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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31 毫秒
1.
我国现行立法与实务将村民资格纠纷视为附随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纠纷的从诉进行处理,这不利于纠纷的及时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将"因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纳入仲裁与诉讼管辖范围,由此可理解为村民资格的确认纠纷也被纳入了仲裁与诉讼管辖范围.确认村民资格应就村民基本生活保障的目的、户籍、住所地、村民权利义务等标准并结合特殊情形综合进行认定,认定机构以村民会议自治为基础,以农业主管部门或基层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三种方式作为并列的救济途径.  相似文献   

2.
对解决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收益分配纠纷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中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收益分配纠纷日益增加。司法机关对此类纠纷的态度一直摇摆不定。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收益分配纠纷的核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这种资格认定涉及农民的基本民事权利,法律应当干预。鉴于认定农村集体经济成员资格较为复杂,立法可对之进行类型化处理,对不同类型的人员涉及的分配纠纷做出不同的法律规定。司法机关应秉着司法为民的理念,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不断探寻解决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收益分配纠纷的新方法。  相似文献   

3.
各地《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基础上,对村民委员会选举选民资格争议的救济途径作了变通,由此出现各省救济方式不同的局面。现有村民委员会选举选民资格纠纷解决机制在实践运行中出现三重矛盾,即立法差异与法制统一之矛盾、司法需求、司法能动与法律规范之矛盾、村民自治能力与纠纷解决之矛盾。为此,村民委员会选举选民资格争议的救济机制应在统一立法、贯彻村民自治的基础上,融合内部自决与外部司法力量。简言之,通过提升村选举委员会公信力、将争议纳入《民事诉讼法》选民资格争议并限缩适格当事人主体、设置换届选举选民临时巡回法庭的方式,向当事人提供合理、高效、公正的纠纷解决资源。  相似文献   

4.
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正式颁布实施,村民自治实践日新月异,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发生了深刻变革,取得了一些成果,但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选民资格认定、候选人条件确认、对村委会成员的罢免程序、村务公开制度、新旧村委会班子工作交接等方面,相关法律法规还需要进一步补充和完善.  相似文献   

5.
随着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人口的流动,集体经济组织边界模糊的现象越来越普遍。从基层社区的实践出发,调研广东汕头市信宁村、赤隆村和揭阳市梅兜村三个村,深入调查村民资格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标准。从调查结果来看,"户口是否在农村、是否是农业户口和是否长期居住在农村"成为认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主要标准。成员权认定嵌入社会关系中,除国家法律和政策逻辑外,还受到村民乡土逻辑的影响。因此,政府应该转向如何调节和处理村民、成员与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而不能自上而下统一干预和规定成员权的认定标准。  相似文献   

6.
虽然城市环境治理已取得一定成效,但农村环境治理仍不尽如人意,尤其是部分基层人民政府仍会以牺牲农村环境为代价来发展经济。面对因行政机关的乱作为或不作为而引发的环境公益损害,立法只明确承认了检察机关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而忽视了其他主体的起诉权。实践中,即使村民委员会以环境公益受损为由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法院也主要适用行政诉讼方式解决纠纷。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农村环境公益救济缺失、行政机关行为失范以及普通矛盾升级为环境群体性事件等问题。赋予村民委员会主体资格既符合司法实践的需求,又具理论合理性与现实可行性。同时,为防止滥诉,可在时间、空间、事实三个维度上限制村民委员会之诉权。  相似文献   

7.
成员资格是成员享受相应福利待遇和行使成员权利的前提,人民法院审理征地补偿费分配、集体收益分配等纠纷时应首先判断当事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成员资格。基于《民法典》对农民集体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区分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行集体所有权,成员资格应当分为农民集体成员资格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两者指向不同的本质关系与认定标准。成员资格认定属于集体自治范畴,立法与司法应当从集体决议角度尊重集体自治,并对涉及成员资格认定的纠纷作出合理裁判。  相似文献   

8.
在涉农村土地犯罪的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在认定涉案犯罪主体时分歧较大,集中在村民小组是否为刑法中单位犯罪主体这一问题,当前法律及司法解释均未明确规定.这主要是因为村民小组是我国农村产权改革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演变过程中的历史产物.文章试从刑法中单位犯罪视角出发,梳理农村产权改革历史脉络,结合民法中特殊法人、非法人组织等相关理论,在厘清村民小组自身属性、其与村民委员会及村集体经济组织关系的基础上,探析并证成村民小组原则上可以作为单位犯罪的适格主体.但在涉案村已经存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涉案犯罪并不能反映单位意志时,村民小组则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适格主体.  相似文献   

9.
立法设置村委会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并不破坏村民自治,也不违反平等保护原则。《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新规定对村民行使提名权提出了实质性要求,也使部分不符合条件的村民无法成为候选人。大量地方性法规已经规定了村委会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但具体规定各不相同,并且在地方性法规之下还有很多次级规范对此进行规定。在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进行执行性立法时应对具体标准仔细斟酌,其中"奉公守法"、"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三个条件应成为地方立法的重点。  相似文献   

10.
村民参与村务治理的积极性不高,经济滞后是深层次的原因,也有文化、利益和制度方面的原因。在农村自治中村民参与村务治理的成熟程度是伴随着农村经济发展而发展的。应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重塑公民资格,明晰角色定位,处理好党支部与村委会间的关系,强化制度建设,增加政治透明度。  相似文献   

11.
基于6省85份村民小组农民集体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之民事判决书的整理发现,在判令承担责任的责任主体、责任形式、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等方面,各地法院的判决尚存严重分歧,不仅同案不同判,而且还会混淆村民小组与村民委员会的法律关系、模糊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通过梳理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与民事责任的法律规定,在扬弃村民委员会承担连带责任或共同责任之司法见解的基础上,可以考虑变革村民委员会设置村民小组的法律规定,彰显村民小组的独立性以及村农民集体与组农民集体的平等性,以改善村民小组农民集体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之民事责任的司法审判。  相似文献   

12.
目前,在村民自治的实践中,农村女性权益保护的现状不容乐观。村民自治制度不完善是很重要的原因。农村女性受教育程度不高,法律意识淡薄,加之受传统习俗和村规民约的影响,其人身权、财产权、民主政治权经常受到侵害。在村民自治的法律制度中应健全女性维权机制;明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标准,详尽规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具体的权利和义务;改进村民表决方式、加强基层政府的监督和指导,完善司法制度,从人身、财产、民主政治三方面切实维护农村女性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相似文献   

13.
村民自治背景下的村委与乡镇的关系探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农村实行村民自治十几年,取得了巨大成就。由于多方面因素影响,村民自治运作中,如何处理乡镇和村委会的关系,成为突出问题。为此,要合理分权,明确职责,协同治理,加强党的领导。  相似文献   

14.
新《公司法》明确了股东知情权纠纷的司法救济渠道,加大了股东知情权保障,但仍存在不足。要处理好股东知情权纠纷引发诉讼的相关实务问题,就必须解决好相应的原告资格、被告资格、诉讼请求范围、举证责任分配以及公司章程限制股东知情权内容的认定等问题,以期通过公司法的修改或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进一步完善股东知情权制度,使股东的知情权保护得到全面落实。  相似文献   

15.
在中国农村基层推行村民自治 ,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基层民主最基本的形式 ,也是贯彻落实党的依法治国方略最直接、最广泛的实践。村民自治既是农村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 ,也是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 ,促进和保障农村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针对目前村民自治工作中存在的“过度自治化”和“附属行政化”倾向以及村民委员会选举程序和手段不规范甚至违法操作等具体问题 ,提出了必须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 ,强化村委会服务功能 ,不断增强村民自治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必须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广大干部群众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 ;必须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善党对基层工作领导的新途径、新方法 ;必须围绕村务公开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保障村民自治工作真正沿着民主、法制的轨道健康发展等措施和办法。  相似文献   

16.
现行法律对村民委员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规定的不合理,导致产生许多问题。完善村民委员会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应依照法人理念确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依照公司治理结构来重构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17.
在村民自治的背景下,我国农村治理主体多元化成为农村治理的必然趋势。基层政府、农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广大村民都成为农村治理的重要主体。但由于我国以村民自治为核心的农村改革是政府自上而下推动的一次不彻底的改革,在农村治理的实际运行过程中,仍然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单中心"治理,致使农村治理主体多元化的实现遭遇到了种种困境。针对此,笔者从改革农村治理主体、完善多元合作治理体制两方面探寻实现农村治理主体多元化的路径,这本身也是对村民自治制度的完善路径进行探求。  相似文献   

18.
村规民约既是村民自治制度的保障,又是村民自治建设的重要体现。然而,村规民约在制定程序、实体内容和审查主体方面存在的问题导致其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情况时有发生,为保证自身权益,村民会寻求司法救济,从而使司法介入到村规民约实施过程当中。村规民约的实施属于村民自治范围,法律没有明确司法能否介入其中。为保证村民的合法权益,解决村规民约存在的问题,有效处理涉及村规民约的纠纷,需要明确村规民约实施过程中司法能否介入,以及介入的基本原则和具体限度,并对司法介入全过程进行监管。  相似文献   

19.
在农村推行村民自治过程中,家族势力对村民自治的影响不同程度地存在。通过对青海省M县M村村民自治状况的问卷调查和个别访谈,探讨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家族势力在村委选举、村务处理等方面的影响及其原因,并就如何消除家族势力对村民自治的负面影响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20.
村民委员会选举制度在中国农村社会的推行,引起我国农村治理模式的变化,也对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深远的影响。随着村民自治实践的深入发展,许多限制和制约着村民委员会选举的问题逐渐显现出来。因此,依法全面实现“乡政村治”的有机衔接,理顺农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的关系,完善现有的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是解决目前村委会选举中存在问题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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