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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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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举证时限制度所蕴含的程序正义及提高效率的理念可能与实体正义冲突,《证据规定》中关于举证时限的规定存在难以操作或容易引起误解的不足与缺陷,需进一步完善举证时限制度。对逾期举证一般不宜规定证据失权而采取有条件的费用制裁,同时赋予当事人相应的调查收集证据的手段,完善争点固定制度,尊重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  相似文献   

2.
证据的提出作为证据改革的核心内容,体现着司法理念的变化.与证据随时提出主义相适应的实体公正观,在程序公正的倡导下,转向了举证时限制度.但目前以证据失权制度为核心的举证时限制度面临着种种困境,新证据的扩张解释,使人们对司法公正应是通过正当程序获得案件客观真实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相似文献   

3.
举证时限制度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证据举证时限制度的确立是2002年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的亮点,这一制度的确定对我国民事诉讼审判工作的发展和民事诉讼制度的完善均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本文通过对举证时限制度基本含义和制度价值的探讨,提出了完善我国民事举证时限制度的构想。  相似文献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和举证时限作了明确的规定 ,结束了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当事人可以在诉讼中的任何阶段随时举证的历史 ,开始了对当事人举证时限的限制制度 ,这对促进我国司法改革进一步向着公正和高效的方向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5.
《民事诉讼法》新增的有关举证时限的内容与《证据若干规定》和《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中的相关内容存有一定程度的矛盾,即确定举证时限期间主体的范围相冲突,举证时限期间的长短不一致,举证时限适用的程序范围不协调,证据失权的适用标准宽严不统一.鉴于此,以《民事诉讼法》中举证时限制度的立法目的作为根本的评判标准,以《民事诉讼法》中举证时限的规定作为基本依据,以《证据若干规定》和《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中的规定作为主要内容,从解释论的角度对它们做出梳理与评析,认为确定举证时限期间的主体应当是人民法院,举证时限的期间应当以三十日作为标准,举证时限适用于一审、二审和再审程序,严格适用证据失权的法律后果.  相似文献   

6.
民事证据失权与缺席裁判失权、管辖异议失权等制度共同构成了程序性失权制裁体系。我国民事证据失权制度几经调整,将"与案件基本事实无关"作为发生证据失权效果的构成要件要素,最终形成了一种在适用上较为严格的证据失权模式。我国历史上不同的证据失权模式饱受争议,并非是证据失权制度本身存在问题,而是未能与其他民事诉讼制度紧密协调。证据失权制度的建构应呈现出动态化的特征,以在不同的制度运行环境之下与其他诉讼制度一同实现民事诉讼目的。  相似文献   

7.
20 0 2年 4月 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在我国确立了举证时限制度的地位 ,但并不意味着给有关举证时限的研究探讨划上句号。本文从历史发展的视角 ,探讨了举证时限在我国逐步确立的过程 ,论述了设立举证时限的意义 ,并结合理论界的研究 ,比较国外有关举证时限的立法 ,对我国举证时限制度的完善提出思考  相似文献   

8.
王桂芳 《理论界》2005,(4):86-87
举证时限制度是民事证据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过去我国民事诉讼法典在举证时限上实行的是证据随时提出主义,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并于2002年4月1日起实施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顺应了国际潮流,第一次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在我国确立了举证时限制度,实现了由证据随时提出主义到证据适时提出主义的转变。但它在举证时限制度的设计上,有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作者对这些问题联系国内外实际进行了探究,并提出了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9.
试论民事证据交换制度的困境与出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志超 《兰州学刊》2005,(2):186-188
我国已经规定了民事证据交换制度,但是在理论上存在合法性问题、价值取向问题,在实践中存在范围不科学、主体不明确、能否质证不明确、当事人调查取证难等问题,应从明确证据交换的类型、设立独立程序由法官主持交换、促进当事人积极举证、赋予当事人更大的收集证据的权力、防范滥用证据交换制度、制裁违法证据交换行为等方面入手,完善我国的证据交换制度.  相似文献   

10.
举证时限是证据制度中的焦点问题之一.我国民事诉讼法在举证时限上实行的证据随时提出主义严重影响了民事诉讼的基本价值目标--公正和效益.在以公正和效益为司法改革主旋律的今天,建立民事诉讼举证时限制度不仅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最大限度发挥司法社会效益的需要,而且也是我国民事诉讼的证据制度趋于发展和完善的前提保障,更符合国际民事诉讼立法的潮流.<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虽然设立了我国的民事举证时限制度,但因最高人民法院仅能对现行法律作操作解释的职能局限和实施的效力问题,特别是有些规定严格来说与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存在冲突,终究不能最终合理地解决这一问题.因此,应尽快制订民事证据法或修改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以用法律的形式确立我国的民事举证时限制度.  相似文献   

11.
王秋实 《阴山学刊》2004,17(5):110-114
证据交换是审前准备的重要环节。我国证据交换制度是借鉴国外相关制度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的证据交换的内容过于笼统,实践中有许多问题值得探讨。因此有必要对证据交换的主体、范围、方式以及与举证时限的关系等具体问题进行了探讨,以求探究如何更好地运用证据交换制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相似文献   

12.
主要从立法层面 ,就改革与完善我国民事证据制度的若干问题作一些粗浅的探讨。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主要以当事人举证责任为切入点 ,并就如何完善民事诉讼证据制度中的举证时效问题、证明标准问题谈一些建议。使设置程序更为合理 ,更能达到诉讼中的程序公平 ,并最终达到实体公正 ,这才是审判的终极目标。  相似文献   

13.
丁延龄  余磊 《兰州学刊》2005,(2):153-154,152
2001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以司法解释形式通过了<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举证期限制度.我国现阶段,多数当事人属于法律上的弱势群体,缺乏必要的诉讼知识和经验,又没有经济能力聘请律师,往往不能提供有效的诉讼证据.因此,往往发生有理打不赢官司的尴尬现象,难以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因此在新的证据规则之下,如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利就成为一个必须给予高度关注的问题.  相似文献   

14.
我国民诉法第六十五条虽然是为完善举证时限制度而制定,但是实际上也起到了明确划分在当事人与人民法院之间关于案件事实的探知和解明的权限的功能.这种权限的划分符合协同主义的理念与基本内容,相应地,人民法院承担了证据提供的释明职责,当事人了承担诉讼促进义务.据此,在有限司法资源的客观现实中,两者共同推动民事诉讼过程中案件事实的发现,追寻实体正义的实现.  相似文献   

15.
举证时限制度以诉讼效益为价值取向,与诉讼公正表现出一定的对立性,其正当化的基础是诉讼经济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举证时限制度效用的发挥,需要相应的运行环境,包括程序公正的诉讼理念、辩论主义的诉讼原则和集中审理的审理模式.由于我国的举证时限制度是通过司法解释建立起来的,效力层次低且缺乏相应的运行环境,故而具有相当的局限性.  相似文献   

16.
民事再审新证据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储敏 《江淮论坛》2005,(1):44-49
再审新证据一直是民事诉讼中争议较大、难以把握的问题。本文对再审新证据存在的价值进行了理性思考,提出应当肯定再审新证据的地位,并从形式要件、主观要件和实质要件三个方面,对再审新证据的界定条件进行了探讨。同时,还对再审新证据的举证时限适用,提出了具体的意见。  相似文献   

17.
2001年12月和2008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先后两次对新的证据的认定作出了规定.这些规定均具有严重的缺陷,难以实现诉讼公正和效率的价值追求.应将证据的职能和当事人的主观过错作为新的证据认定的主要考量标准.  相似文献   

18.
证据交换作为民事诉讼的一项重要制度,具有固定双方争议,提高庭审效率,促进和解等功能.但由于我国民事证据交换制度存在的缺陷,如证据交换规则的合法性存在质疑、证据交换缺乏具体操作规则和保障机制等,制约了证据交换制度发挥其价值功能.文章进而对我国如何完善民事证据交换制度提出了构想,即确立证据交换制度的原则、规范证据交换制度的内容、建立答辩失权制度和违反证据交换制度的制裁措施等.  相似文献   

19.
为不断接近司法公正,基于客观真实基础上的诉讼公正在举证环节上必须有一定的制度来保障。现行司法证据制度中采纳了举证期限制度,具体体现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规定了举证期限制度,但该制度在具体的操作中还尚待完善,其对于举证期限确定的方式、管辖异议时举证期限的确定、简易程序转化为普通程序、举证期限的起算点和截止期的规定明显不足。  相似文献   

20.
英美两国民事证据开示制度比较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崔婕 《学术研究》2002,(2):71-78
证据开示是英美法系对抗制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英美两国的证据开示制度尽管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在运作机制、开示范围、开示方法等方面存在重大差异。我国在强化当事人证明责任的同时,应当承认当事人有证明的权利,并从证据交换、证据收集等方面保障当事人证明权的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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