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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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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朱丹 《学术交流》2007,(4):56-59
听证制度被誉为现代行政程序法的灵魂和核心。为了实现行政听证的立法目的,保证行政效率和公共利益,为现代各国广泛采用。大多数国家的立法将其概括限定在行政机关作出的对相对人不利的行政行为之中,并规定了一些排除和例外情况。我国目前已有立法、价格决策、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几种听证程序,但由于我国引入该制度较晚,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许多缺陷和不足,根据我国行政听证适用范围的现状,应从以下几方面扩大行政听证的适用范围:向其他行政处罚种类拓宽;向其他非处罚性具体行政行为拓宽;向抽象行政行为拓宽;向行政司法领域拓宽;向事后听证拓展,等等。从法制的统一和完备角度看,我国需要制定一部全国性的行政程序法典,并在这部法律中,对有关行政听证程序方面的问题加以规范,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听证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真正实现当事人的程序民主权利。  相似文献   

2.
论公众听证制度的程序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众听证是行政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而公众听证的程序化则是其规范化、制度化的前提条件。但是,中国目前有关公众听证的程序立法相对滞后,公众听证欠缺法律上的界定、制度上的系统性、适用范围上的周延性和效力上的正式性。为此,公众听证的程序构建已成为行政法治的当务之急。应将公众听证作为现代行政程序法的有机构成部分,明确规定公众听证适用的对象和范围,改换当前行政主体主导的听证模式,认可公众听证的公定力、执行力、拘束力和强制力。  相似文献   

3.
以平等尊重、理性讨论、信息公开为核心理念的协商民主,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兴起于西方的一种重要的民主参与理论,被认为是解决社会利益冲突、强化决策理性与正当性、增进社会共识与信任的良方,得到了学界和政府部门的广泛关注,一度成为政治理论的显学。听证作为协商民主的一种实践形式,在我国很多行政决策领域都得到了广泛应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但与协商民主对公民参与决策的要求相比,我国目前的听证制度在听证目的、听证程序、听证事项的设定权、听证代表的选择权及听证的公信力等方面仍有较大的改进空间。从协商民主的视角出发,可以从引导公众做好听证准备、优选听证代表、实行结构化的公开理性讨论、听证主持人保持中立、鼓励参与听证的各方代表保持对他人的平等与尊重、赋予听证结果一定的约束效力等方面对现有的行政决策听证制度进行充实和完善。  相似文献   

4.
周福振 《社科纵横》2011,26(1):17-19
听证咨询制来源于西方的民主制度,是通过协商民主实现公民自由的一种重要制度。现阶段我国在公共服务、法制建设、民生建设等诸领域进行了听证咨询的实践,但是中共在党内事务中明确实行听证咨询是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的。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人民民主又促进党内民主。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制度是人民民主促进党内民主的一个重大举措,也是推动、提高党内民主建设的科学化的重要制度安排。中共长期实行自上而下逐级管制的领导体制,党内缺乏听证咨询制度的民主传统,因而要真正建立健全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制需要明确党内事务听证咨询的范围、程序,实现从程序正义到结果正义,从而提高党内民主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相似文献   

5.
行政听证主持人的法律地位及其独立性保障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外国行政程序法大多赋予行政听证主持人以听证指挥者的主导地位及相应职权,同时,为使行政听证主持人公正地指挥听证活动,又设置行政听证主持人独立性保障制度。我国行政程序法应对此借鉴,并建立我国的行政听证主持人双轨制度、回避制度、禁止单方面接触制度等,完善我国相应的行政立法。  相似文献   

6.
竺效 《学术交流》2006,(1):33-36
《行政许可法》和《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暂行办法》在立法上创设了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制度,该制度实施近一年,引起了理论界和事务界的广泛关注。在学理上,专题研讨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制度的概念、特征、基本类型、适用范围等主要问题将有利于更好地完善和实践该项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7.
韦静 《创新》2008,2(4)
由于我国没有建立完善、规范、统一的行政听政制度,有关行政听证制度的规定散见于各个法律法规之中,具体操作规则不统一,产生诸多弊端。因此,应从听证代表的遴选程序、听证代表意见的信息反馈、听证程序、听证过程中的信息披露、听证笔录的效力、听证权利的救济途径等六个方面积极完善我国现行听证制度。  相似文献   

8.
听证制度,是行政机关公正、公开、公平行使行政处罚权的重要程序规范.我国听证制度,在立法上和执法上,都有待于完善.听证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对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抑制行政权的滥用;对行政相对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程序保障;对提高行政机关工作透明度,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公务员的素质,具有重要意义.听证制度以它公正、公开、简便、效能等优点,将成为我国民主化、法治化建设的重要措施之一.  相似文献   

9.
周建裕 《社科纵横》2004,19(1):67-68
听证制度是行政程序法最重要的基本制度之一 ,其功能和价值在于控制行政权力 ,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实现社会公正 ,最大限度地避免不公正。听证必须遵循公开原则、职能分离原则、事先告知原则和案卷排他性原则。  相似文献   

10.
在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过程中,由于重大的行政决策活动是由居于领导层的人来完成的,所以人们往往认为,只有领导者才是决策主体(决策者),将行政决策作为行政领导者特有的权力。这种认识不仅在理论上失之偏颇,而且在实践中也行不通。它使得下级公务员缺乏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和自主性,一切依赖上级的文件、指示行事,只起到一种“传声筒”的作用,容易造成不负责任、遇事推诿、敷衍了事等官僚主义现象。要克服这些现象,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必须从理论上重新界定公务员制度中行政决策主体的内涵,确立和增强全体公务员的决策主体意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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