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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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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韩德强 《文史哲》2001,(2):81-85
人权的本源是其固有的事实性。正确评价事实上人权的价值是认识人权的前提和基础。人权对于人的目的性价值就是以满足人的需要和解放为基础的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效应 ;人权的手段性价值就是其目的性价值的外在表现和人权实践的必要条件。人权的目的性价值和手段性价值有机地统一于人权的价值体系 ,为人权实践及人权理论的发展提供了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2.
在人权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共同话语的今天,各国在对人权之必要性或人权与其他事物之间的关系上并不存在争议,但是对人权各权利之优先性争论颇多.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对人权问题存在的不同立场,显然有其深刻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根源,反映了各自不同的世界地位、发展水平、价值体系和国际问题关注重点.面对各种争论和不同立场,毋庸置疑的是人权理论可以从批评中汲取营养及自我完善.本文的主要目的是探讨人权在不同文化价值体系中的差别及其产生这些多元观的原因,并试图就人权问题在实践中遭遇的两难问题,站在发展中国家的立场提出看法,为各国的人权政策寻求共识.当面对事关所有国家乃至整个人类生存与发展的诸多全球性问题时,国家间利益的交汇点显而易见.  相似文献   

3.
郝亚明  杨文帅 《学术界》2024,(2):93-102
总的来说,现代人权意味着人类社会崇高的道德诉求、政治理想与法律规范。中国提出并践行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从人权的政治性、道德性和法理性三个本质维度引领着全球人权治理。人类命运共同体正确回应了全人类共同价值的道德诉求,引领全球人权治理从“普世价值”到“共同价值”的共识转向;人类命运共同体正确回应了世界历史的政治理想,引领全球人权治理从“单边主义”到“多边主义”的秩序转向;人类命运共同体正确回应了国际关系民主化法治化的法律规范,引领全球人权治理从“强权即公理”到“良法即善治”的机制转向。  相似文献   

4.
林金贵 《学术探索》2006,1(3):44-47
“人权入宪”后,对什么是宪法精神,应当建立什么样的宪政,是理论界引起诸多争论中热点话题,本文首先评判了当前学术界关于宪法精神的论争,认为当代中国的宪法精神正在从国家本位向人权本位转化,并指出中国人权的本位转移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理论基础,同时指出了现行宪法应当进一步改进之处,论证了“以人为本”、“人权至上”是当代宪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最高原则。  相似文献   

5.
中国人权意识产生的最初岁月,可以远溯到夏商时代。这个时期所体现出来的基本倾向,属于古典自然法思想对人权认识的范畴,即是“个体自然性”人权意识的蒙化。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古代人权意识向人权精神的过渡。无论是史书还是子书,在强调“个体自然性”人权的同时,提出属于“个体社会性”人权的许多要素,共同翻开了中国人权精神的第一页。  相似文献   

6.
人权保障的几个原理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独立主权是国家存在形态下人权保障的必然诉求。没有独立主权,就不可能最大限度保障人权。从人权保障与实现的现实基础而言,强调“无财产便无人权”极具现实意义,它表明保障人权必须要有坚实的物质基础,否则“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就只是一句漂亮的空话。同时也必须认识到,人权主要是公共权力下的话语,人权保障很大程度上是指如何对公共权力进行规范,使其配置合理与运行有序,避免对人权造成侵犯。就当下而言,进一步完善法治是人权保障的务实之道。  相似文献   

7.
论人权规范     
人权是宪法研究中的永恒话题。人权价值作为立宪主义的价值核心,往往表现在宪法文本和宪法规范之中。人权规范的本质即是人权价值的规范化表达、人权价值的法定性存在。人权规范的发展主要经过了三个阶段:第一,从理论学说到人权宣言阶段;第二,从人权宣言到人权立法阶段;第三,从国内立法到国际立法阶段。人权规范在宪法文本中往往具体表现为人权条款。我国宪法文本中的人权条款一般是指2004年修宪时新增加的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条款。  相似文献   

8.
人类普遍价值标准的探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传统本体论思考和现代科学范式下对人类普遍价值标准的论证是以某种最高的或者最终的实在为出发点,预制某种最高的或者最终的价值标准,并将它理解为是“普遍有效的”。它们内含着“最高价值自我贬值”的危机,最终导致普遍价值的迷失。回到生活世界的方案对于我们思考普遍价值标准的失落和重建来说是一条超越传统本体论和现代科学范式的道路。我们只有以人的生活世界的“活”的客观性为基础才能证明人类普遍价值标准的存在。这意味着从人“活着”这一意义上进入人类的统一性。  相似文献   

9.
人权价值作为一种正当性价值不等于人的价值,是始源性价值、基础性价值、构成性价值和主导性价值。由于受现实物质条件和历史局限性的制约,人权价值的实现具有局限性和位阶性。现实物质条件的有限性决定了人权价值只能以有限的方式存在和享有,这就使理想的人权价值变成了一种有限的相对的现实价值。因此人权价值存在着先后实现的位阶,要通过生命价值、生存价值和发展价值体现出来。人权价值的实现特征反映了人权价值实现的困境。人权价值的实现困境主要通过人权价值的冲突现象和异化现象表现出来。人权价值的冲突是由人权价值的绝对性与现实物质条件有限性的矛盾所产生。由于人类在对客观世界的把握中存在片面性、盲目性和历史局限性,也会导致人权价值在实现的过程中发生冲突现象。人权价值的异化根源于人在生产生活中的异化劳动。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存在,使人权价值在资本主义社会表现为一种特权价值。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是在不断实现自身解放的过程中实现人权价值的。形成有序实现人权价值的社会观念、保障人权价值的物质基础、加强人权价值的制度化建设,是人权价值的实现策略。  相似文献   

10.
本文从应有权利、法定权利及实有权利的视角审视人权问题。通过认识各种权利形态的内在关系,揭示出入权的实现途径。本文论证表明,人权三种存在形态理论是对人权实现途径的客观、真实的描述,具有重大理论价值。  相似文献   

11.
康德在其名著《法的形而上学导论》中,以其意志哲学为出发点,对“对人权”与“对物权”的区分进行了独到的分析。他区分了物权的形式定义与真正定义,指出了物权的绝对性;他将对人权还原为一种意志关系,将对人权的客体理解为人的行为,还将交付理解为一种合同;他提出了特有的“物权性的对人权”这一概念,并分析、论证了“买卖破租赁”的命题,从而指出了物权的优先性。康德的这些观点对于后世民法教义学与立法产生了重大影响。  相似文献   

12.
从法律的公共道德性看,人权的道德性必须通过法律制度体现出来,离开法律判断,人权的道德性不具有公共性。而在法律制度下,人权价值的取舍不完全受制于公共道德的要求,还要受到社会现实的客观性、国家利益、公共利益、自由目标等本体论、认识论等因素的制约,所以,人权的正当性不完全来自于道德评价,人权也具有非道德性。人权的非道德性主要是强调人权的正当性应当从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视角来考察。人权本身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受到社会经济文化条件因素的制约,人权是在现实的社会关系中实现的。人权离不开道德评价,但是,人权价值背后的利益冲突导致人权的价值取舍不完全受制于道德要求,人权本身是历史的产物,也是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不断向前发展的。所以,考察人权的正当性基础应当关注人权的道德性与非道德性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人权的道德基础不能简单地停留在人权的规范要求上,在社会关系的框架中来考察人权的特性,需要重视人权所追求的人格利益在现实中可以得到制度保障的实际状况和程度。人权性质过于主观化不利于人权事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13.
民生价值作为人权价值,是伴随着人民对实现幸福生活的价值定位提出的.民生价值是人权价值在当代中国发展的新阶段.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解决民生问题、实现民生价值是化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重要内容,能反映党对人权价值更为全面的理解.人权价值发展的实质是确立和实现民生价值.实现从物本到人本的价值转向,是民生价值对“以人为本”的反映和实现.当中国解决了“挨打”和“挨饿”问题,人民就开始关注“幸福”问题.实现人民的幸福生活,是民生价值的当下表达.能实现人民幸福生活的民生社会是“以人为本”的人权社会.人权价值的实现是人权价值民生化的过程.打造合乎人权价值的民生平台、构建符合人权价值的民生制度、实现符合人权价值的民生需要,不仅是人权价值民生化的重要措施,而且是民生社会建设的重要途径.  相似文献   

14.
欧洲人权法院,是世界上第一个区域性的以保护人权为己任的司法机构,与1950年11月4日公开签署的欧洲人权公约相伴而生.1998年11月1日,对于人权法院而言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也可以说是人权法院生命历程的分水岭.此前,法院是与欧洲理事会通力合作,共同维护人权公约所倡导的权利和自由;此后,法院以单一的永久性的特质示人,大梁独挑,成为捍卫欧洲人权与自由的中流砥柱.  相似文献   

15.
与西方人权理论发展史上形成的自然权利论、历史权利论、法定权利论、道德权利论等其他四种人权范式不同,马克思主要是从人类解放的角度来阐发人权思想的,因而可称之为人类解放论的人权理论范式。马克思从唯物史观的原则和实践论的观点出发,通过批判西方资产阶级人权思想的虚伪性、欺骗性,科学揭示了人权只有通过共产主义运动,在共产主义社会中才能得以充分实现的思想。马克思人类解放论的人权范式思想启示我们应以实践的、辩证的和发展的眼光看待中国的人权发展问题,只有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人权发展道路,才能实现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人权梦想。  相似文献   

16.
章瑛 《学术界》2012,(7):184-192,280,285
人权是人作为人本身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就其本质而言,人权涉及到人生的各个方面,人生的各个方面都存在着应当享有的权利,其中,性权利是人权中不容忽视的一项基本权利,属于人权的子类型的权利。随着性权利和人权的日益国际化,对性权利的认识与研究也越来越深入,以各种国际人权文件作为研究性权利的法律依据,多项性权利都可以在国际人权文件中找到依据。同时,随着社会的发展、观念的变化,人们越来越重视生存质量。追求性权利中的各项权利,体现人的快乐与幸福的本质,恰恰是以人为本的人道主义精神的体现。  相似文献   

17.
随着信息文明的发展,从劳动角度讨论人权问题的意义日渐凸显。从人本身寻找人权的根据,“相互性”(reciprocity)概念在逻辑上具有重要地位。作为一种类权利,人权源自人的类特性,而最基本的人类特性就是相互性。相互性具有物能和信息两个基本层次,劳动创造性的提升使人类相互性越来越是信息层次的。创造性劳动成果的共享性质具有深刻的人权普遍性意蕴,创造性劳动的发展越来越意味着人权的发展。为创造性的自由劳动营造良好的社会生态环境是人权保障的重要方面,而信息生态建设将会是越来越重要的人权保障内容。人权作为一种类权利,从社会表现形式来说,是以人类创造性劳动的相互性为重要根据的法律规定;而就人类需要而言,其实质则是以创造性劳动的相互性为重要根据的深层预设。这种预设是保障以相互性为基本特性的人类自身的尊严,是保证人类社会公平正义所必不可少的。  相似文献   

18.
当代中国宪政伦理是时代宪政运动的精神内核,是人类现代宪政伦理价值的中国形态,深深植根于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宪政国家实践之中.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坚持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做主的有机统一,尊重和保障人权,国家机关分工负责和接受人民监督,确立宪法的至上地位等,是我国宪政伦理的基本价值.当代中国宪政伦理存在着社会转型期特有的价值矛盾,即人权保障与主权维护之间的矛盾,人民当家做主与“为民做主”之间的矛盾,权力的正当性要求与实际权力结构之间的矛盾,政治伦理与法律伦理之间的矛盾.当代中国宪政伦理的重构应主要包括:确立以人为本的根本伦理价值理念,着力构建以人权保障为核心的宪政伦理价值体系;明确将民主和法治作为实现以人为本、保障基本人权的宪政制度伦理价值;选择中国特色的宪政伦理建构路径.  相似文献   

19.
人权是一种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普遍性和特殊性相结合的权利。人权外交也是人类在国际社会追求普遍道德原则的结果。但是,在人权外交领域,由于各国历史背景、经济文化、社会制度不同产生了诸多人权问题。中国在选择人权外交时应遵循国际法准则和国际社会公认的人权公约并以此为标准,在国际社会提倡以和平的方式解决人权冲突、化解人权危机,反对以人权为工具的“新干涉主义”行为。  相似文献   

20.
人权保障视野下的刑事诉讼程序价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霞 《东岳论丛》2005,26(5):174-176
随着刑事司法改革的深化,人权保障的观念逐渐深入人心。“人权入宪”这一人权保障的重大进步,更是给人权之刑事诉讼程序保障奠定了坚实的宪政基础。人权思想是人权保障制度建立的前提和基础,为人权保障制度提供理论支持;人权保障制度是人权思想得以实践的载体,而价值观是构成刑事司法目标体系的重要因素,是刑事诉讼法所追求的实践效应。对刑事诉讼人权保障的内涵进行研究就必然探讨刑事诉讼程序中应保障的人权的主体问题。而以人权保障为视角,研究刑事诉讼程序的价值,对促进诉讼观念的更新、完善刑事诉讼的结构体系、指导刑事诉讼的运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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