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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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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刑法规定的剥夺政治权利刑的适用对象按照刑法总则的一般规定和刑法分则的具体规定,我国刑法规定的剥夺政治权利刑的适用对象可以概括为以下四种:1.反革命分子。刑法第52条规定:“对于反革命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可见,反革命罪犯要无一例外地对其适用剥夺政治权利刑。这是因为,反革命罪犯是政治性的犯罪。实施反革命犯罪的人是以推翻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为目的的,社会危  相似文献   

2.
我国刑法对剥夺政治权利的规定,总体上是合适的,但也存在某些不足,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必要的补充和修改。本文从以下三个方面对剥夺政治权利刑的完善进行探讨。一、剥夺政治权利适用对象的完善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对象包括单独适用和附加适用两种情况。这里主要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适用对象中的四个问题进行分析。(一)对犯罪的外国人不能适用剥夺政治权利当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犯了反革命罪(如间谍罪),或者所犯罪行严重(如有关毒品的犯罪)并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时,按照刑法规定是“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因为刑法第52条、…  相似文献   

3.
剥夺政治权利 ,是我国刑法中一项针对性很强的刑罚方法 ,但对该刑种的适用 ,亦存在着不少的争议。笔者认为 ,对于所涉及的公民言论、出版等自由权应在立法上作出政治性的和非政治性的区分 ;对于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 ,是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应重新考虑 ,或者对这类犯罪行为作出明确界定 ;对于死刑犯、外国人及未成年人不宜适用剥夺政治权利刑 ;对于剥夺政治权利刑的适用方式 ,应改变现行刑法的作法 ,采用分项适用的执行方式  相似文献   

4.
我国刑法中的渎职犯罪以有期徒刑和拘役作为主要处罚方法.但其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存在一些弊端。渎职犯罪中应增加财产刑和资格刑的适用。渎职罪章的罚金刑主要可适用于过失的渎职犯罪,宜采用确定数额制;对渎职罪中有徇私利情节的,可以单处或并处罚金刑。宜采用倍比罚金制,做到罚当其罪。同时.渎职罪中应增设资格刑.实行资格刑的分立,以专条规定剥夺公职资格的一般原则.并将资格刑的内容扩大为剥夺担任某种特定职务或从事某种特定职业权利的资格。  相似文献   

5.
本文对我国现有资格刑进行了反思.提出淡化剥夺政治权利的政治色彩,以"剥夺公权"代替"剥夺政治权利",并删去"政治自由"的内容.增加"禁止从事特定职业"和"剥夺荣誉",以使资格刑体系更完善.同时建议实行资格刑的分立与复权制度.  相似文献   

6.
我国现行刑法对渎职罪的刑罚仅限于自由刑,而没有资格刑的相关规定.在渎职罪中规定剥夺公职资格刑,不仅是我国法制史的传统,也顺应了世界潮流.在刑法中应当规定剥夺公职资格的相关刑罚,才能够更有效地防止渎职行为的发生.  相似文献   

7.
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是不确定的,这种不确定性表现在三个方面,即学界对《刑法》规定的剥夺政治权利内容的阐释存在诸多差异甚至是针锋相对;历史上不同时期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剥夺政治权利或相类似刑罚方法的内容不一致;被剥夺政治权利者除在刑罚执行期间丧失《刑法》规定的权利之外,还将在刑罚执行期间及之后一定时间内甚至终身丧失其他一些内容广泛、性质多样的非政治权利。  相似文献   

8.
我国数罪并罚制度中,有一些需要明确的问题。刑法第69条中的"以上"、"以下"不应该包括本数,但它与刑法99条如何协调是一个问题。对于不同种有期自由刑的并罚应该采用逐一执行说。数个同种附加刑的并罚,根据各种附加刑的特点综合运用吸收、限制加重、并科说。  相似文献   

9.
异种自由刑数罪并罚是在原有数罪并罚规则基础之上,针对多样化的犯罪现象与司法适用而设置的规则。根据我国现行《刑法》规定的异种自由刑并罚内容,吸收原则与并科原则各自蕴含着合理性依据。然而立足于整体数罪并罚的规则,此种规定却存在二者相互矛盾以及刑罚轻重的冲突,给理论研究与实践适用带来困扰。基于此,通过对域外异种自由刑数罪并罚规则的考察,借鉴其中折抵和限制加重原则的内容,提出我国异种自由刑并罚规则的改进建议:对有期徒刑和拘役刑的并罚采用综合折抵原则与限制加重原则的方式,而对有期徒刑、拘役刑和管制刑的并罚继续采用并科原则,从而更好地实现数罪并罚的适用。  相似文献   

10.
异种自由刑并罚毕竟是一个立法方面的问题,立法方面的问题就应当通过立法来解决,而立法方面的问题通过司法解释,却有司法解释在适用上的越权之嫌。从立法上解决有期徒刑与拘役的并罚方式是:彻底废除拘役刑,将拘役刑的刑期并入有期徒刑的刑期。由于管制与有期徒刑属于限制与剥夺自由刑,因而在立法上考虑协调管制与有期徒刑两者关系时,应当分别执行管制与有期徒刑,而不应当折算或者吸收。  相似文献   

11.
我国《刑法》独创的管制刑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不剥夺人身自由进行教育改造的限制自由刑,它符合刑罚轻刑化、开放化的发展方向,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引起存废之争。我国现行管制刑存在管制刑所体现的惩罚性较弱、管制刑缺乏可操作的义务内容、管制刑无制裁性措施加以保障等缺陷。借鉴社区服务刑,通过细化管制刑的内容,增加一定时间的社区服务、完善管制刑的制裁和惩罚机制、完善管制刑的管理监督机构等措施完善我国的管制刑。  相似文献   

12.
对单位犯罪原则上实行双罚制,即既处罚犯罪的单位,又处罚犯罪单位中的责任人员。在这种双罚制中,我国刑法还对责任人员作了并科罚金的规定,有悖单位犯罪的本质和罚金刑的功能。这种立法例需要加以修改。  相似文献   

13.
论剥夺言论出版自由权利孙献祯,王建秀我国刑罚体系中附加刑之一的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其内容包括宪法规定公民享有的言论出版自由权利。由于对剥夺言论出版自由权利的具体内...  相似文献   

14.
赎刑在我国历史上出现得很早。《周礼·职金》载:“掌受士金罚,货罚。”西周时期之有赎刑,已为考古发掘所证明。据陕西岐山县新出土的铜器(纟朕)匜铭文载,法官伯杨父让罪犯牧牛交出三百锾铜的赎金,即可免去其应判的墨刑和减少五百鞭子的鞭刑。《尚书·吕刑》中有“训夏赎刑”一语,据此可知周的赎刑源于夏代。《左传》昭公六年说:“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尚书大传》说:“夏后氏不杀不刑,死罪罚二千馔。”夏代是我国第一个奴隶制国家,这时已有包括赎刑在内的刑法当是可信的。  相似文献   

15.
论对向犯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刑法理论对对向犯鲜有研究,但刑法规定的犯罪却有这样的形态。在以人为对象的犯罪中,行为人与相对人的行为各自指向自己的相对方,并以对方的行为存在为要件的犯罪形态即是对向犯。我国刑法对对向犯的对向关系双方行为人规定有三种处罚方式:同罪同刑、异罪异刑和只罚一方。对于前两种应当按照刑法规定予以定罪量刑。对于第三种情况,笔者认为,一般情况下应当只处罚刑法规定的构成犯罪的一方,另一方不予处罚。但是,如果“不罚一方”的行为属于超出了对向行为的正常模式的教唆行为或者帮助行为,就可以根据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追究其共犯的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6.
长期以来,我国刑法对犯罪的打击力度一直过于强硬,在我国现行刑法当中,某些犯罪仍然被视为最为严重的犯罪,配刑制度坚持了"重刑重罚"的原则,最高刑配置死刑。但从刑法法益角度来看,更希求刑法对生命价值的保护,而不是对生命权的限制。因此,在法制全球化的过程中,为应合我国限制对死刑权的扩展刑事政策,有必要对死刑配置进行刑罚价值的分析。  相似文献   

17.
在司法实践中,罚金刑的执行状况不容乐观。在西方刑法实务界经发展较为成熟的罚金刑易科制度,可以有效解决罚金刑判而不罚的困境。确立罚金刑易科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和罚金刑执行难的矛盾。  相似文献   

18.
长期以来,我国对贪污贿赂犯罪的打击力度一直过于强硬,现行刑法将贪污贿赂犯罪视为最为严重的犯罪之一,配刑制度坚持了"重刑重罚"的原则,最高刑配置死刑。但从刑法法益角度来看,更希求于刑法对生命价值的保护,而不是对生命权的限制。因此,在法制全球化的过程中,为应合我国限制对死刑权的扩展,就应该反思目前刑法对贪污贿赂犯罪配置死刑的制度。  相似文献   

19.
《吕刑》是《尚书》中专门谈论刑法的一篇著作,以周穆王诰谕的形式颁布。著作中针对苗民酷刑,提出了慎罚明德的刑法指导思想;规定了量刑定罪的原则,其中包括“罪疑有赦”原则,“上下比罪”制度,对量刑要具体分析等;提出了较完整的“祥刑”体系,并对诸侯执政有所要求,成为中国古代最为完整的刑法体系纲领。  相似文献   

20.
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监护权相关犯罪的调整范围较窄,主要体现在虐待罪、遗弃罪等少数几个罪名中,在当下已不能满足对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的要求。相较而言,菲律宾刑法对未成年人监护权的立法范围则较广,除了打击虐待、遗弃行为外,将监护人滥用监护权、严重监护失职及利用监护权的性侵行为都纳入了刑法的调整范围。同时,该国刑法还规定了对不当监护人之监护资格的剥夺。借鉴菲律宾对未成年人监护权的刑事立法规定,我国刑法一方面应扩大不当监护入罪的范围,另一方面也有必要增设剥夺监护资格的资格刑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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