,《民法典》第416条首次引入价款抵押权制度,《担保制度司法解释》第57条将超级优先效力扩张适用至所有权保留和融资租赁中。价款抵押权是对所有权保留的功能化厘革,动产抵押、所有权保留与融资租赁构成购置融资担保的交易形式,三者具有相近的实践功能和制度价值。价款担保权应作为购置融资担保多元交易形式的制度统合,其体系建构应当回应形式主义和功能主义的双重要求。价款担保权的功能化整合服务于不同交易形式下设立、公示、顺位及实现的规则统一,包括对抗范围向固定担保的适当扩张、担保主债权与担保物价款的绝对对应、担保物交付后十日内办理登记的设立规则以及超级优先顺位的统一适用。  相似文献   

8.
刘欢 《理论界》2013,(3):93-96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改引入消费者撤回权制度已经成为学界共识,现阶段对于消费者撤回权的探讨应当集中于其理论基础与制度设计。撤回权产生于上门交易、电子商务等新的交易形式下对消费者的特殊保护,其理论基础在于在信息不对称和交涉能力的落差的前提下对消费者意思形成自由的保护。在撤回权的制度构建方面,我国应当首先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进行撤回权的一般性规定。在未来制定民法典的过程中,立法者应当在一体化消费者概念的基础上,在债法中类型化消费者撤回权的保护范围。我国现阶段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撤回权的一般性条款时,应当一并规定撤回权的形式要件,撤回权的期限和撤回权的法律效果。  相似文献   

9.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指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因此,审理者、裁判者要对所承办的案件负责,就必须赋予其适当的释明权。"释明"是使不明确的事项变得明确。释明权是大陆法系中的特有制度。随着两大法系诉讼理论的交融,美国诉讼制度也出现了"释明"倾向,其司法改革的动向值得参考借鉴。但我国要引进"释明权"制度,则需要从传统的职权审判主义模式向以辩论主义为核心的当事人主义模式转变。  相似文献   

10.
杨华  邓涵 《江汉论坛》2022,(12):114-119
渔业权制度是渔业资源的根本法律制度,完善的渔业权制度有利于保障传统渔民的生存权利和渔业发展权,有利于促进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对养殖业与捕捞业分别作了单章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了养殖权和捕捞权的用益物权性质,但当前立法并未规定渔业权,也未解决养殖权、捕捞权以及海域使用权之间的权利冲突。应当在总结我国渔业权制度演变的历史进程的基础上,结合目前我国渔业权制度中养殖权和捕捞权的落实方式与渔业发展结构,强化渔业权理论研究,通过修改法律明确渔业权的内容,界定渔业权的范围,完善相关渔业权制度,切实保障渔业权利。  相似文献   

11.
我国没有对经理权问题进行统一立法,《公司法》对经理问题的规定不足以应对现行司法实践的需要。对于经理权的性质,存在着代理权与代表权的争论,但两者在适用时都存在着不能满足商事代理特殊需要的问题。英美法系国家对经理权的态度是将其作为代理法的特殊问题进行处理。而大陆法系国家则通过区别论将经理与公司、经理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作了内外部的划分。将大陆法系的区别论加以适当的改造,对我国经理权法律制度的构建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2.
我国《民法典》的编纂是对民事单行法进行"扬弃"的过程。我国民事立法虽受潘德克顿观念影响而继受以德国为主的大陆法系的立法体例,但基于历史惯性、社会现实、体系因应、伦理观念等原因,我国《民法典》的立法体例、物权主体、合同效力、人格权利类型、亲等制度、继承顺位及多数人侵权制度等明显具有守成的一面;而社会变革、交易保护、政策调整、价值协调等因素则决定民法典各编在权利体系、交易与担保规则、未成年利益保护与财产分配、权利保障与责任承担等方面具有更多的创新。本次民法典编纂的守成与创新,相当程度上系基于我国实践经验,其实用主义的立法态度值得肯定,亦将成为我国社会发展之佐证。  相似文献   

13.
空间权是因土地立体化利用而产生的一种权利.我国对空间权法律制度的规范与保护经历了萌芽探索、学者争议到立法肯定的过程.<物权法>出台前,一些地区已通过各种形式探索,并对空间权有所规定;<物权法>制定时,学者又对空间权之立法体例形成了独立与非独立的两派意见;最终,<物权法>第136条以地上、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法权形式肯定了空间权法律制度.<物权法>的规定比较简单,需要进一步对其进行深入理解,以形成完整的空间权制度内容.但现行法对空间权的规定还存在适用范围有限、不能应对解决所有空间利用的问题等不尽完善之处,因此,空间权法律制度尚有进一步充实和发展的空间,应通过拓展地役权制度、设立公共地役权制度、规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完善土地征收制度,补充挖掘这些土地制度中的空间内容,来进一步完善空间权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4.
中国“固有民法”是近代以罗马私法为参照产生的概念,其所对应的内容是中国古代有关婚姻、家庭等身份关系和商品交易等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中国“固有民法”和罗马私法在表达形态上存在着明显差异,罗马私法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体系化的民法典形式,并为后世大陆法系国家的民法典提供了理想模本.而多层次的中国“固有民法”以成文法典中零散的相关民事规定、民事习惯为主要表现形态.中国“固有民法”与罗马私法用不同的民法表现形态追求着“诚信”等相同的法律理念.近代以来,中国继受了以罗法私法为源头的德国民法典的表现形态.对中国“固有民法”和罗马私法两者之间差异性、相同性以及融合性的研究,其目的是寻找中国近代以来继受德国民法的本土资源,以期为当下中国民法体系的完善提供中西比较视野的逻辑支持.  相似文献   

15.
刘保玉 《广东社会科学》2023,(2):232-241+288
《民法典》和《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中对担保合同的从属性规则有诸多规定,但关于担保的从属性规则仍存在遗漏或留白问题,有待根据法律规定的精神和担保原理予以明晰。预约合同应可设立担保并作为担保合同的主合同;在主合同不成立、有撤销事由或者被撤销的情形下,可参照适用《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第17条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之规定。而在主合同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情形下,则不适用主合同、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之规定。合同非因当事人的原因确定不发生效力而被担保人负有返还财产、折价补偿义务的,附生效条件的合同中条件未成就但被担保人有过错的,批准生效的合同中负有报批义务的当事人违反报批义务的,其保证人或物上保证人仍须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反担保合同的效力虽不取决于本担保合同,但不应因此而完全否定其在设立、移转、范围、消灭等方面对本担保合同的从属性;再担保合同直接从属于本担保合同,并间接从属于主债权债务合同,其效力受本担保合同和主合同的双重影响;债权人、担保人和反担保人、再担保人的追偿权行使,应适用或参照适用《民法典》第700条所确定的顺位规则。  相似文献   

16.
个人信息保护"入典"是我国民事立法的创举。在专门立法之外,将个人信息保护的核心规范写入《民法典》,不仅可为个人信息的私法保护提供明确依据,还具有价值指引功能、体系解释功能和权利孵化功能。《民法典》人格权益保护的价值取向为个人信息的私法保护提供了根本性的评价基准,在其指引下,个人信息保护的具体规则可在《民法典》中得以体系化的解释和适用。《民法典》围绕个人信息自决,针对个人信息处理行为,初步形成了具体权利内容,为个人信息权利的体系化发展奠定了基础。与《民法典》的个人信息保护规范相比,《个人信息保护法》在调整对象上大同小异,但在保护方式上存在递增,其通过公法手段保护的个人权利仍然具有私权属性。该项专门法律属于领域立法,兼具公法和私法属性。个人信息的公法保护与私法保护同等重要,个人信息保护的体系性也将在两者联动中得以加强。  相似文献   

17.
欧洲大陆法系的一些国家在20世纪90年代初对本国的主要环境法律进行重组,重组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环境法的法典化.法国作为一个具有法典化传统的大陆法系国家,在这场法典化运动中扮演了积极角色.在形式性法典化模式影响下,法国于2000年颁布了<环境法典>,实现了环境法律的筒约化和体系化.  相似文献   

18.
李挚萍 《学术研究》2006,(12):69-74
可持续发展战略在瑞典催生了《环境法典》。瑞典的《环境法典》是20世纪末环境立法的一个代表作,它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点和本国特色,其法律原则、内容构造、立法技术、法条设计对我国环境立法的现代化有借鉴意义。瑞典环境法法典化道路的选择和促成法典的因素值得深入研究。  相似文献   

19.
优先权制度的存废取舍是民法典制定中必须解决的理论和立法问题。主张废除优先权制度者认为,优先权具有担保物权属性,可以被法定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法定担保方式所取代。但是,从优先权产生的渊源及其性质、特点和法律功能来看,只有以债务人特定财产为对象的特殊优先权具有补充担保的性质,可以被担保物权所取代;依据特定法律政策所确立的、针对债务人全部财产的一般优先权,实际上是救济权中的形成权,具有独立存在的制度价值,不可能被担保物权所取代。因此,我国应在民法典总则"民事权利的行使和保护"一章,明确规定具有救济权性质的优先权,充分发挥其保障和救济民事权利的制度功能。  相似文献   

20.
本文从我国民事诉讼实践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出发,对大陆法系的释明权理论进行了介绍,分析了释明权与民事诉讼模式的关系,认为释明权制度是对纯粹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的修正和完善,指出我国在民事审判方式变革和民事诉讼模式向当事人主义转变的过程中建立释明权制度的必要性和现实性,并从立法角度对我国释明权制度的构建进行了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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