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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破产分配中的顺位设计关系着具体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可能和程度。破产分配中顺位法定原则是法律的必然选择 ,它保证了破产制度中公平受偿权的实现。然而 ,我国法律规定的顺位 ,使一般破产债权人失去了参加破产程序的兴趣 ,影响了破产法功能的发挥。通过对现行顺位设计的完善 ,保证有担保债权的优先地位 ,限制职工工资和劳保费用的优先受偿 ,取消税收的优先权 ,规定特殊情况下债权及劣后债权的处理 ,是顺应市场经济对破产法要求的选择  相似文献   

2.
"担保物权绝对优先"和"普通债权平等受偿"一直是中国民事债权清偿顺位所遵循的两大规则。但该种规则因未考虑到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的区别而忽略了对人身侵权之债中债权人的保护。尤其是在大规模侵权的情势下,如果严格遵循上述债权清偿规则,势必导致《侵权责任法》和《破产法》之间的冲突,造成民商事法律体系的内在不和谐。因此,有必要通过司法解释的形式赋予人身侵权之债在破产债权中等同于劳动债权的清偿顺位。  相似文献   

3.
保护债权人的公平受偿是破产法的一个基本理念。由于跨国公司破产问题的特殊性,破产中债权人的公平受偿面临许多特殊问题。为最大限度地实现跨国公司债权人的公平受偿,我国破产立法对跨国公司债权人在国外优先受偿的问题可考虑借鉴美国破产法中的分配原则;同时对母公司作为破产子公司债权人时的从属求偿地位予以肯定;并在特定情况下适用"揭开公司面纱"理论确认母公司对破产子公司的债务责任。  相似文献   

4.
传统上,对于破产企业的财产,劳动者的债权优先受偿,但劳动者债权的保护,并不仅仅是在《破产法》中作出优先顺序的规定那么简单。劳动者的债权在破产财产中优先受偿是劳动者权益在企业破产过程中得到保护的一个有效途径,但是这种优先的权利同样需要受到限制。劳动者在企业破产过程中享有参与权。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破产企业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出现了社会化趋势。  相似文献   

5.
公司作为最主要的市场主体,往往是许多大规模环境侵权行为的制造者。在公司破产状况下,环境侵权债权只能作为普通破产债权参与破产财产分配,获得清偿的比例较低甚至可能完全无法受偿。应在维护债务人利益平衡的前提下,在破产法中赋予环境侵权债权一定的优先受偿性,以体现"污染者负担"原则,防止公司以破产制度逃避环境侵权责任。  相似文献   

6.
破产债权的审查和确认关系到破产企业债权人的根本利益,在这个过程中容易出现纠纷。新破产法就此设置了破产债权表的异议诉讼制度,但是规定得过于抽象。依据相关法条,在债权表的异议诉讼中原告和被告都难以确定。基于此,重点分析了新破产法第58条,并根据破产法一般原理得出结论:债权人对债权表的异议诉讼应以自己为原告、以破产管理人为被告;债务人对债权表的异议诉讼可以转化为债权人的异议诉讼。  相似文献   

7.
新破产法草案曾经试图建立一种企业职工劳动债权优先于担保债权受偿的清偿顺序,但因其可能会从根本上冲击担保物权制度、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而遭到置疑。担保物权制度确立逾千年,物权优先性原则在民法中被严格遵守。但是,在破产这一概括性清偿程序中,这一原则不应被简单、机械地适用。在有限责任制度下,担保物权对无担保债权的稀释作用不容忽视。在破产程序中对担保物权加以一定程度的限制,不仅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提高分配效率,也是债权社会化后的必然结果。  相似文献   

8.
破产债权的审查和确认关系到破产企业债权人的根本利益,在这个过程中容易出现纠纷.新破产法就此设置了破产债权表的异议诉讼制度,但是规定得过于抽象.依据相关法条,在债权表的异议诉讼中原告和被告都难以确定.基于此,重点分析了新破产法第58条,并根据破产法一般原理得出结论:债权人对债权表的异议诉讼应以自己为原告、以破产管理人为被告;债务人对债权表的异议诉讼可以转化为债权人的异议诉讼.  相似文献   

9.
仙琚公司破产重整案作为我国法院适用《破产法》规定的重整程序的第一案,不仅体现了我国法院在处理相关问题方面的能动性,也折射出《破产法》相关法律规定仍存诸多有待完善之处.为实现破产重整程序中的公平与效率价值,法院一方面应当利用其所拥有的批准权对未出席债权人会议或者投反对票的债权人的利益提供保护,另一方面应当借鉴美国破产法中的“净收益资本化法”确定重整计划草案是否满足“不低于”的法定标准.另外,《破产法》也应当通过另设投票分组或者例外允许其作为普通债权人表决的方式对未能全部受偿的有担保债权人的利益提供保护.  相似文献   

10.
民事执行过程中,经常出现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的情况。而优先受偿权的出现,更增加了清偿顺序的复杂性。法院对相关的债权如何依法确定清偿顺序,不仅涉及债权人能否实现其利益,也涉及债务人合法权利的保护,同时还要考虑公共利益的维护、人权保障以及弱势群体的保护等方面。因此,就必须对优先受偿权依法进行界定,这也是新的执行理念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必然要求。本文就优先受偿权的概念、特征,成立生效的条件和消灭的原因,以及救济程序等方面进行了分析,特别是对于优先受偿权的竞合及其受偿顺位进行了探讨,以为依法执行提供依据。  相似文献   

11.
我国现行产法存在的问题:一是债务企业挖空心思搞假破产,二是债权人始终处于被动地位,三是清算组织流于形式,四是债权实现程度很低。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一是破产法及其相关法律规定本身所致,二是破产法与其民法通则有关规定的差别,三是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由于这些原因,应考虑:删除、修改破产法的有关条款,在刑法中增设破产犯罪条款,在破产法中增补破产财产的最低分配比例条款,建议将清算组的组建工作市场化  相似文献   

12.
规制企业破产逃债行为,保护债权人公平受偿权是破产法亟需解决的基本问题。实践中企业利用破产逃债表现多种多样,需要从法律视角提出规制这类行为的对策。  相似文献   

13.
破产财产分配或案件执行过程中,歇业或破产的企业、公司经理人的工资债权能否也堪如雇工工资一样优先受偿?因其法无明文规定,理论上又鲜有论述,构成司法难题。解决这一难题,可以雇工工资优先权的价值取向及经理人法律定位所折射的内涵为依托,以经理人工资债权与雇工工资债权的法律属性之迥异为视角。  相似文献   

14.
企业利用破产逃债的法律规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规制企业破产逃债行为,保护债权人公平受偿权是破产法亟需解决的基本问题.实践中企业利用破产逃债表现多种多样,需要从法律视角提出规制这类行为的对策.  相似文献   

15.
破产法旨在追求债权人、债务人和交易相对人三方力量之间的制衡关系.破产撤销权是破产法平衡破产程序中各方当事人利益,体现公平原则的一项重要制度,在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以及公平受偿等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基于利益平衡的理念,构建破产撤销权合理制衡机制:破产撤销权制度应该采用概括加列举主义的方式规定可撤销行为类型,扩大破产撤销权的适用范围;确立主观主义在破产撤销权制度中地位,赋予行为人以善意抗辩权;临界期的设置应当注重具备破产原因与期间限制双重标准,并考虑可撤销行为的危害程度及关系人等因素.  相似文献   

16.
理论上预告登记的效力包括保全效力、顺位效力和完全效力.《物权法》第20条规定了保全效力,但该条规定不合理、过于简略,无法回应司法实践的需求.通过解释保全效力、运用顺位效力、借鉴完全效力并解释《拍卖变卖规定》第31条第1款之规定,可解决预告登记在强制执行和破产程序中的司法疑难问题.我国预告登记制度的实践具有特殊性,常发生非因预告登记权人过错导致预告登记无法转为本登记的情况,应基于预告登记僵局破解、利益衡量和预告登记本具有的保障交易安全之功能,赋予预告登记权人优先受偿权.应在《民法典物权编》中改采相对无效规则,规定顺位效力、完全效力和优先受偿效力.若相关规则保持不变,可限缩解释保全效力,以目的解释增加顺位效力,在相关法律中规定完全效力和优先受偿效力,以此解决预告登记效力规则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17.
优先权是指债权人的特定债权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享有的就债务人的全部财产或特定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它是法定担保物权的一种。优先权的种类包括一般优先权和特别优先权。一般优先权以法律规定作为公示方法;而特别优先权基于法律规定公示,只能对抗普通债权人,如要对抗标的物的物权人则需对标的物占有或登记。就我国目前的立法而言,在民法体系中设立优先权制度具有很强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8.
在债务人严重资不抵债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情况下,普通债权人的债权清偿取决于整个重整计划。重整计划批准制度作为保障普通债权人公平受偿权的重要制度之一,应发挥实质性作用。破产法修改背景下重构重整计划批准制度,应在破产重整程序启动环节建立重整企业筛选制度,准确识别重整对象,给予普通债权人基础性保护;准确定位重整计划中正常批准程序和强制批准程序的关系,调整和确立重整计划的批准规则,以给予普通债权人更具实质意义的保护。  相似文献   

19.
论担保中的保证保全王亦平冀国瑞保证是担保的一种方式,其实质是把履行债务的主体及其财产范围,由债务人扩张至第三人,以增加债权受偿的机会。但是,债权人与保证人之间仍然是一种债的关系,债权的实现无法跨越债务人或保证人的履行而满足。在法律未对保证保全作出规定...  相似文献   

20.
股东债权导致股东和公司之间出资法律关系和借款合同法律关系主体混同.股东债权既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又存在一定的弊端.我国公司法和破产法未对股东债权专门规范,实践中常援引民事债权平等原则解决破产案件中的股东债权清偿问题.对此建议区分替代性出资和因欺诈受益的股东债权,并以二者之中较高者作为居次受偿股东债权,同时构建相应的配套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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